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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和大嘴的关系,我得说说‘江心屿’,它是W市有名的儿童游乐场,它在瓯江中旬形成一个小岛,全国各地旅游者来W市将近8成会来这里,因此它可谓W市标志性的名胜。生长在W市这个临海城市,从小身边的同龄人都是游泳高手,几乎都可以凭借自身水性横跨瓯江。因为江心屿的渡轮收费2元,对于80后的孩子,2元钱也是不小的数目,于是孩子们基本都将衣物放在塑料袋里绑在脑袋上,成群结队的横跨瓯江游到我们心中的圣地江心屿,到时既可尽情的玩耍游乐设备又可逃脱2元钱的船票。
因为水过敏,我是个例外。我从小到大根本没有游泳的机会,甚至连泡澡都是奢侈的。每当看着他们兴高采烈的横跨瓯江,我只能默默的在码头为他们看管带不走的衣物玩具,等着他们说说笑笑的回来。
虽然邱大嘴不在给我家做事,可是我们两从小就比较投缘。15岁的时候我正直叛逆期。我这三十年来除了家人外就三个朋友,除了现在身处另一个城市我穿开档裤的死党和尚以外,只有大嘴和凶子两个,他们两个严格意义上来说也是属于家人,因为他们从小就为我家的船队打工。15岁那年我叫上大嘴凶子还有我弟弟虎子,我穿着密封的潜水服,带着大号的蛙镜,从七栈码头下水四人就此横跨瓯江,去码头对面的江心屿。
那次是三十年来第一次下水的经历,直到现在我都无法释怀。畅游的过程让我从未有过的兴奋,或许没有那该死的怪病,我可能是游泳的好手。因为从没下过水的我,在大嘴他们看来姿势很是标准。当我们四个游到一半的时候,我发觉我的蛙镜开始渗水,这个状况或许对别人来说是很寻常的事,对我来说却是致命的。我从来没有在水里游过,所以像所有初学者一样根本不会仰头换气,整个游泳过程都是在水中潜泳的,蛙镜一渗水脖子上接触江水的皮肤就开始起红斑。
大嘴见状把我背在背上向江心屿游去,我很明白当时他是有多辛苦,背着一个大活人,又不能让我的脑袋浸泡到江水,不仅难度很大更何况这种体力消耗也不是一般人能承受。我能想像背着100多斤的沙包,在水里扬着脑袋根本不敢乱动,然后游上个几千米的感觉。没有大毅力的人,根本不可能办到。
整个过程虎子和凶子两个等于是打酱油的,全靠大嘴我这条命才捡了回来。当游到江心屿沙滩上时,我坐倒在一边大口的喘息,也永远忘不了大嘴扬着脑袋浑浑噩噩的一下一下游动着四只。当时他已经失去了意识,下意识的保持着这个姿势。送到医院的时候,医生说他已经虚脱休克,如果在晚点可能就有猝死的危险。
我开着新款奥迪,不……应该是奥迪的弟弟奥拓,行驶在去大嘴餐厅的路上。虽然我不能碰水,不过受到家族的影响,我从小到大一直在存钱,试图买一艘属于自己的船。对于海洋的痴迷对方家人来说就像是与生俱来的遗传病。所以生活用品我常年以来都用的是最廉价的东西,乃至存到现在离我买船的目标也并不算遥远。
行车期间我思索着如何让大嘴开口说出我怪病的秘密,凭借着我们过命的交情,我想不到他有拒绝的理由。在西郊路停好车,这条挨着江边的大路很是繁华,整个W市有一半的海鲜交易出自西郊菜场,也因此这里的小吃摊位,中档酒楼林立。
我一进‘啃德鸡’大门,迎头就看见大嘴在中间大圆桌上跟客人拼酒。第一眼感觉那家伙又胖了,那姿态看上就像个欢喜佛似的。我要了盘花生米,点了瓶可乐,座在角落等待大嘴那边应酬完。正嗑着瓜子,那边大嘴抓起只没去壳的螃蟹,连肉带壳的丢嘴里咔吧咔吧的吃了,好家伙这吃货还像从前一样,也不怕割了嘴。
我正低头琢磨着,那边大嘴看见了我,跟边上的客人告罪离开。来到我边上抓了一把瓜子,一屁股坐下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通问,老板娘最近身体还好吗?小凤妹妹最近还好吧?我说方大少爷来我这里是啥事?我记得我这里每样食物都和海水有关,你不可能来吃饭的吧?
我笑了笑,他口中的老板娘自然是我老妈,而大嘴对我妹妹小凤从小就情有独钟。我告诉他老妈身体不错,至于小凤在半个月前出海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多半这丫头又不知道去哪玩了。
我客套了几句直奔主题,将此行的目的说了出来。说完我看大嘴的眼神有些恍惚。他的回答却让我错愕,他说不知道我怪病的事情。而我从他躲避眼神中发现这件事他绝对是知道的。
看来我起先想的太简单了,想到我们的关系他应该会知无不言。可是我想不到另外一层关系,那就是大嘴虽然离开了我家的船队,不过对我老妈却是忠心耿耿的。从他一坐下就先问我老妈的身体状况就知道了。关于我怪病的秘密,我肯定老妈是要他们明文保密的,这一点并不难猜出。而不在我家干是一回事,一生忠于水头子(船长)又是另一码事。相当于那个大兵虽然背地里骂我们家,可事实上三个月来他并没有暴露出我家的秘密。
在那之后我就开始变着法儿套话,可是大嘴却是死咬着不漏一点口风。到后来我威胁说不告诉我,我就直接跳他店里的大鱼缸里洗澡。而他却看着我笑而不答,那表情是料定我不会做这种自杀行径似的。确实,我又不是脑残,自然不会傻到弄死自己,一直座到晚上11点也没有任何进展,我无奈的起身告辞,临走前狠狠瞪了一眼大嘴,大骂他生儿子没PP他笑着回道,可能我老婆还没出生的,甭提没PP的儿子了。
走到我那辆奥拓边上的时候脑袋晕乎乎的,期间喝了四瓶可乐,也不知道可乐喝多了算不算酒驾。我刚低头将汽车发动,突然车头‘嘭’的一声传来动静,我吓了一跳,手中的车钥匙也掉了下来,抬头看向车前,那里空荡荡并没有人。这么大的动静不可能车子自己发出的。虽然这车跟了我也是累的够呛,总不至于发脾气抱怨我吧?
我开门下车,小心翼翼的走到车头,发现一个穿着黑衣的男人趴在车头灯下面。当即我就暗骂一声,我咧个去!碰见个碰瓷的?心说是不是现在上车发动然后碾过去,让他知道什么叫假戏真做?刚回头想打开车门。
关于我和大嘴的关系,我得说说‘江心屿’,它是W市有名的儿童游乐场,它在瓯江中旬形成一个小岛,全国各地旅游者来W市将近8成会来这里,因此它可谓W市标志性的名胜。生长在W市这个临海城市,从小身边的同龄人都是游泳高手,几乎都可以凭借自身水性横跨瓯江。因为江心屿的渡轮收费2元,对于80后的孩子,2元钱也是不小的数目,于是孩子们基本都将衣物放在塑料袋里绑在脑袋上,成群结队的横跨瓯江游到我们心中的圣地江心屿,到时既可尽情的玩耍游乐设备又可逃脱2元钱的船票。
因为水过敏,我是个例外。我从小到大根本没有游泳的机会,甚至连泡澡都是奢侈的。每当看着他们兴高采烈的横跨瓯江,我只能默默的在码头为他们看管带不走的衣物玩具,等着他们说说笑笑的回来。
虽然邱大嘴不在给我家做事,可是我们两从小就比较投缘。15岁的时候我正直叛逆期。我这三十年来除了家人外就三个朋友,除了现在身处另一个城市我穿开档裤的死党和尚以外,只有大嘴和凶子两个,他们两个严格意义上来说也是属于家人,因为他们从小就为我家的船队打工。15岁那年我叫上大嘴凶子还有我弟弟虎子,我穿着密封的潜水服,带着大号的蛙镜,从七栈码头下水四人就此横跨瓯江,去码头对面的江心屿。
那次是三十年来第一次下水的经历,直到现在我都无法释怀。畅游的过程让我从未有过的兴奋,或许没有那该死的怪病,我可能是游泳的好手。因为从没下过水的我,在大嘴他们看来姿势很是标准。当我们四个游到一半的时候,我发觉我的蛙镜开始渗水,这个状况或许对别人来说是很寻常的事,对我来说却是致命的。我从来没有在水里游过,所以像所有初学者一样根本不会仰头换气,整个游泳过程都是在水中潜泳的,蛙镜一渗水脖子上接触江水的皮肤就开始起红斑。
大嘴见状把我背在背上向江心屿游去,我很明白当时他是有多辛苦,背着一个大活人,又不能让我的脑袋浸泡到江水,不仅难度很大更何况这种体力消耗也不是一般人能承受。我能想像背着100多斤的沙包,在水里扬着脑袋根本不敢乱动,然后游上个几千米的感觉。没有大毅力的人,根本不可能办到。
整个过程虎子和凶子两个等于是打酱油的,全靠大嘴我这条命才捡了回来。当游到江心屿沙滩上时,我坐倒在一边大口的喘息,也永远忘不了大嘴扬着脑袋浑浑噩噩的一下一下游动着四只。当时他已经失去了意识,下意识的保持着这个姿势。送到医院的时候,医生说他已经虚脱休克,如果在晚点可能就有猝死的危险。
我开着新款奥迪,不……应该是奥迪的弟弟奥拓,行驶在去大嘴餐厅的路上。虽然我不能碰水,不过受到家族的影响,我从小到大一直在存钱,试图买一艘属于自己的船。对于海洋的痴迷对方家人来说就像是与生俱来的遗传病。所以生活用品我常年以来都用的是最廉价的东西,乃至存到现在离我买船的目标也并不算遥远。
行车期间我思索着如何让大嘴开口说出我怪病的秘密,凭借着我们过命的交情,我想不到他有拒绝的理由。在西郊路停好车,这条挨着江边的大路很是繁华,整个W市有一半的海鲜交易出自西郊菜场,也因此这里的小吃摊位,中档酒楼林立。
我一进‘啃德鸡’大门,迎头就看见大嘴在中间大圆桌上跟客人拼酒。第一眼感觉那家伙又胖了,那姿态看上就像个欢喜佛似的。我要了盘花生米,点了瓶可乐,座在角落等待大嘴那边应酬完。正嗑着瓜子,那边大嘴抓起只没去壳的螃蟹,连肉带壳的丢嘴里咔吧咔吧的吃了,好家伙这吃货还像从前一样,也不怕割了嘴。
我正低头琢磨着,那边大嘴看见了我,跟边上的客人告罪离开。来到我边上抓了一把瓜子,一屁股坐下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通问,老板娘最近身体还好吗?小凤妹妹最近还好吧?我说方大少爷来我这里是啥事?我记得我这里每样食物都和海水有关,你不可能来吃饭的吧?
我笑了笑,他口中的老板娘自然是我老妈,而大嘴对我妹妹小凤从小就情有独钟。我告诉他老妈身体不错,至于小凤在半个月前出海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多半这丫头又不知道去哪玩了。
我客套了几句直奔主题,将此行的目的说了出来。说完我看大嘴的眼神有些恍惚。他的回答却让我错愕,他说不知道我怪病的事情。而我从他躲避眼神中发现这件事他绝对是知道的。
看来我起先想的太简单了,想到我们的关系他应该会知无不言。可是我想不到另外一层关系,那就是大嘴虽然离开了我家的船队,不过对我老妈却是忠心耿耿的。从他一坐下就先问我老妈的身体状况就知道了。关于我怪病的秘密,我肯定老妈是要他们明文保密的,这一点并不难猜出。而不在我家干是一回事,一生忠于水头子(船长)又是另一码事。相当于那个大兵虽然背地里骂我们家,可事实上三个月来他并没有暴露出我家的秘密。
在那之后我就开始变着法儿套话,可是大嘴却是死咬着不漏一点口风。到后来我威胁说不告诉我,我就直接跳他店里的大鱼缸里洗澡。而他却看着我笑而不答,那表情是料定我不会做这种自杀行径似的。确实,我又不是脑残,自然不会傻到弄死自己,一直座到晚上11点也没有任何进展,我无奈的起身告辞,临走前狠狠瞪了一眼大嘴,大骂他生儿子没PP他笑着回道,可能我老婆还没出生的,甭提没PP的儿子了。
走到我那辆奥拓边上的时候脑袋晕乎乎的,期间喝了四瓶可乐,也不知道可乐喝多了算不算酒驾。我刚低头将汽车发动,突然车头‘嘭’的一声传来动静,我吓了一跳,手中的车钥匙也掉了下来,抬头看向车前,那里空荡荡并没有人。这么大的动静不可能车子自己发出的。虽然这车跟了我也是累的够呛,总不至于发脾气抱怨我吧?
我开门下车,小心翼翼的走到车头,发现一个穿着黑衣的男人趴在车头灯下面。当即我就暗骂一声,我咧个去!碰见个碰瓷的?心说是不是现在上车发动然后碾过去,让他知道什么叫假戏真做?刚回头想打开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