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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好吧,不爱运动就是她的错!
沈子煜看到她的表情,就知道是个什么情况,顿觉无语,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其实……他多想抓着她再重新学习上一次,可是,他们的关系显然没有好到这种程度。
就在此时,神助攻手疤子开口了,他说:“没事啊,阮小姐,改天让沈少再教教你呗。”他刚才是说顺嘴才喊了“嫂子”,现在这种时候,他当然知道不这么喊会比较好。他非常顺畅地说,“女孩子,尤其是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要么多学点防身招呼,要么呢,出门的时候最好叫上靠谱的人陪着。”比如沈少,对吧。
阮婉听着这话,转头看了疤子一眼,问:“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没有吧。”疤子干笑了下。他这几年受沈少的嘱托,时而会出没在她的身边,偶尔被她看到也不奇怪。只是,他觉得这种事还是不被知道比较好。
很快,目的地到了。
车辆停下时,阮婉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没和其他人说过地址。也就是说,这些人从一开始就知道她住在哪里?再想到看来颇为眼熟的疤子,她若有所思。
车门拉开。
沈子煜先一步出去。
疤子非常及时地凑过来,一把抱住躺倒在座椅上的钱钱,笑着说:“阮小姐,我们送你上去吧。”
阮婉看了眼自己包扎着绷带的脚踝,又估量了下自己的力气,觉得亲自把钱钱扛上楼实在是件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哪怕中途可以使用电梯,所以也没有反对。
疤子再次朝沈子煜使了个颜色。
沈子煜:“……”笨蛋,又被她看到了好么!
阮婉抽了下嘴角,心想沈子煜从哪里找了这么个逗比来?
她扶着车门下了车,走了几步后发现脚踝虽然痛,但也不是不能忍受。她正如此想着,只觉得身体一悬空,整个人就再次被抱了起来。
“不用了。”阮婉态度坚决地拒绝说,“我自己可以走。”
“伤口又裂开了。”沈子煜微皱着眉,注视着她脚踝处正在渐渐变红的绷带,说,“你的脚这几天都不能使力,伤口如果反复崩开,会留疤。”
“……”阮婉突然有一种“最后一句是重点”的感觉。
“是啊,阮小姐,女孩子身上留疤很难看的!”疤子非常“诚恳”地说道,“而且脚踝这种地方,夏天穿裙子啊凉鞋啊经常会露出来哟,有疤就不好看,你一定要注意的!”
阮婉看着这位明明脸上带疤长得颇具悍勇之气、却在说这种话的疤子,只觉得违和感爆了。就在此时,她又听到他问:“你家里有医药箱吗?”
“有。……反正都要重新包扎,我自己走上去也没事的。”
沈子煜看着她脚上那已经变得全红的绷带,抿紧唇角:“如果你不喜欢这个姿势,我可以背你或者扛你。”话一出口,他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些什么。他觉得自己大概又会被讨厌地更多了,但是——他真的无法看到她在自己面前昏迷不醒,无法看到看到她在自己面前流血,无法看到看到她在自己面前一点点失去生命力……那会让他无法控制自己。
上辈子那突如其来、撕心裂肺的痛,在他的心上留下了重重的伤痕,直到他生命尽头,这伤口都丝毫没有痊愈的迹象。并且,绵延到了这一生。
阮婉被他凶地有些莫名其妙,本来还觉得这几年沈子煜变得出乎意料地成熟,现在看来,人最本质的地方是不容易轻易改变的。他刚才那一声,倒是颇有当年的“雄|风”。
她不乐意这么服软,还想再说上两句,却看到不远处有人走来。
阮婉想到自己现在的造型,连忙拉下大衣的帽子,再侧过脸。
所以说,住在公司的宿舍就是这一点不好,很容易碰到熟人。
她现在的样子太容易让人胡思乱想,更别提,她也不想让叔爷爷和外婆知道这次的事,反正本来也没事,何苦再吓唬他们这些老人家呢?
还有就是……
很多人都知道她男朋友是谁好么!
她虽然和锦年发生了点小争执,心里有点生闷气,却也没到加入“绿帽协会”的地步。
与此同时,沈子煜虽然猜到了怀中人突然安静下来的原因,不过……却又觉得她现在偏着头贴在他胸口蜷缩成一团的模样特别地可爱。他的嘴角微微上扬,整个人的闪亮程度瞬间上了三十个百分点不止,惹得路过的几人连连看了他好几眼,甚至低声讨论“这是不是我们公司新来的艺人?”。
怀抱着钱姑娘、安静地跟在老大身后的疤子摸摸地侧过头,特别想揉一下被刺痛了的眼睛,心想:玛德!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必杀单身狗之光”?真特么地可怕啊!
所以说……好吧,不爱运动就是她的错!
沈子煜看到她的表情,就知道是个什么情况,顿觉无语,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其实……他多想抓着她再重新学习上一次,可是,他们的关系显然没有好到这种程度。
就在此时,神助攻手疤子开口了,他说:“没事啊,阮小姐,改天让沈少再教教你呗。”他刚才是说顺嘴才喊了“嫂子”,现在这种时候,他当然知道不这么喊会比较好。他非常顺畅地说,“女孩子,尤其是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要么多学点防身招呼,要么呢,出门的时候最好叫上靠谱的人陪着。”比如沈少,对吧。
阮婉听着这话,转头看了疤子一眼,问:“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没有吧。”疤子干笑了下。他这几年受沈少的嘱托,时而会出没在她的身边,偶尔被她看到也不奇怪。只是,他觉得这种事还是不被知道比较好。
很快,目的地到了。
车辆停下时,阮婉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没和其他人说过地址。也就是说,这些人从一开始就知道她住在哪里?再想到看来颇为眼熟的疤子,她若有所思。
车门拉开。
沈子煜先一步出去。
疤子非常及时地凑过来,一把抱住躺倒在座椅上的钱钱,笑着说:“阮小姐,我们送你上去吧。”
阮婉看了眼自己包扎着绷带的脚踝,又估量了下自己的力气,觉得亲自把钱钱扛上楼实在是件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哪怕中途可以使用电梯,所以也没有反对。
疤子再次朝沈子煜使了个颜色。
沈子煜:“……”笨蛋,又被她看到了好么!
阮婉抽了下嘴角,心想沈子煜从哪里找了这么个逗比来?
她扶着车门下了车,走了几步后发现脚踝虽然痛,但也不是不能忍受。她正如此想着,只觉得身体一悬空,整个人就再次被抱了起来。
“不用了。”阮婉态度坚决地拒绝说,“我自己可以走。”
“伤口又裂开了。”沈子煜微皱着眉,注视着她脚踝处正在渐渐变红的绷带,说,“你的脚这几天都不能使力,伤口如果反复崩开,会留疤。”
“……”阮婉突然有一种“最后一句是重点”的感觉。
“是啊,阮小姐,女孩子身上留疤很难看的!”疤子非常“诚恳”地说道,“而且脚踝这种地方,夏天穿裙子啊凉鞋啊经常会露出来哟,有疤就不好看,你一定要注意的!”
阮婉看着这位明明脸上带疤长得颇具悍勇之气、却在说这种话的疤子,只觉得违和感爆了。就在此时,她又听到他问:“你家里有医药箱吗?”
“有。……反正都要重新包扎,我自己走上去也没事的。”
沈子煜看着她脚上那已经变得全红的绷带,抿紧唇角:“如果你不喜欢这个姿势,我可以背你或者扛你。”话一出口,他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些什么。他觉得自己大概又会被讨厌地更多了,但是——他真的无法看到她在自己面前昏迷不醒,无法看到看到她在自己面前流血,无法看到看到她在自己面前一点点失去生命力……那会让他无法控制自己。
上辈子那突如其来、撕心裂肺的痛,在他的心上留下了重重的伤痕,直到他生命尽头,这伤口都丝毫没有痊愈的迹象。并且,绵延到了这一生。
阮婉被他凶地有些莫名其妙,本来还觉得这几年沈子煜变得出乎意料地成熟,现在看来,人最本质的地方是不容易轻易改变的。他刚才那一声,倒是颇有当年的“雄|风”。
她不乐意这么服软,还想再说上两句,却看到不远处有人走来。
阮婉想到自己现在的造型,连忙拉下大衣的帽子,再侧过脸。
所以说,住在公司的宿舍就是这一点不好,很容易碰到熟人。
她现在的样子太容易让人胡思乱想,更别提,她也不想让叔爷爷和外婆知道这次的事,反正本来也没事,何苦再吓唬他们这些老人家呢?
还有就是……
很多人都知道她男朋友是谁好么!
她虽然和锦年发生了点小争执,心里有点生闷气,却也没到加入“绿帽协会”的地步。
与此同时,沈子煜虽然猜到了怀中人突然安静下来的原因,不过……却又觉得她现在偏着头贴在他胸口蜷缩成一团的模样特别地可爱。他的嘴角微微上扬,整个人的闪亮程度瞬间上了三十个百分点不止,惹得路过的几人连连看了他好几眼,甚至低声讨论“这是不是我们公司新来的艺人?”。
怀抱着钱姑娘、安静地跟在老大身后的疤子摸摸地侧过头,特别想揉一下被刺痛了的眼睛,心想:玛德!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必杀单身狗之光”?真特么地可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