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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历,年长不一定有阅历,但一定有经历。
异想天开不是错,但代价很痛苦,学费很贵。
开张的第一天,俩人跟播新闻联播一样,一男一女整齐的坐在展柜后边的椅子上,看着过来过往的人发呆。一直熬到了下午才卖了一双鞋,照这个收入,俩人中午一顿饭吃了两双鞋。
这时候的阿甘开始找原因了,要么说年轻呢!他的第一想法先是货不行,这就想着跟小丽商量卖别的产品。而小丽则比阿甘稍微冷静些,她的意思是先别着急,等等再看。但毕竟她也是第一次做生意,眼光能看到的只有眼前这点事,远了她也不知道该怎么打算,只能先走着看。
就这样,第一天营业额八十多。
第二天,六十多。
第三天,一百出头。
第四天,惨到没开张。
阿甘坐不住了,再这样下去迟早会坐吃山空。他也试着想了各种办法来增加营业额,但屡试不爽,最后全部以失败告终。
这时候他想起了奎叔,二话没说打了个电话过去求经。但让他万万没想到是,当他给奎叔叙述完事情的经过后,那边竟然哈哈大笑了起来。按照奎叔的意思是,这对阿甘而言并非就是坏事,他让阿甘想办法挺完这一年,这一年不要他赚钱,只要能把房租卖回来就行,一年后他自然会出手帮他。
半个多月下来,抓耳挠腮的阿甘被折磨的整整瘦了一圈,嘴里也起了几个大泡。
我这辈子再也不卖鞋了,这是他此时最想说的话。
小丽也一样没好到哪里去,这些日子也有点厌食,但是她的身材已经没有下降空间了,瘦没瘦也看不出来。
这天,心神不定的阿甘突然想起了母亲,这些日子他光顾着犯愁了,把母亲都给忘了。
打电话过去寒暄了几句后,母亲以着急上镇上赶集为由给挂了。
“赶集、赶集?,对,赶集。”放下电话后的阿甘灵机一动,情不自禁的喊了起来,给旁边的小丽吓一跳。
“小丽,咋俩换行业吧!”
“那,那这些鞋怎么办?”
“给我妈送回去,让她上集市上都给处理掉,能卖个本钱回来就行,卖的钱就给我妈花吧!不过不能告诉她实情,而是骗她说上新款,这些都是淘汰下来的断码库存。”
“嗯,你自己看着办吧!”
这些鞋现在在阿甘眼里简直就是眼中钉肉中刺,他恨不得马上立刻赶紧给处理掉。
说干就干,俩人立马找来袋子就开始打包了起来,这让隔壁卖童装的大姐有点看不明白了,还特意走过来问了一句“这么快就不干了?”
“没有没有,换一下货而已”阿甘尬笑着回答道。
老样子,还是金杯老大哥,他们已经快熟成朋友了。
小丽并没有跟着阿甘一起回去,因为他们俩都怕,怕老太多想。
金杯大哥把阿甘送到公交站就走了。接下来的任务就比较重了,他需要带着这几麻袋的货回家,这期间他得到县城倒一次车,不过到了县城他就可以找一辆小货车给他送回家,毕竟现在不是以前了,这点车费他还是出的起的。
等到了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母亲已经睡下了,看儿子拉这么多拖鞋回来,还瘦了一圈。心疼儿子的母亲只顾着关心他吃没吃饭,别的也就没多问。
第二天起来阿甘把拖鞋的事告诉了母亲,这让老太万万没想到自己活了大半辈子了,还能在有生之年接触生意这种高端事。在她眼里商人都是很厉害的人,而且这些拖鞋还是自己儿子卖退下来的货,这说出去可真是光宗耀祖。
考虑到母亲的年龄,阿甘第二天带着母亲到镇上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这个物件当时在村里那可是稀罕物,那时候大家都骑摩托,骑电动车的都很少。
回来以后老太晃晃悠悠的骑着在村里先转了一圈,虽然技术不熟练,但还不至于失控,没多久老太就能熟练的驾驭了。
但是为了安全起见,阿甘陪着母亲去镇上摆了一天。出于庙会的经验,他花一百一天租了镇上一个最好的位置,而且还背阳。因为都是农村人,思想保守,一百一天大家都觉得浪费钱,所以好的位置反而空着,便宜的位置却求之不得。
这一天俩人卖了一千五百多,这给老太美的,抱着钱箱来回数个不停。
这里虽然压力小,而且买卖还不错,但对阿甘而言省城拼打的他已经适应不了乡下这种生活了。
该交代的也交代完了,那块地皮阿甘直接帮老太付了两个月的租金,给管事的乐坏了,硬是多送了一个月给他。
一切都安排顺当后,阿甘继续踏上了回省城的路......
阅历,年长不一定有阅历,但一定有经历。
异想天开不是错,但代价很痛苦,学费很贵。
开张的第一天,俩人跟播新闻联播一样,一男一女整齐的坐在展柜后边的椅子上,看着过来过往的人发呆。一直熬到了下午才卖了一双鞋,照这个收入,俩人中午一顿饭吃了两双鞋。
这时候的阿甘开始找原因了,要么说年轻呢!他的第一想法先是货不行,这就想着跟小丽商量卖别的产品。而小丽则比阿甘稍微冷静些,她的意思是先别着急,等等再看。但毕竟她也是第一次做生意,眼光能看到的只有眼前这点事,远了她也不知道该怎么打算,只能先走着看。
就这样,第一天营业额八十多。
第二天,六十多。
第三天,一百出头。
第四天,惨到没开张。
阿甘坐不住了,再这样下去迟早会坐吃山空。他也试着想了各种办法来增加营业额,但屡试不爽,最后全部以失败告终。
这时候他想起了奎叔,二话没说打了个电话过去求经。但让他万万没想到是,当他给奎叔叙述完事情的经过后,那边竟然哈哈大笑了起来。按照奎叔的意思是,这对阿甘而言并非就是坏事,他让阿甘想办法挺完这一年,这一年不要他赚钱,只要能把房租卖回来就行,一年后他自然会出手帮他。
半个多月下来,抓耳挠腮的阿甘被折磨的整整瘦了一圈,嘴里也起了几个大泡。
我这辈子再也不卖鞋了,这是他此时最想说的话。
小丽也一样没好到哪里去,这些日子也有点厌食,但是她的身材已经没有下降空间了,瘦没瘦也看不出来。
这天,心神不定的阿甘突然想起了母亲,这些日子他光顾着犯愁了,把母亲都给忘了。
打电话过去寒暄了几句后,母亲以着急上镇上赶集为由给挂了。
“赶集、赶集?,对,赶集。”放下电话后的阿甘灵机一动,情不自禁的喊了起来,给旁边的小丽吓一跳。
“小丽,咋俩换行业吧!”
“那,那这些鞋怎么办?”
“给我妈送回去,让她上集市上都给处理掉,能卖个本钱回来就行,卖的钱就给我妈花吧!不过不能告诉她实情,而是骗她说上新款,这些都是淘汰下来的断码库存。”
“嗯,你自己看着办吧!”
这些鞋现在在阿甘眼里简直就是眼中钉肉中刺,他恨不得马上立刻赶紧给处理掉。
说干就干,俩人立马找来袋子就开始打包了起来,这让隔壁卖童装的大姐有点看不明白了,还特意走过来问了一句“这么快就不干了?”
“没有没有,换一下货而已”阿甘尬笑着回答道。
老样子,还是金杯老大哥,他们已经快熟成朋友了。
小丽并没有跟着阿甘一起回去,因为他们俩都怕,怕老太多想。
金杯大哥把阿甘送到公交站就走了。接下来的任务就比较重了,他需要带着这几麻袋的货回家,这期间他得到县城倒一次车,不过到了县城他就可以找一辆小货车给他送回家,毕竟现在不是以前了,这点车费他还是出的起的。
等到了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母亲已经睡下了,看儿子拉这么多拖鞋回来,还瘦了一圈。心疼儿子的母亲只顾着关心他吃没吃饭,别的也就没多问。
第二天起来阿甘把拖鞋的事告诉了母亲,这让老太万万没想到自己活了大半辈子了,还能在有生之年接触生意这种高端事。在她眼里商人都是很厉害的人,而且这些拖鞋还是自己儿子卖退下来的货,这说出去可真是光宗耀祖。
考虑到母亲的年龄,阿甘第二天带着母亲到镇上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这个物件当时在村里那可是稀罕物,那时候大家都骑摩托,骑电动车的都很少。
回来以后老太晃晃悠悠的骑着在村里先转了一圈,虽然技术不熟练,但还不至于失控,没多久老太就能熟练的驾驭了。
但是为了安全起见,阿甘陪着母亲去镇上摆了一天。出于庙会的经验,他花一百一天租了镇上一个最好的位置,而且还背阳。因为都是农村人,思想保守,一百一天大家都觉得浪费钱,所以好的位置反而空着,便宜的位置却求之不得。
这一天俩人卖了一千五百多,这给老太美的,抱着钱箱来回数个不停。
这里虽然压力小,而且买卖还不错,但对阿甘而言省城拼打的他已经适应不了乡下这种生活了。
该交代的也交代完了,那块地皮阿甘直接帮老太付了两个月的租金,给管事的乐坏了,硬是多送了一个月给他。
一切都安排顺当后,阿甘继续踏上了回省城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