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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姜风的嘴里蔓延着。
“十万年前?一直活到现在,也就是说他从来没有死过,一直存活?”王主任举了下纸杯。
“嗯!”姜风点了点头。
“我猜他肯定会被现代人给猎杀,或者被抓进实验室。”黄谟享受的喝了一口酒。
“你们想一想,十万年前是什么时候?从气候上来说是更新世,也就是洪积世,人类从更新世开始出现,到了距今十万年的时候我们现代人的祖先——智人已经把自己的领地扩展到了一个疯狂的大范围。”
黄谟研究的是古人类学,在座的教授中,他最有发言权。
“直立人在一百七十多万年前取代了能人,又在二十万年前被早期智人取代,早期智人的统治一直从二十万年前到五万年前,嗯,不过在两万年前大地上还零星的分布着一些早期智人。”
“知道早期智人什么样吗?他们眉嵴发达,前额倾斜,鼻部较宽,颌部前突。也就比周口店里的直立人好看一点点,不过还是能够看出非常明显的猿人外形,和我们这些晚期猿人进化来的现代人长相区别十分明显。”
“所以我说,如果有一个十万年前的早期智人活到现在,他的长相和现代人差别太大了,一定会被科学家发现,送进实验室。而且早期智人的脑容量要比我们现代人小得多,放到现在不说弱智,也距离傻瓜差不了多少,一句话——太显眼了。”
姜风点了点头,表示很认同黄谟的话。
“说的很对,不过假如这个早期智人会进化呢?”
“会进化,你指的是?”李佳思好奇的问道,对于这场讨论,她有点好奇了。
“字面意思。”姜风在房间里来回踱步行走,“他在十万年的历程中,完成了个体的进化,肌肉密度变得松软,个头变高,颧骨变低,鼻子挺直,毛发减少,最神奇的是,他的脑容量还在增大。”
“有趣。”张岩江坐在椅子上笑了起来,“也就是说,早期智人几万年、耗费无数生命、历经千辛万苦、前赴后继、无数的族群兴起消失才完成的进化,他一个人就完成了?”
“任何一种生物都有过度繁殖的倾向,这是达尔文的原话,知道为什么吗?这就是族群为了保证族群的延续,并且能够有足够的基数产生有利进化。而现在,一个十万年前的早期智人竟然逆转了生物学的基本定理,自己完成了基因变异,完成了族群的进化。”
“说不定到了今天,那个早期智人还蜷缩在不为人知的深山里,裹着茹毛饮血的生活。”李佳思说道。
“不不不。”黄谟喝着酒,摇着头,不知道是喝醉了还是怎么了,“我们已经假设了他的脑容量会进化,也有无限的生命力,也就是说,那名早期智人一直随着时代的改变,而进行自我的调整。随着人类社会进步的越来越快,储存的知识也越来越多,生活习俗也一直在变化,所以从外貌还是习惯上来看,这个活了十万年的早期智人都和常人无异。这个早期智人,活了十万年的早期智人,他所积累的知识会多的让人惊讶。”
“想法很有趣,没想到你还有写科幻小说的天赋。”王主任走到墙角前,拉开了窗帘。
“不过一个人怎么可能活到十万岁,人类的极限寿命也就是一百多岁。”李佳思在饮水机前接了一杯水。
“姜风不是说这是一个假设吗,那就让我们假设这个早期智人的细胞能够完美再生,知道灯塔水母吗?它有可能是地球上唯一一种永生不死的生物,在20℃的水温灯塔水母会达到性成熟阶段,性成熟后水母会重新回到水螅型状态,并且可以无限重复这一过程。从理论上说,这个循环可以不断重复下去,也就是说,灯塔水母可以永远存活,无需面对死亡。”
“这个早期智人会在成熟后再回到婴儿状态?”
“当然不,我们已经假设了那个早期智人的细胞是完美的细胞,DNA在每次的重组中也不会损耗,不会脱落,完美再生,器官不会衰老,永远不会面临衰老、死亡,甚至连疾病都不会患上。”
“听起来就像天方夜谭。”李佳思用了个很恰当的词语概括了黄谟的假设。
“谁说不是天方夜谭呢,但万一是真的呢。”张岩江的儿子是制药国企的领导,“现在的科技日新月异,古代看起来不可能治愈的天花、鼠疫、流感,到了今天只是小小的麻烦,就算是现在无法解决的艾滋,说不定某一天早上我们醒来跑步的时候,就会有某个研究室突然宣布已经完美解决了艾滋病。”
“张教授您这话可就是民科了。”黄谟虽然说了刚才的一堆话,但却并不认同自己的假设,“永生不死的技术是根本不可能发明的,除非改变整个宇宙的物理基础,科技再怎么发展,也是有极限的,我们今天的火药技术就是沿自古代,但到了今天,也不可能纯粹的用火药炸开一个分子。嗯,唐朝发明火药的道士也不会想到火药能够用于战争,更不会想到千年以后,十九世纪中期,同一片土地上的人竟然会被西方胡人的火器所击败。”
听到这里,姜风一口喝过了纸杯里的酒,缓缓的吐了一口气。
他扫了一下头,用手指揉了揉太阳穴。
醉人的酒气从他的嘴巴中散发出来,像是藤蔓,缠绕了一片空气。
姜风开口了,在提出了假设后,他第一次也参与进了讨论,而且一开口,就让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
“没错,黄教授说的很对,我们当时确实没有想到那些不起眼的药粉能够用作战争,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们只当做那是能够修仙、长生不老的药物,嗯,虽然我并不相信所谓的长生不老药。”
“不过后来事情的发展往往超出人的想象,这些黑药粉先是从方士的手中变成江湖骗子的把戏,又到了最后,应用于战争,在一开始面对那些原始火枪的时候我也被吓了一跳,还以为天上真的有雷神。”
“但当时我仍然没有想到,火药竟然会完全改变战争的形态,乃至于改变整个人类社会。”
姜风又倒满了一杯酒,两只眼睛大大的睁着。
原本四个讨论热烈的大学教员突然沉默了,仿佛被人施展了沉默法术,每个人都微微张着嘴巴面面相觑,原本黄谟已经把纸杯送入了嘴边,但愣是傻傻的没有喝一口。
“呃……”
“咳咳……哈哈……”黄谟尴尬的咳嗽了几声,又笑了起来。
“姜风,我说错了,你不应该去写小说,应该去当个编剧,你看看,刚刚我们都被你的话给吓到了。”王主任一边说着一遍望着周边的人。
“不,我不是在编故事、或者做段子,就像你们刚才讨论的那样。”
姜风顿了顿:“在进化的过程中,我褪去了早期智人的外形,变得和你们——现代人一样,而且在十万年的过程中,我积累了大量的知识,因为样貌的变化,也没有人认出我是一个早期智人,况且也根本不会有人怀疑,我会是一名早期智人——就算这个原始人,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就获得了很多名牌大学的博士证,拥有渊博的历史知识,用了十年,就成为了名牌大学的正教授。”
说到这里的时候,姜风的脸上出现了带着嘲讽的笑容。
“毕竟,人类社会中最不缺乏的就是天才,不是吗?”
姜风的话音一落,房间里的气氛变得更古怪了,馥郁的茅台香味,丝毫都没能冲开房间里有些凝重的气氛。
“哦,呃……哈哈哈,刚刚发生了什么?”王主任拍了怕手,“姜风说他已经活了十万年?从早期智人的时代活到了现在?”
“哈哈哈哈,我们和一个早期智人一起当了十年的同事,然后我们还没有发现?哈哈哈,这太好笑了。”黄谟哈哈哈的笑了起来,“嗯,不过似乎并不是那么的好笑。”
看到两个人的反应,姜风只是笑了笑,继续来回踱着步,慢慢的说道。
“作为一个永生不死的人,我自然也不会衰老,所以每当过一段时间,为了不引起周围人的怀疑,我都会选择离开,突然地搬家,或者一声不吭就离开,这种周期往往是十年,或者更短,就像现在一样。”
姜风脸上的笑容更加浓郁了。
落针可闻。
落针可闻。
用落针可闻来形容房间内现在的情况再恰当不过,四个教员的脑中都回忆起了刚才关于姜风永不衰老的讨论,他们的喉咙像是被人掐住似的,没有一丝声音发出。
“很好,你刚才又成功的用你的故事把我们吓到了。”王主任用手指在房间里转了一圈,示意房间里坐着的四名教员,“继续。”
“那我就继续说了。”
在姜风的嘴里蔓延着。
“十万年前?一直活到现在,也就是说他从来没有死过,一直存活?”王主任举了下纸杯。
“嗯!”姜风点了点头。
“我猜他肯定会被现代人给猎杀,或者被抓进实验室。”黄谟享受的喝了一口酒。
“你们想一想,十万年前是什么时候?从气候上来说是更新世,也就是洪积世,人类从更新世开始出现,到了距今十万年的时候我们现代人的祖先——智人已经把自己的领地扩展到了一个疯狂的大范围。”
黄谟研究的是古人类学,在座的教授中,他最有发言权。
“直立人在一百七十多万年前取代了能人,又在二十万年前被早期智人取代,早期智人的统治一直从二十万年前到五万年前,嗯,不过在两万年前大地上还零星的分布着一些早期智人。”
“知道早期智人什么样吗?他们眉嵴发达,前额倾斜,鼻部较宽,颌部前突。也就比周口店里的直立人好看一点点,不过还是能够看出非常明显的猿人外形,和我们这些晚期猿人进化来的现代人长相区别十分明显。”
“所以我说,如果有一个十万年前的早期智人活到现在,他的长相和现代人差别太大了,一定会被科学家发现,送进实验室。而且早期智人的脑容量要比我们现代人小得多,放到现在不说弱智,也距离傻瓜差不了多少,一句话——太显眼了。”
姜风点了点头,表示很认同黄谟的话。
“说的很对,不过假如这个早期智人会进化呢?”
“会进化,你指的是?”李佳思好奇的问道,对于这场讨论,她有点好奇了。
“字面意思。”姜风在房间里来回踱步行走,“他在十万年的历程中,完成了个体的进化,肌肉密度变得松软,个头变高,颧骨变低,鼻子挺直,毛发减少,最神奇的是,他的脑容量还在增大。”
“有趣。”张岩江坐在椅子上笑了起来,“也就是说,早期智人几万年、耗费无数生命、历经千辛万苦、前赴后继、无数的族群兴起消失才完成的进化,他一个人就完成了?”
“任何一种生物都有过度繁殖的倾向,这是达尔文的原话,知道为什么吗?这就是族群为了保证族群的延续,并且能够有足够的基数产生有利进化。而现在,一个十万年前的早期智人竟然逆转了生物学的基本定理,自己完成了基因变异,完成了族群的进化。”
“说不定到了今天,那个早期智人还蜷缩在不为人知的深山里,裹着茹毛饮血的生活。”李佳思说道。
“不不不。”黄谟喝着酒,摇着头,不知道是喝醉了还是怎么了,“我们已经假设了他的脑容量会进化,也有无限的生命力,也就是说,那名早期智人一直随着时代的改变,而进行自我的调整。随着人类社会进步的越来越快,储存的知识也越来越多,生活习俗也一直在变化,所以从外貌还是习惯上来看,这个活了十万年的早期智人都和常人无异。这个早期智人,活了十万年的早期智人,他所积累的知识会多的让人惊讶。”
“想法很有趣,没想到你还有写科幻小说的天赋。”王主任走到墙角前,拉开了窗帘。
“不过一个人怎么可能活到十万岁,人类的极限寿命也就是一百多岁。”李佳思在饮水机前接了一杯水。
“姜风不是说这是一个假设吗,那就让我们假设这个早期智人的细胞能够完美再生,知道灯塔水母吗?它有可能是地球上唯一一种永生不死的生物,在20℃的水温灯塔水母会达到性成熟阶段,性成熟后水母会重新回到水螅型状态,并且可以无限重复这一过程。从理论上说,这个循环可以不断重复下去,也就是说,灯塔水母可以永远存活,无需面对死亡。”
“这个早期智人会在成熟后再回到婴儿状态?”
“当然不,我们已经假设了那个早期智人的细胞是完美的细胞,DNA在每次的重组中也不会损耗,不会脱落,完美再生,器官不会衰老,永远不会面临衰老、死亡,甚至连疾病都不会患上。”
“听起来就像天方夜谭。”李佳思用了个很恰当的词语概括了黄谟的假设。
“谁说不是天方夜谭呢,但万一是真的呢。”张岩江的儿子是制药国企的领导,“现在的科技日新月异,古代看起来不可能治愈的天花、鼠疫、流感,到了今天只是小小的麻烦,就算是现在无法解决的艾滋,说不定某一天早上我们醒来跑步的时候,就会有某个研究室突然宣布已经完美解决了艾滋病。”
“张教授您这话可就是民科了。”黄谟虽然说了刚才的一堆话,但却并不认同自己的假设,“永生不死的技术是根本不可能发明的,除非改变整个宇宙的物理基础,科技再怎么发展,也是有极限的,我们今天的火药技术就是沿自古代,但到了今天,也不可能纯粹的用火药炸开一个分子。嗯,唐朝发明火药的道士也不会想到火药能够用于战争,更不会想到千年以后,十九世纪中期,同一片土地上的人竟然会被西方胡人的火器所击败。”
听到这里,姜风一口喝过了纸杯里的酒,缓缓的吐了一口气。
他扫了一下头,用手指揉了揉太阳穴。
醉人的酒气从他的嘴巴中散发出来,像是藤蔓,缠绕了一片空气。
姜风开口了,在提出了假设后,他第一次也参与进了讨论,而且一开口,就让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
“没错,黄教授说的很对,我们当时确实没有想到那些不起眼的药粉能够用作战争,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们只当做那是能够修仙、长生不老的药物,嗯,虽然我并不相信所谓的长生不老药。”
“不过后来事情的发展往往超出人的想象,这些黑药粉先是从方士的手中变成江湖骗子的把戏,又到了最后,应用于战争,在一开始面对那些原始火枪的时候我也被吓了一跳,还以为天上真的有雷神。”
“但当时我仍然没有想到,火药竟然会完全改变战争的形态,乃至于改变整个人类社会。”
姜风又倒满了一杯酒,两只眼睛大大的睁着。
原本四个讨论热烈的大学教员突然沉默了,仿佛被人施展了沉默法术,每个人都微微张着嘴巴面面相觑,原本黄谟已经把纸杯送入了嘴边,但愣是傻傻的没有喝一口。
“呃……”
“咳咳……哈哈……”黄谟尴尬的咳嗽了几声,又笑了起来。
“姜风,我说错了,你不应该去写小说,应该去当个编剧,你看看,刚刚我们都被你的话给吓到了。”王主任一边说着一遍望着周边的人。
“不,我不是在编故事、或者做段子,就像你们刚才讨论的那样。”
姜风顿了顿:“在进化的过程中,我褪去了早期智人的外形,变得和你们——现代人一样,而且在十万年的过程中,我积累了大量的知识,因为样貌的变化,也没有人认出我是一个早期智人,况且也根本不会有人怀疑,我会是一名早期智人——就算这个原始人,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就获得了很多名牌大学的博士证,拥有渊博的历史知识,用了十年,就成为了名牌大学的正教授。”
说到这里的时候,姜风的脸上出现了带着嘲讽的笑容。
“毕竟,人类社会中最不缺乏的就是天才,不是吗?”
姜风的话音一落,房间里的气氛变得更古怪了,馥郁的茅台香味,丝毫都没能冲开房间里有些凝重的气氛。
“哦,呃……哈哈哈,刚刚发生了什么?”王主任拍了怕手,“姜风说他已经活了十万年?从早期智人的时代活到了现在?”
“哈哈哈哈,我们和一个早期智人一起当了十年的同事,然后我们还没有发现?哈哈哈,这太好笑了。”黄谟哈哈哈的笑了起来,“嗯,不过似乎并不是那么的好笑。”
看到两个人的反应,姜风只是笑了笑,继续来回踱着步,慢慢的说道。
“作为一个永生不死的人,我自然也不会衰老,所以每当过一段时间,为了不引起周围人的怀疑,我都会选择离开,突然地搬家,或者一声不吭就离开,这种周期往往是十年,或者更短,就像现在一样。”
姜风脸上的笑容更加浓郁了。
落针可闻。
落针可闻。
用落针可闻来形容房间内现在的情况再恰当不过,四个教员的脑中都回忆起了刚才关于姜风永不衰老的讨论,他们的喉咙像是被人掐住似的,没有一丝声音发出。
“很好,你刚才又成功的用你的故事把我们吓到了。”王主任用手指在房间里转了一圈,示意房间里坐着的四名教员,“继续。”
“那我就继续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