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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苏慕而言,眼前这位名叫左立的男子,不管是语言还是神态都过分的熟络,而这种过分的熟络与她内心的感觉十分矛盾,不匹配。
就刚刚他和潘达握手时,进行的自我介绍。苏慕觉得更像是在对她说的。
更加重要的是,在他投来的眼神中有一种看不懂的东西,一种和他外表不符合的东西。
对,应该叫深藏不漏。
所以,他给苏慕的感觉是很不舒服。
熟人?
完全没有印象好嘛?
看着对方友好伸出的手,苏慕尴尬至极脸蛋上还是不免客套的露出熟络的微笑,迎合着他:“你好!”。
对方很满意她的反应,握着的手停顿数秒便松开。
而在和对方握手时的,苏慕注意到那条横贯整个右手手掌的疤痕。
这疤痕就像一道电流刺激着苏慕脑海里的一个片段。
五年前,张慎缺席她的舞蹈比赛。他的解释是英语单词默写不过关,被留校了。
苏慕扑哧一笑。
张慎手机上收到回复,“真的是笨死了!”。
比赛落幕以后,苏慕给他打电话报喜才知道他那里是“留校”,他刚刚因为突发性阑尾炎,被送进医院开完刀,现在一个人在医院躺着。
于是她急匆匆的跑去医院。
在医院的走廊上,在一位警察的身后,站着一个身材瘦高的男生,正在拍打身上的灰尘。右手包着厚厚的纱布。
他看到苏慕的到来,立马将受伤的右手伸出,一脸阳光灿烂的说:“你好,苏慕!”
苏慕并不认识此人,但是看着瘦弱枯柴的手臂和被纱布包裹得不见手指的右手手掌伸到自己面前,感觉就像哆啦A梦的手掌,再配上他的表情,居然觉得挺萌的。
她不敢触碰他受伤的右手,又不好意思直接离去,也不知道怎么称呼他,于是待在原地不动,一时也没有回话。
病房里的张慎本应该躺在病床上,不知几时探出头来,对着苏慕撒娇道:“哎哟,药太烫了,快来帮我吹吹!”
见病房里那幼稚的家伙又在无理取闹,苏慕回了句“就来!”,便跑到张慎面前,扶着他躺下。等她目光再落到门口的方向时,那男子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个无影无踪是指在从那以后到今天为止,苏慕都没有再见过他。
没想到,当年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人,会以这种方式再次遇见。
“你就是苏慕啊!我总是听立哥提起。你好啊!我是锦瑟,李商隐写的《锦瑟》里面的锦瑟。”她的笑容不带杂质,也向苏慕伸出手,却被左立牵回。
左立的这个动作让锦瑟相当不高兴,她冷笑“哼”了一声撇过头去。
“我老婆还要回家做饭,先走了!”左立亲吻着手中锦瑟的手背。
锦瑟一听“老婆”两字忍不住又回过头,盯着他,“谁要做你老婆啦,流氓!”
左立将手一松,掉头向车子走去,步态潇洒,语气很冷:“我本就是流氓。”
接着锦瑟和两个大汉上了那台橘色的车。而左立一个人开着另一台,驶出小院。
苏慕和潘达要不是见对方人多,肯定会把心里骂了不下十遍的那句话吼出来:神经病啊!大白天秀恩爱!
——————
天色渐渐暗下,小小的院子走了两台车后,显得空旷多了。
苏慕和潘达一前一后走进楼道。
走廊的尽头可比院子里热闹多了。
只见思思扎着两条小辫,系着围兜,端着一篮子小菜,站在门口,接受着邻里街坊的检阅。
当然,以她在食堂早就练就的一身“卖萌卖乖”的本领,自然成为大叔大妈的心头爱。
于是耳边全是赞美之言:
“咱们院子里,就属他们李家的孩子有出息,你看这找的媳妇,真快巧懂事。”
“这姑娘一看就知书达理,贤惠能干。”
“这小姑娘真水灵,李峰这小子真有眼光!”
李峰对自己的眼光自然是有信心的,但是街坊“贤惠能干”的评价,他持保留意见。
要知道刚刚她切出来准备下火锅的土豆块,让自认为刀工了得的李峰也只能望着兴叹。
现在看着眼前被街坊们“猎奇”的思思,他顿时护“妻”心切。推来人群,牵着思思就往自家房间走。恰巧正遇上刚到这层的苏慕和潘达。
苏慕招呼道:“好巧!”
思思松开李峰的手,红着脸回:“好巧!”
虽然灯光昏暗,但是刚刚牵手一幕还是看的清清楚楚的,可是这并不重点。
苏慕觉得重点是思思锁骨处的若隐若现的吻痕。
她一脸坏笑,指着李峰,准备开口“表扬”,却被潘达捂嘴,耳边听到他的嘱咐:“你知道得太多了!”
——————————
魔都到了华灯初上的时候了,城市的主干道上泛黄的街灯有节奏的后移着,绚丽的霓虹也开始爬上每个高层建筑。
锦瑟望着川息的车流,心里依然闷闷不乐。
她介意了三年的人就在这样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出现了。
没有任何铺垫,就这么空降。
而左立亦如三年前一样,提醒着她:苏慕不能碰。
左立如此介意她和自己的接触,至少刚才就特别不愿意两人接触。不然,干嘛突然拉着她的手,干嘛急着走。这让她心里更不是滋味。
三年前,锦瑟就许诺过,她可以和苏慕成为好朋友,甚至不介意和她分享一切。
可是他左立不肯,他的回答是:“和她朋友都不准做。我左立只有你一个女人。”
那时的锦瑟觉得这男人放下了过往,今天一看,正如他哥说的:男人在床上的话都他娘的是是狗屁!
这时,她的手机却响了,拿起来一看,脸色一变,盯着屏幕半晌,不耐烦的接起:“喂。干嘛?”
“锦瑟,你必须容得下她,不准碰她!”那头的男声低沉而柔和,却不给人一丝商讨的余地。见她不做声,又带着浅浅的笑意,“怎么,吃醋了?”
“还不是你酿的醋!”她憋着甜甜的笑意,脸望向车窗外。
只见左立放慢车速,等红绿灯时,刚好和她的车并排。
此时的他,已经将见外婆时的行头换下。正所谓“佛靠金装马靠鞍”,这样桀骜不驯的公子哥,才是真正的左立。
摇下车窗,取下墨镜,冷漠的目光里完全没有了刚刚的平易近人。他的目光落在锦瑟的脸上,嘴角挂着一丝桀骜的笑,“男人对初恋爱都是特别宽容的。”
前方变灯,左立没有给锦瑟说话的机会,扬长而去。
两台车分道而驰。
锦瑟暗暗骂道:“操,以前说姑奶奶我是你的初恋,老子真的是信了你的邪!”
跟着左立这么多年,她一直知道苏慕是他的逆鳞。别说旁人碰不得,伤不得。甚至他自己都不愿意和她有交集。所以不打扰,不问候,不提起。
这么多年来他逢人笑脸相迎,做事心狠手辣。多少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才知道,眼前的好好先生也会有凶残如狼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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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苏慕而言,眼前这位名叫左立的男子,不管是语言还是神态都过分的熟络,而这种过分的熟络与她内心的感觉十分矛盾,不匹配。
就刚刚他和潘达握手时,进行的自我介绍。苏慕觉得更像是在对她说的。
更加重要的是,在他投来的眼神中有一种看不懂的东西,一种和他外表不符合的东西。
对,应该叫深藏不漏。
所以,他给苏慕的感觉是很不舒服。
熟人?
完全没有印象好嘛?
看着对方友好伸出的手,苏慕尴尬至极脸蛋上还是不免客套的露出熟络的微笑,迎合着他:“你好!”。
对方很满意她的反应,握着的手停顿数秒便松开。
而在和对方握手时的,苏慕注意到那条横贯整个右手手掌的疤痕。
这疤痕就像一道电流刺激着苏慕脑海里的一个片段。
五年前,张慎缺席她的舞蹈比赛。他的解释是英语单词默写不过关,被留校了。
苏慕扑哧一笑。
张慎手机上收到回复,“真的是笨死了!”。
比赛落幕以后,苏慕给他打电话报喜才知道他那里是“留校”,他刚刚因为突发性阑尾炎,被送进医院开完刀,现在一个人在医院躺着。
于是她急匆匆的跑去医院。
在医院的走廊上,在一位警察的身后,站着一个身材瘦高的男生,正在拍打身上的灰尘。右手包着厚厚的纱布。
他看到苏慕的到来,立马将受伤的右手伸出,一脸阳光灿烂的说:“你好,苏慕!”
苏慕并不认识此人,但是看着瘦弱枯柴的手臂和被纱布包裹得不见手指的右手手掌伸到自己面前,感觉就像哆啦A梦的手掌,再配上他的表情,居然觉得挺萌的。
她不敢触碰他受伤的右手,又不好意思直接离去,也不知道怎么称呼他,于是待在原地不动,一时也没有回话。
病房里的张慎本应该躺在病床上,不知几时探出头来,对着苏慕撒娇道:“哎哟,药太烫了,快来帮我吹吹!”
见病房里那幼稚的家伙又在无理取闹,苏慕回了句“就来!”,便跑到张慎面前,扶着他躺下。等她目光再落到门口的方向时,那男子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个无影无踪是指在从那以后到今天为止,苏慕都没有再见过他。
没想到,当年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人,会以这种方式再次遇见。
“你就是苏慕啊!我总是听立哥提起。你好啊!我是锦瑟,李商隐写的《锦瑟》里面的锦瑟。”她的笑容不带杂质,也向苏慕伸出手,却被左立牵回。
左立的这个动作让锦瑟相当不高兴,她冷笑“哼”了一声撇过头去。
“我老婆还要回家做饭,先走了!”左立亲吻着手中锦瑟的手背。
锦瑟一听“老婆”两字忍不住又回过头,盯着他,“谁要做你老婆啦,流氓!”
左立将手一松,掉头向车子走去,步态潇洒,语气很冷:“我本就是流氓。”
接着锦瑟和两个大汉上了那台橘色的车。而左立一个人开着另一台,驶出小院。
苏慕和潘达要不是见对方人多,肯定会把心里骂了不下十遍的那句话吼出来:神经病啊!大白天秀恩爱!
——————
天色渐渐暗下,小小的院子走了两台车后,显得空旷多了。
苏慕和潘达一前一后走进楼道。
走廊的尽头可比院子里热闹多了。
只见思思扎着两条小辫,系着围兜,端着一篮子小菜,站在门口,接受着邻里街坊的检阅。
当然,以她在食堂早就练就的一身“卖萌卖乖”的本领,自然成为大叔大妈的心头爱。
于是耳边全是赞美之言:
“咱们院子里,就属他们李家的孩子有出息,你看这找的媳妇,真快巧懂事。”
“这姑娘一看就知书达理,贤惠能干。”
“这小姑娘真水灵,李峰这小子真有眼光!”
李峰对自己的眼光自然是有信心的,但是街坊“贤惠能干”的评价,他持保留意见。
要知道刚刚她切出来准备下火锅的土豆块,让自认为刀工了得的李峰也只能望着兴叹。
现在看着眼前被街坊们“猎奇”的思思,他顿时护“妻”心切。推来人群,牵着思思就往自家房间走。恰巧正遇上刚到这层的苏慕和潘达。
苏慕招呼道:“好巧!”
思思松开李峰的手,红着脸回:“好巧!”
虽然灯光昏暗,但是刚刚牵手一幕还是看的清清楚楚的,可是这并不重点。
苏慕觉得重点是思思锁骨处的若隐若现的吻痕。
她一脸坏笑,指着李峰,准备开口“表扬”,却被潘达捂嘴,耳边听到他的嘱咐:“你知道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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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都到了华灯初上的时候了,城市的主干道上泛黄的街灯有节奏的后移着,绚丽的霓虹也开始爬上每个高层建筑。
锦瑟望着川息的车流,心里依然闷闷不乐。
她介意了三年的人就在这样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出现了。
没有任何铺垫,就这么空降。
而左立亦如三年前一样,提醒着她:苏慕不能碰。
左立如此介意她和自己的接触,至少刚才就特别不愿意两人接触。不然,干嘛突然拉着她的手,干嘛急着走。这让她心里更不是滋味。
三年前,锦瑟就许诺过,她可以和苏慕成为好朋友,甚至不介意和她分享一切。
可是他左立不肯,他的回答是:“和她朋友都不准做。我左立只有你一个女人。”
那时的锦瑟觉得这男人放下了过往,今天一看,正如他哥说的:男人在床上的话都他娘的是是狗屁!
这时,她的手机却响了,拿起来一看,脸色一变,盯着屏幕半晌,不耐烦的接起:“喂。干嘛?”
“锦瑟,你必须容得下她,不准碰她!”那头的男声低沉而柔和,却不给人一丝商讨的余地。见她不做声,又带着浅浅的笑意,“怎么,吃醋了?”
“还不是你酿的醋!”她憋着甜甜的笑意,脸望向车窗外。
只见左立放慢车速,等红绿灯时,刚好和她的车并排。
此时的他,已经将见外婆时的行头换下。正所谓“佛靠金装马靠鞍”,这样桀骜不驯的公子哥,才是真正的左立。
摇下车窗,取下墨镜,冷漠的目光里完全没有了刚刚的平易近人。他的目光落在锦瑟的脸上,嘴角挂着一丝桀骜的笑,“男人对初恋爱都是特别宽容的。”
前方变灯,左立没有给锦瑟说话的机会,扬长而去。
两台车分道而驰。
锦瑟暗暗骂道:“操,以前说姑奶奶我是你的初恋,老子真的是信了你的邪!”
跟着左立这么多年,她一直知道苏慕是他的逆鳞。别说旁人碰不得,伤不得。甚至他自己都不愿意和她有交集。所以不打扰,不问候,不提起。
这么多年来他逢人笑脸相迎,做事心狠手辣。多少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才知道,眼前的好好先生也会有凶残如狼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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