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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这篇文章借鉴太宰治作家的著作《奔跑吧梅勒斯》剧情,文笔有暇望谅解,向原作致敬!)
这是我们宿舍在元旦那天演的话剧。
嗯好倒数三个数321开始。
很久很久之前,有一个距离城市很远的乡村。
乡村并不繁华,人们都以放羊为职业,虽然不是很富裕,但却不愁吃不愁穿。而且生在和平年代,这个村子所有的人都生活得很幸福,身体也非常健康。
在乡村里面住着萌乐斯和他的妹妹豹豹,他们两个人的父母在很多年前就去世了,可所幸还有羊群供他们牧羊,生活虽然艰难但是却不至于饿肚子。
萌乐斯的妹妹豹豹今年已经十七岁了,在他们那里已经可以成婚了。
虽然萌乐斯家里无父无母,但萌乐斯因为勇敢和诚信在当地很有名气,豹豹也不至于无人可以嫁。
豹豹嫁的人是一个平凡的牧羊人,没有任何一点出色但是为人腼腆善良老实,而豹豹也很爱牧羊人小比并约定不久后与其结婚。
“老哥,我要嫁人了。”豹豹对着萌乐斯说道。
“好,好,我赶明儿上城里去给你买新衣服,让你做个漂漂亮亮的新娘。”萌乐斯拍了拍妹妹的肩膀。
“多谢老哥你最好了。”豹豹在萌乐斯的肩膀上蹭了蹭。
“大舅子,你这次去城里要多加谨慎小心,我听说城里最近管得很严。”牧羊人小比看着萌乐斯犹豫地说道。
“哈哈妹夫你就放心的准备当新郎吧,我萌乐斯不会做出格的事情的。”萌乐斯安慰小比道。
小比有些羞涩地笑了笑。
第二天一大早趁着阳光刚刚照在大地上第一缕阳光,萌乐斯随着进城买牛的车辆向着城市行驶。
沿途有高山峡谷,有湍急河流,有阴森深林,而且路途及其遥远,一直到太阳开始向西方偏移的时候才进入城市。
城市果然繁华无比,街道上卖新鲜水果的,卖甜蜜蛋糕的,卖奇珍异果的数不胜数。
萌乐斯虽然有些沉浸于都市的繁华之中,但还是没有忘记自己本来的任务,飞快地在各种商店里来回穿梭。
不久之后他就买好了妹妹结婚需要的长裙,美酒以及精美的饰品。
当所有东西都买好之后萌乐斯摸着空荡的皮包不禁叹了口气,大城市就是大城市,物品的价值比小镇要高得多,半年攒下的钱就在这么一天之内花得干干净净。
不过还是值得的,因为他妹妹的二天就要嫁人了。
在回去之前他还要去探望一下他的老友馨力奴,馨力奴是一个石匠,和萌乐斯见了第一面就互为知己。
但当他要去馨力奴家的时候,忽然听到身边的人在低头小声说些什么。
“你知道吗?国王又杀人啦。”
“天哪他又杀人了,之前他杀了他的妹婿,然后杀了皇位继承人,接着杀了自己的妹妹、妹妹的子女,又杀了皇后和大臣阿列克斯。他杀的人太多了。”
“很多人都阻止他,但都被他给杀了,没办法我们还是搬到别的地方吧,在这里我们是没有办法的,谁叫他是国王呢。”
萌乐斯听着听着,渐渐停下了脚步。
他的心里突然冒出了火苗,接着越来越大,越来越多。
为什么国王要杀人?为什么国王能杀人?为什么国王能够这么随心所欲的杀人?
他打听了去皇宫的路,把匕首藏在腰间。
暴君是需要杀死的,哪怕别人不敢这么做,可是萌乐斯就敢。
(PS:这篇文章借鉴太宰治作家的著作《奔跑吧梅勒斯》剧情,文笔有暇望谅解,向原作致敬!)
这是我们宿舍在元旦那天演的话剧。
嗯好倒数三个数321开始。
很久很久之前,有一个距离城市很远的乡村。
乡村并不繁华,人们都以放羊为职业,虽然不是很富裕,但却不愁吃不愁穿。而且生在和平年代,这个村子所有的人都生活得很幸福,身体也非常健康。
在乡村里面住着萌乐斯和他的妹妹豹豹,他们两个人的父母在很多年前就去世了,可所幸还有羊群供他们牧羊,生活虽然艰难但是却不至于饿肚子。
萌乐斯的妹妹豹豹今年已经十七岁了,在他们那里已经可以成婚了。
虽然萌乐斯家里无父无母,但萌乐斯因为勇敢和诚信在当地很有名气,豹豹也不至于无人可以嫁。
豹豹嫁的人是一个平凡的牧羊人,没有任何一点出色但是为人腼腆善良老实,而豹豹也很爱牧羊人小比并约定不久后与其结婚。
“老哥,我要嫁人了。”豹豹对着萌乐斯说道。
“好,好,我赶明儿上城里去给你买新衣服,让你做个漂漂亮亮的新娘。”萌乐斯拍了拍妹妹的肩膀。
“多谢老哥你最好了。”豹豹在萌乐斯的肩膀上蹭了蹭。
“大舅子,你这次去城里要多加谨慎小心,我听说城里最近管得很严。”牧羊人小比看着萌乐斯犹豫地说道。
“哈哈妹夫你就放心的准备当新郎吧,我萌乐斯不会做出格的事情的。”萌乐斯安慰小比道。
小比有些羞涩地笑了笑。
第二天一大早趁着阳光刚刚照在大地上第一缕阳光,萌乐斯随着进城买牛的车辆向着城市行驶。
沿途有高山峡谷,有湍急河流,有阴森深林,而且路途及其遥远,一直到太阳开始向西方偏移的时候才进入城市。
城市果然繁华无比,街道上卖新鲜水果的,卖甜蜜蛋糕的,卖奇珍异果的数不胜数。
萌乐斯虽然有些沉浸于都市的繁华之中,但还是没有忘记自己本来的任务,飞快地在各种商店里来回穿梭。
不久之后他就买好了妹妹结婚需要的长裙,美酒以及精美的饰品。
当所有东西都买好之后萌乐斯摸着空荡的皮包不禁叹了口气,大城市就是大城市,物品的价值比小镇要高得多,半年攒下的钱就在这么一天之内花得干干净净。
不过还是值得的,因为他妹妹的二天就要嫁人了。
在回去之前他还要去探望一下他的老友馨力奴,馨力奴是一个石匠,和萌乐斯见了第一面就互为知己。
但当他要去馨力奴家的时候,忽然听到身边的人在低头小声说些什么。
“你知道吗?国王又杀人啦。”
“天哪他又杀人了,之前他杀了他的妹婿,然后杀了皇位继承人,接着杀了自己的妹妹、妹妹的子女,又杀了皇后和大臣阿列克斯。他杀的人太多了。”
“很多人都阻止他,但都被他给杀了,没办法我们还是搬到别的地方吧,在这里我们是没有办法的,谁叫他是国王呢。”
萌乐斯听着听着,渐渐停下了脚步。
他的心里突然冒出了火苗,接着越来越大,越来越多。
为什么国王要杀人?为什么国王能杀人?为什么国王能够这么随心所欲的杀人?
他打听了去皇宫的路,把匕首藏在腰间。
暴君是需要杀死的,哪怕别人不敢这么做,可是萌乐斯就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