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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高朗就主动端着餐盘坐到了俞元恺对面。今天的菜谱里没有虾,俞元恺拿的是一条清蒸鱼,高朗见状,忍不住微微一笑。这种偶然发现自己和另一个人爱好相同的感觉似乎还不赖。
“我也很喜欢吃河鲜。”他状似闲聊般的开口。
俞元恺抬起头,看了一眼他的餐盘。虽然他没说话,但高朗无端就是看懂了他的意思:喜欢吃河鲜却要了土豆炖牛腩?
高朗有点儿兴奋,他本以为俞元恺会假装没听见自己的话,未料他竟然真的给了反应。而这种好像戳一下动一下的行为,让高朗的手蠢蠢欲动,很想伸出手指戳戳戳。
“我怕麻烦。”他放下筷子,笑眯眯的看着俞元恺,“虾和蟹都有壳,鱼又有刺,吃起来太麻烦了。还是土豆炖牛腩简单些。”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高朗这句话,俞元恺忽然想到了昨天自己剥了之后放进高朗碗里的那只虾。当时高朗的态度好像也十分淡定,直接夹起来吃掉了。
所以,是要有人帮他处理才会吃吗?
捏着筷子的手指动了动,俞元恺低下了头。
他吃鱼的速度又快又好,好像鱼肉里面根本没有藏着刺。而且吃完了之后,鱼的骨架还是完整的,上面一丝肉都不剩下。昨天吃虾的时候好像也是这样,不知道他怎么剥的,两只手捏着虾头虾尾,几下动作,微微泛着粉色的晶莹虾肉便被剥离出来。
高朗吃到后来,注意力几乎全都放在俞元恺身上去了。
等对方吃完一条鱼,他的土豆炖牛腩才吃了不到一半,而且……总觉得他碗里的东西好像味道会更好,否则为什么他吃得那么认真呢?
眼看俞元恺将盘子里最后一块鱼肉的细刺挑掉,高朗终于还是没忍住,眼疾手快的将那块鱼肉给抢了过来,放进嘴里。
突逢变故的俞元恺举着筷子盯着他。脸上依旧面无表情,但高朗却看出了几分呆滞,大概还没有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情况。
“味道果然很好。”吃完之后,高朗评价道。
俞元恺看都不看他,起身走了。这次他没有忘记端走盘子,让高朗有些失望。
虽然高朗有颗蠢蠢欲动逗对方玩儿的心,但实际上,哪怕是在同一栋楼里,他跟俞元恺也几乎很难碰面。午餐时间倒是能够看到,但也并不总有机会说话。
过了两天,高朗便从史密斯教授那里听说,俞元恺出差去了。
高朗有点失望。他发现自己重活一次,性格上却没什么大的变化,还是原来那样,喜欢新鲜,喜欢刺激,喜欢种种挑战,喜欢……自己无法掌控的事物。
他当然知道这是在冒险,但是人生若非如此,又有什么趣味呢?
不过于高朗而言,此时俞元恺虽然有些特别之处,但也并不需要格外在意,所以失望过后就丢开了。
合同的商谈工作非常顺利,不到五天时间,所有的条款都已经定下来了。高朗跟史密斯商定下午进行签约仪式,然后合作就算是成功了。之后工作小组会从实验室这边撤出,只有产品部的那位同事会定期过来跟进新材料改良进度。至于高朗本人,作为高氏的掌权人,这种小工作自然不需要他再亲力亲为。
史密斯本来打算请他吃个饭庆祝,结果高朗却接到了好友赵默之的电话。重生之后两人还未见过面,所以当下约定晚上一起吃饭。听说他正在在国家实验室,而且下午要签约,赵默之当即表示要来捧场。
虽然知道他只是打算来瞻仰自己心目中的圣地——赵默之小时候有个跟绝大多数小朋友一样俗气的理想,成为一名科学家——但高朗还是欣然点头,并且主动表示他可以冒充给自己送文件的助理,否则门禁不会放行。然后又答应带他去感受一下国家实验室的食堂水平。
结果赵默之过来后还给高朗带来了一盒虾和一盒酥炸小黄鱼。
“我妈做的,听说我要来找你,追着我到车库,就为了让我给你把这玩意儿带来。”赵默之对着高朗抱怨,“我真的怀疑咱俩出生的时候是不是抱错了,其实你才是我妈的儿子!”
高朗吐槽,“抱错是不可能的,我跟我妈长得那么像。你就承认吧,你妈之所以更喜欢我,只是因为你长得丑!”
其实赵默之长得非但不丑,而且还可以称得上是俊朗。不过比起高朗这种雌雄莫辩的美丽,就显得黯淡多了。
高朗和赵默之是同一天前后脚出生的,从医院的婴儿房开始就结下了不解之缘。两家人也是在那时候认识的,在高朗的母亲还没有过世的时候,来往得十分频繁,两个孩子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好友。高朗从小就生得好,赵妈妈简直喜欢得不行,对他比赵默之还好,让小赵默之心中留下了巨大的阴影,直到如今还无法释怀。
高朗跟赵默之有说有笑的进了食堂,结果一眼就看到了俞元恺。
提议,高朗就主动端着餐盘坐到了俞元恺对面。今天的菜谱里没有虾,俞元恺拿的是一条清蒸鱼,高朗见状,忍不住微微一笑。这种偶然发现自己和另一个人爱好相同的感觉似乎还不赖。
“我也很喜欢吃河鲜。”他状似闲聊般的开口。
俞元恺抬起头,看了一眼他的餐盘。虽然他没说话,但高朗无端就是看懂了他的意思:喜欢吃河鲜却要了土豆炖牛腩?
高朗有点儿兴奋,他本以为俞元恺会假装没听见自己的话,未料他竟然真的给了反应。而这种好像戳一下动一下的行为,让高朗的手蠢蠢欲动,很想伸出手指戳戳戳。
“我怕麻烦。”他放下筷子,笑眯眯的看着俞元恺,“虾和蟹都有壳,鱼又有刺,吃起来太麻烦了。还是土豆炖牛腩简单些。”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高朗这句话,俞元恺忽然想到了昨天自己剥了之后放进高朗碗里的那只虾。当时高朗的态度好像也十分淡定,直接夹起来吃掉了。
所以,是要有人帮他处理才会吃吗?
捏着筷子的手指动了动,俞元恺低下了头。
他吃鱼的速度又快又好,好像鱼肉里面根本没有藏着刺。而且吃完了之后,鱼的骨架还是完整的,上面一丝肉都不剩下。昨天吃虾的时候好像也是这样,不知道他怎么剥的,两只手捏着虾头虾尾,几下动作,微微泛着粉色的晶莹虾肉便被剥离出来。
高朗吃到后来,注意力几乎全都放在俞元恺身上去了。
等对方吃完一条鱼,他的土豆炖牛腩才吃了不到一半,而且……总觉得他碗里的东西好像味道会更好,否则为什么他吃得那么认真呢?
眼看俞元恺将盘子里最后一块鱼肉的细刺挑掉,高朗终于还是没忍住,眼疾手快的将那块鱼肉给抢了过来,放进嘴里。
突逢变故的俞元恺举着筷子盯着他。脸上依旧面无表情,但高朗却看出了几分呆滞,大概还没有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情况。
“味道果然很好。”吃完之后,高朗评价道。
俞元恺看都不看他,起身走了。这次他没有忘记端走盘子,让高朗有些失望。
虽然高朗有颗蠢蠢欲动逗对方玩儿的心,但实际上,哪怕是在同一栋楼里,他跟俞元恺也几乎很难碰面。午餐时间倒是能够看到,但也并不总有机会说话。
过了两天,高朗便从史密斯教授那里听说,俞元恺出差去了。
高朗有点失望。他发现自己重活一次,性格上却没什么大的变化,还是原来那样,喜欢新鲜,喜欢刺激,喜欢种种挑战,喜欢……自己无法掌控的事物。
他当然知道这是在冒险,但是人生若非如此,又有什么趣味呢?
不过于高朗而言,此时俞元恺虽然有些特别之处,但也并不需要格外在意,所以失望过后就丢开了。
合同的商谈工作非常顺利,不到五天时间,所有的条款都已经定下来了。高朗跟史密斯商定下午进行签约仪式,然后合作就算是成功了。之后工作小组会从实验室这边撤出,只有产品部的那位同事会定期过来跟进新材料改良进度。至于高朗本人,作为高氏的掌权人,这种小工作自然不需要他再亲力亲为。
史密斯本来打算请他吃个饭庆祝,结果高朗却接到了好友赵默之的电话。重生之后两人还未见过面,所以当下约定晚上一起吃饭。听说他正在在国家实验室,而且下午要签约,赵默之当即表示要来捧场。
虽然知道他只是打算来瞻仰自己心目中的圣地——赵默之小时候有个跟绝大多数小朋友一样俗气的理想,成为一名科学家——但高朗还是欣然点头,并且主动表示他可以冒充给自己送文件的助理,否则门禁不会放行。然后又答应带他去感受一下国家实验室的食堂水平。
结果赵默之过来后还给高朗带来了一盒虾和一盒酥炸小黄鱼。
“我妈做的,听说我要来找你,追着我到车库,就为了让我给你把这玩意儿带来。”赵默之对着高朗抱怨,“我真的怀疑咱俩出生的时候是不是抱错了,其实你才是我妈的儿子!”
高朗吐槽,“抱错是不可能的,我跟我妈长得那么像。你就承认吧,你妈之所以更喜欢我,只是因为你长得丑!”
其实赵默之长得非但不丑,而且还可以称得上是俊朗。不过比起高朗这种雌雄莫辩的美丽,就显得黯淡多了。
高朗和赵默之是同一天前后脚出生的,从医院的婴儿房开始就结下了不解之缘。两家人也是在那时候认识的,在高朗的母亲还没有过世的时候,来往得十分频繁,两个孩子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好友。高朗从小就生得好,赵妈妈简直喜欢得不行,对他比赵默之还好,让小赵默之心中留下了巨大的阴影,直到如今还无法释怀。
高朗跟赵默之有说有笑的进了食堂,结果一眼就看到了俞元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