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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马,通体覆盖着北极熊一样的长毛,在身形和力量上比同类大出许多。更可怕的是,相传此马不吃草,只吃死尸,每天都会垂着鲜血淋漓的大嘴在死囚牢附近转来转去,只等赫连岳一声令下,便可大开饕餮之宴。除此以外,若无赫连岳的约束,它还会在战场上疯狂攻击其他战马,其残酷性格和硕大体型使得它有如百兽之王,往往还未开战就迫得对方战马萎靡胆怯,输了气势。
此刻赫连岳骑着他的吃人巨马,宛如一座蓄势待发的小山。而对面的公孙雪身材纤瘦,虽戴着一副虚张声势的面具,却依然像是小鸟见了老鹰。
他的兵器是一杆腊白长枪,看起来灵巧有余,刚猛不足,若被赫连岳的战锤击中,恐怕会应声而断。
一万鲜卑骑兵在赫连岳身后,五千北地骑兵在公孙雪身后,人不动,马不鸣。双方早已习惯了围观者的角色,看两位主帅尽情厮斗。
赫连岳先开的口。只听他哈哈大笑道:“将军突然造访,不知所为何事?”
公孙雪依然是冷淡如水,直言不讳道:“有位朋友想要上山去,可是你挡住了去路,所以我只好请你过来,好让他过去。”他实在是懒得撒谎。
赫连岳剽蛮的脸上笑容不改:“哦?即便我不拦在山口,他可有那本事上得山去?”赫连岳此话有理,因为想上聆仙山的人如今都长眠于山腰了。
“这就不是我操心的事情了。”公孙雪说。
“过去数十战我们都未能分出胜负。如果这次可以,我倒有个想法。”赫连岳眼珠一转。
“你说。”依旧是冷淡的语气。
“如果你被我打败了的话,可否摘下面具让我一睹真容?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你长什么样子!”
“如果你真将我击败,那时我必定已是个死人,你想看自己动手摘便是,何必问我?”
“哈哈!”赫连岳仰天怒笑,“五年来我一直在想这副面具下会是怎样的一张面孔,你会不会是个美貌的女子。如果这是真的,我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你变成我的女人!”
“对不起,你当个壮劳力还可以,一起过日子就算了。”公孙雪居然也有幽默的时候。
“出手吧!”赫连岳不再多言,拍马冲来。他的两柄战锤加起来六百多斤,放地上得五个壮汉才能抬动,此刻被他挥舞得呼呼生风,有雷霆万钧横扫山河之势,且不说血肉之躯,即便是铜墙铁壁挨这么一下,也得地动山摇,嗡嗡震颤。
眼见得赫连岳瞬息之间已到达面前,公孙雪居然无动于衷,稳稳地在马背上坐着,手里随意提着长枪,毫无出手的意思。
此时赫连岳已可俯视公孙雪。他大喝一声,一手持锤护在身前,一手举锤用力砸下。这一下的力度犹如陨石撞击,眼见得公孙雪连人带马就要化为肉泥。
其实不光赫连岳使用战锤作为武器,游牧民族都喜欢在战场上使用战锤啊狼牙棒啊之类的敲击钝器。这不仅是因为他们力大无穷,更因为汉人喜欢穿甲胄,用刀剑之类的轻武器去攻击还得瞄准弱点,麻烦的很,不如用这种挥舞起来动能大的武器,将对方连甲带人一起砸烂。
而汉人对付游牧骑兵最喜欢用的就是弓箭了,因为后者的皮甲面对锋利的钢铁箭头实在是不堪一击。在战场上,汉人弓箭手方阵几轮齐射下来,奔腾咆哮的游牧骑兵们顿时人仰马翻,损失惨重。因此聪明的酋长们都采用迂回偷袭战术,从侧翼攻击不擅近战的弓箭手。
此刻公孙雪像是没有做出任何反应。然而围观者并没有产生丝毫的激动或者担忧情绪,反而都暗自叹了一口气,觉得无趣。
又是这样!又是这样!又是这样!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赫连岳的战锤生生止在半空中,没有砸下去。此时它距公孙雪的头顶只有一寸的距离。
而公孙雪手里的长枪呢,大伙不用看也知道,寒亮的枪尖此时距赫连岳的咽喉也不过是一寸的距离。
“又是这样?”赫连岳哭笑不得。
“又是这样。”
“第二十三次了!就不能换一种结局吗?”
“这就是我们之间较量的唯一结果,也许未来会改变,但目前是这样。除非是你或者我变得更强。”公孙雪说。
“也许下一次,我就会不顾一切地砸下去。”
“你比我更不想死。”公孙雪语气中带有一丝嘲笑。
强者之间难分胜负,不是因为无法互相击倒,而是因为能够互相击倒,所以才不能将对方击倒。这个道理公孙雪和赫连岳都懂。
战马,通体覆盖着北极熊一样的长毛,在身形和力量上比同类大出许多。更可怕的是,相传此马不吃草,只吃死尸,每天都会垂着鲜血淋漓的大嘴在死囚牢附近转来转去,只等赫连岳一声令下,便可大开饕餮之宴。除此以外,若无赫连岳的约束,它还会在战场上疯狂攻击其他战马,其残酷性格和硕大体型使得它有如百兽之王,往往还未开战就迫得对方战马萎靡胆怯,输了气势。
此刻赫连岳骑着他的吃人巨马,宛如一座蓄势待发的小山。而对面的公孙雪身材纤瘦,虽戴着一副虚张声势的面具,却依然像是小鸟见了老鹰。
他的兵器是一杆腊白长枪,看起来灵巧有余,刚猛不足,若被赫连岳的战锤击中,恐怕会应声而断。
一万鲜卑骑兵在赫连岳身后,五千北地骑兵在公孙雪身后,人不动,马不鸣。双方早已习惯了围观者的角色,看两位主帅尽情厮斗。
赫连岳先开的口。只听他哈哈大笑道:“将军突然造访,不知所为何事?”
公孙雪依然是冷淡如水,直言不讳道:“有位朋友想要上山去,可是你挡住了去路,所以我只好请你过来,好让他过去。”他实在是懒得撒谎。
赫连岳剽蛮的脸上笑容不改:“哦?即便我不拦在山口,他可有那本事上得山去?”赫连岳此话有理,因为想上聆仙山的人如今都长眠于山腰了。
“这就不是我操心的事情了。”公孙雪说。
“过去数十战我们都未能分出胜负。如果这次可以,我倒有个想法。”赫连岳眼珠一转。
“你说。”依旧是冷淡的语气。
“如果你被我打败了的话,可否摘下面具让我一睹真容?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你长什么样子!”
“如果你真将我击败,那时我必定已是个死人,你想看自己动手摘便是,何必问我?”
“哈哈!”赫连岳仰天怒笑,“五年来我一直在想这副面具下会是怎样的一张面孔,你会不会是个美貌的女子。如果这是真的,我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你变成我的女人!”
“对不起,你当个壮劳力还可以,一起过日子就算了。”公孙雪居然也有幽默的时候。
“出手吧!”赫连岳不再多言,拍马冲来。他的两柄战锤加起来六百多斤,放地上得五个壮汉才能抬动,此刻被他挥舞得呼呼生风,有雷霆万钧横扫山河之势,且不说血肉之躯,即便是铜墙铁壁挨这么一下,也得地动山摇,嗡嗡震颤。
眼见得赫连岳瞬息之间已到达面前,公孙雪居然无动于衷,稳稳地在马背上坐着,手里随意提着长枪,毫无出手的意思。
此时赫连岳已可俯视公孙雪。他大喝一声,一手持锤护在身前,一手举锤用力砸下。这一下的力度犹如陨石撞击,眼见得公孙雪连人带马就要化为肉泥。
其实不光赫连岳使用战锤作为武器,游牧民族都喜欢在战场上使用战锤啊狼牙棒啊之类的敲击钝器。这不仅是因为他们力大无穷,更因为汉人喜欢穿甲胄,用刀剑之类的轻武器去攻击还得瞄准弱点,麻烦的很,不如用这种挥舞起来动能大的武器,将对方连甲带人一起砸烂。
而汉人对付游牧骑兵最喜欢用的就是弓箭了,因为后者的皮甲面对锋利的钢铁箭头实在是不堪一击。在战场上,汉人弓箭手方阵几轮齐射下来,奔腾咆哮的游牧骑兵们顿时人仰马翻,损失惨重。因此聪明的酋长们都采用迂回偷袭战术,从侧翼攻击不擅近战的弓箭手。
此刻公孙雪像是没有做出任何反应。然而围观者并没有产生丝毫的激动或者担忧情绪,反而都暗自叹了一口气,觉得无趣。
又是这样!又是这样!又是这样!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赫连岳的战锤生生止在半空中,没有砸下去。此时它距公孙雪的头顶只有一寸的距离。
而公孙雪手里的长枪呢,大伙不用看也知道,寒亮的枪尖此时距赫连岳的咽喉也不过是一寸的距离。
“又是这样?”赫连岳哭笑不得。
“又是这样。”
“第二十三次了!就不能换一种结局吗?”
“这就是我们之间较量的唯一结果,也许未来会改变,但目前是这样。除非是你或者我变得更强。”公孙雪说。
“也许下一次,我就会不顾一切地砸下去。”
“你比我更不想死。”公孙雪语气中带有一丝嘲笑。
强者之间难分胜负,不是因为无法互相击倒,而是因为能够互相击倒,所以才不能将对方击倒。这个道理公孙雪和赫连岳都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