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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妈抱着自家小闺女,幸福得仿佛都快冒泡了,好像拥有了全世界。
孩子生下来,夏翎又在这住了好几天,期间任凭小姨怎么威逼着她抱抱自己的小妹妹,她也没伸胳膊,反而躲得远远的,只是每天花时间给夏妈炖汤补身子,孩子是一点都不带碰的。
对此,夏妈似乎也毫无意见,任由着长女对小女儿避之唯恐不及,任由着夏翎一次都未曾抱过自己小妹妹。
这下子,饶是小姨神经再大条,也察觉到母女之间的不对劲了。
夏妈给小婴儿取了个名字,叫夏宁,安宁的宁,小名叫思思,思念的思。
无论是大名,还是小名,都代表着夏妈对小女儿的期盼和希翼。
孩子名字取好后的第三天里,夏翎终于收拾好了行李,准备回国了。
小姨还想再多挽留夏翎一段时间,至少解开母女之间的隔阂和心结。
可对于夏翎和夏妈而言,现在这个尺度把握得正好,夏妈已经有了小女儿,她的全部母爱和全部生命都将在以后的日子里,倾注到了小女儿的身上,与夏翎之间,双方只要进好了责任和义务就好,再亲近一些的,反而让两人尴尬。
从夏妈所在的城市离开,夏翎和陆锦年准备转机到西海岸洛基市返回国内,眼看着就要到夏国的农历春节了,哪怕工作再忙,谁也不会在这个时间谈生意,没见着连络腮胡子的诺伦,都识趣的暂时没纠缠合同的事情吗?
夫妻俩难得的轻快下来,将手头上的工作全都甩在了一旁,跟新婚度蜜月似的,十指交叉,甜甜蜜蜜的腻歪在一起,陆锦年还主动张罗着带夏翎逛一圈洛基市,夫妻俩打从结婚起,也没出来这么闲逛过啊,这一次算是过个瘾。
洛基市是花国西海岸最大、最繁华的城市之一,以电影行业和夏人群居最为出名,尤其是本地的唐人街,远比夏国本源更加复古传统一些,汇聚着各地的传统技艺、匠人,终日热闹非凡。
陆锦年带着夏翎去了一家小巷子里的裁缝店,里面倒是整整两面墙都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布料,一个戴着老花镜、脖子上挂着皮尺的老人,手上正拿着银剪,细细剪裁着整块布料,身后还跟着一对青年学徒。
“抱歉,本店歇业,暂不接受订单,客人还是去别家看看吧。”老头连脑袋都没抬,用流利的花国语直接道。
陆锦年莞尔,以手掩唇,故意咳嗽了两声,“石老每年总有那么三百六十四天歇业的,这是打算带着徒弟们饿死了?”
听见熟悉的声音,老头猛地抬头,看见陆锦年如今健壮魁梧的模样,顿时乐了出来,一把将手上的皮尺和银剪扔到了一边,好奇的打量着陆锦年,一边打量着,还一边嘀咕道,“你这小子,有好几年没来了吧?老头我还当你死了呢,不是说活不过三十的吗?我看你这样的,别说三十,八十都活蹦乱跳的……”
陆锦年被老头的话噎个半死,半饷说不出话来,只能回头看向夏翎,主动介绍道,“石老,这是我妻子,姓夏,你叫她小夏就好,这次来花国,正好路过洛基市,找您来做几件衣服。”
有了陆锦年的介绍,夏翎主动开口笑道,“石老,您好。”
反倒是老头,老小孩,说得就是他这样的。
一听说陆锦年娶了媳妇,顿时俩眼睛都瞪圆了,瞠目结舌的问了一句,“陆小子啊,原来你能人道啊!”
陆锦年:“……”第一次觉得,这老头的破嘴怎么就这么贱呢?
老头丝毫不不觉得自己说错了什么,嘿嘿直乐,朝两人招了招手,“行,既然是你带着媳妇过来,老头子我就多给你们做几套衣服,事先声明啊,我做什么样,你们俩穿什么样,别跟我穷讲究的……你这小子来得巧,正好我手上有几块好料子,三五年才出几匹的那种,便宜你们俩了。”
“恩,还是老规矩,对吧?”陆锦年含笑点头,瞟了一眼夏翎,“另外,再给我们夫妻俩挑点柔软的料子,做几件平常居家穿的衣服吧。”
“得嘞!”老头应声,喊了一个小姑娘出来,“小兰啊,出来给人家量尺寸!”
全身上下的尺寸被小姑娘量了个遍,夏翎这才被放了出来。
出来时,陆锦年的身体尺寸也已经被全部测量好了,正在跟石老闲聊叙旧,看见夏翎出来了,也不再多坐,冲着石老道,“石老,衣服的事情就麻烦你了,除了几件参加宴会的之外,其他的最好都以舒适为主,我现在也算是半隐居、半退休状态,基本上就是远离那个圈子了,所以,不用太多正装之类的,冬夏四季的衣服,舒适就好。”
“得嘞!老头子我明白了,”石老眼神里满是赞赏的瞟了一眼陆锦年,感慨般的道,“说起来,你们那个圈子里,还是你小子最看得明白啊!其他人事业做得再大,累死累活的半辈子,又能怎么样?向上爬得太急了,却把时间都消耗在攀登巅峰上,错过了自己人生中最好的时期,也错过了途中的风景和人……还不如就在山顶之下坐着,养好自己的身体,娶个媳妇,手握巨富,静下心来过着自己美滋滋的小日子,目送着他们累死累活的往上爬。”
陆锦年一派风轻云淡,“人生经历不同,所以目标也不一样,活着的方式也不一样,仅此而已……我觉得,现在的日子很满足、很幸福。”
------题外话------
唔,我觉得,这对于夏翎和夏妈而言,这应该是个最好的结局了,夏翎尽到了责任和义务,夏妈也有了新的希望,两个人再维系那种镜花水月般的“母女之情”,也忒别扭了,就当普通亲戚相处着,挺好的~
☆、第66章偶遇
从裁缝店里出来,已经是中午了,陆锦年想了想,看向夏翎问道,“你想吃什么?有两家推荐的,一家小店的佛跳墙,滋味绝妙,但地理位置有点……咳咳,不大方便,另外还有一家私房菜馆,滋味不错,而且环境也还可以,想去哪家?”
夏翎眼珠子微转了转,笑嘻嘻的挽着对方胳膊道,“难得从你嘴里听见滋味绝妙这么高的评价,当然是去最好吃的那家了!”
陆锦年无奈,“那事先跟你声明啊,佛跳墙哪家的地理位置……不大好,你最好有个心理准备。”
夏翎起先还没太明白对方话语里的尴尬之意,可她跟着陆锦年,溜溜达达的步入一条巷子里时,顿时有点脸颊绯红,又是兴奋,又是害羞的。
原因无他,这一整条街,就是传说中的红灯区。
花枝招展的女人们,肤色各异,但基本上都穿着性感妖艳,或是媚笑着在各家店铺门口迎来送往着,或是桀骜冷艳的抱着胳膊在路边招揽顾客,但无一例外的千姿百媚,只有你想不到的美人,没有他们做不到的。
这里,是男人的天堂。
“别松开我的手……”陆锦年低声从旁提醒,“这里单身女人很危险,任何单独出现在这条街上的女人,基本上都已经成了这里的‘从业人员’,被本地地头蛇绑票,用白粉控制,出卖身体,除非家世背景雄厚,当地地头蛇才有可能把人送出去,但业已经历过的那些,永远无法弥补了……当年有个欧罗西而来的贵族千金流落到此,足足在这里接了两个月的客,才被送出去,回去就疯了……所以,拉紧我的手,别离开我的视线范围内,万一真出了什么事,告诉他们,你是邵老板的人。”
“不、不是去吃饭吗?”夏翎有点傻了眼,紧紧攥住陆锦年的手,下意识的挨近了几分,“怎么成了混黑帮了?”
陆锦年无奈,“没办法,谁让那家做佛跳墙的小店老板,是个老色鬼呢?他为了做生意、好色两不耽误,才把小店开在这里的,他的手艺极品,人品也……极品。”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到了街尾,一家低矮破败的路边小摊就是此行的目的地,老板是个矮冬瓜,腰围看着都快三尺了,身高还没有夏翎高,手上拿着两把锃亮的菜刀,火灶上一共摆放着五口深棕色酒坛,完全用黄泥封住了。
出乎意料的是,站在摊子前,居然嗅不到丝毫的香气。
“孔老板,一坛佛跳墙。”陆锦年如是道。
胖老板居然连头都没抬,没好生气的道,“今天的都卖光了!现在想要,提前预定三个月后的吧!”
“你把预留给邵老板的那份给我就行。”
一边说着这话,陆锦年一边拉着夏翎往里面走。
胖老板终于抬起了头,看见了陆锦年,一拍大腿,“你……嗨!原来是陆先生啊!得嘞,我把邵老板的那份给您,反正他今天也不一定过来吃,您里面请吧!”
夏妈抱着自家小闺女,幸福得仿佛都快冒泡了,好像拥有了全世界。
孩子生下来,夏翎又在这住了好几天,期间任凭小姨怎么威逼着她抱抱自己的小妹妹,她也没伸胳膊,反而躲得远远的,只是每天花时间给夏妈炖汤补身子,孩子是一点都不带碰的。
对此,夏妈似乎也毫无意见,任由着长女对小女儿避之唯恐不及,任由着夏翎一次都未曾抱过自己小妹妹。
这下子,饶是小姨神经再大条,也察觉到母女之间的不对劲了。
夏妈给小婴儿取了个名字,叫夏宁,安宁的宁,小名叫思思,思念的思。
无论是大名,还是小名,都代表着夏妈对小女儿的期盼和希翼。
孩子名字取好后的第三天里,夏翎终于收拾好了行李,准备回国了。
小姨还想再多挽留夏翎一段时间,至少解开母女之间的隔阂和心结。
可对于夏翎和夏妈而言,现在这个尺度把握得正好,夏妈已经有了小女儿,她的全部母爱和全部生命都将在以后的日子里,倾注到了小女儿的身上,与夏翎之间,双方只要进好了责任和义务就好,再亲近一些的,反而让两人尴尬。
从夏妈所在的城市离开,夏翎和陆锦年准备转机到西海岸洛基市返回国内,眼看着就要到夏国的农历春节了,哪怕工作再忙,谁也不会在这个时间谈生意,没见着连络腮胡子的诺伦,都识趣的暂时没纠缠合同的事情吗?
夫妻俩难得的轻快下来,将手头上的工作全都甩在了一旁,跟新婚度蜜月似的,十指交叉,甜甜蜜蜜的腻歪在一起,陆锦年还主动张罗着带夏翎逛一圈洛基市,夫妻俩打从结婚起,也没出来这么闲逛过啊,这一次算是过个瘾。
洛基市是花国西海岸最大、最繁华的城市之一,以电影行业和夏人群居最为出名,尤其是本地的唐人街,远比夏国本源更加复古传统一些,汇聚着各地的传统技艺、匠人,终日热闹非凡。
陆锦年带着夏翎去了一家小巷子里的裁缝店,里面倒是整整两面墙都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布料,一个戴着老花镜、脖子上挂着皮尺的老人,手上正拿着银剪,细细剪裁着整块布料,身后还跟着一对青年学徒。
“抱歉,本店歇业,暂不接受订单,客人还是去别家看看吧。”老头连脑袋都没抬,用流利的花国语直接道。
陆锦年莞尔,以手掩唇,故意咳嗽了两声,“石老每年总有那么三百六十四天歇业的,这是打算带着徒弟们饿死了?”
听见熟悉的声音,老头猛地抬头,看见陆锦年如今健壮魁梧的模样,顿时乐了出来,一把将手上的皮尺和银剪扔到了一边,好奇的打量着陆锦年,一边打量着,还一边嘀咕道,“你这小子,有好几年没来了吧?老头我还当你死了呢,不是说活不过三十的吗?我看你这样的,别说三十,八十都活蹦乱跳的……”
陆锦年被老头的话噎个半死,半饷说不出话来,只能回头看向夏翎,主动介绍道,“石老,这是我妻子,姓夏,你叫她小夏就好,这次来花国,正好路过洛基市,找您来做几件衣服。”
有了陆锦年的介绍,夏翎主动开口笑道,“石老,您好。”
反倒是老头,老小孩,说得就是他这样的。
一听说陆锦年娶了媳妇,顿时俩眼睛都瞪圆了,瞠目结舌的问了一句,“陆小子啊,原来你能人道啊!”
陆锦年:“……”第一次觉得,这老头的破嘴怎么就这么贱呢?
老头丝毫不不觉得自己说错了什么,嘿嘿直乐,朝两人招了招手,“行,既然是你带着媳妇过来,老头子我就多给你们做几套衣服,事先声明啊,我做什么样,你们俩穿什么样,别跟我穷讲究的……你这小子来得巧,正好我手上有几块好料子,三五年才出几匹的那种,便宜你们俩了。”
“恩,还是老规矩,对吧?”陆锦年含笑点头,瞟了一眼夏翎,“另外,再给我们夫妻俩挑点柔软的料子,做几件平常居家穿的衣服吧。”
“得嘞!”老头应声,喊了一个小姑娘出来,“小兰啊,出来给人家量尺寸!”
全身上下的尺寸被小姑娘量了个遍,夏翎这才被放了出来。
出来时,陆锦年的身体尺寸也已经被全部测量好了,正在跟石老闲聊叙旧,看见夏翎出来了,也不再多坐,冲着石老道,“石老,衣服的事情就麻烦你了,除了几件参加宴会的之外,其他的最好都以舒适为主,我现在也算是半隐居、半退休状态,基本上就是远离那个圈子了,所以,不用太多正装之类的,冬夏四季的衣服,舒适就好。”
“得嘞!老头子我明白了,”石老眼神里满是赞赏的瞟了一眼陆锦年,感慨般的道,“说起来,你们那个圈子里,还是你小子最看得明白啊!其他人事业做得再大,累死累活的半辈子,又能怎么样?向上爬得太急了,却把时间都消耗在攀登巅峰上,错过了自己人生中最好的时期,也错过了途中的风景和人……还不如就在山顶之下坐着,养好自己的身体,娶个媳妇,手握巨富,静下心来过着自己美滋滋的小日子,目送着他们累死累活的往上爬。”
陆锦年一派风轻云淡,“人生经历不同,所以目标也不一样,活着的方式也不一样,仅此而已……我觉得,现在的日子很满足、很幸福。”
------题外话------
唔,我觉得,这对于夏翎和夏妈而言,这应该是个最好的结局了,夏翎尽到了责任和义务,夏妈也有了新的希望,两个人再维系那种镜花水月般的“母女之情”,也忒别扭了,就当普通亲戚相处着,挺好的~
☆、第66章偶遇
从裁缝店里出来,已经是中午了,陆锦年想了想,看向夏翎问道,“你想吃什么?有两家推荐的,一家小店的佛跳墙,滋味绝妙,但地理位置有点……咳咳,不大方便,另外还有一家私房菜馆,滋味不错,而且环境也还可以,想去哪家?”
夏翎眼珠子微转了转,笑嘻嘻的挽着对方胳膊道,“难得从你嘴里听见滋味绝妙这么高的评价,当然是去最好吃的那家了!”
陆锦年无奈,“那事先跟你声明啊,佛跳墙哪家的地理位置……不大好,你最好有个心理准备。”
夏翎起先还没太明白对方话语里的尴尬之意,可她跟着陆锦年,溜溜达达的步入一条巷子里时,顿时有点脸颊绯红,又是兴奋,又是害羞的。
原因无他,这一整条街,就是传说中的红灯区。
花枝招展的女人们,肤色各异,但基本上都穿着性感妖艳,或是媚笑着在各家店铺门口迎来送往着,或是桀骜冷艳的抱着胳膊在路边招揽顾客,但无一例外的千姿百媚,只有你想不到的美人,没有他们做不到的。
这里,是男人的天堂。
“别松开我的手……”陆锦年低声从旁提醒,“这里单身女人很危险,任何单独出现在这条街上的女人,基本上都已经成了这里的‘从业人员’,被本地地头蛇绑票,用白粉控制,出卖身体,除非家世背景雄厚,当地地头蛇才有可能把人送出去,但业已经历过的那些,永远无法弥补了……当年有个欧罗西而来的贵族千金流落到此,足足在这里接了两个月的客,才被送出去,回去就疯了……所以,拉紧我的手,别离开我的视线范围内,万一真出了什么事,告诉他们,你是邵老板的人。”
“不、不是去吃饭吗?”夏翎有点傻了眼,紧紧攥住陆锦年的手,下意识的挨近了几分,“怎么成了混黑帮了?”
陆锦年无奈,“没办法,谁让那家做佛跳墙的小店老板,是个老色鬼呢?他为了做生意、好色两不耽误,才把小店开在这里的,他的手艺极品,人品也……极品。”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到了街尾,一家低矮破败的路边小摊就是此行的目的地,老板是个矮冬瓜,腰围看着都快三尺了,身高还没有夏翎高,手上拿着两把锃亮的菜刀,火灶上一共摆放着五口深棕色酒坛,完全用黄泥封住了。
出乎意料的是,站在摊子前,居然嗅不到丝毫的香气。
“孔老板,一坛佛跳墙。”陆锦年如是道。
胖老板居然连头都没抬,没好生气的道,“今天的都卖光了!现在想要,提前预定三个月后的吧!”
“你把预留给邵老板的那份给我就行。”
一边说着这话,陆锦年一边拉着夏翎往里面走。
胖老板终于抬起了头,看见了陆锦年,一拍大腿,“你……嗨!原来是陆先生啊!得嘞,我把邵老板的那份给您,反正他今天也不一定过来吃,您里面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