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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古黎还要几天才来啊?磨磨蹭蹭的……”
热闹的扬州城一角,幽静雅致的小院中,江浅夏直挺挺一条的趟在软椅上,绣花团扇遮着从树荫里落下的点点光斑,懒洋洋的嫌弃着。
无涯就把桌子支在她边儿上,头也不抬的算着账本,淡淡道:“消息传来了,还有两日左右,将军就到了。”
回话时,无涯还是有种无言以对的憋屈感。
明明主子并没给将军送信,明明只言片语都没留下就带着他们匆匆离京南下,可就在他们南下没多久,主子就放慢了南下的行程。
接着,他留在京中的人,就送来了将军被贬谪到西南的消息。
将军和皇上串通追向西南他并不奇怪,但为何主子能准确的算出将军的行程日期,然后安心的在扬州等着将军前来呢?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江浅夏得意的笑道:“他现在手上用的地图全是我画的,离京之前只要会去万宝阁商会打听一下,就知道我要在扬州处理一批货物换取铜钱。”
“默契,知道吧,这就是我和他的默契~何须多言?”
见无涯木着脸懒得搭理她,江浅夏讪讪的摸摸鼻子,坐起来无聊道:“来扬州这两日里你都不许我出门,今天洪涛大哥也和咱们汇合了,我能出门了吧?”
游侠中,江浅夏知道的武艺最高的当属身高八尺,擅使一柄巨型斩马刀的洪涛。
毒秀才上次被强弩擦着肚皮过去,差点流肠子。虽然被江浅夏高超娴熟缝合手艺给治的差不多了,但为了偷懒,毒秀才还赖在床上装死呢。
被无涯以无人保护为由限制了好几日,总算等来了洪涛,江浅夏哪儿还坐得住?
带着紫苏和洪涛,江浅夏往两人身上各揣一袋金银叶子,头上带顶纱帽,喜滋滋的坐着马车出门了。
“主子,咱们去哪儿啊?”
和洪涛一起坐在外边儿的紫苏探头询问,江浅夏想了想,兴致勃勃的道:“无涯不是想让我培养死士吗?走,去看看人市上有没有合适的人选。”
扬州城是一个联通南北的交通枢纽,又占着沿海口岸的极佳位置,南来北往的大乾商人就不提了,连拂菻等远航商人,在这里也常见得很,连百姓们都对这些金发碧眼的色目人见怪不怪了。
不过既然是找死士,那江浅夏就只准备考虑大乾人。
没别的,文化习惯不同,人的忠诚度真的不同。在大乾,士为知己者死和深入骨髓的“忠诚”概念,让大乾人有种神奇的骄傲感。
这种骄傲,能让一个认主没几天的仆人甘心赴死,也是各个家族即使落败,能有翻身之日的根本。
相对而言,西方文明更注重自我,在替别人死的时候,难免考虑的就多一些,确实不适合做死士。
还有就是,自家人带在身边不显眼……
怀抱着不知该骄傲还是该遗憾的心情,江浅夏让洪涛把马车丢在人市外边儿,带着两人交了入市的钱,徒步而入。
“这位夫人,不知可缺使唤丫头?小人这里有好货,您要不赏脸看看?”
“刘骨头,就你那满肚子的坏水,能有什么好货?夫人别听他胡吹,他就爱去荒山野岭的抓野人回来调教,以次充好,坏得很!”
被唤做“刘骨头”的牙人,是个浑身晒成古铜色,身上有把子肌肉,看着挺干练的一人。
但他眉毛又粗又乱,眉间还有一道泛白的伤痕,看着就平添了几分蛮狠,应该是个心狠手辣的。
被同行拆穿,刘骨头脸上笑意全无,凶狠的直接挺胸撞向出声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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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古黎还要几天才来啊?磨磨蹭蹭的……”
热闹的扬州城一角,幽静雅致的小院中,江浅夏直挺挺一条的趟在软椅上,绣花团扇遮着从树荫里落下的点点光斑,懒洋洋的嫌弃着。
无涯就把桌子支在她边儿上,头也不抬的算着账本,淡淡道:“消息传来了,还有两日左右,将军就到了。”
回话时,无涯还是有种无言以对的憋屈感。
明明主子并没给将军送信,明明只言片语都没留下就带着他们匆匆离京南下,可就在他们南下没多久,主子就放慢了南下的行程。
接着,他留在京中的人,就送来了将军被贬谪到西南的消息。
将军和皇上串通追向西南他并不奇怪,但为何主子能准确的算出将军的行程日期,然后安心的在扬州等着将军前来呢?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江浅夏得意的笑道:“他现在手上用的地图全是我画的,离京之前只要会去万宝阁商会打听一下,就知道我要在扬州处理一批货物换取铜钱。”
“默契,知道吧,这就是我和他的默契~何须多言?”
见无涯木着脸懒得搭理她,江浅夏讪讪的摸摸鼻子,坐起来无聊道:“来扬州这两日里你都不许我出门,今天洪涛大哥也和咱们汇合了,我能出门了吧?”
游侠中,江浅夏知道的武艺最高的当属身高八尺,擅使一柄巨型斩马刀的洪涛。
毒秀才上次被强弩擦着肚皮过去,差点流肠子。虽然被江浅夏高超娴熟缝合手艺给治的差不多了,但为了偷懒,毒秀才还赖在床上装死呢。
被无涯以无人保护为由限制了好几日,总算等来了洪涛,江浅夏哪儿还坐得住?
带着紫苏和洪涛,江浅夏往两人身上各揣一袋金银叶子,头上带顶纱帽,喜滋滋的坐着马车出门了。
“主子,咱们去哪儿啊?”
和洪涛一起坐在外边儿的紫苏探头询问,江浅夏想了想,兴致勃勃的道:“无涯不是想让我培养死士吗?走,去看看人市上有没有合适的人选。”
扬州城是一个联通南北的交通枢纽,又占着沿海口岸的极佳位置,南来北往的大乾商人就不提了,连拂菻等远航商人,在这里也常见得很,连百姓们都对这些金发碧眼的色目人见怪不怪了。
不过既然是找死士,那江浅夏就只准备考虑大乾人。
没别的,文化习惯不同,人的忠诚度真的不同。在大乾,士为知己者死和深入骨髓的“忠诚”概念,让大乾人有种神奇的骄傲感。
这种骄傲,能让一个认主没几天的仆人甘心赴死,也是各个家族即使落败,能有翻身之日的根本。
相对而言,西方文明更注重自我,在替别人死的时候,难免考虑的就多一些,确实不适合做死士。
还有就是,自家人带在身边不显眼……
怀抱着不知该骄傲还是该遗憾的心情,江浅夏让洪涛把马车丢在人市外边儿,带着两人交了入市的钱,徒步而入。
“这位夫人,不知可缺使唤丫头?小人这里有好货,您要不赏脸看看?”
“刘骨头,就你那满肚子的坏水,能有什么好货?夫人别听他胡吹,他就爱去荒山野岭的抓野人回来调教,以次充好,坏得很!”
被唤做“刘骨头”的牙人,是个浑身晒成古铜色,身上有把子肌肉,看着挺干练的一人。
但他眉毛又粗又乱,眉间还有一道泛白的伤痕,看着就平添了几分蛮狠,应该是个心狠手辣的。
被同行拆穿,刘骨头脸上笑意全无,凶狠的直接挺胸撞向出声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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