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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排走了一会,他点上一根烟,“你知道,年轻的时候我们根本不懂如何用行动去爱一个人,所以会说许多的甜言蜜语,海誓山盟,后来才发现,从嘴里说出来的爱情是最廉价的,如果你真的喜欢一个人,你只想默默的看着她幸福,即便得不到,也觉得很欣慰。”
我沮丧的扭头看他,“我不太懂你的意思,你悔婚,是因为你曾信誓旦旦说要爱一辈子的女人,突然有一天你发现不爱她了。”
“你理解成这样,我无话可说。”
“那你和沈浩轩有什么区别呢,如果你不能够做到永远爱一个人,为什么要给她那么多的幻想,让她为你奋不顾身,飞蛾扑火,待她的激情和天真被耗尽的时候,才对她说那只是年少轻狂的意气用事,每个人都用成长作为分手的理由,那相濡以沫还有什么值得憧憬的意义。”
“对不起,我害你伤心了。”
“一个女孩子的整个青春,只值一句对不起么。”
他无比哀怨的望向我,“宁书,我们之间,能不能有那么一两次,谈论的话题和莎莎无关。”
我躲开他的眼神,坐到他的车上,他从后座拿来毯子给我盖上。一路无话,直到到了我住的小区。
“你养的猫还好吗?”他停下车,望着我问道。
“猫跑了,和沈皓轩一样,下落不明。”
“好可惜啊,我给你带了一只母猫,本想让它们凑一对的。”
“你想让我养一屋子的猫啊。”
“没有啊,它们完全可以做好朋友嘛。”
我忍不住笑起来,继而用手掩着嘴哈哈大笑,边用眼神不屑的瞟他。
我和他一同下了车,他从后备箱拿出一个精致的猫屋,里面蜷着一只黝黑的小猫,我看了看它碧绿的眼睛,说道:“这只和我养的那只真有夫妻相呢。”
“那说明它和你有缘,好好养,别再弄丢了。还有这个”,他拿出一盒类似营养品的东西,上面写的都是英文,看不出是什么。
“这个是什么?”
“帮助女性调理内分泌的,是我托人从澳大利亚带回来的,没有副作用,你放心吃。女孩子压力大了,内分泌一失调,雌激素不是高就是低,这样对身体的危害挺大的。”
“你懂得真多,谢谢了。”
“唔,当年我和莎莎偷尝禁果后,莎莎也出现过内分泌失调的情况,当一个女孩蜕变成女人,生理上和精神上多少有些变化的,所以在这段波动期,你要好好注意身体,我可听说内分泌失调严重了,人是要发胖的哦。”
我怔住了,“你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
秦羽把手插在裤兜里,坏坏的笑,“你上次告诉我你的身心都属于沈皓轩的,我也应当告诉你一个关于我的秘密,这样才公平啊,因为我们不是同事了,还可以做朋友嘛。”
“原来在光天化日之下,还可以讨论这么有情趣的话题。”
“真是最毒记者心,没有你宁书不敢说的话,我走了,好好照顾自己。”
他朝我挥挥手,熟练的掉了头,然后将车开走了。我左手拎着猫屋,右手提着营养品,慢慢的爬楼梯,突然想到他喊我记者,暗暗摇了摇头,没有秦羽不知道的事情。
之后漫长的日子里,黄梅雨持续眷顾江城,好像他们是久别重逢的恋人,厮守在一块诉说衷肠,一秒钟都不愿分开。自从从谢律师家回来之后,我像中了魔咒般,先是感冒,后来发烧,烧退了后开始咳嗽,一连四天,我窝在家里把药当饭吃,生理的疼痛几乎磨平了精神上的痛。
对一个独自居住的女人来说,生病治疗失恋的效果还是不错的,至少免去了胡思乱想的能力,不会将痛苦的事来回倒腾,一遍遍的命令自己去接受这残酷的现实。只需要躺在床上,借助各种有安眠效果的感冒药,把难捱的日子一天天睡过去。
他们都说时光能冲淡记忆,所以我希望我突然老了十岁该多好,那时候的我应该成熟、稳重,能独当一面了吧,那个时候的我应该能明白沈皓轩选择谢律师的原因了吧。年轻有什么用呢,年轻让人软弱而束手无策。
说起来,我真的感谢这场高烧,它把我烧的清醒了,清醒的意识到占满我整个青春的这个男人,他其实并不想对我负责任。沈皓轩只给我打过一个电话,在晚上九点多钟的时候,我没有接,我想他如果真的还在乎我,他会跑来找我,可是他没有。于是,我删掉了所有与他有关的信息,把他送我的裙子扔进垃圾桶。
第五天,当我稍有体力,起床满屋子找沈皓轩送过我的东西时才发现,我们在一起这几年,他只送过我这一条裙子。子佩离开时对我说,人在感情里总要图点什么,图他对你好,图他有钱有地位,图他幽默,图他长的好看,你想图的那一点,对方正好具备,那你就是幸福的。
而我图的那一点,沈皓轩不愿再给我,我们的感情就像凋零的花朵,虽曾美好,但剩下的命运只剩腐朽。我坐在阳台上边吃秦羽送的补品,边望着细雨蒙蒙,对我的这段感情做了一个理智的总结。
天快黑的时候,主编打来电话,他含蓄的问了我的病情,旁敲侧击的提醒我该回去上班了,我对他说,明天就去上班,记者本就是一个考验体力的职业,我总不能借病在家里一直待着。
做好明天上班的准备后,我去厨房打算熬点粥喝,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每根骨头都透着懒惰和酸痛。
粥熬的差不多的时候,有人敲门。
“谁啊?”我从厨房探出脑袋问道。
“是我啊,子佩。”
我跑过去开了门,子佩带着湿漉漉的雨汽走进来。
“这老小区到了黄梅季简直跟发洪水一样,楼梯口都水漫金山了,走个路脚都没地方放,哎,有拖鞋吗,我的鞋袜全湿了。”她一进来就抱怨开。
“有拖鞋,衣服要换掉吗,我看你的衣服也湿了。”我忙里忙外给她拿拖鞋和宽松的衣服,她现在可是孕妇。
“有的话最好了,老天爷啊,这雨要下到什么时候,我还计划等天晴了再来找你的,但等不了了,我找你有急事。”
“哦,那坐下说吧。”
“哎,你怎么对我爱理不理的,这屋里什么味啊,怎么这么难闻,对了,你今天没去上班?”
“我这几天身体不舒服,屋里都是药味,多亏我没上班,不然你还不扑了个空……”
我话没说完,她已经冲到卫生间呕吐不已。
“没事吧?”我轻拍她的背,自己却剧... -->>
并排走了一会,他点上一根烟,“你知道,年轻的时候我们根本不懂如何用行动去爱一个人,所以会说许多的甜言蜜语,海誓山盟,后来才发现,从嘴里说出来的爱情是最廉价的,如果你真的喜欢一个人,你只想默默的看着她幸福,即便得不到,也觉得很欣慰。”
我沮丧的扭头看他,“我不太懂你的意思,你悔婚,是因为你曾信誓旦旦说要爱一辈子的女人,突然有一天你发现不爱她了。”
“你理解成这样,我无话可说。”
“那你和沈浩轩有什么区别呢,如果你不能够做到永远爱一个人,为什么要给她那么多的幻想,让她为你奋不顾身,飞蛾扑火,待她的激情和天真被耗尽的时候,才对她说那只是年少轻狂的意气用事,每个人都用成长作为分手的理由,那相濡以沫还有什么值得憧憬的意义。”
“对不起,我害你伤心了。”
“一个女孩子的整个青春,只值一句对不起么。”
他无比哀怨的望向我,“宁书,我们之间,能不能有那么一两次,谈论的话题和莎莎无关。”
我躲开他的眼神,坐到他的车上,他从后座拿来毯子给我盖上。一路无话,直到到了我住的小区。
“你养的猫还好吗?”他停下车,望着我问道。
“猫跑了,和沈皓轩一样,下落不明。”
“好可惜啊,我给你带了一只母猫,本想让它们凑一对的。”
“你想让我养一屋子的猫啊。”
“没有啊,它们完全可以做好朋友嘛。”
我忍不住笑起来,继而用手掩着嘴哈哈大笑,边用眼神不屑的瞟他。
我和他一同下了车,他从后备箱拿出一个精致的猫屋,里面蜷着一只黝黑的小猫,我看了看它碧绿的眼睛,说道:“这只和我养的那只真有夫妻相呢。”
“那说明它和你有缘,好好养,别再弄丢了。还有这个”,他拿出一盒类似营养品的东西,上面写的都是英文,看不出是什么。
“这个是什么?”
“帮助女性调理内分泌的,是我托人从澳大利亚带回来的,没有副作用,你放心吃。女孩子压力大了,内分泌一失调,雌激素不是高就是低,这样对身体的危害挺大的。”
“你懂得真多,谢谢了。”
“唔,当年我和莎莎偷尝禁果后,莎莎也出现过内分泌失调的情况,当一个女孩蜕变成女人,生理上和精神上多少有些变化的,所以在这段波动期,你要好好注意身体,我可听说内分泌失调严重了,人是要发胖的哦。”
我怔住了,“你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
秦羽把手插在裤兜里,坏坏的笑,“你上次告诉我你的身心都属于沈皓轩的,我也应当告诉你一个关于我的秘密,这样才公平啊,因为我们不是同事了,还可以做朋友嘛。”
“原来在光天化日之下,还可以讨论这么有情趣的话题。”
“真是最毒记者心,没有你宁书不敢说的话,我走了,好好照顾自己。”
他朝我挥挥手,熟练的掉了头,然后将车开走了。我左手拎着猫屋,右手提着营养品,慢慢的爬楼梯,突然想到他喊我记者,暗暗摇了摇头,没有秦羽不知道的事情。
之后漫长的日子里,黄梅雨持续眷顾江城,好像他们是久别重逢的恋人,厮守在一块诉说衷肠,一秒钟都不愿分开。自从从谢律师家回来之后,我像中了魔咒般,先是感冒,后来发烧,烧退了后开始咳嗽,一连四天,我窝在家里把药当饭吃,生理的疼痛几乎磨平了精神上的痛。
对一个独自居住的女人来说,生病治疗失恋的效果还是不错的,至少免去了胡思乱想的能力,不会将痛苦的事来回倒腾,一遍遍的命令自己去接受这残酷的现实。只需要躺在床上,借助各种有安眠效果的感冒药,把难捱的日子一天天睡过去。
他们都说时光能冲淡记忆,所以我希望我突然老了十岁该多好,那时候的我应该成熟、稳重,能独当一面了吧,那个时候的我应该能明白沈皓轩选择谢律师的原因了吧。年轻有什么用呢,年轻让人软弱而束手无策。
说起来,我真的感谢这场高烧,它把我烧的清醒了,清醒的意识到占满我整个青春的这个男人,他其实并不想对我负责任。沈皓轩只给我打过一个电话,在晚上九点多钟的时候,我没有接,我想他如果真的还在乎我,他会跑来找我,可是他没有。于是,我删掉了所有与他有关的信息,把他送我的裙子扔进垃圾桶。
第五天,当我稍有体力,起床满屋子找沈皓轩送过我的东西时才发现,我们在一起这几年,他只送过我这一条裙子。子佩离开时对我说,人在感情里总要图点什么,图他对你好,图他有钱有地位,图他幽默,图他长的好看,你想图的那一点,对方正好具备,那你就是幸福的。
而我图的那一点,沈皓轩不愿再给我,我们的感情就像凋零的花朵,虽曾美好,但剩下的命运只剩腐朽。我坐在阳台上边吃秦羽送的补品,边望着细雨蒙蒙,对我的这段感情做了一个理智的总结。
天快黑的时候,主编打来电话,他含蓄的问了我的病情,旁敲侧击的提醒我该回去上班了,我对他说,明天就去上班,记者本就是一个考验体力的职业,我总不能借病在家里一直待着。
做好明天上班的准备后,我去厨房打算熬点粥喝,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每根骨头都透着懒惰和酸痛。
粥熬的差不多的时候,有人敲门。
“谁啊?”我从厨房探出脑袋问道。
“是我啊,子佩。”
我跑过去开了门,子佩带着湿漉漉的雨汽走进来。
“这老小区到了黄梅季简直跟发洪水一样,楼梯口都水漫金山了,走个路脚都没地方放,哎,有拖鞋吗,我的鞋袜全湿了。”她一进来就抱怨开。
“有拖鞋,衣服要换掉吗,我看你的衣服也湿了。”我忙里忙外给她拿拖鞋和宽松的衣服,她现在可是孕妇。
“有的话最好了,老天爷啊,这雨要下到什么时候,我还计划等天晴了再来找你的,但等不了了,我找你有急事。”
“哦,那坐下说吧。”
“哎,你怎么对我爱理不理的,这屋里什么味啊,怎么这么难闻,对了,你今天没去上班?”
“我这几天身体不舒服,屋里都是药味,多亏我没上班,不然你还不扑了个空……”
我话没说完,她已经冲到卫生间呕吐不已。
“没事吧?”我轻拍她的背,自己却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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