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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侧面印有Adidas特有的logo——三叶草。那个货箱不知道看了几百遍了,怎么就没有发现呢?
突然间,313寝室里的两个人好像被某种沉重的、黏黏的,甚至带点腥臭味的恐惧死死罩住。一时间,两个人都不说话,方木看着地面,邰伟看着方木,任由那恐惧如不停偷笑的大蛇,在他们之间来回游走,不时吐出信子,露出毒牙,高傲地欣赏两个人的惊恐与无助。
良久,邰伟艰难地说:“还有几个?”
方木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摇摇头,“不知道。”
寝室里重新陷入沉默。过了好一会儿,邰伟试探着问方木:“会不会是一种巧合?”
他猛地站起来,拿起那几本材料,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
“我建议警方并案调查。”他盯着邰伟,目光炯炯,“而我要做的,就是继续了解这几起案件。希望——”方木舔舔发干的嘴唇,“到4为止!”
死者辛婷婷的死因是机械性窒息,凶器应该是一条绳子。在死者的血液内发现了甲基三唑氯安定的成分,怀疑死者是被麻醉后勒死的。死者的全身皮肤被剥掉。被剥掉的人皮像一件衣服一样被“穿”在了摆放在死者身边的塑料模特身上。从剥皮的手法来看,凶手的技巧并不高明。但是给模特“缝制”人皮衣服的针脚细密整齐,看得出凶手是个细心且耐心的人。
现场发现了一部还在转动的CD机,从CD机记录的播放时间来看,是在案发当日凌晨1∶45启动的。可以肯定,那也是凶手将尸体和塑料模特摆放进教室的时间。
死者正在“听”的音乐是一张老唱片,上个世纪70年代非常流行的披头士乐队的一张专辑:《Revolution 9》。这是让警方和方木最感到头疼的事情。相对于杀人、剥皮而言,这明显是一个意味深长的附加行为。而让死者听音乐,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尽管不少人觉得并案调查的理由有点牵强,不过最终还是得到了市局的批准,并专门成立了专案组,邰伟、赵永贵是专案组的负责人。前三起案件中已经中断的线索被重新捡起,彻底追查。其中两条线索是目前侦查工作的重点:一是医院杀人案中毒品的来源。海洛因并不是可以轻易取得的犯罪工具。所以警方认为,如果能够在全市范围内找到海洛因的买家,也许可以确定凶手的身份,至少可以得到凶手的部分特征。
二是车辆。方木曾经向邰伟提出,凶手应该是一个有车的人。这一点与警方不谋而合。因为第一起、第三起和第四起案件的发案现场都不是第一现场。
一个星期后,两路人马分别将信息反馈回专案组。负责查找毒品来源的一队人动用了特情,在全市范围内的吸毒人员范围内进行排查,没有发现可疑的毒品买家。但是,却得到了一条重要情报:7月下旬,一个吸毒者在深夜外出购买毒品后,在回家路上被人袭击,刚刚购买的海洛因被抢走。该吸毒者虽然被打伤,但是由于心虚没有报案。警方对该人进行了询问,但是当时被毒瘾折磨得几乎丧失理智的他对当晚的袭击者毫无印象。最后警方也只好对他处以劳动教养了事。
查找车辆的一队人对经常停放的车辆进行了彻底排查,毫无结果。不过警方随后对校园周边与外界沟通的各个可能的出入口进行了勘察,结果在北侧的栅栏处发现了一个缺口。原本竖立的铁条栅栏被人锯断了一根,又将锯断的铁条虚装在原处,可以随意将其拆卸下来。留下的缺口可以容许一个人通过。而从这个缺口进入后,步行1分钟后可以到达综合楼(第四起案件的发案现场),步行5分钟后可以到达体育场(第一起案件的发案现场)。缺口外残留车辙的痕迹,但已无鉴定价值。初步认定,凶手就是从这里出入作案现场的。
通过以上线索及公安厅犯罪心理研究室的分析,凶手是一个经济条件较好、聪明健壮、熟悉周边环境的人。
这个结论和方木的设想大致相同。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深秋的中午,方木和邰伟坐在篮球场的长椅上。邰伟把刚刚得到的消息告诉了方木:那个披着人皮外衣的塑料模特的生产厂家已经找到了。但是本市销售这种塑料模特的专营店有上百家,很难找出那个购买者。邰伟说“还在排查中”,可是方木也听出他对此并不抱太大希望。
沐浴在深秋的阳光里,方木感到通体酸软,眼皮发沉。几天来,方木一直在夜以继日地研究四起案件的案卷。查资料,做笔记,还要躲着好奇心空前高涨的杜宇。严重缺乏睡眠的他此刻只想好好地睡一觉。然而,尽管在这暖如春日的阳光下,舒舒服服地闭上双眼,他的脑海里还是一遍遍闪现案卷里的文字和图片,就好像有人用刻刀把它们深深地刻在了大脑里一样。
警方分析得不错,这是个相当聪明的家伙,如果指望他自己疏忽大意而留下蛛丝马迹的话,几乎不可能。要想抓住他,只能从他的行为里逐步分析、归纳他的特征。然而,在这四起让人越来越感到困惑的案子里,究竟能告诉方木什么呢?
这也是几天来让方木最感头疼的事情。从以往的经验以及现有案例来看,连环杀手在连续犯案的过程中,总会为了满足心理或情感方面的某种需要而实施某一种特殊行为。这种行为,往往被称为犯罪人的“标记行为”。辨别并分析标记行为对侦破连环杀人案件极为重要。一来,这是并案分析的依据,二来,也是探求凶手作案动机的重要信息。因为它总能很好地反映凶手潜在的人格、生活类型和经历,能够在犯罪人、被害人、现场三者的互动中找到相应的证据。
毫无疑问,凶手在作案的过程中,对于犯案数字的精心安排,显然不是一种巧合的结果。在没有掌握更多的事实情况之前,对于数字,只能将其理解为一种挑衅。而凶手在四起案件中的其他一些特殊行为,能否被视为是一种标记行为呢?
从表面上来看,这些行为似乎具备标记行为的特征:第一起案件中将被害人王倩肢解,将曲伟强双手斩断并移尸体育场;第三起案件中将手中塞有陶片的被害人金巧送回,并附上拍摄了死者下体的录像带;第四起案件中将被害人辛婷婷的皮剥掉。这些行为显然都需要凶手付出额外的时间、耐心、技能以及风险,这已经远远超出了逃避侦查的需要,而是为了使凶手自己获得某种满足。
然而,这正是最让方木感到困惑的部分。因为上述看起来特征明显的标记行为,既无法表明犯罪人持续性幻想的升级或变化,也并没有在持续性的案件中保持稳定。换句话来说,现有的所谓“标记行为”无法充分反映凶手的人格和心理特征。
“我有个想法,”一直在一旁懒洋洋地坐着的邰伟开口了,“相信你也察觉到了,每一起案件中都有无法解释的特征,似乎都与当起案件毫无关联。第一起案件中插在死者胸口的注射器;第二起案件的色情漫画书;第四起案件的CD。这似乎都在暗示下一个死者特征和作案手法。”
“哦,你说说看。”
邰伟来了精神,“其实当我得知在第一个现场发现注射器之后,我就有这种感觉。”他目光炯炯地看着方木,“第二个案件中,死者死于医院。这是巧合么?而且,在死者的包里发现的色情漫画书中,有大量的性虐待描写。而第三起案件中的死者,恰恰被性虐待致死。”
邰伟做了个劈开的手势。
“我觉得,每一起案件都可以一分为二来看待。每一个看似与案件无关的物证,其实是在提示下一起案件的特征。”
的侧面印有Adidas特有的logo——三叶草。那个货箱不知道看了几百遍了,怎么就没有发现呢?
突然间,313寝室里的两个人好像被某种沉重的、黏黏的,甚至带点腥臭味的恐惧死死罩住。一时间,两个人都不说话,方木看着地面,邰伟看着方木,任由那恐惧如不停偷笑的大蛇,在他们之间来回游走,不时吐出信子,露出毒牙,高傲地欣赏两个人的惊恐与无助。
良久,邰伟艰难地说:“还有几个?”
方木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摇摇头,“不知道。”
寝室里重新陷入沉默。过了好一会儿,邰伟试探着问方木:“会不会是一种巧合?”
他猛地站起来,拿起那几本材料,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
“我建议警方并案调查。”他盯着邰伟,目光炯炯,“而我要做的,就是继续了解这几起案件。希望——”方木舔舔发干的嘴唇,“到4为止!”
死者辛婷婷的死因是机械性窒息,凶器应该是一条绳子。在死者的血液内发现了甲基三唑氯安定的成分,怀疑死者是被麻醉后勒死的。死者的全身皮肤被剥掉。被剥掉的人皮像一件衣服一样被“穿”在了摆放在死者身边的塑料模特身上。从剥皮的手法来看,凶手的技巧并不高明。但是给模特“缝制”人皮衣服的针脚细密整齐,看得出凶手是个细心且耐心的人。
现场发现了一部还在转动的CD机,从CD机记录的播放时间来看,是在案发当日凌晨1∶45启动的。可以肯定,那也是凶手将尸体和塑料模特摆放进教室的时间。
死者正在“听”的音乐是一张老唱片,上个世纪70年代非常流行的披头士乐队的一张专辑:《Revolution 9》。这是让警方和方木最感到头疼的事情。相对于杀人、剥皮而言,这明显是一个意味深长的附加行为。而让死者听音乐,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尽管不少人觉得并案调查的理由有点牵强,不过最终还是得到了市局的批准,并专门成立了专案组,邰伟、赵永贵是专案组的负责人。前三起案件中已经中断的线索被重新捡起,彻底追查。其中两条线索是目前侦查工作的重点:一是医院杀人案中毒品的来源。海洛因并不是可以轻易取得的犯罪工具。所以警方认为,如果能够在全市范围内找到海洛因的买家,也许可以确定凶手的身份,至少可以得到凶手的部分特征。
二是车辆。方木曾经向邰伟提出,凶手应该是一个有车的人。这一点与警方不谋而合。因为第一起、第三起和第四起案件的发案现场都不是第一现场。
一个星期后,两路人马分别将信息反馈回专案组。负责查找毒品来源的一队人动用了特情,在全市范围内的吸毒人员范围内进行排查,没有发现可疑的毒品买家。但是,却得到了一条重要情报:7月下旬,一个吸毒者在深夜外出购买毒品后,在回家路上被人袭击,刚刚购买的海洛因被抢走。该吸毒者虽然被打伤,但是由于心虚没有报案。警方对该人进行了询问,但是当时被毒瘾折磨得几乎丧失理智的他对当晚的袭击者毫无印象。最后警方也只好对他处以劳动教养了事。
查找车辆的一队人对经常停放的车辆进行了彻底排查,毫无结果。不过警方随后对校园周边与外界沟通的各个可能的出入口进行了勘察,结果在北侧的栅栏处发现了一个缺口。原本竖立的铁条栅栏被人锯断了一根,又将锯断的铁条虚装在原处,可以随意将其拆卸下来。留下的缺口可以容许一个人通过。而从这个缺口进入后,步行1分钟后可以到达综合楼(第四起案件的发案现场),步行5分钟后可以到达体育场(第一起案件的发案现场)。缺口外残留车辙的痕迹,但已无鉴定价值。初步认定,凶手就是从这里出入作案现场的。
通过以上线索及公安厅犯罪心理研究室的分析,凶手是一个经济条件较好、聪明健壮、熟悉周边环境的人。
这个结论和方木的设想大致相同。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深秋的中午,方木和邰伟坐在篮球场的长椅上。邰伟把刚刚得到的消息告诉了方木:那个披着人皮外衣的塑料模特的生产厂家已经找到了。但是本市销售这种塑料模特的专营店有上百家,很难找出那个购买者。邰伟说“还在排查中”,可是方木也听出他对此并不抱太大希望。
沐浴在深秋的阳光里,方木感到通体酸软,眼皮发沉。几天来,方木一直在夜以继日地研究四起案件的案卷。查资料,做笔记,还要躲着好奇心空前高涨的杜宇。严重缺乏睡眠的他此刻只想好好地睡一觉。然而,尽管在这暖如春日的阳光下,舒舒服服地闭上双眼,他的脑海里还是一遍遍闪现案卷里的文字和图片,就好像有人用刻刀把它们深深地刻在了大脑里一样。
警方分析得不错,这是个相当聪明的家伙,如果指望他自己疏忽大意而留下蛛丝马迹的话,几乎不可能。要想抓住他,只能从他的行为里逐步分析、归纳他的特征。然而,在这四起让人越来越感到困惑的案子里,究竟能告诉方木什么呢?
这也是几天来让方木最感头疼的事情。从以往的经验以及现有案例来看,连环杀手在连续犯案的过程中,总会为了满足心理或情感方面的某种需要而实施某一种特殊行为。这种行为,往往被称为犯罪人的“标记行为”。辨别并分析标记行为对侦破连环杀人案件极为重要。一来,这是并案分析的依据,二来,也是探求凶手作案动机的重要信息。因为它总能很好地反映凶手潜在的人格、生活类型和经历,能够在犯罪人、被害人、现场三者的互动中找到相应的证据。
毫无疑问,凶手在作案的过程中,对于犯案数字的精心安排,显然不是一种巧合的结果。在没有掌握更多的事实情况之前,对于数字,只能将其理解为一种挑衅。而凶手在四起案件中的其他一些特殊行为,能否被视为是一种标记行为呢?
从表面上来看,这些行为似乎具备标记行为的特征:第一起案件中将被害人王倩肢解,将曲伟强双手斩断并移尸体育场;第三起案件中将手中塞有陶片的被害人金巧送回,并附上拍摄了死者下体的录像带;第四起案件中将被害人辛婷婷的皮剥掉。这些行为显然都需要凶手付出额外的时间、耐心、技能以及风险,这已经远远超出了逃避侦查的需要,而是为了使凶手自己获得某种满足。
然而,这正是最让方木感到困惑的部分。因为上述看起来特征明显的标记行为,既无法表明犯罪人持续性幻想的升级或变化,也并没有在持续性的案件中保持稳定。换句话来说,现有的所谓“标记行为”无法充分反映凶手的人格和心理特征。
“我有个想法,”一直在一旁懒洋洋地坐着的邰伟开口了,“相信你也察觉到了,每一起案件中都有无法解释的特征,似乎都与当起案件毫无关联。第一起案件中插在死者胸口的注射器;第二起案件的色情漫画书;第四起案件的CD。这似乎都在暗示下一个死者特征和作案手法。”
“哦,你说说看。”
邰伟来了精神,“其实当我得知在第一个现场发现注射器之后,我就有这种感觉。”他目光炯炯地看着方木,“第二个案件中,死者死于医院。这是巧合么?而且,在死者的包里发现的色情漫画书中,有大量的性虐待描写。而第三起案件中的死者,恰恰被性虐待致死。”
邰伟做了个劈开的手势。
“我觉得,每一起案件都可以一分为二来看待。每一个看似与案件无关的物证,其实是在提示下一起案件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