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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一只千人以上的部队正小心奕奕地包围上来。前面就是密林,越过密林就是一个小型的湖泊,湖边沼泽里,数十棵蓝色的野草正在随风摇曳,一切似乎都对这骤来的杀机毫无感知。
这只千人的部队来到距离密林五十米的地方停了下来,然后各自潜伏于草丛之中,转眼间就已消声蹑迹。
这时,一只斑斓猛虎从草丛中蹿出,未曾扑进树林,便引颈长啸,凶恶的咆哮之声,震天动地,霎时就将密林中的各种动物吓得失魂落魄,亡命奔逃。甚而食肉动物都对食草动物毫不理会,它们自己的逃命,才是当务之急。
奚族人驯养的恶犬,在百兽之王面前,完全抛弃了守卫的理念,也纷纷加入了逃命的洪流。生怕落后一步,就会遭受厄运。动物的求生本能使然,恶犬也不例外。
老虎的威力确实变态,不用攻击,就已经让对手魂飞魄散、屁滚尿流了,仅仅一声怒吼,面前就再也找不到活的动物,试问天下,谁敢不臣服战栗?
过去,常听老人们传说:农村过年时,如果在院里摆放冻饺子,或者冻猪肉等食物,担心被野狗等动物偷吃,有条件的人家,只要在院里扔上一块虎骨,就没有任何动物敢于靠前。可见,百兽之王的神威,是何等的深入骨髓?
眼下,摆着的事实足以证明,老人们的传言并非虚言。这千人的部队,看到恶犬尽散,迅即起身,杀入密林。他们正是下京的部队,在镇远将军金光顶的带领下,对奚族发动迅猛攻击。而装扮老虎、吓跑恶犬的却是云龘和尚文。当然,能够模仿虎啸的,不用说,就是云龘了。而且他身上还携带着裴旻赠给他的那块虎骨,无论从声音,还是气味,都是真的。
金光顶的宝贝女儿金雁,禁不住站起一阵欢呼,当她看见众人全都惊诧地看着自己之时,立时又屏住嘴巴。
难道高兴就该忘乎所以吗?
林紫恨恨地盯了一眼金雁,脸上罩起一片乌云。
在将军府商议之时,金光顶早已想好如何对付恶犬的办法。他觉得云龘通晓动物语音,并能惟妙惟肖地加以模仿,简直是天下难寻的奇技。他手里就有现成的虎皮,如果云龘能够模仿老虎的咆哮,扯虎皮当大旗,一定能将林中的恶犬吓跑。届时,他的大军就可放下狗咬的顾忌,实施全面攻击,一举扫清奚族人日久的威胁。
既然金光顶如此求助,云龘也不好推辞,何况“忘忧草”必须得到卡亚部落来取。于是,云龘便答应了金光顶的请求。同时,他让尚文与他合作,装扮老虎,这事,必须两人才行。至于其它几人,就无需劳动大驾,留在将军府即可。
金雁见云龘参战,说什么也要同去。金光顶拗不过女儿,只得答应。
林紫见金雁同去,自己务必也得同行。她可不想给他们二人创造单独接触的机会,哪怕云龘根本没有这个想法。况且,云龘还有“汀兰苑”的案底,对他看管严点,绝对没有坏处。
凌云见林紫同去,当然也要一同前往,与尚文并肩作战,她才感到心安。云龘设身处地,也不好违了人家心愿,只好同意二人的同行。至于华生和于薇薇,需要看护病中的金夫人,只好在家待命了。
事实证明:金光顶的计划非常凑效,困扰下京官兵的恶犬没用攻打,就已经亡命奔逃,剩下的就是一鼓作气,拔掉奚族这个眼中钉了。
开始时,下京的大军推进得比较顺利,几乎没遇到像样的抵抗,就攻到了奚族的寨门前。
奚族人之所以被迅速击溃,主要是恶犬的不战而退,完全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直到下京军攻到寨门前,卡亚部落酋长多木才得以搜罗寨里的青壮男人,组织有效的反击。那个偷袭金雁的花脸男人首领,此刻也挥刀嘶吼,领着一群手下奋起还击。
奚族第一勇士猛达,膀大腰圆,好像一辆重型坦克,锐不可挡。在他的巨斧狂劈乱砍下,下京兵丢盔卸甲,残肢断臂,很快被驱逐寨门,奚族人乘势狂拼乱打,又将下京军逼退至密林边。
如果退入密林,攻守之势将会立变。奚族人天生就是林中之王,进入里面,他们几乎就能像猴子一样,穿梭、纵跃自如,发挥出天时地利的优势,弥补人数少的短板,胜负将很难预料。
初始时,下京军之所以能迅速击溃阻挡的奚族守卫:一是奚族人倚恃有恶犬的屏障,林中除了哨兵之外,根本没布置防御兵力;二是云龘、尚文所扮的老虎,发挥了巨大的震慑作用,使奚族人猝不及防。等到他们反过味来之时,下京军已经大兵压境,碾压过来,奚族人张惶失措,仓惶后撤。
金光顶眼见下京军不敌奚族勇士,急得连连大吼,忙唤副将上前迎战,结果,在猛达的巨斧下,副将未走三合,便成了斧下之鬼。连同之前的几个军官,奚族勇士猛达,已经连斩三员战将,下京人见之胆寒,再无人敢靠近他的身前。真是“军中无大将,廖化作先锋”啊!
值此危急关头,尚文一掀虎皮,纵身跃起,天空中荡起一声长吟:“太祖爷在此,谁敢嚣张?”
说时迟,那时快。尚文一扬赤霄剑,疾挽起千点寒光,漩涡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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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一只千人以上的部队正小心奕奕地包围上来。前面就是密林,越过密林就是一个小型的湖泊,湖边沼泽里,数十棵蓝色的野草正在随风摇曳,一切似乎都对这骤来的杀机毫无感知。
这只千人的部队来到距离密林五十米的地方停了下来,然后各自潜伏于草丛之中,转眼间就已消声蹑迹。
这时,一只斑斓猛虎从草丛中蹿出,未曾扑进树林,便引颈长啸,凶恶的咆哮之声,震天动地,霎时就将密林中的各种动物吓得失魂落魄,亡命奔逃。甚而食肉动物都对食草动物毫不理会,它们自己的逃命,才是当务之急。
奚族人驯养的恶犬,在百兽之王面前,完全抛弃了守卫的理念,也纷纷加入了逃命的洪流。生怕落后一步,就会遭受厄运。动物的求生本能使然,恶犬也不例外。
老虎的威力确实变态,不用攻击,就已经让对手魂飞魄散、屁滚尿流了,仅仅一声怒吼,面前就再也找不到活的动物,试问天下,谁敢不臣服战栗?
过去,常听老人们传说:农村过年时,如果在院里摆放冻饺子,或者冻猪肉等食物,担心被野狗等动物偷吃,有条件的人家,只要在院里扔上一块虎骨,就没有任何动物敢于靠前。可见,百兽之王的神威,是何等的深入骨髓?
眼下,摆着的事实足以证明,老人们的传言并非虚言。这千人的部队,看到恶犬尽散,迅即起身,杀入密林。他们正是下京的部队,在镇远将军金光顶的带领下,对奚族发动迅猛攻击。而装扮老虎、吓跑恶犬的却是云龘和尚文。当然,能够模仿虎啸的,不用说,就是云龘了。而且他身上还携带着裴旻赠给他的那块虎骨,无论从声音,还是气味,都是真的。
金光顶的宝贝女儿金雁,禁不住站起一阵欢呼,当她看见众人全都惊诧地看着自己之时,立时又屏住嘴巴。
难道高兴就该忘乎所以吗?
林紫恨恨地盯了一眼金雁,脸上罩起一片乌云。
在将军府商议之时,金光顶早已想好如何对付恶犬的办法。他觉得云龘通晓动物语音,并能惟妙惟肖地加以模仿,简直是天下难寻的奇技。他手里就有现成的虎皮,如果云龘能够模仿老虎的咆哮,扯虎皮当大旗,一定能将林中的恶犬吓跑。届时,他的大军就可放下狗咬的顾忌,实施全面攻击,一举扫清奚族人日久的威胁。
既然金光顶如此求助,云龘也不好推辞,何况“忘忧草”必须得到卡亚部落来取。于是,云龘便答应了金光顶的请求。同时,他让尚文与他合作,装扮老虎,这事,必须两人才行。至于其它几人,就无需劳动大驾,留在将军府即可。
金雁见云龘参战,说什么也要同去。金光顶拗不过女儿,只得答应。
林紫见金雁同去,自己务必也得同行。她可不想给他们二人创造单独接触的机会,哪怕云龘根本没有这个想法。况且,云龘还有“汀兰苑”的案底,对他看管严点,绝对没有坏处。
凌云见林紫同去,当然也要一同前往,与尚文并肩作战,她才感到心安。云龘设身处地,也不好违了人家心愿,只好同意二人的同行。至于华生和于薇薇,需要看护病中的金夫人,只好在家待命了。
事实证明:金光顶的计划非常凑效,困扰下京官兵的恶犬没用攻打,就已经亡命奔逃,剩下的就是一鼓作气,拔掉奚族这个眼中钉了。
开始时,下京的大军推进得比较顺利,几乎没遇到像样的抵抗,就攻到了奚族的寨门前。
奚族人之所以被迅速击溃,主要是恶犬的不战而退,完全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直到下京军攻到寨门前,卡亚部落酋长多木才得以搜罗寨里的青壮男人,组织有效的反击。那个偷袭金雁的花脸男人首领,此刻也挥刀嘶吼,领着一群手下奋起还击。
奚族第一勇士猛达,膀大腰圆,好像一辆重型坦克,锐不可挡。在他的巨斧狂劈乱砍下,下京兵丢盔卸甲,残肢断臂,很快被驱逐寨门,奚族人乘势狂拼乱打,又将下京军逼退至密林边。
如果退入密林,攻守之势将会立变。奚族人天生就是林中之王,进入里面,他们几乎就能像猴子一样,穿梭、纵跃自如,发挥出天时地利的优势,弥补人数少的短板,胜负将很难预料。
初始时,下京军之所以能迅速击溃阻挡的奚族守卫:一是奚族人倚恃有恶犬的屏障,林中除了哨兵之外,根本没布置防御兵力;二是云龘、尚文所扮的老虎,发挥了巨大的震慑作用,使奚族人猝不及防。等到他们反过味来之时,下京军已经大兵压境,碾压过来,奚族人张惶失措,仓惶后撤。
金光顶眼见下京军不敌奚族勇士,急得连连大吼,忙唤副将上前迎战,结果,在猛达的巨斧下,副将未走三合,便成了斧下之鬼。连同之前的几个军官,奚族勇士猛达,已经连斩三员战将,下京人见之胆寒,再无人敢靠近他的身前。真是“军中无大将,廖化作先锋”啊!
值此危急关头,尚文一掀虎皮,纵身跃起,天空中荡起一声长吟:“太祖爷在此,谁敢嚣张?”
说时迟,那时快。尚文一扬赤霄剑,疾挽起千点寒光,漩涡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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