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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陆嫣自从新秀杯才艺比赛崭露头角之后,在学校里几乎能够称之为全民女神。至少,在男孩子心目中,学校里没有任何女孩能够得上陆嫣带给他们的青春期躁动。
她胜在美而不自知,一言一行透着青涩与可爱,简直戳爆了学校里一众单纯少男心。
可是现在,他们心目中的女神,却在和沈括这个被打上了耻辱“烙印”的家伙打篮球。
他们眼睛里透出不甘和嫉妒...
这时,隔壁半场有几个男孩朝他们走过来,似来者不善。
为首穿红球衣的男孩是北城三中的学生会会长,潘明远。
这点,和舒梦绯倒是异曲同工。
潘明远走过来,冲沈括道:“我们要打全场了,麻烦你让让。”
他的语气很嚣张,让人感觉不舒服。
沈括偏头问陆嫣:“还想玩吗?”
陆嫣点了点头,她不想玩篮球,但她想陪沈括玩。
沈括将球传给陆嫣,走到篮筐下:“来,教你投篮。”
“好呀!”
几个男孩见自己被无视了,很不爽嚷嚷道:“听不懂人话吗!我们要打全场了,沈括,你给我滚开...”
话音未落,一颗篮球砸过来,稳稳命中了出言不逊那男孩的胸口。
他闷哼一声,身子带着往后趔趄了好几步。
沈括冷冷说:“嘴巴放干净。”
潘明远走出来,冲沈括道:“你是不是耳朵不好使,我说我们要玩全场。”
沈括面无表情,看也没看他,回道:“你耳朵似乎也有点聋,我朋友说了,还想玩。”
几个男孩闻言,忽然笑了起来,笑得前俯后仰。
“你听见他说什么了吗?”
“沈括,你也不照照镜子,就你这样的,想和陆大小姐当朋友,你也配?”
陆嫣皱眉,觉得这些家伙未免管得太宽了。
她还没来得及说话,沈括忽然扔了球,朝着潘明远走过去。
几个男孩似乎很怵他,连着往后退了好几步,生怕惹毛了这家伙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来。
沈括冷冷地看着他们,用低沉的嗓音一字一顿道:“配不配,我自己说了算。”
男孩们被沈括的气场摄住,不敢惹恼他,见他执意不肯让出球场,也只好作罢。
其实潘明远几个过来找茬,倒也不是真的要让沈括让出半场,只是看不惯他和陆嫣在一起玩球。
偏偏,她就选了沈括当朋友。
这些男生怎么能甘心。
沈括是什么人,要钱不要命,一身世俗气和社会痞气,令人不齿。
潘明远对陆嫣说道:“陆嫣同学,劝你离他远点,他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陆嫣真的不知道沈括到底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事,为什么全世界都在劝她离他远点。
她心里其实挺忿懑,这是个人们普遍不敢承认自我的时代,也是一个普遍虚伪的时代。
沈括所有的“十恶不赦”,也不过是因为他想什么要什么,明明白白,比其他人活得更真实罢了。
陆嫣听着潘明远这副正人君子的腔调,怼天怼地的大小姐脾气又上来了。
“潘明远同学,你倒是说说,沈括怎么就不是好东西了?你要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就当你堂堂学生会长恶意出言中伤别人。”
潘明远没想到陆嫣会忽然反问,真要让他把沈括的“罪行”一二三罗列出来,他还真...找不出来。
沈括没有做过任何明面上的坏事,就算前段时间的光碟事件,都有工商部门亲自来学校为他辩护澄清,他是无辜的。
“你要是说不出来,就得跟沈括道歉。”
潘明远猛然抬头:“道歉?”
他怎么可能跟沈括道歉,传出去他这个学生会长的面子还要不要了!
陆嫣冷冷看着他:“不道歉也行,明天早上的校园广播上,我会把今天的事情原原本本说一遍,谁对谁错,到时候自有公论。”
虽然同学们都不太喜欢沈括,但是潘明远这种偶像包袱极重的人,随口一句戏言,肯定不想这件事闹到校园广播。
陆嫣很较真,逼视着他。
他咬着牙,不甘心地冲沈括道:“对不起。”
沈括捧着篮球,看都没看他。
陆嫣反正是痛打落水狗,故意道:“太小声啦,听不到!沈括你听到了吗?”
沈括淡淡道:“我耳朵不太好。”
潘明远终于放开了嗓子喊道:“对不起!”
半个操场的人都朝他投来了好奇的目光,周围几个找茬的男孩脸都胀红了,恨不得挖个地缝钻进去。
待他们离开以后,陆嫣笑着对沈括说:“大获全胜,来,givemefive!”
沈括望着小丫头伸过来要和他击掌的手——
白皙细长,指甲莹润如玉,掌心漫着细密的掌纹。
一定很软
他眨眨眼睛,伸出大掌,一把包住她的小爪子,紧紧攥住。
陆嫣:“呃。”
hello...击掌不会吗?
**
陆嫣将自己重生回来的事情说破以后,那几天时间里,陆臻总是有意无意地躲着陆嫣,见着她时不时还会脸红,挺不好意思。
有好几次陆嫣在操场上见到陆臻,叫了他一声,陆臻手里篮球扔了就跑,连滚带爬跟见鬼似的。
梁庭对陆嫣说:“毕竟我陆哥年纪轻轻就当了爹,有点小羞涩是正常的,你多给他一点时间,让他把心态转过来。”
陆嫣也能理解,这种事情任谁都很难接受。
那天下午,陆嫣出乎意料竟然在校门口见到了钟恺,钟恺正在卖冰糖葫芦串儿和麻圆。
“小丫头,过来。”他冲陆嫣招了招手,取下一串冰糖葫芦递给她:“请你吃。”
“谢谢钟恺哥。”陆嫣接过冰糖葫芦,舔了一口,笑问道:“钟恺哥你这行业跨度挺大的啊。”
“那是嘛,生意人就是万精油,什么都能卖。”
“也不是什么都能卖,别忘了上次的教训。”
钟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你别打趣我了,上次是我的错,全部家当赔了个精光,我以后不会干哪些违法的勾当了。”
“嗯,做正经生意也会成功的。”
“借你吉言啦,来,再吃一串儿。”
陆嫣知道,钟恺当然会成功,因为他是跟着沈括一路起来的兄弟,沈氏地产的商业帝国绝对有他重要的一席之地。
钟恺不好意思地挠挠后脑勺:“我现在卖糖葫芦也是过渡,再等几天,等沈括退学手续办好以后,我们准备再做点别的生意...”
陆嫣愣住了:“沈括退学?”
“他没告诉你啊,这学期念完,他就要退学了,跟我一起做生意。”
“他为什么要辍学啊?”
钟恺笑着说:“还能为什么,早点出来多挣些钱呗。”
“可...那也不能不读书呀。”
“嘿,小丫头,这你就不懂了,当一个男人断绝所有退路,玩了命想要证明自己的时候,只可能有一个原因。”
“什么原因?”
“嘿,不告诉你。”
陆嫣的情绪一下子低落下来,脸上的笑容也消失殆尽了:“不管怎样,都不能退学啊。”
这个年代和陆嫣的时代不同,学生退学是非常普遍的状况,许多人在初高中便退学另谋出路了。
“可不是,我也不希望沈括退学,太可惜了,他是读书的好料子,说不定将来还能当个科学家。”
“他不会当科学家。”
陆嫣闷闷地说完,离开了,看着有点失魂落魄。
回家的路上,陆嫣心里涩涩的,感觉总有一股郁气堵在胸口,挥之不去。
即便每天放学去打工摆摊,深夜了回家才能有一星半点的学习时间,可是沈括的成绩依旧名列前茅。
他不仅仅努力,还是个天才。
他不会当科学家,但他会改变人类的交流方式乃至生活方式,在这个风云跌宕的社会转型期,他会成为创造历史的男人。
在未来的十多年里,沈括会成为方兴未艾的互联网领域一匹黑马,甚至成为整个行业鼎鼎有名的领头人物。
可是陆嫣深刻地记得,上一世的沈括并没有辍学。
不仅如此,他考上了全国数一数二的知名学府,学习与互联网有关的专业,大学期间就已经开始着手创业了。
陆嫣看过他的个人传记,那时候的他,没有资源、没有人脉、也没有钱...他仅靠着无与伦比的天赋与一点点的机遇,赤手空拳打拼出了属于他的沈氏帝国。
可重来一遍,事情的走向似乎有些失控。
如果沈括真的在这个阶段辍学去做生意,或许将来他能成功,变得很有钱。
但他绝对不会成为那个令整个北城上流阶层都要尊一声“沈爷”的互联网新贵。
陆嫣感觉,命运的十字路口已经悄然降临了...
如果这个时候,她什么都不做,任由沈括辍学离开校园,或许将来陆臻破产的命运...就会得以改变。
可是,她真的可以什么都不做吗?
p; 陆嫣自从新秀杯才艺比赛崭露头角之后,在学校里几乎能够称之为全民女神。至少,在男孩子心目中,学校里没有任何女孩能够得上陆嫣带给他们的青春期躁动。
她胜在美而不自知,一言一行透着青涩与可爱,简直戳爆了学校里一众单纯少男心。
可是现在,他们心目中的女神,却在和沈括这个被打上了耻辱“烙印”的家伙打篮球。
他们眼睛里透出不甘和嫉妒...
这时,隔壁半场有几个男孩朝他们走过来,似来者不善。
为首穿红球衣的男孩是北城三中的学生会会长,潘明远。
这点,和舒梦绯倒是异曲同工。
潘明远走过来,冲沈括道:“我们要打全场了,麻烦你让让。”
他的语气很嚣张,让人感觉不舒服。
沈括偏头问陆嫣:“还想玩吗?”
陆嫣点了点头,她不想玩篮球,但她想陪沈括玩。
沈括将球传给陆嫣,走到篮筐下:“来,教你投篮。”
“好呀!”
几个男孩见自己被无视了,很不爽嚷嚷道:“听不懂人话吗!我们要打全场了,沈括,你给我滚开...”
话音未落,一颗篮球砸过来,稳稳命中了出言不逊那男孩的胸口。
他闷哼一声,身子带着往后趔趄了好几步。
沈括冷冷说:“嘴巴放干净。”
潘明远走出来,冲沈括道:“你是不是耳朵不好使,我说我们要玩全场。”
沈括面无表情,看也没看他,回道:“你耳朵似乎也有点聋,我朋友说了,还想玩。”
几个男孩闻言,忽然笑了起来,笑得前俯后仰。
“你听见他说什么了吗?”
“沈括,你也不照照镜子,就你这样的,想和陆大小姐当朋友,你也配?”
陆嫣皱眉,觉得这些家伙未免管得太宽了。
她还没来得及说话,沈括忽然扔了球,朝着潘明远走过去。
几个男孩似乎很怵他,连着往后退了好几步,生怕惹毛了这家伙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来。
沈括冷冷地看着他们,用低沉的嗓音一字一顿道:“配不配,我自己说了算。”
男孩们被沈括的气场摄住,不敢惹恼他,见他执意不肯让出球场,也只好作罢。
其实潘明远几个过来找茬,倒也不是真的要让沈括让出半场,只是看不惯他和陆嫣在一起玩球。
偏偏,她就选了沈括当朋友。
这些男生怎么能甘心。
沈括是什么人,要钱不要命,一身世俗气和社会痞气,令人不齿。
潘明远对陆嫣说道:“陆嫣同学,劝你离他远点,他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陆嫣真的不知道沈括到底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事,为什么全世界都在劝她离他远点。
她心里其实挺忿懑,这是个人们普遍不敢承认自我的时代,也是一个普遍虚伪的时代。
沈括所有的“十恶不赦”,也不过是因为他想什么要什么,明明白白,比其他人活得更真实罢了。
陆嫣听着潘明远这副正人君子的腔调,怼天怼地的大小姐脾气又上来了。
“潘明远同学,你倒是说说,沈括怎么就不是好东西了?你要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就当你堂堂学生会长恶意出言中伤别人。”
潘明远没想到陆嫣会忽然反问,真要让他把沈括的“罪行”一二三罗列出来,他还真...找不出来。
沈括没有做过任何明面上的坏事,就算前段时间的光碟事件,都有工商部门亲自来学校为他辩护澄清,他是无辜的。
“你要是说不出来,就得跟沈括道歉。”
潘明远猛然抬头:“道歉?”
他怎么可能跟沈括道歉,传出去他这个学生会长的面子还要不要了!
陆嫣冷冷看着他:“不道歉也行,明天早上的校园广播上,我会把今天的事情原原本本说一遍,谁对谁错,到时候自有公论。”
虽然同学们都不太喜欢沈括,但是潘明远这种偶像包袱极重的人,随口一句戏言,肯定不想这件事闹到校园广播。
陆嫣很较真,逼视着他。
他咬着牙,不甘心地冲沈括道:“对不起。”
沈括捧着篮球,看都没看他。
陆嫣反正是痛打落水狗,故意道:“太小声啦,听不到!沈括你听到了吗?”
沈括淡淡道:“我耳朵不太好。”
潘明远终于放开了嗓子喊道:“对不起!”
半个操场的人都朝他投来了好奇的目光,周围几个找茬的男孩脸都胀红了,恨不得挖个地缝钻进去。
待他们离开以后,陆嫣笑着对沈括说:“大获全胜,来,givemefive!”
沈括望着小丫头伸过来要和他击掌的手——
白皙细长,指甲莹润如玉,掌心漫着细密的掌纹。
一定很软
他眨眨眼睛,伸出大掌,一把包住她的小爪子,紧紧攥住。
陆嫣:“呃。”
hello...击掌不会吗?
**
陆嫣将自己重生回来的事情说破以后,那几天时间里,陆臻总是有意无意地躲着陆嫣,见着她时不时还会脸红,挺不好意思。
有好几次陆嫣在操场上见到陆臻,叫了他一声,陆臻手里篮球扔了就跑,连滚带爬跟见鬼似的。
梁庭对陆嫣说:“毕竟我陆哥年纪轻轻就当了爹,有点小羞涩是正常的,你多给他一点时间,让他把心态转过来。”
陆嫣也能理解,这种事情任谁都很难接受。
那天下午,陆嫣出乎意料竟然在校门口见到了钟恺,钟恺正在卖冰糖葫芦串儿和麻圆。
“小丫头,过来。”他冲陆嫣招了招手,取下一串冰糖葫芦递给她:“请你吃。”
“谢谢钟恺哥。”陆嫣接过冰糖葫芦,舔了一口,笑问道:“钟恺哥你这行业跨度挺大的啊。”
“那是嘛,生意人就是万精油,什么都能卖。”
“也不是什么都能卖,别忘了上次的教训。”
钟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你别打趣我了,上次是我的错,全部家当赔了个精光,我以后不会干哪些违法的勾当了。”
“嗯,做正经生意也会成功的。”
“借你吉言啦,来,再吃一串儿。”
陆嫣知道,钟恺当然会成功,因为他是跟着沈括一路起来的兄弟,沈氏地产的商业帝国绝对有他重要的一席之地。
钟恺不好意思地挠挠后脑勺:“我现在卖糖葫芦也是过渡,再等几天,等沈括退学手续办好以后,我们准备再做点别的生意...”
陆嫣愣住了:“沈括退学?”
“他没告诉你啊,这学期念完,他就要退学了,跟我一起做生意。”
“他为什么要辍学啊?”
钟恺笑着说:“还能为什么,早点出来多挣些钱呗。”
“可...那也不能不读书呀。”
“嘿,小丫头,这你就不懂了,当一个男人断绝所有退路,玩了命想要证明自己的时候,只可能有一个原因。”
“什么原因?”
“嘿,不告诉你。”
陆嫣的情绪一下子低落下来,脸上的笑容也消失殆尽了:“不管怎样,都不能退学啊。”
这个年代和陆嫣的时代不同,学生退学是非常普遍的状况,许多人在初高中便退学另谋出路了。
“可不是,我也不希望沈括退学,太可惜了,他是读书的好料子,说不定将来还能当个科学家。”
“他不会当科学家。”
陆嫣闷闷地说完,离开了,看着有点失魂落魄。
回家的路上,陆嫣心里涩涩的,感觉总有一股郁气堵在胸口,挥之不去。
即便每天放学去打工摆摊,深夜了回家才能有一星半点的学习时间,可是沈括的成绩依旧名列前茅。
他不仅仅努力,还是个天才。
他不会当科学家,但他会改变人类的交流方式乃至生活方式,在这个风云跌宕的社会转型期,他会成为创造历史的男人。
在未来的十多年里,沈括会成为方兴未艾的互联网领域一匹黑马,甚至成为整个行业鼎鼎有名的领头人物。
可是陆嫣深刻地记得,上一世的沈括并没有辍学。
不仅如此,他考上了全国数一数二的知名学府,学习与互联网有关的专业,大学期间就已经开始着手创业了。
陆嫣看过他的个人传记,那时候的他,没有资源、没有人脉、也没有钱...他仅靠着无与伦比的天赋与一点点的机遇,赤手空拳打拼出了属于他的沈氏帝国。
可重来一遍,事情的走向似乎有些失控。
如果沈括真的在这个阶段辍学去做生意,或许将来他能成功,变得很有钱。
但他绝对不会成为那个令整个北城上流阶层都要尊一声“沈爷”的互联网新贵。
陆嫣感觉,命运的十字路口已经悄然降临了...
如果这个时候,她什么都不做,任由沈括辍学离开校园,或许将来陆臻破产的命运...就会得以改变。
可是,她真的可以什么都不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