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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片场收工,自安一身笔挺的西装站在门外等我。
我预感有什么事要发生。我的预感一向准确。
“帅哥又来了!”摄制组的同工们起着哄。这个剧开拍以来,自安几乎天天来接我,已成组里的一道风景。白天,工作的时候,我为演员们鞍前马后,工作结束,他为我鞍前马后。在媒体上,女主角风头强健无比,在私下,我的风头已经压过女主角。
我把他扯到一边,小声说:“你不要当众发疯。”他是个不管不顾的八零后,如果晚出生几年,几乎要成九零后。
连拖带拉,把他拖进车里,我的手臂几乎要骨折。
他遗憾地叹息:“还想跪一跪的,不成了。”说着自西装口袋里掏出一只小巧的红色丝绒首饰盒,小心翼翼地打开,轻轻地问,“修宜,嫁给我好吗?”
一只小小的钻戒在暗淡的路灯下闪烁着异样的光芒。那钻戒虽然只得米粒那么大,却已经耗尽他所有积蓄。
这一生中,不是没有见过大钻石,也不是没有拥有过大的钻石,但是这粒小小的石头,并不比那些更卑微。
我注视他一会儿,避过他晶亮急切的目光,说:“你让我再想想。”
他说:“我现在只能买得起这么大的,但是相信我,有朝一日我一定会给你买更大的。”
“这不是石头大小的问题。”我虚弱地说。
“那是什么问题?房子?以后我也会给你买大房子,别墅我不敢说,但是肯定会比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更好。”
这也不是问题。我看着他,千言万语涌到嘴边却无法出口。
说了他也不会信,他会以为我在痴人说梦。
“自安,我比你大,而且大很多。”我喃喃地说,以手抚额。
“现在流行姐弟恋。我不在乎,你也不必在乎。”
“但是我不会永远比你大。”
“我知道。终有一日我会比你还要成熟,这不是很好吗?你不是整天说我孩子气吗?”他说。
我抹把脸:“你给我点时间,让我再想想。”
自安的一腔热血被我浇个透凉。他怏怏地坐进驾驶座,启动汽车。
汽车是我买的,他无怨无悔地做我随传随到的司机很久了。
回到家,他缠了我很久。他眨着无辜的眼睛问我:“你爱我吗?你不爱我了吗?”
“爱,我爱。”我回答,翻了个身。
他的面孔贴上来,摩挲着我的脸:“爱我为什么不想嫁给我呢?”
“自安,你给我时间让我想想。”
“想什么?想着那个大钻石吗?他很老。”
他指的是刘宏,在我认识了自安之后,仍然纠缠了我很久。刘宏是本市某房地产公司的老总,很是有些身家。
他是中年人,离异后没有再娶,中馈乏人打理,一直在寻寻觅觅。
我摸了摸他的面颊,温柔地说:“不要乱想,跟他没有关系。我只是需要时间想一想。”
“如果你爱我,还需要想吗?”他一边说着,一边吻我的脖颈,手在肌肤间游走。
他纠缠着纠缠着,仿佛要在缠绵中寻找证据——证明我一如既往地爱着他,不离不弃。
他终于疲倦地沉沉睡去。他的手搭在我的身上,神态终于安详。到底年轻,仿佛抓到什么变觉安心,没心没肺地又放下了。
一米八三的个子,骨架子大,一身长年练出来的肌肉,压在身上颇有分量。我轻轻地抬起他的胳膊,悄悄起身。
来到客厅,自冰箱里取一冰水倒入杯中,喝一口,坐进阳台上的摇椅,仰首望天。
天阶月色凉如水。我闭上眼睛,前尘往事一齐涌来。
我要怎样说才能让他明白?我不止身份证上的三十二岁,我已经活了一千多年。我有不会老去的容颜,我不能跟他白头到老。等到他三十二岁的时候,我看起来还是三十二岁;等到他四十二岁的时候,我看起来也是三十二岁;等到他五十二岁的时候,我看起来仍然是三十二岁。
等到他白发苍苍的时候,走在街头,人们会以为我们是爷爷与孙女。
我是一个活了千年的女巫,对谁说了,谁都会以为我是疯子。
我是一只不死鸟。无数人曾经追求长生不老,他们炼丹,他们找仙草,可是他们怎么知道不死人的苦恼?一千多年来,我忍受的孤独不是常人所能忍受,我经历的生离死别,每一次都那么销魂蚀骨。
我是个有起点没终点,有过去没未来的女巫。一千多年以来,我死过无数次,每一次都活过来。我曾经被人用剑刺死,数天后我的伤口自动愈合,发现周围的人,其中包括我的初恋,我的爱人却永远地长眠,再无可能醒转;我曾经服毒,一个月后当盗墓者打开我的棺盖,我坐起来咳出毒血,把盗墓人当场吓死。
千古艰难唯一死,这句诗是可以这样解释的,谁能相信?
千年之前的那个暴雨之夜,母亲将我一把推落山坡的草丛,拼尽最后的力气对我喊:“活下去,不管怎样要活下去。”
她不知道,她的那句美好的希望,拳拳的爱女之心,如今在我看来已成笑话。我活了下去,永远地活下去,活得腻烦了却想死都死不了。
遇到自安之前,我正处在人生的又一次黑暗之中。那种心灵的空洞越来越大,终于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我日日都盼望奇迹能出现,我的生命能够终结。
那一日我神情恍惚地穿越马路,耳边响起刺耳的刹车声以及司机愤怒的呵斥:“你长没长眼啊?红灯没看见啊?你赶着去投胎吗?”
我茫然地看着司机大哥,微微地一笑。天地良心,我虽然想死,可是从来没想到以这种方式去死——因为我知道,只要我的尸体没有粉身碎骨,车祸是不会让我的死成为现实的。对我来说,投胎是一种多么奢侈的事。我的亲人,我的爱人,一次次地离我而去,我们一次次地在人海中失散,不能重逢。
过奈何桥需喝孟婆汤,我掌心有无痣他们已经不记得。
我只是个在人世间孤独行走的千年女巫。
那司机恨恨地一声:“算我出门没烧香,遇到个神经病!”
只要我... -->>
深夜,片场收工,自安一身笔挺的西装站在门外等我。
我预感有什么事要发生。我的预感一向准确。
“帅哥又来了!”摄制组的同工们起着哄。这个剧开拍以来,自安几乎天天来接我,已成组里的一道风景。白天,工作的时候,我为演员们鞍前马后,工作结束,他为我鞍前马后。在媒体上,女主角风头强健无比,在私下,我的风头已经压过女主角。
我把他扯到一边,小声说:“你不要当众发疯。”他是个不管不顾的八零后,如果晚出生几年,几乎要成九零后。
连拖带拉,把他拖进车里,我的手臂几乎要骨折。
他遗憾地叹息:“还想跪一跪的,不成了。”说着自西装口袋里掏出一只小巧的红色丝绒首饰盒,小心翼翼地打开,轻轻地问,“修宜,嫁给我好吗?”
一只小小的钻戒在暗淡的路灯下闪烁着异样的光芒。那钻戒虽然只得米粒那么大,却已经耗尽他所有积蓄。
这一生中,不是没有见过大钻石,也不是没有拥有过大的钻石,但是这粒小小的石头,并不比那些更卑微。
我注视他一会儿,避过他晶亮急切的目光,说:“你让我再想想。”
他说:“我现在只能买得起这么大的,但是相信我,有朝一日我一定会给你买更大的。”
“这不是石头大小的问题。”我虚弱地说。
“那是什么问题?房子?以后我也会给你买大房子,别墅我不敢说,但是肯定会比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更好。”
这也不是问题。我看着他,千言万语涌到嘴边却无法出口。
说了他也不会信,他会以为我在痴人说梦。
“自安,我比你大,而且大很多。”我喃喃地说,以手抚额。
“现在流行姐弟恋。我不在乎,你也不必在乎。”
“但是我不会永远比你大。”
“我知道。终有一日我会比你还要成熟,这不是很好吗?你不是整天说我孩子气吗?”他说。
我抹把脸:“你给我点时间,让我再想想。”
自安的一腔热血被我浇个透凉。他怏怏地坐进驾驶座,启动汽车。
汽车是我买的,他无怨无悔地做我随传随到的司机很久了。
回到家,他缠了我很久。他眨着无辜的眼睛问我:“你爱我吗?你不爱我了吗?”
“爱,我爱。”我回答,翻了个身。
他的面孔贴上来,摩挲着我的脸:“爱我为什么不想嫁给我呢?”
“自安,你给我时间让我想想。”
“想什么?想着那个大钻石吗?他很老。”
他指的是刘宏,在我认识了自安之后,仍然纠缠了我很久。刘宏是本市某房地产公司的老总,很是有些身家。
他是中年人,离异后没有再娶,中馈乏人打理,一直在寻寻觅觅。
我摸了摸他的面颊,温柔地说:“不要乱想,跟他没有关系。我只是需要时间想一想。”
“如果你爱我,还需要想吗?”他一边说着,一边吻我的脖颈,手在肌肤间游走。
他纠缠着纠缠着,仿佛要在缠绵中寻找证据——证明我一如既往地爱着他,不离不弃。
他终于疲倦地沉沉睡去。他的手搭在我的身上,神态终于安详。到底年轻,仿佛抓到什么变觉安心,没心没肺地又放下了。
一米八三的个子,骨架子大,一身长年练出来的肌肉,压在身上颇有分量。我轻轻地抬起他的胳膊,悄悄起身。
来到客厅,自冰箱里取一冰水倒入杯中,喝一口,坐进阳台上的摇椅,仰首望天。
天阶月色凉如水。我闭上眼睛,前尘往事一齐涌来。
我要怎样说才能让他明白?我不止身份证上的三十二岁,我已经活了一千多年。我有不会老去的容颜,我不能跟他白头到老。等到他三十二岁的时候,我看起来还是三十二岁;等到他四十二岁的时候,我看起来也是三十二岁;等到他五十二岁的时候,我看起来仍然是三十二岁。
等到他白发苍苍的时候,走在街头,人们会以为我们是爷爷与孙女。
我是一个活了千年的女巫,对谁说了,谁都会以为我是疯子。
我是一只不死鸟。无数人曾经追求长生不老,他们炼丹,他们找仙草,可是他们怎么知道不死人的苦恼?一千多年来,我忍受的孤独不是常人所能忍受,我经历的生离死别,每一次都那么销魂蚀骨。
我是个有起点没终点,有过去没未来的女巫。一千多年以来,我死过无数次,每一次都活过来。我曾经被人用剑刺死,数天后我的伤口自动愈合,发现周围的人,其中包括我的初恋,我的爱人却永远地长眠,再无可能醒转;我曾经服毒,一个月后当盗墓者打开我的棺盖,我坐起来咳出毒血,把盗墓人当场吓死。
千古艰难唯一死,这句诗是可以这样解释的,谁能相信?
千年之前的那个暴雨之夜,母亲将我一把推落山坡的草丛,拼尽最后的力气对我喊:“活下去,不管怎样要活下去。”
她不知道,她的那句美好的希望,拳拳的爱女之心,如今在我看来已成笑话。我活了下去,永远地活下去,活得腻烦了却想死都死不了。
遇到自安之前,我正处在人生的又一次黑暗之中。那种心灵的空洞越来越大,终于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我日日都盼望奇迹能出现,我的生命能够终结。
那一日我神情恍惚地穿越马路,耳边响起刺耳的刹车声以及司机愤怒的呵斥:“你长没长眼啊?红灯没看见啊?你赶着去投胎吗?”
我茫然地看着司机大哥,微微地一笑。天地良心,我虽然想死,可是从来没想到以这种方式去死——因为我知道,只要我的尸体没有粉身碎骨,车祸是不会让我的死成为现实的。对我来说,投胎是一种多么奢侈的事。我的亲人,我的爱人,一次次地离我而去,我们一次次地在人海中失散,不能重逢。
过奈何桥需喝孟婆汤,我掌心有无痣他们已经不记得。
我只是个在人世间孤独行走的千年女巫。
那司机恨恨地一声:“算我出门没烧香,遇到个神经病!”
只要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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