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晌午十分,阳光烤得地表热气腾腾,温差大是北地秋天的共同特点,这会儿百姓们在街道上走,汗流浃背,等到晚上,天气转凉,偶尔会出现蒙蒙的白雾,过不了许久,这边就要穿上棉袄了。
秋天是个物产丰富的季节,虽是晌午,街道两旁还是有不少从周边贩运瓜果蔬菜的小贩,有的也会售卖山里采摘的菌菇等,他们找个阴凉的地方打盹,偶尔也有出门的百姓,两方在讨价还价。
“卓玛,你看那边有个卖苹果的摊贩,那苹果又大又圆又红,真是好久没吃到了。”
尼玛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前面不远处,一个十来岁的小伙子,前面摆着箩筐,里面是一大框的苹果,他可能是从很远的地方背过来,走不动了,这才找了一处树荫歇脚,感到口渴,就从筐子里面拿出一个大苹果,随便擦擦,咬了一口。
清脆的声响,尼玛咽咽口水,眼神里带着渴望。自从离开山寨,就再也没有人关心过她,以前还好,家里有阿爹,阿娘,从年后独自一个人出来,已经有半年多的时间,寨子里的规矩,不嫁人是不许回去的。
天气燥热,光喝茶水也不解渴,这边的茶摊,一文钱一碗的就是茶叶沫子,喝到嘴里有一种苦涩的味道,青璃空间都是好茶,平日里哪喝过这个,正觉得难以下咽,见到尼玛指的方向,也就动了心思。
“苹果是按个儿卖,还是按斤卖?”
青璃站起身,走上前去询问价格。小伙子似乎也不是溧水城的人,至少对青璃这身打扮没有表示出厌恶,他憨厚一笑,“按个儿卖,可以随便挑,三文钱一个。”
这种大红苹果,三文钱一个,这个价格对青璃来说相当值,可是尼玛听后,快速的站起身,神色紧张地拉着青璃道,“卓玛,我就是随便说说的,这东西又不顶饿,三文钱能买六个粗面馒头了!”
今年溧水城的粮食减产,以后粗面馒头涨价,到时候多少铜板一个还不知道,像她这么能吃,又找不到人家,很大的可能性会饿死,所以尼玛琢磨着和青璃搭伴儿,学点手艺,以后也能自己赚银钱吃饱饭。
尼玛所想,确实是很多穷苦人家的心里,不过溧水城附近的百姓还是很富裕的,不时有人路过买上几个,青璃和尼玛在一旁商议,这种行为看着很可笑。
“没事,不过是几个铜板罢了,这天太热,茶水也不解渴。”
最后,终于以青璃的坚持取胜,用了六文钱挑了两个又大又红的苹果,在挑苹果的时候,尼玛很仔细,她总是舍不得这三文钱,拿到青璃送的苹果之后,放到了后面的褡裢里,舍不得吃。
茶棚其实就是个小草棚,坐在里面歇脚很舒适,老板人不错,见到二人碗里没茶水,主动过来续满水,不过从头到尾,一个字也没和二人说。
青璃看着街道人行色匆匆的人群,说不出此刻自己是个什么心情,昨天,她还是高高在上的少将军夫人,今日她就变成了社会最底层,一个没什么地位的异族女子,不被人认可,这种感觉是复杂而又难以言喻。
茶棚里,坐着几个歇脚的商人,大家彼此之间也不熟识,开始的气氛有点沉默,等到巡逻的士兵过去之后,小商人的情绪被挑起来,其中一个络腮胡子的大汉“啪”地一拍桌子,骂道,“都他娘的算什么东西,整日里抢男霸女,就没干过一件好事!”
“你小点声,万一被他们听到,会把你抓起来。”
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者叹了一口气,无奈地摇头,自从大秦丢了泗水城之后,这些逃兵占领了溧水城,这里就成了是非之地,士兵们经常打劫大周人所开的商铺,还杀了不少无辜的百姓,说是要为死去的大秦将士报仇。
这都是上将军宇文鲲的主意,溧水城薛主将持反对意见,宇文鲲就写了奏折诬告于他,通敌叛国,并且把一切罪名都算在薛主将身上,两方的将士一直成对峙状态,谁也看不上谁。
宇文鲲想要陷害薛主将还是有原因的,薛主将原来是北堂谚的心腹,而这次之所以失去泗水关,都是因为窝里斗,内部出现了分歧,让淳于谙钻了个空子,造成此后果的罪魁祸首就是北堂谚的人。
宇文鲲心里有恶气,针对的不仅仅是北堂谚的手下,还有北堂这个家族,这次他紧急进京,目的就是为了抢在北堂家前面告状,禀明皇上,严惩北堂一族,罪名还是可以株连九族的通敌叛国。
“抓起来就抓起来,老子是英雄好汉,敬仰北堂将军和薛主将的为人,才不要做那劳什子的缩头乌龟!”
大汉身高八尺,虎虎生威,他用手捶打着胸前,一脸的正色,周围人连连拍手较好。
青璃咬了一口苹果,她眯了眯眼,又脆又甜,比空间里的口感稍微差些,不过已经很值得。再说这个大汉,看起来正义凛然,在她来看,就是个三脚猫,刚才人家军队过来,他怎么不说话,非要等人家走了,这才瞎咋呼。
不一会儿,又有一队人马过来巡逻,大汉马上噤声,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大口灌了一碗茶水,左顾右盼,眼神闪烁,脸色极其不自然,“娘的,这天让不让人活了,老伯,过来加点茶水!”
“卓玛,这人花了一文钱,已经让老板续茶水五六次了。”
尼玛一直在关注那个身材高大的男子,开始,她心生爱慕,阿娘说,她们异族女子高大,必须得找一个身材差不多的那才相配,这汉子高大威猛,很是符合,尼玛是个未嫁的姑娘家,春心萌动,被黑布巾遮住的脸颊微微红润,刚才那一番话,说得她内心火热,可是转眼间,一匹狼变成一只虫,一文钱的便宜都要占,尼玛觉得看走眼了,很受伤。
“是啊,老板有点亏。”
二人的声音不大,但是不巧地是那个壮汉可能有点功夫底子,竟然听到了,他转过头,眼神带着寒意地看了一眼尼玛和青璃,语调讥讽地道,“哎呦,这不是从来不给银子是异族们,来溧水城混了?是不是喝茶欠老板银子呢,也是老板好心,你们姑娘家,脸皮不要这么厚好不好?”
壮汉喝了一口茶,咂咂嘴,觉得自己没说过瘾,他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竟然被低贱的异族女子给嫌弃了,还有更好笑的事情?以后说出去,让他怎么做人?
“你看看,茶棚本来就小,为啥没坐满人呢?还不是嫌你们二人晦气,我呸!”
周围的几个百姓不明所以,听到壮汉突然针对青璃二人,皱了皱眉,但是他们没有说话,也不稀罕管闲事,异族女子虽然不讨人喜欢,却也没有壮汉说的那么严重。作为一个男子,这么欺负弱女子,真的有些说不过去。
“你吃大蒜了吗,嘴为什么这么臭呢?”
尼玛一脸天真,她不会给人留面子,一针见血地道,“刚才听你说话,还觉得你是个血性的汉子,结果呢,巡逻士兵来了,你连个屁都不敢放,假模假样的,还要贪老板一碗水的便宜,真不是个爷们!”
有时候,实话是最伤人的,心里清楚就好,非要说出来,其实在场的百姓们也都发现了,不过大家不认识,也没必要揭短,只有尼玛丝毫不留情面,一时间,气得汉子脸色通红,异常尴尬。
“我不是爷们,你是,看你能不能嫁得出去,什么东西!”
那汉子也觉得面子上挂不住,又不能女子动手,只得快速站起身,想要离开,青璃一向有仇报仇,又是个小心眼的,她从袖口里弄出点实话粉来,随手一扬,对着汉子撒过去。
“哦,哈哈,千禧楼的小娘们皮肤滑呦,今儿晚上去找喜鹊,她说了只要我做上三次,不但不收我的银子,还给我做好酒好菜补身子,就是因为我那方面让她满意!”
突来的一声,把茶棚里的人吓了一跳。千禧楼,听着好像是青楼,喜鹊就是青楼的姐儿?
“噗……亏我刚才认为他是条汉子,敢说真话呢,原来是……”
其中一个打扮稍微富贵一些的,欲言又止,他扇着手里的折扇,“喜鹊都已经四十来岁了,是千禧楼里面的洗衣妇。”
有不知道的人,听到之后捂着嘴憋笑,有人实在忍不住,蹲在地上哈哈大笑个不停,原来是被洗衣妇嫖啊,竟然乐滋滋地拿出来说,此人一定是个疯子。
这种大实话粉只能对意志不坚定的人使用,青璃曾经给淳于谙用过,丝毫起不到任何效果,平日又用不上,她已经很久没有拿出来过。
大汉一走,茶棚里顿时更热闹,众人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也有小道消息说了一些关于薛主将的事,根据言谈,青璃判断,溧水城的百姓们很怕战争,他们怪宇文鲲丢了泗水城,这让溧水城兵临城下,随时有被破城的危险。
百姓们没有安全感,有些人脸上也出现了惊慌之色,甚至有人商议举家迁往大秦京都,只要大秦不被大周占领,京都是个最平安的地方,可在这边生活这么多年,放不下生意离开,很惆怅。
青璃和尼玛只给了老板两文钱的茶水银子,也不好一直在这里坐着。喝多了水,尼玛尿急,拉着青璃去一处公用的茅房小解,这边脏乱差,青璃不想进去,只在门口处等待。
过了晌午,街道上的人慢慢增多,又恢复了繁华,前几天曾经屠杀过大周的生意人,几天过去,在百姓们的脸上找不到任何痕迹,众人口中很少聊到战事,这是他们很不愿意提起的话题。
尼玛如厕出来之后,两人到小河边去洗脸洗手,下晌正是热闹的时候,人也多,尼玛时常穿梭在人流汹涌的小路,不为别的,只为有人能看上她,把她抢走。
“怎么又遇见你,真真晦气!”
都说冤家路窄,以前薛蓉不相信,如今却是信了。自从大哥和宇文鲲有了龌龊之后,溧水城又变了天,自家也很艰难,就怕京都那边下旨,宇文鲲背后有宇文家族撑腰,可自家有什么?
要她说,还不如反了算了,大秦有宇文鲲这种人,和大周的三皇子联合,一定搞不出好来,以后还不一定怎么陷害这些忠臣,而大哥本来就是北堂将军的人,也是宇文鲲的眼中钉。
大哥是个倔强脾气,虽然对宇文鲲不屑,可他心中日月可鉴,忠于皇上,忠于大秦,宇文鲲抓走了小侄子,大哥也没做什么表示,他想只要不背叛,对方不敢对小侄子怎么样。
薛蓉是个暴脾气,每次想到这件事就窝火的很,不仅如此,小人宇文鲲死了未婚妻,竟然看上了她,说是去京都正好请求皇上赐婚,万一嫁给那等小人,她还有活路吗?可是家里的人都是实心眼,除了嫂嫂之外,没人理解她的心情。
下晌的时候,薛蓉和哥哥薛谦又吵了一架,她带着丫鬟婆子出来散心,刚走到河边,看到了上午在皮货铺子对着她呛声的青璃,一腔怒火马上有了发泄的途径。
“我还不想遇见疯狗呢,管好你的嘴,少乱咬人!”
青璃倒不是很讨厌薛蓉,这种说话口没遮拦的大小姐,大部分性子直接,没什么脑子,说话办事不用担心对方算计什么,只是青璃如今的身份,被人捧惯了,听到这样的口气,格外不爽。
“你……你敢骂本小姐!”
薛蓉瞪圆了眼睛,不敢置信,竟然有人这么不开眼,敢骂她,她跺了跺脚,飞快地冲过去,就要和青璃拼命。
“走开,不许欺负卓玛,我管你是谁呢!”
关键时刻,尼玛挺身而出,她用母鸡保护小鸡的姿势,把青璃拦在身后,用自己的身体挡在前面,接受着薛蓉的撕扯。
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时候,青璃的心里竟然有点感动,二人并不熟悉,她也没为尼玛做什么,只给了几个铜板,请她喝了一壶茶而已,可以说,青璃对乞丐都比对她大方。
尼玛知道薛蓉得罪不起,她也没有还手,只是义无反顾地挡在青璃前面,一动不动,任凭薛蓉踢拉抓挠,就是不动地方。
“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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晌午十分,阳光烤得地表热气腾腾,温差大是北地秋天的共同特点,这会儿百姓们在街道上走,汗流浃背,等到晚上,天气转凉,偶尔会出现蒙蒙的白雾,过不了许久,这边就要穿上棉袄了。
秋天是个物产丰富的季节,虽是晌午,街道两旁还是有不少从周边贩运瓜果蔬菜的小贩,有的也会售卖山里采摘的菌菇等,他们找个阴凉的地方打盹,偶尔也有出门的百姓,两方在讨价还价。
“卓玛,你看那边有个卖苹果的摊贩,那苹果又大又圆又红,真是好久没吃到了。”
尼玛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前面不远处,一个十来岁的小伙子,前面摆着箩筐,里面是一大框的苹果,他可能是从很远的地方背过来,走不动了,这才找了一处树荫歇脚,感到口渴,就从筐子里面拿出一个大苹果,随便擦擦,咬了一口。
清脆的声响,尼玛咽咽口水,眼神里带着渴望。自从离开山寨,就再也没有人关心过她,以前还好,家里有阿爹,阿娘,从年后独自一个人出来,已经有半年多的时间,寨子里的规矩,不嫁人是不许回去的。
天气燥热,光喝茶水也不解渴,这边的茶摊,一文钱一碗的就是茶叶沫子,喝到嘴里有一种苦涩的味道,青璃空间都是好茶,平日里哪喝过这个,正觉得难以下咽,见到尼玛指的方向,也就动了心思。
“苹果是按个儿卖,还是按斤卖?”
青璃站起身,走上前去询问价格。小伙子似乎也不是溧水城的人,至少对青璃这身打扮没有表示出厌恶,他憨厚一笑,“按个儿卖,可以随便挑,三文钱一个。”
这种大红苹果,三文钱一个,这个价格对青璃来说相当值,可是尼玛听后,快速的站起身,神色紧张地拉着青璃道,“卓玛,我就是随便说说的,这东西又不顶饿,三文钱能买六个粗面馒头了!”
今年溧水城的粮食减产,以后粗面馒头涨价,到时候多少铜板一个还不知道,像她这么能吃,又找不到人家,很大的可能性会饿死,所以尼玛琢磨着和青璃搭伴儿,学点手艺,以后也能自己赚银钱吃饱饭。
尼玛所想,确实是很多穷苦人家的心里,不过溧水城附近的百姓还是很富裕的,不时有人路过买上几个,青璃和尼玛在一旁商议,这种行为看着很可笑。
“没事,不过是几个铜板罢了,这天太热,茶水也不解渴。”
最后,终于以青璃的坚持取胜,用了六文钱挑了两个又大又红的苹果,在挑苹果的时候,尼玛很仔细,她总是舍不得这三文钱,拿到青璃送的苹果之后,放到了后面的褡裢里,舍不得吃。
茶棚其实就是个小草棚,坐在里面歇脚很舒适,老板人不错,见到二人碗里没茶水,主动过来续满水,不过从头到尾,一个字也没和二人说。
青璃看着街道人行色匆匆的人群,说不出此刻自己是个什么心情,昨天,她还是高高在上的少将军夫人,今日她就变成了社会最底层,一个没什么地位的异族女子,不被人认可,这种感觉是复杂而又难以言喻。
茶棚里,坐着几个歇脚的商人,大家彼此之间也不熟识,开始的气氛有点沉默,等到巡逻的士兵过去之后,小商人的情绪被挑起来,其中一个络腮胡子的大汉“啪”地一拍桌子,骂道,“都他娘的算什么东西,整日里抢男霸女,就没干过一件好事!”
“你小点声,万一被他们听到,会把你抓起来。”
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者叹了一口气,无奈地摇头,自从大秦丢了泗水城之后,这些逃兵占领了溧水城,这里就成了是非之地,士兵们经常打劫大周人所开的商铺,还杀了不少无辜的百姓,说是要为死去的大秦将士报仇。
这都是上将军宇文鲲的主意,溧水城薛主将持反对意见,宇文鲲就写了奏折诬告于他,通敌叛国,并且把一切罪名都算在薛主将身上,两方的将士一直成对峙状态,谁也看不上谁。
宇文鲲想要陷害薛主将还是有原因的,薛主将原来是北堂谚的心腹,而这次之所以失去泗水关,都是因为窝里斗,内部出现了分歧,让淳于谙钻了个空子,造成此后果的罪魁祸首就是北堂谚的人。
宇文鲲心里有恶气,针对的不仅仅是北堂谚的手下,还有北堂这个家族,这次他紧急进京,目的就是为了抢在北堂家前面告状,禀明皇上,严惩北堂一族,罪名还是可以株连九族的通敌叛国。
“抓起来就抓起来,老子是英雄好汉,敬仰北堂将军和薛主将的为人,才不要做那劳什子的缩头乌龟!”
大汉身高八尺,虎虎生威,他用手捶打着胸前,一脸的正色,周围人连连拍手较好。
青璃咬了一口苹果,她眯了眯眼,又脆又甜,比空间里的口感稍微差些,不过已经很值得。再说这个大汉,看起来正义凛然,在她来看,就是个三脚猫,刚才人家军队过来,他怎么不说话,非要等人家走了,这才瞎咋呼。
不一会儿,又有一队人马过来巡逻,大汉马上噤声,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大口灌了一碗茶水,左顾右盼,眼神闪烁,脸色极其不自然,“娘的,这天让不让人活了,老伯,过来加点茶水!”
“卓玛,这人花了一文钱,已经让老板续茶水五六次了。”
尼玛一直在关注那个身材高大的男子,开始,她心生爱慕,阿娘说,她们异族女子高大,必须得找一个身材差不多的那才相配,这汉子高大威猛,很是符合,尼玛是个未嫁的姑娘家,春心萌动,被黑布巾遮住的脸颊微微红润,刚才那一番话,说得她内心火热,可是转眼间,一匹狼变成一只虫,一文钱的便宜都要占,尼玛觉得看走眼了,很受伤。
“是啊,老板有点亏。”
二人的声音不大,但是不巧地是那个壮汉可能有点功夫底子,竟然听到了,他转过头,眼神带着寒意地看了一眼尼玛和青璃,语调讥讽地道,“哎呦,这不是从来不给银子是异族们,来溧水城混了?是不是喝茶欠老板银子呢,也是老板好心,你们姑娘家,脸皮不要这么厚好不好?”
壮汉喝了一口茶,咂咂嘴,觉得自己没说过瘾,他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竟然被低贱的异族女子给嫌弃了,还有更好笑的事情?以后说出去,让他怎么做人?
“你看看,茶棚本来就小,为啥没坐满人呢?还不是嫌你们二人晦气,我呸!”
周围的几个百姓不明所以,听到壮汉突然针对青璃二人,皱了皱眉,但是他们没有说话,也不稀罕管闲事,异族女子虽然不讨人喜欢,却也没有壮汉说的那么严重。作为一个男子,这么欺负弱女子,真的有些说不过去。
“你吃大蒜了吗,嘴为什么这么臭呢?”
尼玛一脸天真,她不会给人留面子,一针见血地道,“刚才听你说话,还觉得你是个血性的汉子,结果呢,巡逻士兵来了,你连个屁都不敢放,假模假样的,还要贪老板一碗水的便宜,真不是个爷们!”
有时候,实话是最伤人的,心里清楚就好,非要说出来,其实在场的百姓们也都发现了,不过大家不认识,也没必要揭短,只有尼玛丝毫不留情面,一时间,气得汉子脸色通红,异常尴尬。
“我不是爷们,你是,看你能不能嫁得出去,什么东西!”
那汉子也觉得面子上挂不住,又不能女子动手,只得快速站起身,想要离开,青璃一向有仇报仇,又是个小心眼的,她从袖口里弄出点实话粉来,随手一扬,对着汉子撒过去。
“哦,哈哈,千禧楼的小娘们皮肤滑呦,今儿晚上去找喜鹊,她说了只要我做上三次,不但不收我的银子,还给我做好酒好菜补身子,就是因为我那方面让她满意!”
突来的一声,把茶棚里的人吓了一跳。千禧楼,听着好像是青楼,喜鹊就是青楼的姐儿?
“噗……亏我刚才认为他是条汉子,敢说真话呢,原来是……”
其中一个打扮稍微富贵一些的,欲言又止,他扇着手里的折扇,“喜鹊都已经四十来岁了,是千禧楼里面的洗衣妇。”
有不知道的人,听到之后捂着嘴憋笑,有人实在忍不住,蹲在地上哈哈大笑个不停,原来是被洗衣妇嫖啊,竟然乐滋滋地拿出来说,此人一定是个疯子。
这种大实话粉只能对意志不坚定的人使用,青璃曾经给淳于谙用过,丝毫起不到任何效果,平日又用不上,她已经很久没有拿出来过。
大汉一走,茶棚里顿时更热闹,众人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也有小道消息说了一些关于薛主将的事,根据言谈,青璃判断,溧水城的百姓们很怕战争,他们怪宇文鲲丢了泗水城,这让溧水城兵临城下,随时有被破城的危险。
百姓们没有安全感,有些人脸上也出现了惊慌之色,甚至有人商议举家迁往大秦京都,只要大秦不被大周占领,京都是个最平安的地方,可在这边生活这么多年,放不下生意离开,很惆怅。
青璃和尼玛只给了老板两文钱的茶水银子,也不好一直在这里坐着。喝多了水,尼玛尿急,拉着青璃去一处公用的茅房小解,这边脏乱差,青璃不想进去,只在门口处等待。
过了晌午,街道上的人慢慢增多,又恢复了繁华,前几天曾经屠杀过大周的生意人,几天过去,在百姓们的脸上找不到任何痕迹,众人口中很少聊到战事,这是他们很不愿意提起的话题。
尼玛如厕出来之后,两人到小河边去洗脸洗手,下晌正是热闹的时候,人也多,尼玛时常穿梭在人流汹涌的小路,不为别的,只为有人能看上她,把她抢走。
“怎么又遇见你,真真晦气!”
都说冤家路窄,以前薛蓉不相信,如今却是信了。自从大哥和宇文鲲有了龌龊之后,溧水城又变了天,自家也很艰难,就怕京都那边下旨,宇文鲲背后有宇文家族撑腰,可自家有什么?
要她说,还不如反了算了,大秦有宇文鲲这种人,和大周的三皇子联合,一定搞不出好来,以后还不一定怎么陷害这些忠臣,而大哥本来就是北堂将军的人,也是宇文鲲的眼中钉。
大哥是个倔强脾气,虽然对宇文鲲不屑,可他心中日月可鉴,忠于皇上,忠于大秦,宇文鲲抓走了小侄子,大哥也没做什么表示,他想只要不背叛,对方不敢对小侄子怎么样。
薛蓉是个暴脾气,每次想到这件事就窝火的很,不仅如此,小人宇文鲲死了未婚妻,竟然看上了她,说是去京都正好请求皇上赐婚,万一嫁给那等小人,她还有活路吗?可是家里的人都是实心眼,除了嫂嫂之外,没人理解她的心情。
下晌的时候,薛蓉和哥哥薛谦又吵了一架,她带着丫鬟婆子出来散心,刚走到河边,看到了上午在皮货铺子对着她呛声的青璃,一腔怒火马上有了发泄的途径。
“我还不想遇见疯狗呢,管好你的嘴,少乱咬人!”
青璃倒不是很讨厌薛蓉,这种说话口没遮拦的大小姐,大部分性子直接,没什么脑子,说话办事不用担心对方算计什么,只是青璃如今的身份,被人捧惯了,听到这样的口气,格外不爽。
“你……你敢骂本小姐!”
薛蓉瞪圆了眼睛,不敢置信,竟然有人这么不开眼,敢骂她,她跺了跺脚,飞快地冲过去,就要和青璃拼命。
“走开,不许欺负卓玛,我管你是谁呢!”
关键时刻,尼玛挺身而出,她用母鸡保护小鸡的姿势,把青璃拦在身后,用自己的身体挡在前面,接受着薛蓉的撕扯。
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时候,青璃的心里竟然有点感动,二人并不熟悉,她也没为尼玛做什么,只给了几个铜板,请她喝了一壶茶而已,可以说,青璃对乞丐都比对她大方。
尼玛知道薛蓉得罪不起,她也没有还手,只是义无反顾地挡在青璃前面,一动不动,任凭薛蓉踢拉抓挠,就是不动地方。
“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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