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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
“这个李嫂相当不错的,专业又细心。萧姐说了,等你生娃时,也要叫她去照顾你。”
“好,好啊。”这次安若答得稍结巴。
程少臣借着陪安若练车之名,往返都让她开车。安若不觉得这是他的热心,只猜他想偷懒。以前单程要两个半小时的路,换作她开就是三个多小时车程。快到城市交界处时,高速路上的车开始多起来。
程少臣险险地把着她的方向盘替她调整方向,“你真的很没有开车天分啊。七歪八扭成这个样子,该加速时不加,该减速时不减。”
“我自己开车时比这好多了。都是因为你总在旁边捣乱,说话分散我的注意力。从现在起别跟我说话了。”
程少臣如她所愿,结果车里太过安静了,令人昏昏欲睡。为了提神,安若开了音乐,放的喜多郎的《古事记》,一遍结束又重播,程少臣忍不住出声了:“换一张。你是该吃药了,连听的音乐都这么别扭。”
“这音乐哪里别扭了?你就喜欢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你不喜欢的就觉得别人也不该喜欢。”
“旋律似乎平静,但编曲很狂躁,节奏很压抑。春天容易上火,我建议你还是多听听巴赫吧。”
“谢啦,我更喜欢贝多芬。都跟你说了我开车时别跟我说话,分神。”
话题又卡住了,但是安若尊重了一下他的意愿换了张碟,花儿乐队的《花季王朝》,嘻唰唰嘻唰唰,吵死他好了。
等进了城市的主干道,天色已晚,路灯一盏盏亮起来。道路越发拥挤,安若开了几小时车也累了,他们俩交换了位置。
“看来你的确恐婴,都吓成那个样子了。”经过一处贴着大幅宝宝广告的店面时,程少臣说。
“我也没想到你竟然有恋婴癖。”
程少臣忽略她的用词,“哎,那么小的小孩子,跟玩具似的,抱在手里那么软,”他抬一只手比画了一下,“我从小就喜欢小动物,常常抱流浪猫回家,然后被我妈训。”
“小动物都喜欢?那你喜欢老鼠和壁虎吗?”
程少臣无视她的挑衅,片刻后又说:“咱们养一只狗吧。”
“你想干吗?”
“迷你狗,长不大的那一种,你逛街的时候可以塞进包里,我回家晚时它还可以跟你做个伴,顺便培养一下你对小动物的爱心。如何?”
“程少臣,你觉得养狗会比养我更有成就感吗?”
“……沈安若,赶紧抽空去趟医院。你说得对,你的更年期确实提前了。”
沈安若这阵子几乎要将行政中心当作第二办公室了,结果总能遇上熟人,开会时有一面之缘的A公司甲某,一起吃过一顿饭的B公司乙某,同事的家属C公司的丙某,这世界小的时候就如一座村落。可是,在这种地方遇上秦紫嫣却始料未及,就算云楼市不是超大城市但也不算太小,而且她的家乡不是也在邻市吗?在这里,人人行色匆匆情绪抓狂,烟火气息沉重,完全与她的仙子气质格格不入。
安若见到她时,外面正下着雨,秦美女与一群世俗男女一起被雨困住,站在宽阔的廊檐下。安若冒着雨去停车场取车,然后把车开到她身前,滑下车窗,“秦小姐准备去哪儿?我送你一程吧。”
秦紫嫣也一眼认出了她,微微一笑,楚楚动人,“你是安若,沈安若,我没记错名字吧?你叫我紫嫣就好。”
她上了车,将文件纸袋小心抱在怀里,袋子已经有一点点湿,“我没有想到在国内办一份登记这样的麻烦。”
“其实你可以请代理机构来做。”
“嗯,对啊。我一位朋友说凭我的丢三落四,肯定要折腾至少两星期才办得出来,我不信,非得自己来试试,早知道真是这样,就不赌这一口气了。”
“你朋友是为了你好。”
“嗯,应该是吧。”
秦紫嫣要去的地方与她公司顺路。没有程少臣在旁边指手画脚,其实她的车技还凑合。秦紫嫣偶尔跟她说一两句话,她的声音很动听。人长得固然美,但并不冷淡,周身有一种柔和的气质。沈安若对她讨厌不起来。
“我几乎忘了自己也考过驾照,倒桩还有上路都是考了两回才通过的,还是教练可怜我天分不够但练得努力,决定放我一马,路考时给我安排了最简单的路段。”当安若急刹车躲过一辆违章车时,秦紫嫣说,“所以为了别人的安全,我还是不要开车比较好。我有位朋友说,我完全没有开车的天分。”
“国外考驾照比较难。”
“在国内考的。”
“你不是刚从国外回来?”
“嗯,德国,在那边住了几年,有时候也在法国,不过也常常回来。”
交通电台正在播一支曲子,Somewhere in Time,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同名电影的主旋律,国内常译作《时光倒流七十年》。秦紫嫣听得入神,直到曲子结束,才轻轻叹一口气说:“我讨厌这部电影,但偏偏喜欢这支曲子,每次都听到想要落泪。”
“这部电影怎么了?”
“那名女子太无望,只能等待,等了一辈子。我不喜欢。”
那日沈安若同事聚会,都是同年进入正洋的应届毕业生,一起参加过漫长的入职培训,年龄相仿,经历相似,又多年没有这样齐聚过了,一时大家都感慨万千。其实几年来,他们这批人早已离开了大半,当年的新鲜菜鸟们,如今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话题说着说着难免就转到了柴米油盐上。林某男抱怨自儿子出生后他在家中的地位便一落千丈,蒋某女哀叹与婆婆相处得纠纠结结郁闷至极,孙某女大骂老公与初恋情人藕断丝连,新婚的高某男则每过半小时就准时接到老婆的查岗电话……也讲别人的八卦,公司内的某某某与老婆相恋十年才结婚,结果老婆一怀孕就搞外遇,孩子生下来就离婚了,感情这东西简直比电视广告更不可靠,还有公司内的某某某马上要结婚了结果发现老婆与前男友私混,于是婚也没结成……沈安若安静地听,心里默念:上帝啊,这男人们认真八起卦来真是比女人更胜一筹。终于有人发现她在摸鱼,于是大声说:“你们这些女人都学学安若,从来也不见人家抱怨过老公或者拿着婆婆说三道四。”目光齐刷刷射过来,安若在心里怨念了一句,脸上挂着无辜无害的笑,“喝酒喝酒。”恰逢周末,吃饱喝足又去KTV,闹腾到很晚,回家已经凌晨一点。
门只上了一道锁,进门后屋里却是黑的,想来是程少臣早晨离家时随手一带没落锁。小区治安很好,倒也无妨。
安若习惯于走到哪里都随手开灯,可进了客厅,灯却先她一步亮了,原来程少臣竟比她更早回家,正倚在沙发上懒懒散散地抽着烟,腿交叉搭在矮几上。他把灯光遥控器扔到一边,继续保持着先前在黑暗里的姿势。
她看他一眼,绕过他,把窗子都打开。她一向讨厌烟的味道。
“去哪儿了?”程少臣漫不经心地问。
“同事聚会。”
“玩得很开心吗?连我的电话都不接。”
“手机没电了。”发现手机没电时她也没着急,因为他极少给她打电话,而且他已经连续两周都是在她入睡后才回家,周五的晚上应该会更晚,因为他周六通常是中午才起床。不过,至少他每天无论多晚都回家,从未夜不归宿,所以安若也就从未对此发表过什么不满意见。
“我觉得累,要去睡了。你怎么不去睡觉?”
她都走到了楼梯转角,却听到背后程少臣不紧不慢地说:“程夫人,以后不要这么晚。”
这句话的内容还有他那副腔调真是惹恼了她。沈安若回过头,先深吸口气,免得失了风度,然后也学他的腔调说:“程先生,你快天亮才回家的时候,我有说过什么吗?你自己也是连续两个星期都凌晨以后才回家的,怎么就忘了呢?”
“沈安若,男人跟女人一样吗?而且,我那是工作。”
“知道了,下回我注意。”安若偃旗息鼓,继续往楼上走。
“沈安若,过来陪我坐一会儿,我们好像很久没有面对面说过话了。”
“程总,您今天特意早回家,就是为了跟我开恳谈会啊?”沈安若拒绝服从他的指挥,而是倚着楼梯扶手,与他隔了几米的距离,位置比他高出很多。这个高度令她有些许的优越感。
“其实我们是很久没见面了对不对,我回家时你已经睡了,等我起床时你又走了。”程少臣无视她的挑衅姿态。
“你是不是希望我每天等你到凌晨两点,跪在门口给你送上拖鞋,然后早晨跪在你床前等你醒来时第一时间给你递毛巾擦脸?”
“虽然没有必要,不过你若真想那么做,我也很欢迎。”
沈安若口才不如他,只能再度投降,不理他,准备撤离。但程少臣显然今天晚上真的很有谈话的兴致。
“你最近脾气真大。你有怨气吗?”
“怎么会?程先生你辛苦工作为了我的舒适生活,我把你当神像一样供奉还来不及呢。”
“你对神像就这种恶劣的态度啊?”
“拜托你,我困了,想睡觉。您下回想半夜找人聊天的话,请提前通知我,好让我养足精神。”
“沈安若,你太别扭,没法跟你沟通。”
“我又不是今天才别扭。你还是反思一下自己当初干吗要娶我好了。”
“我脑子有病,我就喜欢你这别扭劲,我就喜欢看你不待见我的样子。”程少臣又点上一支烟,淡淡地瞥着她,用一副事不关己的调调,悠悠地说。
周末,沈安若往旅行箱里装衣服,听到门被敲了敲。门明明没有关,抬头时,见程少臣倚着门框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忙碌,“怎么,你打算离家出走?”
“我出差,明天下午出发。”
“怎么不早说?”
“比起你总是登机前才打电话通知我,我这够早的了,至少比你提前了二十四小时。”
“去哪儿?出差多久?”
“云南。大概一星期。”她看程少臣的脸色很平静,于是又补充,“但我又请了一周的带薪假,打算在那边多待些日子。”
“我本打算……算了,等你回来再说吧。”程少臣兴致缺乏地准备转身离开,“祝你玩得愉快。要我赞助旅行费吗?”
安若刚要张口,他已抬手制止,“知道了知道了,我什么都没说。”
安若发现和程少臣距离远一些反而能好好说话了。程少臣很反常地每晚打电话给她,时间都很早,按说这个时间他一般会在外面吃饭。话不太多,通常是沈安若做日程汇报。
“今天上了一整天的课,那个讲师说话带乡音,听得好累。
“今天的讲师非常帅,声音也好听,播音员级别的。
“今天去××集团参观,走了一整天。早知道要走那么多路,我就不穿高跟鞋了……四分跟也是高跟鞋呀。”
会议结束后,安若到大理和西双版纳玩了一圈,最后去了丽江,白天跟着旅行社一日游,晚上住在古城里。传说中神秘的丽江古城,早就成了一座打着民俗幌子的购物城,一幢幢木质的建筑,一串串纸质的灯笼,卖着各种奇奇怪怪的物品。她一个人在一排排店铺间闲逛,买了大堆没用的物品,银茶壶啊,扎染布啊,非常重,只好去邮局打了包裹寄回家。这绝对是精神空虚的表现,她不免自嘲。
第九天的时候程少臣在电话里说:“你这么久不回来,我开始有点不适应了。”
“少来了。你自己总出差在外,不出差时也总是晚回家,现在装什么装。”
“那不一样,那时候我知道你在家里等我。”
晚上沈安若照例在古城的各家小商铺间闲逛,累了就找家店点一些特色小吃,时间打发得很快。谁料突来一阵急雨,她连忙躲进一家针织小铺。老板是一名纳西族的摩梭女,黑黑瘦瘦,模样纯朴,用最原始的木质梭子和手工棉线织着一条条披肩。她在店里驻留很久,买了三条披肩。雨仍是不停,安若开始跟摩梭老板聊天,听她讲走婚的民俗,原来与她想象中的极不一样,反而像都市里最时髦的周末婚。老板说:“你们汉人多好,可以与自己的阿黑哥每天在一起。”安若笑而不语,老板又说:“不过距离才能产生美,像我们这样,很长时间才能见一回,很珍惜,所以一辈子都不会觉得厌烦。”她的话与人一样纯朴,仿佛蕴含着大道理。安若正待回应几句,手机却响起。
“你现在在做什么?”
“跟帅哥喝茶。”
“到那里去猎艳的人很多,你要注意安全,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讲话。”
“我这等姿色还不至于被觊觎,你以前说过的。”
“但是天色太暗,难免有人眼神不好啊。”
沈安若忍不住笑。外面的雨已经停了,她向老板告了别,继续闲逛。程少臣的电话没有挂,与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她一边敷衍着他,一边眼睛也没闲着。一排排小店里卖的东西都还蛮有趣的,她又有的是时间,便扫地一般地,挨家挨户地看光景,倒有些贺秋雁逛街的风采了。
雨后的空气微凉,安若穿得单薄,便从袋里子抽出一条刚买的披肩,像包粽子一般缠到身上,瞬间暖和了很多。她一只手拿手机跟程少臣说着话,购物袋子挂在手腕上,另一只手系披肩,而且丝毫不乱,自己都觉得很佩服自己。走了几步路,又觉得这条浅橘色披肩与衣服颜色甚为不搭,虽然天色已黑,但家家店铺的灯光还是很明亮,路上人也多,何况她有三条不同颜色的,于是从肩上抽走了橙色披肩,换上另一条灰白色的。路人们忙着赶路与逛街,没人顾得上看她。
手机那端的程少臣轻轻地笑了起来,笑得很奇怪。
“你笑什么?”沈安若被他笑得心里发毛。
“还是刚才那条更配一些。”
沈安若仿佛被电流击中一般战栗了一下,急急地回头张望。这正是人流极多的时段,到处都是游人,家家店铺灯火通明,她觉得眼花缭乱,并且有点晕。
安若定定地站在原地,无数人或行色匆匆或不急不缓地与她擦肩而过,川流不息。最后她终于在前方不远处的那家茶楼下看见了程少臣,他站在茶楼门口那长长的一串串乳白色羊皮灯笼帘前,那些柔和的光线映在他的身上和脸上,令他全身泛着一层光晕,几乎不真实。
见她终于发现他,程少臣脸上浮出笑容,唇角微扬,酒窝深抿,很柔和,又显得淘气,他这样笑的时候十分好看,他很少笑得这样纯粹。即使隔着一段距离,她仍能看得真切。
那一瞬间,沈安若的大脑晕眩而恍惚,空白一片,只有一句被流传到滥俗的古老诗词在脑海里忽隐忽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知道了。”
“这个李嫂相当不错的,专业又细心。萧姐说了,等你生娃时,也要叫她去照顾你。”
“好,好啊。”这次安若答得稍结巴。
程少臣借着陪安若练车之名,往返都让她开车。安若不觉得这是他的热心,只猜他想偷懒。以前单程要两个半小时的路,换作她开就是三个多小时车程。快到城市交界处时,高速路上的车开始多起来。
程少臣险险地把着她的方向盘替她调整方向,“你真的很没有开车天分啊。七歪八扭成这个样子,该加速时不加,该减速时不减。”
“我自己开车时比这好多了。都是因为你总在旁边捣乱,说话分散我的注意力。从现在起别跟我说话了。”
程少臣如她所愿,结果车里太过安静了,令人昏昏欲睡。为了提神,安若开了音乐,放的喜多郎的《古事记》,一遍结束又重播,程少臣忍不住出声了:“换一张。你是该吃药了,连听的音乐都这么别扭。”
“这音乐哪里别扭了?你就喜欢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你不喜欢的就觉得别人也不该喜欢。”
“旋律似乎平静,但编曲很狂躁,节奏很压抑。春天容易上火,我建议你还是多听听巴赫吧。”
“谢啦,我更喜欢贝多芬。都跟你说了我开车时别跟我说话,分神。”
话题又卡住了,但是安若尊重了一下他的意愿换了张碟,花儿乐队的《花季王朝》,嘻唰唰嘻唰唰,吵死他好了。
等进了城市的主干道,天色已晚,路灯一盏盏亮起来。道路越发拥挤,安若开了几小时车也累了,他们俩交换了位置。
“看来你的确恐婴,都吓成那个样子了。”经过一处贴着大幅宝宝广告的店面时,程少臣说。
“我也没想到你竟然有恋婴癖。”
程少臣忽略她的用词,“哎,那么小的小孩子,跟玩具似的,抱在手里那么软,”他抬一只手比画了一下,“我从小就喜欢小动物,常常抱流浪猫回家,然后被我妈训。”
“小动物都喜欢?那你喜欢老鼠和壁虎吗?”
程少臣无视她的挑衅,片刻后又说:“咱们养一只狗吧。”
“你想干吗?”
“迷你狗,长不大的那一种,你逛街的时候可以塞进包里,我回家晚时它还可以跟你做个伴,顺便培养一下你对小动物的爱心。如何?”
“程少臣,你觉得养狗会比养我更有成就感吗?”
“……沈安若,赶紧抽空去趟医院。你说得对,你的更年期确实提前了。”
沈安若这阵子几乎要将行政中心当作第二办公室了,结果总能遇上熟人,开会时有一面之缘的A公司甲某,一起吃过一顿饭的B公司乙某,同事的家属C公司的丙某,这世界小的时候就如一座村落。可是,在这种地方遇上秦紫嫣却始料未及,就算云楼市不是超大城市但也不算太小,而且她的家乡不是也在邻市吗?在这里,人人行色匆匆情绪抓狂,烟火气息沉重,完全与她的仙子气质格格不入。
安若见到她时,外面正下着雨,秦美女与一群世俗男女一起被雨困住,站在宽阔的廊檐下。安若冒着雨去停车场取车,然后把车开到她身前,滑下车窗,“秦小姐准备去哪儿?我送你一程吧。”
秦紫嫣也一眼认出了她,微微一笑,楚楚动人,“你是安若,沈安若,我没记错名字吧?你叫我紫嫣就好。”
她上了车,将文件纸袋小心抱在怀里,袋子已经有一点点湿,“我没有想到在国内办一份登记这样的麻烦。”
“其实你可以请代理机构来做。”
“嗯,对啊。我一位朋友说凭我的丢三落四,肯定要折腾至少两星期才办得出来,我不信,非得自己来试试,早知道真是这样,就不赌这一口气了。”
“你朋友是为了你好。”
“嗯,应该是吧。”
秦紫嫣要去的地方与她公司顺路。没有程少臣在旁边指手画脚,其实她的车技还凑合。秦紫嫣偶尔跟她说一两句话,她的声音很动听。人长得固然美,但并不冷淡,周身有一种柔和的气质。沈安若对她讨厌不起来。
“我几乎忘了自己也考过驾照,倒桩还有上路都是考了两回才通过的,还是教练可怜我天分不够但练得努力,决定放我一马,路考时给我安排了最简单的路段。”当安若急刹车躲过一辆违章车时,秦紫嫣说,“所以为了别人的安全,我还是不要开车比较好。我有位朋友说,我完全没有开车的天分。”
“国外考驾照比较难。”
“在国内考的。”
“你不是刚从国外回来?”
“嗯,德国,在那边住了几年,有时候也在法国,不过也常常回来。”
交通电台正在播一支曲子,Somewhere in Time,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同名电影的主旋律,国内常译作《时光倒流七十年》。秦紫嫣听得入神,直到曲子结束,才轻轻叹一口气说:“我讨厌这部电影,但偏偏喜欢这支曲子,每次都听到想要落泪。”
“这部电影怎么了?”
“那名女子太无望,只能等待,等了一辈子。我不喜欢。”
那日沈安若同事聚会,都是同年进入正洋的应届毕业生,一起参加过漫长的入职培训,年龄相仿,经历相似,又多年没有这样齐聚过了,一时大家都感慨万千。其实几年来,他们这批人早已离开了大半,当年的新鲜菜鸟们,如今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话题说着说着难免就转到了柴米油盐上。林某男抱怨自儿子出生后他在家中的地位便一落千丈,蒋某女哀叹与婆婆相处得纠纠结结郁闷至极,孙某女大骂老公与初恋情人藕断丝连,新婚的高某男则每过半小时就准时接到老婆的查岗电话……也讲别人的八卦,公司内的某某某与老婆相恋十年才结婚,结果老婆一怀孕就搞外遇,孩子生下来就离婚了,感情这东西简直比电视广告更不可靠,还有公司内的某某某马上要结婚了结果发现老婆与前男友私混,于是婚也没结成……沈安若安静地听,心里默念:上帝啊,这男人们认真八起卦来真是比女人更胜一筹。终于有人发现她在摸鱼,于是大声说:“你们这些女人都学学安若,从来也不见人家抱怨过老公或者拿着婆婆说三道四。”目光齐刷刷射过来,安若在心里怨念了一句,脸上挂着无辜无害的笑,“喝酒喝酒。”恰逢周末,吃饱喝足又去KTV,闹腾到很晚,回家已经凌晨一点。
门只上了一道锁,进门后屋里却是黑的,想来是程少臣早晨离家时随手一带没落锁。小区治安很好,倒也无妨。
安若习惯于走到哪里都随手开灯,可进了客厅,灯却先她一步亮了,原来程少臣竟比她更早回家,正倚在沙发上懒懒散散地抽着烟,腿交叉搭在矮几上。他把灯光遥控器扔到一边,继续保持着先前在黑暗里的姿势。
她看他一眼,绕过他,把窗子都打开。她一向讨厌烟的味道。
“去哪儿了?”程少臣漫不经心地问。
“同事聚会。”
“玩得很开心吗?连我的电话都不接。”
“手机没电了。”发现手机没电时她也没着急,因为他极少给她打电话,而且他已经连续两周都是在她入睡后才回家,周五的晚上应该会更晚,因为他周六通常是中午才起床。不过,至少他每天无论多晚都回家,从未夜不归宿,所以安若也就从未对此发表过什么不满意见。
“我觉得累,要去睡了。你怎么不去睡觉?”
她都走到了楼梯转角,却听到背后程少臣不紧不慢地说:“程夫人,以后不要这么晚。”
这句话的内容还有他那副腔调真是惹恼了她。沈安若回过头,先深吸口气,免得失了风度,然后也学他的腔调说:“程先生,你快天亮才回家的时候,我有说过什么吗?你自己也是连续两个星期都凌晨以后才回家的,怎么就忘了呢?”
“沈安若,男人跟女人一样吗?而且,我那是工作。”
“知道了,下回我注意。”安若偃旗息鼓,继续往楼上走。
“沈安若,过来陪我坐一会儿,我们好像很久没有面对面说过话了。”
“程总,您今天特意早回家,就是为了跟我开恳谈会啊?”沈安若拒绝服从他的指挥,而是倚着楼梯扶手,与他隔了几米的距离,位置比他高出很多。这个高度令她有些许的优越感。
“其实我们是很久没见面了对不对,我回家时你已经睡了,等我起床时你又走了。”程少臣无视她的挑衅姿态。
“你是不是希望我每天等你到凌晨两点,跪在门口给你送上拖鞋,然后早晨跪在你床前等你醒来时第一时间给你递毛巾擦脸?”
“虽然没有必要,不过你若真想那么做,我也很欢迎。”
沈安若口才不如他,只能再度投降,不理他,准备撤离。但程少臣显然今天晚上真的很有谈话的兴致。
“你最近脾气真大。你有怨气吗?”
“怎么会?程先生你辛苦工作为了我的舒适生活,我把你当神像一样供奉还来不及呢。”
“你对神像就这种恶劣的态度啊?”
“拜托你,我困了,想睡觉。您下回想半夜找人聊天的话,请提前通知我,好让我养足精神。”
“沈安若,你太别扭,没法跟你沟通。”
“我又不是今天才别扭。你还是反思一下自己当初干吗要娶我好了。”
“我脑子有病,我就喜欢你这别扭劲,我就喜欢看你不待见我的样子。”程少臣又点上一支烟,淡淡地瞥着她,用一副事不关己的调调,悠悠地说。
周末,沈安若往旅行箱里装衣服,听到门被敲了敲。门明明没有关,抬头时,见程少臣倚着门框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忙碌,“怎么,你打算离家出走?”
“我出差,明天下午出发。”
“怎么不早说?”
“比起你总是登机前才打电话通知我,我这够早的了,至少比你提前了二十四小时。”
“去哪儿?出差多久?”
“云南。大概一星期。”她看程少臣的脸色很平静,于是又补充,“但我又请了一周的带薪假,打算在那边多待些日子。”
“我本打算……算了,等你回来再说吧。”程少臣兴致缺乏地准备转身离开,“祝你玩得愉快。要我赞助旅行费吗?”
安若刚要张口,他已抬手制止,“知道了知道了,我什么都没说。”
安若发现和程少臣距离远一些反而能好好说话了。程少臣很反常地每晚打电话给她,时间都很早,按说这个时间他一般会在外面吃饭。话不太多,通常是沈安若做日程汇报。
“今天上了一整天的课,那个讲师说话带乡音,听得好累。
“今天的讲师非常帅,声音也好听,播音员级别的。
“今天去××集团参观,走了一整天。早知道要走那么多路,我就不穿高跟鞋了……四分跟也是高跟鞋呀。”
会议结束后,安若到大理和西双版纳玩了一圈,最后去了丽江,白天跟着旅行社一日游,晚上住在古城里。传说中神秘的丽江古城,早就成了一座打着民俗幌子的购物城,一幢幢木质的建筑,一串串纸质的灯笼,卖着各种奇奇怪怪的物品。她一个人在一排排店铺间闲逛,买了大堆没用的物品,银茶壶啊,扎染布啊,非常重,只好去邮局打了包裹寄回家。这绝对是精神空虚的表现,她不免自嘲。
第九天的时候程少臣在电话里说:“你这么久不回来,我开始有点不适应了。”
“少来了。你自己总出差在外,不出差时也总是晚回家,现在装什么装。”
“那不一样,那时候我知道你在家里等我。”
晚上沈安若照例在古城的各家小商铺间闲逛,累了就找家店点一些特色小吃,时间打发得很快。谁料突来一阵急雨,她连忙躲进一家针织小铺。老板是一名纳西族的摩梭女,黑黑瘦瘦,模样纯朴,用最原始的木质梭子和手工棉线织着一条条披肩。她在店里驻留很久,买了三条披肩。雨仍是不停,安若开始跟摩梭老板聊天,听她讲走婚的民俗,原来与她想象中的极不一样,反而像都市里最时髦的周末婚。老板说:“你们汉人多好,可以与自己的阿黑哥每天在一起。”安若笑而不语,老板又说:“不过距离才能产生美,像我们这样,很长时间才能见一回,很珍惜,所以一辈子都不会觉得厌烦。”她的话与人一样纯朴,仿佛蕴含着大道理。安若正待回应几句,手机却响起。
“你现在在做什么?”
“跟帅哥喝茶。”
“到那里去猎艳的人很多,你要注意安全,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讲话。”
“我这等姿色还不至于被觊觎,你以前说过的。”
“但是天色太暗,难免有人眼神不好啊。”
沈安若忍不住笑。外面的雨已经停了,她向老板告了别,继续闲逛。程少臣的电话没有挂,与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她一边敷衍着他,一边眼睛也没闲着。一排排小店里卖的东西都还蛮有趣的,她又有的是时间,便扫地一般地,挨家挨户地看光景,倒有些贺秋雁逛街的风采了。
雨后的空气微凉,安若穿得单薄,便从袋里子抽出一条刚买的披肩,像包粽子一般缠到身上,瞬间暖和了很多。她一只手拿手机跟程少臣说着话,购物袋子挂在手腕上,另一只手系披肩,而且丝毫不乱,自己都觉得很佩服自己。走了几步路,又觉得这条浅橘色披肩与衣服颜色甚为不搭,虽然天色已黑,但家家店铺的灯光还是很明亮,路上人也多,何况她有三条不同颜色的,于是从肩上抽走了橙色披肩,换上另一条灰白色的。路人们忙着赶路与逛街,没人顾得上看她。
手机那端的程少臣轻轻地笑了起来,笑得很奇怪。
“你笑什么?”沈安若被他笑得心里发毛。
“还是刚才那条更配一些。”
沈安若仿佛被电流击中一般战栗了一下,急急地回头张望。这正是人流极多的时段,到处都是游人,家家店铺灯火通明,她觉得眼花缭乱,并且有点晕。
安若定定地站在原地,无数人或行色匆匆或不急不缓地与她擦肩而过,川流不息。最后她终于在前方不远处的那家茶楼下看见了程少臣,他站在茶楼门口那长长的一串串乳白色羊皮灯笼帘前,那些柔和的光线映在他的身上和脸上,令他全身泛着一层光晕,几乎不真实。
见她终于发现他,程少臣脸上浮出笑容,唇角微扬,酒窝深抿,很柔和,又显得淘气,他这样笑的时候十分好看,他很少笑得这样纯粹。即使隔着一段距离,她仍能看得真切。
那一瞬间,沈安若的大脑晕眩而恍惚,空白一片,只有一句被流传到滥俗的古老诗词在脑海里忽隐忽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