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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文泽除了一个“好”字,不做别的回答。当然了,他也只有这一个选择。
夜里十点多钟,他下了秦越的车,独自一人游荡在熙来攘往的大街上。从一开始魏文泽就明白,秦越并非信任他,只是他能带来更多的利益,所以才会被看重。
反过来,他也不相信秦越。他们彼此猜忌,却装作一对知己。
剖开现实之后,真相往往残酷,了解的越多,人会越痛苦——尤其在饿肚子的时候,更容易胡思乱想。
魏文泽正处于这种状态。他不知出于什么心理,鬼使神差地乘坐公交车,来到了恒夏对面的街上,站在简云的饭店门口,探视着饭店里面的情况。
手表指向了十一点,这是夜晚的时间,店里没什么客人。
吊灯挂在天花板上,投射了圈状的光芒,灯下坐了一个男人,喋喋不休地说话:“哎,昨天我妈逼我相亲去了,可把我尴尬死了,那姑娘对我也没意思,我和她枯坐了一个小时,最后不欢而散……”
发言的人,正是季衡。他一向聒噪,今天也没收敛。
“我妈还说,人家的孩子都在美国,就我混不下去,一个人回国了……”季衡捧着一碗面,用筷子敲响了瓷碗,“这都是什么歪理?我从小在这里长大,就在这待得舒服,你说父母辈的人啊,天天担心孩子的工作、婚姻、家庭……”
简云打断道:“等你成家立业,有了孩子,你也会懂这种感觉。”
季衡笑道:“我不准备草率结婚。一辈子的事,不能急于求成。”
他吃完最后一口面,拿出钱包打算结账:“我想明白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不是别人走了这一条路,你就必须走。也不是走过了那一条路,就不能再走了……”
季衡一贯快人快语,直来直往。他这么委婉的表达,似乎还是第一次。
可惜简云无动于衷。
她道:“我们十一点打烊。”
季衡放下碗,踌躇片刻,又道:“恒夏要在上海开分公司了……就是一个上海研究所,我可能要接受外派,去上海做项目经理。”
简云立在柜台边,清点今日的账单,服务员在厨房收拾垃圾,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声。她放下一沓发票,开口道:“上海也挺不错的,冬天比北京暖和。”
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话。
季衡垂头,不做应答。过了半晌,他干脆告别道:“那我……明天就答应主管了。下个月去上海,那边比较缺人手。”
简云就像普通朋友一样,说了几句寒暄的话。事情至此尘埃落定,季衡不由得笑道:“你和真真以后要是想来上海,可以找我玩。”
言罢,他付了钱,独自离开。
季衡有些出神,没留意门口的魏文泽。但他刚一走远,魏文泽便进了正门。
简云收好了账单,准备打烊。她给抽屉落上一把锁,人影便照在她的脸上,抬头的瞬间,魏文泽开口道:“才十一点,你们就不营业了吗?夜半时分,不少人来吃夜宵,这钱你们不挣了?”
他说话时带着烟味和酒气。
可他的脸依然标致,五官和眉眼一样俊朗,与人对视的刹那,如果还有一点笑容,就更让人心猿意马。
他靠近了一点,道:“我在大街上走路,想到了刚结婚那会儿……”他没说自己究竟想了什么,快速跳过这个话题,凝视着简云的脸,复又提了一句:“我说话的时候,你总是很安静。”
无人应答。店内一派沉默。
魏文泽敲了敲桌子,笑着问道:“你没话和我讲么?”
他好像忘记了上次在医院里,被简云扇过一巴掌。旧事不再提,他作如是想。
简云站在台子上,其实比他高一截。她得以居高临下,俯视他整个人,过了十几秒,她才低头说道:“我一直想问你,你是不是犯法了?”
第七十二章(大结局)
饭店厨房的门开了一条缝,展示了服务员忙碌的身影。用过的餐具都被泡进消毒水里——水面泛着浅色的泡沫,在偌大的瓷缸中,激荡出透明的光晕。
地上残留着水迹,服务员拿起一根拖把,弯腰打扫卫生。两位厨师就蹲在地上,默默洗起了盘子,没人注意他们的老板娘在说什么。
简云一再逼问道:“别瞒我,是刑事犯罪吗?你想挣钱,凭自己的本事,没人管你。但你是简真的爸爸,最差也要在表面上,给她做个好榜样。”
她扬眉看着他,目色盈盈有光。
大概八九年前吧,那时候的简云稚气未脱,唯唯诺诺。她和魏文泽在一起,从没这般色厉内荏。
岁月将她打磨成了新的样子。
这也难怪,她是做生意的人,一味地退让,会被欺负的很惨。她不得不习惯坚强——作为母亲和女儿的依靠。
魏文泽觉得自己看人很准。但他分不清简云的态度。
他笑着问她:“这么急干什么,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还是说,你在担心我?”
魏文泽气定神闲,还能揶揄她两句。
他穿着一套正式西装,袖口和衣领做工精致,腕表与戒指都价值不菲。他和简云的饭店格格不入,更应该出现在豪华酒楼里。
简云绷紧唇角,双手撑上了桌子。
她道:“你就是违法了吧,挣了很多昧心钱么?你打给我的八万块,我还到了你的卡上……”
“我今天来,不是想吵架,”魏文泽忽然说了实话,“你跟我说这些,徒劳无功。”
他知道简云最看重女儿。因此转移了话题:“真真怎么样了,学习跟得上吗?”
“她很好,”简云捏着抹布,刨根问底道,“你究竟做了什么?”
脑中飘过一个词——不胜其扰。
; 魏文泽除了一个“好”字,不做别的回答。当然了,他也只有这一个选择。
夜里十点多钟,他下了秦越的车,独自一人游荡在熙来攘往的大街上。从一开始魏文泽就明白,秦越并非信任他,只是他能带来更多的利益,所以才会被看重。
反过来,他也不相信秦越。他们彼此猜忌,却装作一对知己。
剖开现实之后,真相往往残酷,了解的越多,人会越痛苦——尤其在饿肚子的时候,更容易胡思乱想。
魏文泽正处于这种状态。他不知出于什么心理,鬼使神差地乘坐公交车,来到了恒夏对面的街上,站在简云的饭店门口,探视着饭店里面的情况。
手表指向了十一点,这是夜晚的时间,店里没什么客人。
吊灯挂在天花板上,投射了圈状的光芒,灯下坐了一个男人,喋喋不休地说话:“哎,昨天我妈逼我相亲去了,可把我尴尬死了,那姑娘对我也没意思,我和她枯坐了一个小时,最后不欢而散……”
发言的人,正是季衡。他一向聒噪,今天也没收敛。
“我妈还说,人家的孩子都在美国,就我混不下去,一个人回国了……”季衡捧着一碗面,用筷子敲响了瓷碗,“这都是什么歪理?我从小在这里长大,就在这待得舒服,你说父母辈的人啊,天天担心孩子的工作、婚姻、家庭……”
简云打断道:“等你成家立业,有了孩子,你也会懂这种感觉。”
季衡笑道:“我不准备草率结婚。一辈子的事,不能急于求成。”
他吃完最后一口面,拿出钱包打算结账:“我想明白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不是别人走了这一条路,你就必须走。也不是走过了那一条路,就不能再走了……”
季衡一贯快人快语,直来直往。他这么委婉的表达,似乎还是第一次。
可惜简云无动于衷。
她道:“我们十一点打烊。”
季衡放下碗,踌躇片刻,又道:“恒夏要在上海开分公司了……就是一个上海研究所,我可能要接受外派,去上海做项目经理。”
简云立在柜台边,清点今日的账单,服务员在厨房收拾垃圾,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声。她放下一沓发票,开口道:“上海也挺不错的,冬天比北京暖和。”
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话。
季衡垂头,不做应答。过了半晌,他干脆告别道:“那我……明天就答应主管了。下个月去上海,那边比较缺人手。”
简云就像普通朋友一样,说了几句寒暄的话。事情至此尘埃落定,季衡不由得笑道:“你和真真以后要是想来上海,可以找我玩。”
言罢,他付了钱,独自离开。
季衡有些出神,没留意门口的魏文泽。但他刚一走远,魏文泽便进了正门。
简云收好了账单,准备打烊。她给抽屉落上一把锁,人影便照在她的脸上,抬头的瞬间,魏文泽开口道:“才十一点,你们就不营业了吗?夜半时分,不少人来吃夜宵,这钱你们不挣了?”
他说话时带着烟味和酒气。
可他的脸依然标致,五官和眉眼一样俊朗,与人对视的刹那,如果还有一点笑容,就更让人心猿意马。
他靠近了一点,道:“我在大街上走路,想到了刚结婚那会儿……”他没说自己究竟想了什么,快速跳过这个话题,凝视着简云的脸,复又提了一句:“我说话的时候,你总是很安静。”
无人应答。店内一派沉默。
魏文泽敲了敲桌子,笑着问道:“你没话和我讲么?”
他好像忘记了上次在医院里,被简云扇过一巴掌。旧事不再提,他作如是想。
简云站在台子上,其实比他高一截。她得以居高临下,俯视他整个人,过了十几秒,她才低头说道:“我一直想问你,你是不是犯法了?”
第七十二章(大结局)
饭店厨房的门开了一条缝,展示了服务员忙碌的身影。用过的餐具都被泡进消毒水里——水面泛着浅色的泡沫,在偌大的瓷缸中,激荡出透明的光晕。
地上残留着水迹,服务员拿起一根拖把,弯腰打扫卫生。两位厨师就蹲在地上,默默洗起了盘子,没人注意他们的老板娘在说什么。
简云一再逼问道:“别瞒我,是刑事犯罪吗?你想挣钱,凭自己的本事,没人管你。但你是简真的爸爸,最差也要在表面上,给她做个好榜样。”
她扬眉看着他,目色盈盈有光。
大概八九年前吧,那时候的简云稚气未脱,唯唯诺诺。她和魏文泽在一起,从没这般色厉内荏。
岁月将她打磨成了新的样子。
这也难怪,她是做生意的人,一味地退让,会被欺负的很惨。她不得不习惯坚强——作为母亲和女儿的依靠。
魏文泽觉得自己看人很准。但他分不清简云的态度。
他笑着问她:“这么急干什么,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还是说,你在担心我?”
魏文泽气定神闲,还能揶揄她两句。
他穿着一套正式西装,袖口和衣领做工精致,腕表与戒指都价值不菲。他和简云的饭店格格不入,更应该出现在豪华酒楼里。
简云绷紧唇角,双手撑上了桌子。
她道:“你就是违法了吧,挣了很多昧心钱么?你打给我的八万块,我还到了你的卡上……”
“我今天来,不是想吵架,”魏文泽忽然说了实话,“你跟我说这些,徒劳无功。”
他知道简云最看重女儿。因此转移了话题:“真真怎么样了,学习跟得上吗?”
“她很好,”简云捏着抹布,刨根问底道,“你究竟做了什么?”
脑中飘过一个词——不胜其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