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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摆放,所以应该不是空穴来风。
陆总苦笑着摇了摇头,常南天不喜欢他的妻子,因为他从十五岁开始,心里就有人了。
“谁---谁啊?”我问。
因为已经感觉到是我,刚才他吻我时,那种负气的模样,让我不得不信。
她是妹妹房里的丫头,八岁的时候才来到常家,因为家乡瘟疫,所以,来了扬州了,常家收留了她。
那一天,常南天刚从外面回来,便看到有一个小丫头站在院子里,当时他只能看到这个小丫头的背影,看不清太多,然后小丫头在院子里跌跌撞撞,一下子就撞到了常南天的怀里。
她惊慌失措地给常南天认错,说自己是刚来的,什么都不懂,请大少爷原谅。
常南天来了兴趣,问道,“你第一次见我,怎知道我是大少爷?”
小丫头也觉得自己多说了话,说道,“大少爷这般好的气质,穿得又是上等的丝绸,年龄看起来有十五六岁了,放眼整个常家,有着等气质的人,也只有大少爷一人吧!”
常南天被这个小丫头的七巧玲珑心折服,他让小丫头抬起头来。
小丫头慢慢地抬起了她的头,然后,那一双眼睛,深不见底,却灵动逼人,一下子就勾住了十五岁的常南天的心。
常南天呆呆地看着眼前玲珑的人儿,一时说不出话来,只是觉得心里好欢喜,他也问了这个小姑娘的名字,小姑娘说她叫苏蝶。
“苏蝶!”我喃喃自语,“这个名字不难听啊!”
陆总看了我一眼,说了一句,“这个名字我整整记了一百年。”
我还是不明白陆总是怎么能够记住一百年前的事情的,但是我知道现在还不是问这个的时候。
陆总继续讲过去的事情。
苏蝶就在常家住了下来,成了常北的贴身小丫鬟,因为灵巧懂事,又嘴甜掏心,所以赢得了常府上上下下的人的心。
自从苏蝶住进了常府,常南天每天都斗志昂扬,接下了祖上的好几个铺子,盘活了江南的一家茶叶店,并且业务不断向北方发展,北京都在常南天的掌握之中。
苏蝶除了每日陪常北外,她也有自己的爱好,她很喜欢绣旗袍,常家不缺布料,所以,她用的布料也都是上好的,而且,她有一种不用丈量人的本事,就是用眼睛目量,就能够把人的尺寸勾勒地特别精准,可以说她天生就是干这个的料。
她本来自己一个人没事儿偷偷地做,可是后来被常北知道了,所以常北就被这件事情捅到了老夫人那里。
老夫人是常南天和常北的奶奶,因为常父常年在外地,所以,家里掌握大权的人就是老夫人。
常北捅破这件事,本来是抱着好玩的态度的,不过这一下子,苏蝶一下子成了常府的名人了,大家庭,大姑娘小媳妇人本来就多,所以,大家都吵着让苏蝶给做,苏蝶给别人做的旗袍,和外面做的有着本质的区别,几乎每一针她都是很认真地在缝,从来不敷衍任何一个针脚,又因为她钟灵毓秀,所以巧夺天工,几乎有着独一无二的色彩和模样。
当然,这其中受益最多的还是常北,毕竟近水楼台先得月嘛,所以,苏蝶给她做了十几身旗袍,有时候,常家来客人,老夫人就让苏蝶暗暗地观察女来宾的身材,好给人家定做衣服,所以,每当有客人来家里住上几天以后,走得时候,老夫人就命人送她们一身旗袍。
这些旗袍当然都获得了这些女来宾的一致称赞,所以,那时候,常家的生意几乎做到了全国各地,财源滚滚,生意兴隆。
看到苏蝶有这番拯救,常南天也非常非常高兴,他私心里有一个打算,如果他能够拿下广东这块的地盘,回来他就会和老夫人提亲,让把苏蝶许配给他。
可是喜欢苏蝶只是他自己的想法,他从来没有问过苏蝶的想法,不过他觉得苏蝶应该也会同意的,毕竟哪家的下人不想攀上主子的高枝,虽然他从未把苏蝶当作下人看过,可是,就算是身为一个男人,他也是很优秀的,他年龄二十二岁,生意已经做遍了大江南北,而且长相英俊,长身玉立,一袭青色的长衫在他的身上愈发显得他玉树临风。
而当年眉眼生疏却灵动无比的小小的苏蝶,早就变成了亭亭玉立,容貌动人的大姑娘了,而且,苏蝶的个子很高,不过身条很细,属于那种圆圆的凹凸有致的身材,这种身材哪个男人见了,都会为之动容的。
他常常会外出做一段日子的生意,然后回家。
每当这时候,苏蝶带给他的常常是种种的冲动。
的摆放,所以应该不是空穴来风。
陆总苦笑着摇了摇头,常南天不喜欢他的妻子,因为他从十五岁开始,心里就有人了。
“谁---谁啊?”我问。
因为已经感觉到是我,刚才他吻我时,那种负气的模样,让我不得不信。
她是妹妹房里的丫头,八岁的时候才来到常家,因为家乡瘟疫,所以,来了扬州了,常家收留了她。
那一天,常南天刚从外面回来,便看到有一个小丫头站在院子里,当时他只能看到这个小丫头的背影,看不清太多,然后小丫头在院子里跌跌撞撞,一下子就撞到了常南天的怀里。
她惊慌失措地给常南天认错,说自己是刚来的,什么都不懂,请大少爷原谅。
常南天来了兴趣,问道,“你第一次见我,怎知道我是大少爷?”
小丫头也觉得自己多说了话,说道,“大少爷这般好的气质,穿得又是上等的丝绸,年龄看起来有十五六岁了,放眼整个常家,有着等气质的人,也只有大少爷一人吧!”
常南天被这个小丫头的七巧玲珑心折服,他让小丫头抬起头来。
小丫头慢慢地抬起了她的头,然后,那一双眼睛,深不见底,却灵动逼人,一下子就勾住了十五岁的常南天的心。
常南天呆呆地看着眼前玲珑的人儿,一时说不出话来,只是觉得心里好欢喜,他也问了这个小姑娘的名字,小姑娘说她叫苏蝶。
“苏蝶!”我喃喃自语,“这个名字不难听啊!”
陆总看了我一眼,说了一句,“这个名字我整整记了一百年。”
我还是不明白陆总是怎么能够记住一百年前的事情的,但是我知道现在还不是问这个的时候。
陆总继续讲过去的事情。
苏蝶就在常家住了下来,成了常北的贴身小丫鬟,因为灵巧懂事,又嘴甜掏心,所以赢得了常府上上下下的人的心。
自从苏蝶住进了常府,常南天每天都斗志昂扬,接下了祖上的好几个铺子,盘活了江南的一家茶叶店,并且业务不断向北方发展,北京都在常南天的掌握之中。
苏蝶除了每日陪常北外,她也有自己的爱好,她很喜欢绣旗袍,常家不缺布料,所以,她用的布料也都是上好的,而且,她有一种不用丈量人的本事,就是用眼睛目量,就能够把人的尺寸勾勒地特别精准,可以说她天生就是干这个的料。
她本来自己一个人没事儿偷偷地做,可是后来被常北知道了,所以常北就被这件事情捅到了老夫人那里。
老夫人是常南天和常北的奶奶,因为常父常年在外地,所以,家里掌握大权的人就是老夫人。
常北捅破这件事,本来是抱着好玩的态度的,不过这一下子,苏蝶一下子成了常府的名人了,大家庭,大姑娘小媳妇人本来就多,所以,大家都吵着让苏蝶给做,苏蝶给别人做的旗袍,和外面做的有着本质的区别,几乎每一针她都是很认真地在缝,从来不敷衍任何一个针脚,又因为她钟灵毓秀,所以巧夺天工,几乎有着独一无二的色彩和模样。
当然,这其中受益最多的还是常北,毕竟近水楼台先得月嘛,所以,苏蝶给她做了十几身旗袍,有时候,常家来客人,老夫人就让苏蝶暗暗地观察女来宾的身材,好给人家定做衣服,所以,每当有客人来家里住上几天以后,走得时候,老夫人就命人送她们一身旗袍。
这些旗袍当然都获得了这些女来宾的一致称赞,所以,那时候,常家的生意几乎做到了全国各地,财源滚滚,生意兴隆。
看到苏蝶有这番拯救,常南天也非常非常高兴,他私心里有一个打算,如果他能够拿下广东这块的地盘,回来他就会和老夫人提亲,让把苏蝶许配给他。
可是喜欢苏蝶只是他自己的想法,他从来没有问过苏蝶的想法,不过他觉得苏蝶应该也会同意的,毕竟哪家的下人不想攀上主子的高枝,虽然他从未把苏蝶当作下人看过,可是,就算是身为一个男人,他也是很优秀的,他年龄二十二岁,生意已经做遍了大江南北,而且长相英俊,长身玉立,一袭青色的长衫在他的身上愈发显得他玉树临风。
而当年眉眼生疏却灵动无比的小小的苏蝶,早就变成了亭亭玉立,容貌动人的大姑娘了,而且,苏蝶的个子很高,不过身条很细,属于那种圆圆的凹凸有致的身材,这种身材哪个男人见了,都会为之动容的。
他常常会外出做一段日子的生意,然后回家。
每当这时候,苏蝶带给他的常常是种种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