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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林.约翰知道这段时间楚中天的心情都不好,他想或许和那次电话有关系,但是那究竟是打给谁的,他们又在电话里说了什么,他就不知道了。但是他不能看着楚这么消沉下去,作为他的老板,他的朋友,他的长辈,他得帮帮楚。
老本特来喝酒的时候就看到他的老伙计科林.约翰趴在吧台上写写画画的。
“你在做什么,想做莎士比亚吗?”他凑上去看了一眼。
“莎士比亚做不了,不过我正在尝试成为约翰.列侬。”约翰老板抬起头对他的伙伴说道。
“你究竟在搞什么?”
“你不觉得我们缺了点什么吗?”
老本特四下里看了看,“我并没有觉得缺了什么。难道今天缺了什么酒吗?”
“你除了喝酒还知道什么?”约翰老板瞪了他一眼。“你不觉得每次当我们想要在看台上为楚的表现大声欢呼的时候,只是高喊:‘楚楚’的有些太单调和没气势了吗?”
老本特想了想, 然后点头道:“那么你想做点什么?”
“我要为楚写首歌……不过我写了很多都不满意。”他指了指脚边。
老本特注意到在科林.约翰的脚下有一个废纸篓,里面装满了揉成团的废纸。
写歌倒是一个不错的主意,英超球迷喜欢在比赛的时候唱歌,他们表达自己感情的最好方式不是鼓掌也不是欢呼,就是歌唱。如果他们喜欢某个球员,就会为他编一首歌,然后在比赛的时候唱出来。而球员们也喜欢球迷们为他们写歌,每当在比赛的时候听到球迷们高唱着为他所作的歌曲时,就会感到充满了力量,所向披靡。
老本特从中随便捡起一团废纸,摊开来看了看,然后笑道:“看来你没有天赋啊,老伙计。”
“我要有天赋我就不在这里开酒吧了!”约翰瞪了他一眼,然后把笔一扔。“这活儿真不是人干的!”
“你为什么不问问那些年轻人?他们可比我们对流行音乐了解得多。”
老本特指了指那些坐在一边喝酒的顾客们,他们显然要比约翰和本特年轻几十岁,一个个都在三十岁出头。
科林.约翰摸摸下巴,然后拍了拍巴掌:“那就让我们搞个活动吧!为楚写歌,编出来被选中了奖励他免费喝一个星期的啤酒!”
“这奖励好,哈哈!”老本特笑了起来。
酒对于经常来酒吧的人来说,比妻子老婆还重要,奖励他们酒,确实能够最大化的激起他们参与的热情。
※ ※ ※
当楚中天在晚上赶到温布尔人酒吧打工的时候,他啊看到了酒吧里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大家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激烈地争论着:“不不不!这里应该用‘我们的’,而不是‘我的’……”
“那那样就不押韵了……”
“但是意思正确。”
“其实我倒觉得可以这么改……我们为什么不能用抒情一点的曲子来改呢?”
“抒情?我觉得不配楚的风格。”
“可是利物浦的《你永远不会独行》也很抒情,感觉也没什么不好啊?”
“那是利物浦,我们是狂帮!”
“要热血!要激昂!要慷慨滂湃!梆梆梆梆梆——慷慨激昂!伙计们!不要跟个娘儿们一样,温吞水似的!”
“我同意,节奏要快!没错,要快一点!”
……
还有人则在角落里唱歌,他们中有的人只是是小声哼唱,有的人则直接引吭高歌。
楚中天站在门口,以为自己来错了地方。温布尔人酒吧一夜之间换了老板也换了经营项目,从酒吧变成了歌剧院……
“喔!楚你来了?”看到站在门口的楚中天,老板约翰很热情地招呼道。
“这是怎么回事?”楚中天被他拉了进来。现在他稍微放了点心——最起码老板还没变。
“我们在搞活动。”约翰老板指了指墙上贴的一张纸,示意他去看。
楚中天凑过去,发现那上面写着:
“征集为楚而作的球迷歌曲!原创改编都可以,风格不限,但是要适合在球场上唱的!最后被选中的作者可以在本酒吧免费享用一个星期的各式啤酒!”
他扭过头来看着热闹的酒吧。
约翰老板得意道:“看样子大家都很热情,哈哈!”
“嘿,楚!”杰克逊看到了和约翰老板站在一起的楚中天,向他举起手臂挥舞,“来听听我们给你创作的歌曲怎么样?”
“楚来了?”一群正讨论地很热烈的人听到这句话,纷纷抬起头来。
“还真是楚,来吧!来听听我们的!”
“我说楚,你喜欢哪种风格的音乐?金属还是朋克?”
“皇后乐队的歌怎么样?不喜欢?那么我们可以换绿洲乐队(Oasis)或者U2的,你觉得怎么样?其实我挺喜欢酷玩乐队(Coldplay)的,你听过他们的歌吗?《Yellow》真是一首好歌啊……”
“你觉得这段歌词怎么样,楚?‘我们有一个中国男孩,他会踢球还会功夫!他在场上不知疲倦,跑个不停!所有人都怕他,除了我们!哈哈哈哈哈!’你觉得怎么样?不满意的话我可以继续修改……”
大家热情的涌上来,将楚中天围在中间。
看着这些一张张生动的脸,楚中天已经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
他被一种叫做“感动”的东西塞满了胸膛和喉咙,发不出声。他从没有想到自己一个普通的中国留学生,能够被这么多外国人认识和支持,甚至为他写歌,这样的待遇哪怕是中国的职业球员,都没能够在英伦享受到啊……
我楚中天何德何能享受你们这样的追捧?
我只是一个留学生,一个喜欢踢足球的业余球员。可是在这里,我好像有了另外一个身份——我是他们的英雄,是他们的偶像。他们喜欢看我踢球……
他张了张嘴,大家看到他要说话,纷纷闭上嘴。这间酒吧很快就安静了下来。
楚中天深呼吸一口,让自己的情绪稳定一下,然后他对所有人鞠了个躬。
再起来的时候他说道:“谢谢,谢谢你们!”
外围的科林.约翰看到在灯光下,楚的眼眶有波光在泛动。他咳嗽了一声:“好了,伙计们,忙你们的去吧,别打扰楚的工作,我一个人可有点忙不过来。”
人群听话的散去,还有人在向楚中天竖大拇指。
约翰老板走到楚的身边,对他笑笑:“其实他们只是想要那一个星期的免费啤酒,哈哈!去干活吧,小伙子。”
楚中天听话的走到吧台后面,系上围裙,从一名温布尔登竞技的球员,摇身一变成了一个为人服务的酒保。
酒吧来的人们继续热情如火地讨论着要给楚中天编出一首什么样的歌来。
当他们讨论的口干舌燥的时候,就会来吧台这里要上一品脱啤酒,美美地喝上一大口,再和楚中天聊几句,哼唱一番他们刚刚做出来的歌,让楚中天听听,再提出意见,他们好继续修改。
楚中天觉得眼前的这一切真是不可思议。
妈妈,你能看到吗?这就是我为什么不愿意听你的话放弃足球的原因之一!
※ ※ ※
关于要给楚编出一首怎么样的歌才能够令所有人都满意的争论,一直持续了三天。在这三天里,温布尔登竞技进行了他们在足总杯之前的最后一场比赛——在周中,他们客场2:0将联赛对手挑落马下。
这场比赛是伊姆斯最后一次检验“以楚中天为核心”的战术效果如何。
所以全体主力... -->>
科林.约翰知道这段时间楚中天的心情都不好,他想或许和那次电话有关系,但是那究竟是打给谁的,他们又在电话里说了什么,他就不知道了。但是他不能看着楚这么消沉下去,作为他的老板,他的朋友,他的长辈,他得帮帮楚。
老本特来喝酒的时候就看到他的老伙计科林.约翰趴在吧台上写写画画的。
“你在做什么,想做莎士比亚吗?”他凑上去看了一眼。
“莎士比亚做不了,不过我正在尝试成为约翰.列侬。”约翰老板抬起头对他的伙伴说道。
“你究竟在搞什么?”
“你不觉得我们缺了点什么吗?”
老本特四下里看了看,“我并没有觉得缺了什么。难道今天缺了什么酒吗?”
“你除了喝酒还知道什么?”约翰老板瞪了他一眼。“你不觉得每次当我们想要在看台上为楚的表现大声欢呼的时候,只是高喊:‘楚楚’的有些太单调和没气势了吗?”
老本特想了想, 然后点头道:“那么你想做点什么?”
“我要为楚写首歌……不过我写了很多都不满意。”他指了指脚边。
老本特注意到在科林.约翰的脚下有一个废纸篓,里面装满了揉成团的废纸。
写歌倒是一个不错的主意,英超球迷喜欢在比赛的时候唱歌,他们表达自己感情的最好方式不是鼓掌也不是欢呼,就是歌唱。如果他们喜欢某个球员,就会为他编一首歌,然后在比赛的时候唱出来。而球员们也喜欢球迷们为他们写歌,每当在比赛的时候听到球迷们高唱着为他所作的歌曲时,就会感到充满了力量,所向披靡。
老本特从中随便捡起一团废纸,摊开来看了看,然后笑道:“看来你没有天赋啊,老伙计。”
“我要有天赋我就不在这里开酒吧了!”约翰瞪了他一眼,然后把笔一扔。“这活儿真不是人干的!”
“你为什么不问问那些年轻人?他们可比我们对流行音乐了解得多。”
老本特指了指那些坐在一边喝酒的顾客们,他们显然要比约翰和本特年轻几十岁,一个个都在三十岁出头。
科林.约翰摸摸下巴,然后拍了拍巴掌:“那就让我们搞个活动吧!为楚写歌,编出来被选中了奖励他免费喝一个星期的啤酒!”
“这奖励好,哈哈!”老本特笑了起来。
酒对于经常来酒吧的人来说,比妻子老婆还重要,奖励他们酒,确实能够最大化的激起他们参与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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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楚中天在晚上赶到温布尔人酒吧打工的时候,他啊看到了酒吧里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大家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激烈地争论着:“不不不!这里应该用‘我们的’,而不是‘我的’……”
“那那样就不押韵了……”
“但是意思正确。”
“其实我倒觉得可以这么改……我们为什么不能用抒情一点的曲子来改呢?”
“抒情?我觉得不配楚的风格。”
“可是利物浦的《你永远不会独行》也很抒情,感觉也没什么不好啊?”
“那是利物浦,我们是狂帮!”
“要热血!要激昂!要慷慨滂湃!梆梆梆梆梆——慷慨激昂!伙计们!不要跟个娘儿们一样,温吞水似的!”
“我同意,节奏要快!没错,要快一点!”
……
还有人则在角落里唱歌,他们中有的人只是是小声哼唱,有的人则直接引吭高歌。
楚中天站在门口,以为自己来错了地方。温布尔人酒吧一夜之间换了老板也换了经营项目,从酒吧变成了歌剧院……
“喔!楚你来了?”看到站在门口的楚中天,老板约翰很热情地招呼道。
“这是怎么回事?”楚中天被他拉了进来。现在他稍微放了点心——最起码老板还没变。
“我们在搞活动。”约翰老板指了指墙上贴的一张纸,示意他去看。
楚中天凑过去,发现那上面写着:
“征集为楚而作的球迷歌曲!原创改编都可以,风格不限,但是要适合在球场上唱的!最后被选中的作者可以在本酒吧免费享用一个星期的各式啤酒!”
他扭过头来看着热闹的酒吧。
约翰老板得意道:“看样子大家都很热情,哈哈!”
“嘿,楚!”杰克逊看到了和约翰老板站在一起的楚中天,向他举起手臂挥舞,“来听听我们给你创作的歌曲怎么样?”
“楚来了?”一群正讨论地很热烈的人听到这句话,纷纷抬起头来。
“还真是楚,来吧!来听听我们的!”
“我说楚,你喜欢哪种风格的音乐?金属还是朋克?”
“皇后乐队的歌怎么样?不喜欢?那么我们可以换绿洲乐队(Oasis)或者U2的,你觉得怎么样?其实我挺喜欢酷玩乐队(Coldplay)的,你听过他们的歌吗?《Yellow》真是一首好歌啊……”
“你觉得这段歌词怎么样,楚?‘我们有一个中国男孩,他会踢球还会功夫!他在场上不知疲倦,跑个不停!所有人都怕他,除了我们!哈哈哈哈哈!’你觉得怎么样?不满意的话我可以继续修改……”
大家热情的涌上来,将楚中天围在中间。
看着这些一张张生动的脸,楚中天已经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
他被一种叫做“感动”的东西塞满了胸膛和喉咙,发不出声。他从没有想到自己一个普通的中国留学生,能够被这么多外国人认识和支持,甚至为他写歌,这样的待遇哪怕是中国的职业球员,都没能够在英伦享受到啊……
我楚中天何德何能享受你们这样的追捧?
我只是一个留学生,一个喜欢踢足球的业余球员。可是在这里,我好像有了另外一个身份——我是他们的英雄,是他们的偶像。他们喜欢看我踢球……
他张了张嘴,大家看到他要说话,纷纷闭上嘴。这间酒吧很快就安静了下来。
楚中天深呼吸一口,让自己的情绪稳定一下,然后他对所有人鞠了个躬。
再起来的时候他说道:“谢谢,谢谢你们!”
外围的科林.约翰看到在灯光下,楚的眼眶有波光在泛动。他咳嗽了一声:“好了,伙计们,忙你们的去吧,别打扰楚的工作,我一个人可有点忙不过来。”
人群听话的散去,还有人在向楚中天竖大拇指。
约翰老板走到楚的身边,对他笑笑:“其实他们只是想要那一个星期的免费啤酒,哈哈!去干活吧,小伙子。”
楚中天听话的走到吧台后面,系上围裙,从一名温布尔登竞技的球员,摇身一变成了一个为人服务的酒保。
酒吧来的人们继续热情如火地讨论着要给楚中天编出一首什么样的歌来。
当他们讨论的口干舌燥的时候,就会来吧台这里要上一品脱啤酒,美美地喝上一大口,再和楚中天聊几句,哼唱一番他们刚刚做出来的歌,让楚中天听听,再提出意见,他们好继续修改。
楚中天觉得眼前的这一切真是不可思议。
妈妈,你能看到吗?这就是我为什么不愿意听你的话放弃足球的原因之一!
※ ※ ※
关于要给楚编出一首怎么样的歌才能够令所有人都满意的争论,一直持续了三天。在这三天里,温布尔登竞技进行了他们在足总杯之前的最后一场比赛——在周中,他们客场2:0将联赛对手挑落马下。
这场比赛是伊姆斯最后一次检验“以楚中天为核心”的战术效果如何。
所以全体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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