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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骁身为资深猎人,最擅长的事情之一就是快刀斩乱麻。
在纷杂的乱象中瞬间提取核心的能力,完全是他的一种本能。
当他看到诺诺拉着陆珣推门而入的时候,就有种强烈的直觉:这人是在拿陆珣作挡箭牌。
这一点,从陆珣那并不情愿的表情,以及诺诺那跃跃欲试的兴奋表情上,都可以看得一目了然。
而类似的画面,白骁早在雪山部落就见得多了。
雪山上,总会有些飞蛾扑火的女人,带着自家的孩子跑到白无涯的帐篷里来诉苦,内容大致如下:
“无涯哥,冒昧打扰了,我也是实在没办法,才找你帮忙……我家这不成器的孩子,怎么也不肯努力,他明明跟白骁差不多同岁,眼下这实力差距却判若云泥……我想着,能不能让白骁带带他,他们同龄人之间或许更有共同语言,让他能待在优秀的榜样身边,也能激励他更努力一些。”
“无涯哥,真是不好意思来打扰你,但孩子的事情,我也是没办法,我家这丫头不是刚过13岁生日嘛,我一向宠她,就说生日礼物要什么都可以,只要力所能及。结果她就说自己生日礼物什么也不想要,只想找白骁来说说话……”
一般在这些时候,白骁都会看到一张同龄人的生无可恋的脸。
而刚刚陆珣脸上那生无可恋的气质,实在是像极了部落里那些可怜的同龄人,那么自然而然,强带陆珣上门的诺诺的身影,也就和那些无良家长重合起来。
很多时候,所谓直觉,不过是反复锻炼后形成的肌肉记忆。白骁虽然不是那种擅长剖析人心的智者,但在部落里经历的事情多了,类似的事情根本一目了然。
这位陆珣的贴身女仆根本是将自家少主人当作挡箭牌,真实目标则是直指郑力铭!
虽然在很多人看来,郑力铭简直是世间最不可能被人喜欢上的永世单身狗,就算有人手捧鲜花向他告白,也只会被当做是真心话大冒险之类的恶作剧……
可白骁在雪山的时候,也一直坚持认为白无涯是最不值得爱的人渣至尊,然后就眼睁睁看着一个又一个部落女子飞蛾扑火,葬身火海。从那以后,白骁就理解了一个事实:人类是一种嗜好作死的生物,关乎爱情的时候更是恨不得从因果线上就把自己杀的片甲不留。
所以就算有人喜欢上郑力铭,白骁也是丝毫不会惊讶的,何况郑力铭除了尊荣惨淡之外,也没有什么别的毛病,喜欢郑力铭,总比喜欢白无涯要靠谱一点。
至于诺诺到底是看上了郑力铭的什么地方,白骁就不关心了,他只是看不下去无良家长用孩子为挡箭牌的可耻行径,才会出手阻止的。
但是追求爱情这件事本身是没有过错的,至少白骁这个为了真爱而离开部落的人,实在没有立场去指责、阻止别人。这黑衣女仆愿意给郑力铭生孩子那也由得她,白骁只要把惨遭牵连的陆珣救下来就可以了。
之后,带陆珣离开此地,让郑力铭和诺诺尽情品味真爱就好了……
“一点都不好!”诺诺气急败坏道,“你眼瞎了吗?你哪里看出我喜欢他了?!”
白骁反问:“不喜欢吗?”
然而不待诺诺开口回应,门外又响起一阵脚步声。
白骁耳朵一动,从那独特的步调中,听出了熟人的韵律。
身材不高,步伐轻盈而有序,每一步迈出都仿佛精准地丈量过,一分不多一分不少,重心的偏移更是宛如机械一般精准,显示出肉身经历过千锤百炼。
在白骁的记忆中,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也只有一人而已。
“赢霜雪?”
话音刚落,门外的脚步顿时凌乱起来,那个矮小的身影带着几分狼狈冲了进来:“谁让你叫我名字了?!我没有代号的嘛?!”
白... -->>
白骁身为资深猎人,最擅长的事情之一就是快刀斩乱麻。
在纷杂的乱象中瞬间提取核心的能力,完全是他的一种本能。
当他看到诺诺拉着陆珣推门而入的时候,就有种强烈的直觉:这人是在拿陆珣作挡箭牌。
这一点,从陆珣那并不情愿的表情,以及诺诺那跃跃欲试的兴奋表情上,都可以看得一目了然。
而类似的画面,白骁早在雪山部落就见得多了。
雪山上,总会有些飞蛾扑火的女人,带着自家的孩子跑到白无涯的帐篷里来诉苦,内容大致如下:
“无涯哥,冒昧打扰了,我也是实在没办法,才找你帮忙……我家这不成器的孩子,怎么也不肯努力,他明明跟白骁差不多同岁,眼下这实力差距却判若云泥……我想着,能不能让白骁带带他,他们同龄人之间或许更有共同语言,让他能待在优秀的榜样身边,也能激励他更努力一些。”
“无涯哥,真是不好意思来打扰你,但孩子的事情,我也是没办法,我家这丫头不是刚过13岁生日嘛,我一向宠她,就说生日礼物要什么都可以,只要力所能及。结果她就说自己生日礼物什么也不想要,只想找白骁来说说话……”
一般在这些时候,白骁都会看到一张同龄人的生无可恋的脸。
而刚刚陆珣脸上那生无可恋的气质,实在是像极了部落里那些可怜的同龄人,那么自然而然,强带陆珣上门的诺诺的身影,也就和那些无良家长重合起来。
很多时候,所谓直觉,不过是反复锻炼后形成的肌肉记忆。白骁虽然不是那种擅长剖析人心的智者,但在部落里经历的事情多了,类似的事情根本一目了然。
这位陆珣的贴身女仆根本是将自家少主人当作挡箭牌,真实目标则是直指郑力铭!
虽然在很多人看来,郑力铭简直是世间最不可能被人喜欢上的永世单身狗,就算有人手捧鲜花向他告白,也只会被当做是真心话大冒险之类的恶作剧……
可白骁在雪山的时候,也一直坚持认为白无涯是最不值得爱的人渣至尊,然后就眼睁睁看着一个又一个部落女子飞蛾扑火,葬身火海。从那以后,白骁就理解了一个事实:人类是一种嗜好作死的生物,关乎爱情的时候更是恨不得从因果线上就把自己杀的片甲不留。
所以就算有人喜欢上郑力铭,白骁也是丝毫不会惊讶的,何况郑力铭除了尊荣惨淡之外,也没有什么别的毛病,喜欢郑力铭,总比喜欢白无涯要靠谱一点。
至于诺诺到底是看上了郑力铭的什么地方,白骁就不关心了,他只是看不下去无良家长用孩子为挡箭牌的可耻行径,才会出手阻止的。
但是追求爱情这件事本身是没有过错的,至少白骁这个为了真爱而离开部落的人,实在没有立场去指责、阻止别人。这黑衣女仆愿意给郑力铭生孩子那也由得她,白骁只要把惨遭牵连的陆珣救下来就可以了。
之后,带陆珣离开此地,让郑力铭和诺诺尽情品味真爱就好了……
“一点都不好!”诺诺气急败坏道,“你眼瞎了吗?你哪里看出我喜欢他了?!”
白骁反问:“不喜欢吗?”
然而不待诺诺开口回应,门外又响起一阵脚步声。
白骁耳朵一动,从那独特的步调中,听出了熟人的韵律。
身材不高,步伐轻盈而有序,每一步迈出都仿佛精准地丈量过,一分不多一分不少,重心的偏移更是宛如机械一般精准,显示出肉身经历过千锤百炼。
在白骁的记忆中,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也只有一人而已。
“赢霜雪?”
话音刚落,门外的脚步顿时凌乱起来,那个矮小的身影带着几分狼狈冲了进来:“谁让你叫我名字了?!我没有代号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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