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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当当当~ 曾大姐乐呵呵一笑, 道:“是福宝啊,割猪草了……我们,我们去山上挖点泥土, 你沈绯姐要育苗了, 需要那种石头缝里的泥土。”
他们几个人一起往山上走,春天万物复苏, 外边的花开了不少, 田埂边有嫩生生的野菜长了出来,刚冒出土没多久的野菜,那是真的嫩得能掐出水来,随便焯水凉拌, 味道也很不错。不过这年头, 野菜也是一种粮食,才刚冒头就被村里人给挖干净了。
沈绯原想着挖点野草加菜, 哪里知道田边干干净净的,就连山脚底下的也被挖光了, 她只能作罢。不过她却没想到, 这一进山, 就看见地上长着不少野菜, 像是新长出来的,一茬一茬的, 长得整整齐齐的, 跟人专门种的一样。
沈绯顿时有些惊了。
福宝却是开开心心的, 她蹲下身来拿着镰刀将地上的野草挖出来, 一边挖一边十分高兴的道:“我这两天刚想着想吃野菜了,没想到这里有这么多,可以吃好几天了。”
说着,她想了想道:“要是能撞见野鸡就好了,最好能有一窝野鸡蛋。野鸡肉特别好吃,蒸了煮了都好吃。”
然后,挖了野菜他们往前走了不远,就听见前边灌木丛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然后他们就看见一只野鸡从那里冲出来,然后这只野鸡似乎是慌不择路,一头就撞在了树上,瞬间就晕了过去。
沈绯:“……”
福宝已经开开心心的走过去将那只野鸡拎起来了,丝毫不觉得野鸡撞在树上有什么不对。
沈绯面无表情的想,女主角当然不会觉得不对了,在小说里,女主角福运逆天,在这种艰苦的年代,想吃野鸡来野鸡,想要人参都能有人参出现的。在女主角看来,想吃野鸡的时候,野鸡出现,这事再正常不过的操作了。
在这样一本小说里所存在的女配,那就只能是悲催了。要怎么想不开,女配才会跑去和女主角作对啊,这简直就是找虐啊。
曾大姐道:“这里既然有野鸡,说不定还真有野鸡窝了,我去找找。”
她跑去刚才野鸡跳出来的那丛灌木丛里找了一下,没过多久就听见她惊喜的声音,道:“还真的有野鸡窝了,里边还有野鸡蛋了。”
到这种地步,沈绯只能感叹,女主角的福运光环是真的强啊。不过,她并不打算和女主角作对,女主角福运好不好,除了感叹几声,似乎也没什么关系。
福宝小心翼翼的抬眼看了身边的沈绯一眼,小声道:“姐姐,你从城里来的,城里是什么样的?听说房子老高老高了,还有许多小汽车,是真的吗?”
沈绯看了她一眼,小丫头脸蛋圆圆的,她没忍住伸手掐了一把,道:“城里,城里很热闹,的确是车水马龙的,房子也很高。有机会,你可以自己去看看。”
福宝发出羡慕的声音来,她从小就在百香村这里长大,去过的最远的地方就是镇上,对于大城市的一切,她都具有很强的好奇心。
沈绯记得,女主角今年是初中毕业了,去了镇上制衣厂工作,也是这一年,她遇见了男主角。男主角身份也不简单,是军队里的一名军官,虽然年轻,职位已经不低了,两人初遇便是女主角救了他。
脑海里想着剧情,沈绯他们已经到了半山腰,百香村附近都是山,山势延绵,往里不断延伸,听说再往深山里走,有不少凶猛的野兽,因而村民们都只敢在外围打转。
“我还记得,在五年前,你一身是血的从森林里出来,可把我们给吓坏了。”曾大姐忍不住想起了往事,看着许鸿煊的目光充满了叹息。
许鸿煊没说话,连目光都没有动一下。
沈绯却有些惊讶,道:“五年前,那时候许鸿煊也才十岁吧,还是个小孩子了。”
曾大姐想说些什么,最后却是摇了摇头道:“一切都过去了。”
当时的许鸿煊才十岁,许家刚被□□,家里的财物全被收缴了,只剩下一小一老两个人,光是吃饭都有问题。而那时候,许老太太受不了丈夫儿子儿媳妇都死了的打击,也病倒了,只剩下十岁的许鸿煊支撑着这个家。
那时候许鸿煊也是没办法,家里没有钱,不能给老太太看病,只能冲进森林里,希望能猎得一两只猎物,拿来换钱。
其他人也不知道他在森林里遇到了什么,只知道在他离开村子的第三天,他拖着一只老虎从森林里出来了,整个人都被血染红了。也是从这时候开始,村里很多人,都有些怕他了。
这些话,曾大姐不好与沈绯说,她也怕这些事情又让许鸿煊想起那些不开心的事情来。是他们村的人,对不起许家。
沈绯若有所思,她想,许家和整个百香村,大概是发生过什么,所以大家对许鸿煊的态度才这么奇怪。其中,应该不仅仅是许家成分不好的原因。
四人后边就沉默了,沈绯他们要找的是那种石头缝间的烂泥土,山上倒是不少。
将石头缝里的野草扯起来,将它们根部的泥土抖落下来,这就是她所要的东西了。腐烂的叶子虫子让泥土充满了营养,用来育苗最适合不过了。
福宝割了一筐猪草过来,见他们还没弄好,也跟着搭手帮忙一起弄,弄了一早上,也才小半背篓,不过这也就够了,育苗并不需要太多的泥土。
百香村四周有不少野花,而且花种繁多,这也是百香村的由来,一到春天,整个村子似乎都是香的。沈绯站在半山腰往下看了一眼,只见下边红红紫紫的,如今... -->>
当当当当当~ 曾大姐乐呵呵一笑, 道:“是福宝啊,割猪草了……我们,我们去山上挖点泥土, 你沈绯姐要育苗了, 需要那种石头缝里的泥土。”
他们几个人一起往山上走,春天万物复苏, 外边的花开了不少, 田埂边有嫩生生的野菜长了出来,刚冒出土没多久的野菜,那是真的嫩得能掐出水来,随便焯水凉拌, 味道也很不错。不过这年头, 野菜也是一种粮食,才刚冒头就被村里人给挖干净了。
沈绯原想着挖点野草加菜, 哪里知道田边干干净净的,就连山脚底下的也被挖光了, 她只能作罢。不过她却没想到, 这一进山, 就看见地上长着不少野菜, 像是新长出来的,一茬一茬的, 长得整整齐齐的, 跟人专门种的一样。
沈绯顿时有些惊了。
福宝却是开开心心的, 她蹲下身来拿着镰刀将地上的野草挖出来, 一边挖一边十分高兴的道:“我这两天刚想着想吃野菜了,没想到这里有这么多,可以吃好几天了。”
说着,她想了想道:“要是能撞见野鸡就好了,最好能有一窝野鸡蛋。野鸡肉特别好吃,蒸了煮了都好吃。”
然后,挖了野菜他们往前走了不远,就听见前边灌木丛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然后他们就看见一只野鸡从那里冲出来,然后这只野鸡似乎是慌不择路,一头就撞在了树上,瞬间就晕了过去。
沈绯:“……”
福宝已经开开心心的走过去将那只野鸡拎起来了,丝毫不觉得野鸡撞在树上有什么不对。
沈绯面无表情的想,女主角当然不会觉得不对了,在小说里,女主角福运逆天,在这种艰苦的年代,想吃野鸡来野鸡,想要人参都能有人参出现的。在女主角看来,想吃野鸡的时候,野鸡出现,这事再正常不过的操作了。
在这样一本小说里所存在的女配,那就只能是悲催了。要怎么想不开,女配才会跑去和女主角作对啊,这简直就是找虐啊。
曾大姐道:“这里既然有野鸡,说不定还真有野鸡窝了,我去找找。”
她跑去刚才野鸡跳出来的那丛灌木丛里找了一下,没过多久就听见她惊喜的声音,道:“还真的有野鸡窝了,里边还有野鸡蛋了。”
到这种地步,沈绯只能感叹,女主角的福运光环是真的强啊。不过,她并不打算和女主角作对,女主角福运好不好,除了感叹几声,似乎也没什么关系。
福宝小心翼翼的抬眼看了身边的沈绯一眼,小声道:“姐姐,你从城里来的,城里是什么样的?听说房子老高老高了,还有许多小汽车,是真的吗?”
沈绯看了她一眼,小丫头脸蛋圆圆的,她没忍住伸手掐了一把,道:“城里,城里很热闹,的确是车水马龙的,房子也很高。有机会,你可以自己去看看。”
福宝发出羡慕的声音来,她从小就在百香村这里长大,去过的最远的地方就是镇上,对于大城市的一切,她都具有很强的好奇心。
沈绯记得,女主角今年是初中毕业了,去了镇上制衣厂工作,也是这一年,她遇见了男主角。男主角身份也不简单,是军队里的一名军官,虽然年轻,职位已经不低了,两人初遇便是女主角救了他。
脑海里想着剧情,沈绯他们已经到了半山腰,百香村附近都是山,山势延绵,往里不断延伸,听说再往深山里走,有不少凶猛的野兽,因而村民们都只敢在外围打转。
“我还记得,在五年前,你一身是血的从森林里出来,可把我们给吓坏了。”曾大姐忍不住想起了往事,看着许鸿煊的目光充满了叹息。
许鸿煊没说话,连目光都没有动一下。
沈绯却有些惊讶,道:“五年前,那时候许鸿煊也才十岁吧,还是个小孩子了。”
曾大姐想说些什么,最后却是摇了摇头道:“一切都过去了。”
当时的许鸿煊才十岁,许家刚被□□,家里的财物全被收缴了,只剩下一小一老两个人,光是吃饭都有问题。而那时候,许老太太受不了丈夫儿子儿媳妇都死了的打击,也病倒了,只剩下十岁的许鸿煊支撑着这个家。
那时候许鸿煊也是没办法,家里没有钱,不能给老太太看病,只能冲进森林里,希望能猎得一两只猎物,拿来换钱。
其他人也不知道他在森林里遇到了什么,只知道在他离开村子的第三天,他拖着一只老虎从森林里出来了,整个人都被血染红了。也是从这时候开始,村里很多人,都有些怕他了。
这些话,曾大姐不好与沈绯说,她也怕这些事情又让许鸿煊想起那些不开心的事情来。是他们村的人,对不起许家。
沈绯若有所思,她想,许家和整个百香村,大概是发生过什么,所以大家对许鸿煊的态度才这么奇怪。其中,应该不仅仅是许家成分不好的原因。
四人后边就沉默了,沈绯他们要找的是那种石头缝间的烂泥土,山上倒是不少。
将石头缝里的野草扯起来,将它们根部的泥土抖落下来,这就是她所要的东西了。腐烂的叶子虫子让泥土充满了营养,用来育苗最适合不过了。
福宝割了一筐猪草过来,见他们还没弄好,也跟着搭手帮忙一起弄,弄了一早上,也才小半背篓,不过这也就够了,育苗并不需要太多的泥土。
百香村四周有不少野花,而且花种繁多,这也是百香村的由来,一到春天,整个村子似乎都是香的。沈绯站在半山腰往下看了一眼,只见下边红红紫紫的,如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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