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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记住【69中文网www.69zw.com】,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罗伊听说过很多关于法林顿骑士团的传说。[本文来自]
三百年来,这个永远在断天山脉法林顿防线和魔族血战的骑士团,都是救赎之地的人们永远的话题。
人们惊叹于他们的强大,好奇于他们的神秘。
他们总是不厌其烦的议论三百年来,法林顿骑士团和魔族之间的每一场战役;对他们的传统,他们的战斗方式,他们的黑眼睛黑头发,以及他们的冷酷和铁血津津乐道。
在各种各样的传说当中,这支军队,已经不像是人类了。
一提起他们,人们脑海中出现的,就是高耸如云的断天山脉要塞前,那密密麻麻蚁附于城墙的魔族,那遮天蔽日的箭矢和火球,那流淌的鲜血,断裂的残肢和永远回荡在群山中的惨叫声,怒吼声。
在那一片血色的天空下,这些身穿黑红两色战甲和大氅的战士,沉默的战斗着。
他们的利剑挥过,一颗颗狰狞的魔族头颅随着鲜血的喷涌冲天而起。他们的战斧砍下,肉体在锋利的斧刃下,发出沉闷的割裂声。他们骑着战马,列队冲锋,奔雷一般的马蹄下,是血色的泥泞。
他们就这么战斗着,直到鲜血没过脚踝,直到尸体堆满城墙,直到漫山遍野的魔族,如同潮水一般退去。
当第二天,太阳从东边升起的时候,满身伤痕的他们,又握住长剑。一切又重新开始。
一天一天,一年一年。
这群在最终之战中,导致人类联军最终失利的罪人,就用这种永远也无法解脱的方式赎罪。
那里是地狱。而他们,就生活在那一片血与火之中。带着满身的伤痕,穿着满是刀剑痕迹的陈旧甲胄。战斗着,永远战斗着!
三百年的时间,已经足以让人们对最终之战的历史记忆,感到模糊。
见证了那个时代的人们已经死去,现在的人们只知道,如果没有法林顿骑士团的血战,就没有人类这块最后的救赎之地。无论他们曾经犯下了什么样的罪行,但三百年的赎罪,已经足以抹去一切。
相较于高高在上的圣教。他们更同情法林顿骑士团。
从小,罗伊对法林顿就有一种特殊的,甚至莫名其妙的认同感。每次和汤姆等一帮孩子玩骑士游戏的时候,他都总是不屑于去做别的小孩都抢着做的王子和勇救公主的骑士。但只要是扮演法林顿骑士和魔族的戏码,他就一定会坚持选择做法林顿骑士。
一脸稚嫩的他。会沉痛的跪在地上,低下头,用双手摁着剑柄,去效仿法林顿骑士闻名天下的决死令。
每每在这个时候,他都能从心底,体会到那种悲壮和肃穆。
以前,他并不明白。直到知道自己的身世。他才知道,当年无意识所体会的一切,都来自于自己和他们不可分割的血脉。
他一遍又一遍的想象着自己有一天回到断天山脉,走进那座地狱一般的要塞。去见那些和自己一样,长着黑头发黑眼睛,流淌着东方血脉的人们的场景。他以为,那一天。需要很久。
可没想到,今天。他们中的一个人,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罗伊有些发怔。
就像他注册佣兵的时候,下意识选择的“独狼”标记一样,一直以来,他都以为,自己只是一只游走于茫茫雪原的独狼。在父母去世之后,除了威廉爷爷之外,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人关心。
无论是追随唐纳德的外祖父雷诺大公,还是从一开始就不赞成父亲和母亲婚姻的祖父罗兰大公,都不过是两个冰冷的符号罢了。他们存在的意义,只不过是让他体会一种被遗弃,被漠不关心的冷漠而已。
可他没想到,就在自己已经接受了这一切的时候,却忽然发现,自己并非没有人关心。
“鲁克大师……”
罗伊看着鲁克那饱经风霜的脸。没有惊惧,没有怀疑,也没有想要再否认自己的身份。他知道。以鲁克的实力,想要对自己不利的话,完全用不着费这样的周折。
他深吸一口气,抑制住心头的汹涌波澜,将鲁克扶起来,问道,“您是怎么认出我的?”
“刚才你一摘掉你的面具,我就把你认出来了,”鲁克唏嘘道,“我们生活在法林顿,很少和其他人接触。因此,就算是你的父亲,和你的祖父的模样,都很少有人能对得上号。”
“可是,”鲁克慈祥的看着罗伊,笑道,“我是你祖父的侍从骑士,也是从小看着你父亲长大的。对汉山家人的模样,再熟悉不过了。你的相貌,和你父亲这个年龄的时候,至少有七分相似!”
说着,鲁克从领子拉出一根项链,打开下面有着汉山家族巍峨山峰纹章的吊坠,将一张已经有些泛黄的魔纹画像给罗伊看。
魔纹画像,是一种极其昂贵的影像留存方法。需要花费大量的魔晶,布置繁复的魔纹法阵,将那一刻的真实影像,通过魔法印刻在特殊的画布之上。这种方法,只掌握在极少数的魔纹大师手中,即便是王公大臣,也不是随便就能获得的。
罗伊仔细的凝视着这张小小的画像。
那是一对微笑的夫妇。
男人长得和自己很像,但多了几分精悍英气,穿着一身深蓝色的拉夫领条纹上衣,一手弯曲,一手握着腰间的长剑,笑得幸福而傻气。身旁的女人挽着他,身穿一袭鹅黄长裙,美丽而温婉。
两人所站的地方,应该是一段城墙,背后隐约可见满是刀斧痕迹的雉堞。再远处,就是空旷的山谷,和苍茫的,带着血色的天际地平线。
罗伊痴痴的看着这张照片。
从两岁时就被威廉带着四处逃亡的他,已经不记得母亲的模样。而父亲罗杰,更是在他出生前就已经战死。
这是十几年来。他第一次看见自己父母的模样。
虽然鲁克并没有告诉他画像里的人是谁,但他知道,那就是父亲和母亲。在那个已经逝去的时空中,正幸福的向自己微笑着。两人的样子,神态,所有的一切,都和自己梦中一模一样!
十八年的孤独和思念,就像决堤的洪水一般,瞬间就冲破了自以为坚不可摧的防线。
罗伊只觉得鼻子一酸。泪水夺眶而出!
就像跌落悬崖,知道自己的身世那一天。就像从冰冷的河水里站起来,一步步走上岸的那个深夜。只不过,除了撕心裂肺的痛之外,还有同样撕心裂肺的幸福。
对很多人来说。幸福意味着名誉,地位,金钱,权势……他们孜孜追求着那些东西,却不知道,对于一个从小失去父母的男孩来说,仅仅是看见父母的模样。就已经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
………………
坐在一栋木屋的阁楼顶,一老一少静静注视着夜色中的慕尼城。
夜已经深了。阁楼里,传来了这家人两个小孩熟睡时均匀的呼吸声。两名巡逻的警士,策马缓缓从空寂的街道上走过。远处钟楼塔顶。蓝色的魔法阵光幕轻轻荡漾着,为城市抹上一层水波一般的光辉。
“能跟我说说他们吗?”罗伊目送着一位狮鹫骑士穿过地平线上巨大的魔月光影,在城墙上降落,扭头看着身旁的老人道。
“你想听什么?”鲁克慈祥地看着男孩清澈而柔和的眼睛。
这双眼睛。真像萨拉。老人心想。
“我不知道……”罗伊道,“我是说……我想知道关于他们的一切。但不知道应该从哪里开始。”
“那我告诉你我所知道的吧,”鲁克微笑道,“想到什么,我就说什么。”
嗯。罗伊点点头,把腿盘起来。
清冷的夜风中,他的思绪,随着老人的讲述,回到了过去。
听鲁克说,父亲罗杰,小时候是一个很顽皮的家伙。他总是坐不住,对什么东西都保持着旺盛的好奇心。他喜欢幻想,喜欢阅读和绘画,喜欢狩猎,喜欢策马飞奔。
他是一个对生活有着异乎寻常热情的人,即便他和别的男孩一样,从小离开母亲的怀抱,在军营中长大,接受最艰苦甚至最残酷的磨砺,也没能磨去他乐观的天性。
罗杰有着非凡的骑士天赋,十四岁的时候,他就已经是一名优秀的战士了。他曾经跟随斥候小队,深入过魔族的领地,也曾经在城墙上苦战三天三夜,身负重伤。
每一个人都喜欢他。
不是因为他的身份,而是因为,无论经历多么残酷的战斗,他都总是笑呵呵的。在他的天性中,有一种满不在乎的乐观。和他父亲罗兰公爵的沉默严肃截然不同。
十五岁的那一年,他认识了来法林顿游历的皇子爱德华殿下。
那个时候的爱德华,还只是一个同样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的少年。一个向往法林顿之外的生活,一个试图了解这座神秘的要塞,两个年轻人迅速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
两个月之后,当爱德华结束了在法林顿公国的游历,准备离开的时候,他和罗杰一起,恳求罗兰大公允许罗杰随他前往帝都。
这个请求,爱德华是有资格提出的。
从名义上来说,法林顿还是圣索兰帝国的一部分。百年前,索兰大公立国之初,无论局势再恶劣,处境再艰难,都从来没有征调过法林顿一兵一卒,更没有短缺过一个铜撒尼补给。
而在法林顿生活的这两个月中,爱德华和大家同吃同住,并肩作战,为人亲和有礼,深的法林顿战士们的尊重。爱德华的恳求,再加上儿子期盼的眼神,罗兰大公竟破天荒的答应了。
就这样,罗杰离开了他生活了近十六年的法林顿,混在皇家骑士卫队中,走进了这个他向往已久的世界。
如果现在回头去评价的话,用鲁克的话说,就是:“就像一只丛林中长大的猛虎,闯进了豢养的狗群。直到现在。他的名字,都是很多人的噩梦。”
那个时候,除了爱德华之外,还很少有人知道罗杰的身份。
人们只知道他是爱德华殿下最亲密的朋友,一位长着卷曲的黑发,笑容爽朗的东方贵族后裔。他温文尔雅,彬彬有礼,舞步跳得比谁都漂亮,说话也风趣逗人。
没有人把他同印象中只知道战斗。永远生活在地狱中赎罪的罪人骑士团联系起来。大家都认为,他来自于一个有着深厚传承,有着优雅礼仪和绅士教养的贵族。
除了他不喜欢穿绣花蓬袖的华丽服饰,不喜欢丝袜,假发。也不喜欢涂脂抹粉这一点,让人有些奇怪之外,别的什么都好。
很快,罗杰就在帝都贵族圈中,闯下了偌大的名声。
他每年有几个月会回法林顿作战,或前往帝国各地游历。七八月份,帝都紫蔷薇开得最灿烂的时候。他就会回来。
人们渐渐发现,这个漂亮的小伙子,是一个天生的厉害角色。
自从他到了爱德华的身边之后,爱德华在贵族圈中的影响力。直线上升。在某些事务上,爱德华的话的份量,甚至超过了当时尚在位的先皇和如日中天的宰相唐纳德。
爱德华原本雄才大略,又是十六七岁。年轻气盛血气方刚的时期,一心要超越历代先祖。成为圣索兰最伟大的帝王。为此,他针对帝国积弊,大刀阔斧的改革。短短几年时间,圣索兰的军力国力,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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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年来,这个永远在断天山脉法林顿防线和魔族血战的骑士团,都是救赎之地的人们永远的话题。
人们惊叹于他们的强大,好奇于他们的神秘。
他们总是不厌其烦的议论三百年来,法林顿骑士团和魔族之间的每一场战役;对他们的传统,他们的战斗方式,他们的黑眼睛黑头发,以及他们的冷酷和铁血津津乐道。
在各种各样的传说当中,这支军队,已经不像是人类了。
一提起他们,人们脑海中出现的,就是高耸如云的断天山脉要塞前,那密密麻麻蚁附于城墙的魔族,那遮天蔽日的箭矢和火球,那流淌的鲜血,断裂的残肢和永远回荡在群山中的惨叫声,怒吼声。
在那一片血色的天空下,这些身穿黑红两色战甲和大氅的战士,沉默的战斗着。
他们的利剑挥过,一颗颗狰狞的魔族头颅随着鲜血的喷涌冲天而起。他们的战斧砍下,肉体在锋利的斧刃下,发出沉闷的割裂声。他们骑着战马,列队冲锋,奔雷一般的马蹄下,是血色的泥泞。
他们就这么战斗着,直到鲜血没过脚踝,直到尸体堆满城墙,直到漫山遍野的魔族,如同潮水一般退去。
当第二天,太阳从东边升起的时候,满身伤痕的他们,又握住长剑。一切又重新开始。
一天一天,一年一年。
这群在最终之战中,导致人类联军最终失利的罪人,就用这种永远也无法解脱的方式赎罪。
那里是地狱。而他们,就生活在那一片血与火之中。带着满身的伤痕,穿着满是刀剑痕迹的陈旧甲胄。战斗着,永远战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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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罗伊对法林顿就有一种特殊的,甚至莫名其妙的认同感。每次和汤姆等一帮孩子玩骑士游戏的时候,他都总是不屑于去做别的小孩都抢着做的王子和勇救公主的骑士。但只要是扮演法林顿骑士和魔族的戏码,他就一定会坚持选择做法林顿骑士。
一脸稚嫩的他。会沉痛的跪在地上,低下头,用双手摁着剑柄,去效仿法林顿骑士闻名天下的决死令。
每每在这个时候,他都能从心底,体会到那种悲壮和肃穆。
以前,他并不明白。直到知道自己的身世。他才知道,当年无意识所体会的一切,都来自于自己和他们不可分割的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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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伊看着鲁克那饱经风霜的脸。没有惊惧,没有怀疑,也没有想要再否认自己的身份。他知道。以鲁克的实力,想要对自己不利的话,完全用不着费这样的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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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你一摘掉你的面具,我就把你认出来了,”鲁克唏嘘道,“我们生活在法林顿,很少和其他人接触。因此,就算是你的父亲,和你的祖父的模样,都很少有人能对得上号。”
“可是,”鲁克慈祥的看着罗伊,笑道,“我是你祖父的侍从骑士,也是从小看着你父亲长大的。对汉山家人的模样,再熟悉不过了。你的相貌,和你父亲这个年龄的时候,至少有七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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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对生活有着异乎寻常热情的人,即便他和别的男孩一样,从小离开母亲的怀抱,在军营中长大,接受最艰苦甚至最残酷的磨砺,也没能磨去他乐观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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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因为他的身份,而是因为,无论经历多么残酷的战斗,他都总是笑呵呵的。在他的天性中,有一种满不在乎的乐观。和他父亲罗兰公爵的沉默严肃截然不同。
十五岁的那一年,他认识了来法林顿游历的皇子爱德华殿下。
那个时候的爱德华,还只是一个同样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的少年。一个向往法林顿之外的生活,一个试图了解这座神秘的要塞,两个年轻人迅速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
两个月之后,当爱德华结束了在法林顿公国的游历,准备离开的时候,他和罗杰一起,恳求罗兰大公允许罗杰随他前往帝都。
这个请求,爱德华是有资格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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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法林顿生活的这两个月中,爱德华和大家同吃同住,并肩作战,为人亲和有礼,深的法林顿战士们的尊重。爱德华的恳求,再加上儿子期盼的眼神,罗兰大公竟破天荒的答应了。
就这样,罗杰离开了他生活了近十六年的法林顿,混在皇家骑士卫队中,走进了这个他向往已久的世界。
如果现在回头去评价的话,用鲁克的话说,就是:“就像一只丛林中长大的猛虎,闯进了豢养的狗群。直到现在。他的名字,都是很多人的噩梦。”
那个时候,除了爱德华之外,还很少有人知道罗杰的身份。
人们只知道他是爱德华殿下最亲密的朋友,一位长着卷曲的黑发,笑容爽朗的东方贵族后裔。他温文尔雅,彬彬有礼,舞步跳得比谁都漂亮,说话也风趣逗人。
没有人把他同印象中只知道战斗。永远生活在地狱中赎罪的罪人骑士团联系起来。大家都认为,他来自于一个有着深厚传承,有着优雅礼仪和绅士教养的贵族。
除了他不喜欢穿绣花蓬袖的华丽服饰,不喜欢丝袜,假发。也不喜欢涂脂抹粉这一点,让人有些奇怪之外,别的什么都好。
很快,罗杰就在帝都贵族圈中,闯下了偌大的名声。
他每年有几个月会回法林顿作战,或前往帝国各地游历。七八月份,帝都紫蔷薇开得最灿烂的时候。他就会回来。
人们渐渐发现,这个漂亮的小伙子,是一个天生的厉害角色。
自从他到了爱德华的身边之后,爱德华在贵族圈中的影响力。直线上升。在某些事务上,爱德华的话的份量,甚至超过了当时尚在位的先皇和如日中天的宰相唐纳德。
爱德华原本雄才大略,又是十六七岁。年轻气盛血气方刚的时期,一心要超越历代先祖。成为圣索兰最伟大的帝王。为此,他针对帝国积弊,大刀阔斧的改革。短短几年时间,圣索兰的军力国力,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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