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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正因为他生命不愿死,他才仍然要吃沼地上的浆果和鲦鱼,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有时候“他“他完全给“吃”管住了。他根本不管他走的是什么路,只要能走出这个谷地就成。”当幻觉来折磨他的时候,他只好一面凭本能自动向前跋涉。然而生命的本能在“他的胃几乎像睡着了”的情况下,纵使有多么饥饿,他也是“不想吃”的,这个时候“吃东西已成为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虽然他并不想吃,但是他知道,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吃。当他只柴四哩就达到“光辉的大海”时,他知道他无论如何都爬不了。”不过,他仍然要活下去。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他居然会死掉,那未免也太不合理了。”他就是不情愿死,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他仍然要反抗,不肯死。这里,他的理智意志和生命的本能达到了完美的组合。此后,他的理智意志再一次使他把狼血“硬灌下去”最后,生命的本能再次闪耀着无限的光芒,他“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但他依然“像一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他的生命不想死!
最终,他获救了!
至此,作家笔下令人敬仰、使人肃然起敬的“硬汉”形象就光彩夺目地呈现在我们面前。生命怎么那么强悍呢?生命的巨大本能使人敬畏,不能不为之惊叹。但生命的本能真的就巨大到不可思议不可估量的地步吗?“他”固然值得我们崇敬,但比尔就应该遭到我们的唾弃吗?
作品宣扬的主题当然是“热爱生命”难道比尔不热爱生命吗?
我想,比尔热爱生命的程度甚至比“他”还要强烈!我们凭着自己低俗的、实质上就是不热爱生命的思考,去揣摩比尔。我们认为比尔没有人性的、是不顾朋友道义的、是抱着金子死也不放手的守财奴,最终他只剩下“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进而说明了比尔是不热爱生命的。真的是这样的吗?作家是这样写的吗?我们是否可以说,比尔在朋友“他”的求救声中“一句话也不回答”、“头也不回”地“只顾向前走”真是比尔热爱生命的表现呢?他为什么只顾自己向前走?我们当然可以猜测比尔没有人性,没有道义!但这些与生命比起来,又是何等的微不足道。比尔,他选择了生命,他热爱生命!这难道成为了别人指责他的理由?再说,比尔就一定是没有人性的,不顾朋友道义的?他之所以只顾自己走,难道不是帮助朋友的最有效的方法:激将法。我们想想,如果比尔回头了,我们又能看到怎样的情形呢?一个“一瘸一拐”另一个“扭伤脚腕子”即使他们互相扶持怜悯,然而,他们是否就会失去意志,在那么恶劣的自然环境下?事实,也证明了比尔的“激将法”对“他”是有效的,暂且不论比尔是否在使用“激将法”但“他”就是那么想的,他“想着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他”于是,他坚持下来。“不然,他就用不着这样拼命,他早就会躺下来死掉了。”比尔爱金子有错吗?难道他们两个千里迢迢不是为了金子吗?“他”不是也爱金子吗?我们难道就不可以想象比尔是因为生活所迫,才不得不去“淘金”或许家里还有老母亲还有饿的发晕的孩子。爱金子不也是爱生命吗?
但,他就是死了,剩下了“有红有白,啃得经管的骨头”我们没有看到比尔拿着金子一家团聚欢喜的场面。我们也没有看到比尔拿着金子去享受生命的场面。他死了!但他是热爱生命的,但他不够理智!我们即使指责,也只能指责他的不够理智。比尔没有“他”理智。仅此而已。他没有想到金钱成为了他的累赘。他带着金子就是为了将来好好地享受生命的。但,他没有想到的是:享受生命的前提是留住生命!
享受生命与留住生命的比较谁更热爱生命?
生命的本能不是巨大人们不可思议的地步的。假如是这样,那么比尔不会死。他会最终抱着金子去嘲笑“他”居然把辛辛苦苦淘来的金子居然给丢弃了!这个意义上讲,比尔更是一位硬汉。硬汉不懂得技巧而已。而作为现实中的我们,就更像是必尔了。“他”只不过是作家对整个人类的理想罢了。我们会想比尔那样不愿放弃金子、包袱、理想、事业、家庭等等,我们最终不得不死,很累地死去。与比尔一样!
“然而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正因为他生命不愿死,他才仍然要吃沼地上的浆果和鲦鱼,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有时候“他“他完全给“吃”管住了。他根本不管他走的是什么路,只要能走出这个谷地就成。”当幻觉来折磨他的时候,他只好一面凭本能自动向前跋涉。然而生命的本能在“他的胃几乎像睡着了”的情况下,纵使有多么饥饿,他也是“不想吃”的,这个时候“吃东西已成为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虽然他并不想吃,但是他知道,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吃。当他只柴四哩就达到“光辉的大海”时,他知道他无论如何都爬不了。”不过,他仍然要活下去。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他居然会死掉,那未免也太不合理了。”他就是不情愿死,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他仍然要反抗,不肯死。这里,他的理智意志和生命的本能达到了完美的组合。此后,他的理智意志再一次使他把狼血“硬灌下去”最后,生命的本能再次闪耀着无限的光芒,他“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但他依然“像一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他的生命不想死!
最终,他获救了!
至此,作家笔下令人敬仰、使人肃然起敬的“硬汉”形象就光彩夺目地呈现在我们面前。生命怎么那么强悍呢?生命的巨大本能使人敬畏,不能不为之惊叹。但生命的本能真的就巨大到不可思议不可估量的地步吗?“他”固然值得我们崇敬,但比尔就应该遭到我们的唾弃吗?
作品宣扬的主题当然是“热爱生命”难道比尔不热爱生命吗?
我想,比尔热爱生命的程度甚至比“他”还要强烈!我们凭着自己低俗的、实质上就是不热爱生命的思考,去揣摩比尔。我们认为比尔没有人性的、是不顾朋友道义的、是抱着金子死也不放手的守财奴,最终他只剩下“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进而说明了比尔是不热爱生命的。真的是这样的吗?作家是这样写的吗?我们是否可以说,比尔在朋友“他”的求救声中“一句话也不回答”、“头也不回”地“只顾向前走”真是比尔热爱生命的表现呢?他为什么只顾自己向前走?我们当然可以猜测比尔没有人性,没有道义!但这些与生命比起来,又是何等的微不足道。比尔,他选择了生命,他热爱生命!这难道成为了别人指责他的理由?再说,比尔就一定是没有人性的,不顾朋友道义的?他之所以只顾自己走,难道不是帮助朋友的最有效的方法:激将法。我们想想,如果比尔回头了,我们又能看到怎样的情形呢?一个“一瘸一拐”另一个“扭伤脚腕子”即使他们互相扶持怜悯,然而,他们是否就会失去意志,在那么恶劣的自然环境下?事实,也证明了比尔的“激将法”对“他”是有效的,暂且不论比尔是否在使用“激将法”但“他”就是那么想的,他“想着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他”于是,他坚持下来。“不然,他就用不着这样拼命,他早就会躺下来死掉了。”比尔爱金子有错吗?难道他们两个千里迢迢不是为了金子吗?“他”不是也爱金子吗?我们难道就不可以想象比尔是因为生活所迫,才不得不去“淘金”或许家里还有老母亲还有饿的发晕的孩子。爱金子不也是爱生命吗?
但,他就是死了,剩下了“有红有白,啃得经管的骨头”我们没有看到比尔拿着金子一家团聚欢喜的场面。我们也没有看到比尔拿着金子去享受生命的场面。他死了!但他是热爱生命的,但他不够理智!我们即使指责,也只能指责他的不够理智。比尔没有“他”理智。仅此而已。他没有想到金钱成为了他的累赘。他带着金子就是为了将来好好地享受生命的。但,他没有想到的是:享受生命的前提是留住生命!
享受生命与留住生命的比较谁更热爱生命?
生命的本能不是巨大人们不可思议的地步的。假如是这样,那么比尔不会死。他会最终抱着金子去嘲笑“他”居然把辛辛苦苦淘来的金子居然给丢弃了!这个意义上讲,比尔更是一位硬汉。硬汉不懂得技巧而已。而作为现实中的我们,就更像是必尔了。“他”只不过是作家对整个人类的理想罢了。我们会想比尔那样不愿放弃金子、包袱、理想、事业、家庭等等,我们最终不得不死,很累地死去。与比尔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