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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喝了口酒,接着说,那天傍晚,我为他去送最后一次货,50克海洛因,我藏在帽子里,然后叫了辆出租车赶往接头地点,那地方在城外二十多里地的一座荒山上,我想可能是外地的熟客户。天快黑下来的时候,我们也快到了,开车的小伙子说后面有个车一直跟着,我理所当然的以为是警察。我说没事,一切我来应付。可是车开进山里以后,那辆车赶上来就象我们撞过来。一边是悬崖一边是峭壁,我们显然不是他们的对手。小伙子害怕了,这时候我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那辆车玩命似的向我们撞过来,一不小心我们就会摔下悬崖去,车毁人亡。我不能这么等死!我接过方向盘,让车沿着悬崖跑,在一个拐弯处,我故意放慢了速度,我从后视镜里看见那辆车猛地加速向我们冲过来,在他们快要撞到我们的时候我一踩油门猛打方向盘,结果那辆车刹车不及冲到崖下去了。回到城里,我给他打电话告诉了他,并问他是怎么回事。他半晌才说:“我想得到的,就没有得不到的;我想得到而没有得到的,我必定要毁掉!”我说你死了这条心吧!从今以后我们各走个的路,再没关系了。他说你要走可以,但我肯定不会放过你,我已经派人寻找你的女儿了,你可以耐心等着。我恨得呀痒痒,恨不得把电话咬碎嚼烂!她的牙齿咯吱咯吱地响着,一脸杀气。
也许,他只是吓唬吓唬你,并不敢真的做出来的。我胆战心惊小心翼翼地说。
她冷冷一笑,哼,你是不知道他是个什么东西,说他杀人不眨眼你可能不信,但实在没有比这更准确的形容词了。他手里有毒品,这使得杀人比杀鸡还容易。看谁不顺眼,一支毒品打发掉了,有时候他也会让那个人吸上瘾,慢慢地把他折磨死。他手下的人都是些亡命之徒,专以打架斗殴为乐趣。他们看着一个人因他们而死去,比看任何一个明星的演出还要兴奋还要感到满足。这也正是我一定要离开他们的原因。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我的女儿落到他们的手里!好在我早就把她们祖孙俩他藏起来了,连我们的亲戚都不知道她们在什么地方。我左思右想,终于决定了。凌晨两点多的时候,我悄悄地潜了回去。他们都是夜里欢,我耐心地等着,等到凌晨四五点钟的时候,他们都睡的跟死猪一样了,我把买来的三桶汽油围着那幢两层小楼倒了一圈,连墙上也泼上了。然后,我把点着的烟扔了进去。
她端起杯猛喝一口,好象她刚刚干完这件事,喝一杯庆庆功。我屏住呼吸看着她,她的脸上是复仇后的快意和满足。难怪她这么悲观,她心里明白等待她的将是什么,她也一直在等着。命运之神是公平的,任何一个人,在他或她随意改变他人的命运甚至取消他人的生命时,却不知无形中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作恶多端、为非作歹、无恶不作,这其实也是一种自杀,是一种极为残忍、消极的自杀方式。所以,死,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目的的到达,没有什么可悲哀的,因为他们在人们的心中已经死去很久了。我知道,她救了我,帮了我,无论是从感情上还是从义气上我都应该站在她这一边,而且,她杀的都是穷凶极恶之徒,从某一方面来说也算是为民除害。可法律说,杀人就是杀人,不管杀的是什么人,也不管什么理由,因为你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所以,杀人就得偿命!我为她感到惋惜,更为那枚兰花戒指感到伤心。我这个时候才发现,她的食指和中指已经被烟熏黄了,象镀了一层金,更象生了一层锈。
她见我在看她的手,很敏感地说,我心里有事,很少对人说,太烦了,就抽烟。其实抽烟对我只是一种安慰,手指中夹着个东西,对我有一种安全感。把自己的安全感押在一支烟上,很可笑是不是?唉!这些天,我可真没少抽。我在这儿待了一个多星期了,晚上就找单身男人混一宿。她说着又端起杯,喝了个底朝天,傻傻地笑起来,跟他们住一晚上,陪陪他们,更是让他们陪陪我。有钱的给钱,多少都行,没钱的给我盒烟,管我顿饭,都行。他们都说我气质高雅,美貌超群。哈哈美貌超群!有一次在一个三个人的房间里,有两个人要我陪,后来那一个男的也忍不住了,抓住我就往他的被窝里拉,哈哈,男人,其实最不要脸了,哈哈哈她笑着,我又听到了风铃声,我的小风铃。可她的脸上,却是泪水横流。
她轻轻地摇摇头,喃喃着说,我现在真的不在乎了,我需要男人陪着我,让我忘掉眼前的一切。我不想死,甚至不想进监狱,可是我逃不了。一场大火,把他们烧死的烧死了,没烧死的都送到里面去了,他们很快就会找到我的。我死了无所谓,只是苦了我那六十岁的婆婆和九岁的女儿。我真的好想她们。我都两年没见到她们了。也许我女儿已经真的记不起我了。她抓过烟盒,抽出一支点上,两眼空洞地看着窗外。
我被她的故事所打动,深深地同情她。如果我是法律,我会赦她无罪吗?汽油被均匀地泼在楼房四周,连一楼的墙上也泼了一层。此刻正是凌晨四五点钟,里面的人睡得正香,谁也没有发觉死神正一步步向他们逼近。她不慌不忙地点上一支“三五”用心地吸着,然后,将剩下的半截烟头扔了过去,于是,经常在电影电视里见到的镜头真实地出现在她的面前。火借风势,风助火威,很快,小楼釜底之薪般熊熊燃烧起来。她站在一边冷冷地看着,苍白的脸上平静地反射着火光,眼里却杀机四起。我摇摇头,将这些画面甩出去。我不相信!我不相信,她,这个雅致、高傲、神秘、又很妩媚的自称“小丽”的女人会做出这些事情来?!我不信!也许是她瞎编的吧?可又有什么必要?难道说,因为某种原因,便编造出一个让人同情和惧怕的故事,以获得一时的安慰或自我安慰?当然不管别人听了如何,最起码她自己是首先要相信的,也许故事里的生活是她的一种向往,现实中不可能得到,便用一个故事来骗别人也骗骗自己。更也... -->>
她喝了口酒,接着说,那天傍晚,我为他去送最后一次货,50克海洛因,我藏在帽子里,然后叫了辆出租车赶往接头地点,那地方在城外二十多里地的一座荒山上,我想可能是外地的熟客户。天快黑下来的时候,我们也快到了,开车的小伙子说后面有个车一直跟着,我理所当然的以为是警察。我说没事,一切我来应付。可是车开进山里以后,那辆车赶上来就象我们撞过来。一边是悬崖一边是峭壁,我们显然不是他们的对手。小伙子害怕了,这时候我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那辆车玩命似的向我们撞过来,一不小心我们就会摔下悬崖去,车毁人亡。我不能这么等死!我接过方向盘,让车沿着悬崖跑,在一个拐弯处,我故意放慢了速度,我从后视镜里看见那辆车猛地加速向我们冲过来,在他们快要撞到我们的时候我一踩油门猛打方向盘,结果那辆车刹车不及冲到崖下去了。回到城里,我给他打电话告诉了他,并问他是怎么回事。他半晌才说:“我想得到的,就没有得不到的;我想得到而没有得到的,我必定要毁掉!”我说你死了这条心吧!从今以后我们各走个的路,再没关系了。他说你要走可以,但我肯定不会放过你,我已经派人寻找你的女儿了,你可以耐心等着。我恨得呀痒痒,恨不得把电话咬碎嚼烂!她的牙齿咯吱咯吱地响着,一脸杀气。
也许,他只是吓唬吓唬你,并不敢真的做出来的。我胆战心惊小心翼翼地说。
她冷冷一笑,哼,你是不知道他是个什么东西,说他杀人不眨眼你可能不信,但实在没有比这更准确的形容词了。他手里有毒品,这使得杀人比杀鸡还容易。看谁不顺眼,一支毒品打发掉了,有时候他也会让那个人吸上瘾,慢慢地把他折磨死。他手下的人都是些亡命之徒,专以打架斗殴为乐趣。他们看着一个人因他们而死去,比看任何一个明星的演出还要兴奋还要感到满足。这也正是我一定要离开他们的原因。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我的女儿落到他们的手里!好在我早就把她们祖孙俩他藏起来了,连我们的亲戚都不知道她们在什么地方。我左思右想,终于决定了。凌晨两点多的时候,我悄悄地潜了回去。他们都是夜里欢,我耐心地等着,等到凌晨四五点钟的时候,他们都睡的跟死猪一样了,我把买来的三桶汽油围着那幢两层小楼倒了一圈,连墙上也泼上了。然后,我把点着的烟扔了进去。
她端起杯猛喝一口,好象她刚刚干完这件事,喝一杯庆庆功。我屏住呼吸看着她,她的脸上是复仇后的快意和满足。难怪她这么悲观,她心里明白等待她的将是什么,她也一直在等着。命运之神是公平的,任何一个人,在他或她随意改变他人的命运甚至取消他人的生命时,却不知无形中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作恶多端、为非作歹、无恶不作,这其实也是一种自杀,是一种极为残忍、消极的自杀方式。所以,死,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目的的到达,没有什么可悲哀的,因为他们在人们的心中已经死去很久了。我知道,她救了我,帮了我,无论是从感情上还是从义气上我都应该站在她这一边,而且,她杀的都是穷凶极恶之徒,从某一方面来说也算是为民除害。可法律说,杀人就是杀人,不管杀的是什么人,也不管什么理由,因为你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所以,杀人就得偿命!我为她感到惋惜,更为那枚兰花戒指感到伤心。我这个时候才发现,她的食指和中指已经被烟熏黄了,象镀了一层金,更象生了一层锈。
她见我在看她的手,很敏感地说,我心里有事,很少对人说,太烦了,就抽烟。其实抽烟对我只是一种安慰,手指中夹着个东西,对我有一种安全感。把自己的安全感押在一支烟上,很可笑是不是?唉!这些天,我可真没少抽。我在这儿待了一个多星期了,晚上就找单身男人混一宿。她说着又端起杯,喝了个底朝天,傻傻地笑起来,跟他们住一晚上,陪陪他们,更是让他们陪陪我。有钱的给钱,多少都行,没钱的给我盒烟,管我顿饭,都行。他们都说我气质高雅,美貌超群。哈哈美貌超群!有一次在一个三个人的房间里,有两个人要我陪,后来那一个男的也忍不住了,抓住我就往他的被窝里拉,哈哈,男人,其实最不要脸了,哈哈哈她笑着,我又听到了风铃声,我的小风铃。可她的脸上,却是泪水横流。
她轻轻地摇摇头,喃喃着说,我现在真的不在乎了,我需要男人陪着我,让我忘掉眼前的一切。我不想死,甚至不想进监狱,可是我逃不了。一场大火,把他们烧死的烧死了,没烧死的都送到里面去了,他们很快就会找到我的。我死了无所谓,只是苦了我那六十岁的婆婆和九岁的女儿。我真的好想她们。我都两年没见到她们了。也许我女儿已经真的记不起我了。她抓过烟盒,抽出一支点上,两眼空洞地看着窗外。
我被她的故事所打动,深深地同情她。如果我是法律,我会赦她无罪吗?汽油被均匀地泼在楼房四周,连一楼的墙上也泼了一层。此刻正是凌晨四五点钟,里面的人睡得正香,谁也没有发觉死神正一步步向他们逼近。她不慌不忙地点上一支“三五”用心地吸着,然后,将剩下的半截烟头扔了过去,于是,经常在电影电视里见到的镜头真实地出现在她的面前。火借风势,风助火威,很快,小楼釜底之薪般熊熊燃烧起来。她站在一边冷冷地看着,苍白的脸上平静地反射着火光,眼里却杀机四起。我摇摇头,将这些画面甩出去。我不相信!我不相信,她,这个雅致、高傲、神秘、又很妩媚的自称“小丽”的女人会做出这些事情来?!我不信!也许是她瞎编的吧?可又有什么必要?难道说,因为某种原因,便编造出一个让人同情和惧怕的故事,以获得一时的安慰或自我安慰?当然不管别人听了如何,最起码她自己是首先要相信的,也许故事里的生活是她的一种向往,现实中不可能得到,便用一个故事来骗别人也骗骗自己。更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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