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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第二節繼往開來之撲朔迷離
人質解救成功,靠的是一張不起眼的蠟筆畫,鮑丫頭竟能從中看出端倪,順藤摸瓜,尋到被綁架的小孩,揚名立萬,聲望如日中天。
鮑銀燕同劉隊長親自送人質回家,沒多遠,近在咫尺。一家人歡聚,感恩之情自不必說。特地贈送一面錦旗到警局,一塊門匾到偵探事務所,成為轟動一時的佳話。
鮑銀燕有個心病,就是楊龍濱從她手上逃走,至今毫無訊息。就拿這次綁架案來說,小鬼子怎麼知道窄如弄堂的佘山路,會有這麼有一個咸菜作坊的呢?又準確地掌握一家人的情況,沒有內奸不可能,明顯是他搞的鬼。
除此以外,還有兩個龜田成員,十分狡猾,至今還未落網,也要盡快將他們繩之以法。
但是偌大的上海灘要找到三個嫌犯談何容易?只有他們再次作案,撞在她手上才有機會。鮑母要她耐心等待,決跑不了!
沒過幾天,早上尼娜打來電話,她已經獨立辦案了,并且小有名氣。
這回碰到一件稀奇古怪的案子,她不但無從著手,自己還成了嫌疑犯不在現場的證人,別提多窩囊。
案子發生在大同路上的卡爾頓酒店,毗鄰虹橋機場,離她家也不遠,鬧中取靜,是個高檔餐飲賓館。
日常家中有重要賓客來申城,一般都在這里下榻和接待。
這座大飯店以前是日、英合營的,日本投降後,英國人獨資經營,本來有不少日本員工,現在基本上都是低級工,司機、門房、開電梯、搞衛生、幫廚、電工、等等,人多勢眾
昨天,從香港來的兩位客人,剛下榻飯店,當晚就死了一個男士。申城高檔賓館了死了旅客不是小事,引起軒然大波。
無巧不成書,晚上尼娜夫婦也在這家飯店里,宴請來自英國家鄉的朋友。主人和賓朋都喝多了,大堂經理就指派服務員、一個四十歲上下的日本男子代駕,開了奧斯丁小汽車送二人回家,然後他再打的回飯店,來回需要一個多小時。
就在尼娜從飯店回家的這段時間里,住在802房的香港老板被劫匪用刀刺死,兇手制住他太太,搶走手推箱中的一個小包,倉皇離去。
香港女人追出來,眼看電梯門框上指示燈閃爍,逐層向下,刺客乘電梯堂而皇之地逃之夭夭。
婦人大呼救命、抓兇手,頓時驚動整個樓層,以至整幢大樓,大小經理、保安來了好幾個,不一會救護車來了,火速把被害者送往醫院。
半夜,噩耗傳來,那位香港老板搶救無效,不治身亡。
拂曉,死者的太太哭哭啼啼地回到飯店,聯合租界的探長、警察、巡捕擠滿了一屋子,正等她回來調查取證。
尼娜聞訊,驅車趕來,剛到飯店門口,那個代駕的服務員,主動、熱情地上來給她泊車,因為昨晚給過他一筆可觀的小費。
尼娜則乘電梯徑直到8樓案發現場,一套例行公事,除了調查取證就是詢問受害者當時的情景,還有被搶劫的財物。
這時候,泊車的服務員上來送車鑰匙,離奇的事發生了!
服務員一進門,痛哭流涕的香港女人見了,突然指著日本男子大叫:“就是他!他是兇手!”瞬時把所有的人驚呆了。
尼娜搖頭否認:“太太,你弄錯了!死者被刺的時間是昨晚8點15分左右,這時候他正開車送我和我先生回去,怎麼會殺死你先生呢?”
“決錯不了,燒成灰我都認識他!抓呀,快把他抓起來!”她歇斯底里地大嚷。
“太太,你悲傷過度,腦昏目眩。人命關天,不能信口開河,冤枉無辜!昨晚我值夜班,8點鐘開車送走這位探長和她的先生,不少人能作證,你先生的死與我渾身不搭界。對不起,我6點鐘下班,該走了,不跟你胡攪蠻纏!諸位警官辛苦,勞累了一夜,我要回去睡覺,再見!”說罷頭也不回地走了。
婦人怒氣交加:“怎麼可以把兇手放走?怪不得說“警匪一家”,看來你們的確一鼻孔出氣,我要控告!”
警察不與她較真,勸她冷靜下來,控告要有證據,不然適得其反。
“你們要什麼樣的證據?他拿著刀架在我的脖子上,威脅說不把東西交出來就殺了我!這還不夠嗎?”
尼娜問:“如果他確實是殺人搶劫犯,一定會將其繩之以法。你放心,他絕對跑不了!請你說實話,他搶劫的財物是什麼東西?因搶劫而殺人,這東西一定很值錢、很重要對不對?”
“沒錯,這東西很重要,但是我不能告訴你!”
其他幾個探員、警察告訴尼娜,問到現在,她始終不肯明說,一定有不可告人的機密。
“太太,你不與我們配合,不愿說出被搶劫的東西是什麼,一定程度上阻礙警方破案,你要負責的!”
“笑話!我負什麼責?倒是你們辦案不力,放著兇手不抓,只對財帛感興趣,說出去不怕丟人!”
話說到這個份上,再談下去沒有任何意義。尼娜再說:“既然如此,請你跟我們到警局去一次,錄個口供,這是法律程序,請你配合!”
“豈有此理!放跑了兇手,被害者錄口供,這是什麼邏輯?我回香港控告你們!”
一聽這話,警方人員都火了,這個女人簡直不可理喻。一個探員說:“悉聽尊便,我們盡職了,望你好自為之!”調查竟然不歡而散。
正要走,電話鈴響了,大堂經理打來的,說是有兩位訪客來找香港老板林發奎,要不要讓他們上來?
尼娜等人聽說,立馬興奮起來,不等那位太太表態,急忙說請他們上來,看看到底是什麼人?
兩個男子進門也不坐下,站著說話。一個講日語,一個充當翻譯。
“請問香港來的林發奎老總在嗎?”
尼娜不悅,怎麼又是日本人!不予正面回答:“二位尊姓大名?請問你們找林老板有何貴幹?”
其中一個人說道:“池田橫鹿!我們香港的朋友托他帶一件東西來,請問你是……,不會是他太太吧?”
“No、No,他昨晚遇刺身亡,你們要取什麼向她太太要吧!”說話聲音不輕,里間的人聽到了,兩個警察夾著林太太出來
她冷冷地:“當著這麼多警察的面,說!東西已是不是被你們搶走了?”
“胡說八道!我們剛剛得到消息,你們下榻在這里,立刻來取。沒想到你招來這麼多條子,是何居心?”
“我還要問你們呢!來取東西就是了,為什麼殺人?”
“一派胡言!自己的東西為什麼要搶?殺了他對我們有什麼好處?臭娘們,老老實實地交出來,若敢玩花樣,叫你吃不了兜著走!”
“怎麼!你也想殺人?太不把警察放眼里!”湯姆也發火了。
另一個更兇,見警察圍上來,扯開上衣,脖頸里掛著兩顆甜瓜手榴彈,揭開了蓋,拉環扣在手指上:“你們不要輕舉妄動,不然大家一塊上西天!”
亡命之徒囂張透頂,鎮住了一幫子警察、巡捕,一個個不知所措。沒人敢上前攔阻,眼瞅著歹徒揚長而去。
尼娜等倒吸一口涼氣,看來這伙人大有來頭,非同一般。被害者夫婦,兇手,訪客,都不是省油的燈,里邊的水太深,弄不好自己把命搭上。只當他們狗咬狗,兩嘴毛!
尼娜在電話里講了好半天,丫頭沒好聲氣地說:“師妹,那是你們英國人跟日本人之間的事,旁人不便幹預、插手,我自己手頭上的案子還忙不過來呢!不過我提醒你一聲,小鬼子現在是恐怖分子,兇殘歹毒,殺人如麻,自己小心,悠著點!”
“嘿嘿嘿嘿!師姐,我知道你“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不肯幫我的忙。不過有個重要的情節漏了說,那個身上掛手榴彈的家伙是老熟人-楊龍濱!你有沒有興趣啊?”
“你個鬼東西!沒大沒小,耍師姐是嗎?過來說詳細點,電話里講不清楚。最近一陣子疑案一樁連一樁,可以說撲朔迷離!”
“什麼麻煩事把師姐難住了?不是言過其實就是“杞人憂天”!”
“是“人有旦夕禍福”!佘山路上那家咸菜作坊前天夜里被一場大火燒成灰燼,幸虧沒傷著人。但是一家老小無處安身,多慘哪!”
“應該說是“天有不測風雲”!人倒了霉喝涼水都塞牙縫,沒辦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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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第二節繼往開來之撲朔迷離
人質解救成功,靠的是一張不起眼的蠟筆畫,鮑丫頭竟能從中看出端倪,順藤摸瓜,尋到被綁架的小孩,揚名立萬,聲望如日中天。
鮑銀燕同劉隊長親自送人質回家,沒多遠,近在咫尺。一家人歡聚,感恩之情自不必說。特地贈送一面錦旗到警局,一塊門匾到偵探事務所,成為轟動一時的佳話。
鮑銀燕有個心病,就是楊龍濱從她手上逃走,至今毫無訊息。就拿這次綁架案來說,小鬼子怎麼知道窄如弄堂的佘山路,會有這麼有一個咸菜作坊的呢?又準確地掌握一家人的情況,沒有內奸不可能,明顯是他搞的鬼。
除此以外,還有兩個龜田成員,十分狡猾,至今還未落網,也要盡快將他們繩之以法。
但是偌大的上海灘要找到三個嫌犯談何容易?只有他們再次作案,撞在她手上才有機會。鮑母要她耐心等待,決跑不了!
沒過幾天,早上尼娜打來電話,她已經獨立辦案了,并且小有名氣。
這回碰到一件稀奇古怪的案子,她不但無從著手,自己還成了嫌疑犯不在現場的證人,別提多窩囊。
案子發生在大同路上的卡爾頓酒店,毗鄰虹橋機場,離她家也不遠,鬧中取靜,是個高檔餐飲賓館。
日常家中有重要賓客來申城,一般都在這里下榻和接待。
這座大飯店以前是日、英合營的,日本投降後,英國人獨資經營,本來有不少日本員工,現在基本上都是低級工,司機、門房、開電梯、搞衛生、幫廚、電工、等等,人多勢眾
昨天,從香港來的兩位客人,剛下榻飯店,當晚就死了一個男士。申城高檔賓館了死了旅客不是小事,引起軒然大波。
無巧不成書,晚上尼娜夫婦也在這家飯店里,宴請來自英國家鄉的朋友。主人和賓朋都喝多了,大堂經理就指派服務員、一個四十歲上下的日本男子代駕,開了奧斯丁小汽車送二人回家,然後他再打的回飯店,來回需要一個多小時。
就在尼娜從飯店回家的這段時間里,住在802房的香港老板被劫匪用刀刺死,兇手制住他太太,搶走手推箱中的一個小包,倉皇離去。
香港女人追出來,眼看電梯門框上指示燈閃爍,逐層向下,刺客乘電梯堂而皇之地逃之夭夭。
婦人大呼救命、抓兇手,頓時驚動整個樓層,以至整幢大樓,大小經理、保安來了好幾個,不一會救護車來了,火速把被害者送往醫院。
半夜,噩耗傳來,那位香港老板搶救無效,不治身亡。
拂曉,死者的太太哭哭啼啼地回到飯店,聯合租界的探長、警察、巡捕擠滿了一屋子,正等她回來調查取證。
尼娜聞訊,驅車趕來,剛到飯店門口,那個代駕的服務員,主動、熱情地上來給她泊車,因為昨晚給過他一筆可觀的小費。
尼娜則乘電梯徑直到8樓案發現場,一套例行公事,除了調查取證就是詢問受害者當時的情景,還有被搶劫的財物。
這時候,泊車的服務員上來送車鑰匙,離奇的事發生了!
服務員一進門,痛哭流涕的香港女人見了,突然指著日本男子大叫:“就是他!他是兇手!”瞬時把所有的人驚呆了。
尼娜搖頭否認:“太太,你弄錯了!死者被刺的時間是昨晚8點15分左右,這時候他正開車送我和我先生回去,怎麼會殺死你先生呢?”
“決錯不了,燒成灰我都認識他!抓呀,快把他抓起來!”她歇斯底里地大嚷。
“太太,你悲傷過度,腦昏目眩。人命關天,不能信口開河,冤枉無辜!昨晚我值夜班,8點鐘開車送走這位探長和她的先生,不少人能作證,你先生的死與我渾身不搭界。對不起,我6點鐘下班,該走了,不跟你胡攪蠻纏!諸位警官辛苦,勞累了一夜,我要回去睡覺,再見!”說罷頭也不回地走了。
婦人怒氣交加:“怎麼可以把兇手放走?怪不得說“警匪一家”,看來你們的確一鼻孔出氣,我要控告!”
警察不與她較真,勸她冷靜下來,控告要有證據,不然適得其反。
“你們要什麼樣的證據?他拿著刀架在我的脖子上,威脅說不把東西交出來就殺了我!這還不夠嗎?”
尼娜問:“如果他確實是殺人搶劫犯,一定會將其繩之以法。你放心,他絕對跑不了!請你說實話,他搶劫的財物是什麼東西?因搶劫而殺人,這東西一定很值錢、很重要對不對?”
“沒錯,這東西很重要,但是我不能告訴你!”
其他幾個探員、警察告訴尼娜,問到現在,她始終不肯明說,一定有不可告人的機密。
“太太,你不與我們配合,不愿說出被搶劫的東西是什麼,一定程度上阻礙警方破案,你要負責的!”
“笑話!我負什麼責?倒是你們辦案不力,放著兇手不抓,只對財帛感興趣,說出去不怕丟人!”
話說到這個份上,再談下去沒有任何意義。尼娜再說:“既然如此,請你跟我們到警局去一次,錄個口供,這是法律程序,請你配合!”
“豈有此理!放跑了兇手,被害者錄口供,這是什麼邏輯?我回香港控告你們!”
一聽這話,警方人員都火了,這個女人簡直不可理喻。一個探員說:“悉聽尊便,我們盡職了,望你好自為之!”調查竟然不歡而散。
正要走,電話鈴響了,大堂經理打來的,說是有兩位訪客來找香港老板林發奎,要不要讓他們上來?
尼娜等人聽說,立馬興奮起來,不等那位太太表態,急忙說請他們上來,看看到底是什麼人?
兩個男子進門也不坐下,站著說話。一個講日語,一個充當翻譯。
“請問香港來的林發奎老總在嗎?”
尼娜不悅,怎麼又是日本人!不予正面回答:“二位尊姓大名?請問你們找林老板有何貴幹?”
其中一個人說道:“池田橫鹿!我們香港的朋友托他帶一件東西來,請問你是……,不會是他太太吧?”
“No、No,他昨晚遇刺身亡,你們要取什麼向她太太要吧!”說話聲音不輕,里間的人聽到了,兩個警察夾著林太太出來
她冷冷地:“當著這麼多警察的面,說!東西已是不是被你們搶走了?”
“胡說八道!我們剛剛得到消息,你們下榻在這里,立刻來取。沒想到你招來這麼多條子,是何居心?”
“我還要問你們呢!來取東西就是了,為什麼殺人?”
“一派胡言!自己的東西為什麼要搶?殺了他對我們有什麼好處?臭娘們,老老實實地交出來,若敢玩花樣,叫你吃不了兜著走!”
“怎麼!你也想殺人?太不把警察放眼里!”湯姆也發火了。
另一個更兇,見警察圍上來,扯開上衣,脖頸里掛著兩顆甜瓜手榴彈,揭開了蓋,拉環扣在手指上:“你們不要輕舉妄動,不然大家一塊上西天!”
亡命之徒囂張透頂,鎮住了一幫子警察、巡捕,一個個不知所措。沒人敢上前攔阻,眼瞅著歹徒揚長而去。
尼娜等倒吸一口涼氣,看來這伙人大有來頭,非同一般。被害者夫婦,兇手,訪客,都不是省油的燈,里邊的水太深,弄不好自己把命搭上。只當他們狗咬狗,兩嘴毛!
尼娜在電話里講了好半天,丫頭沒好聲氣地說:“師妹,那是你們英國人跟日本人之間的事,旁人不便幹預、插手,我自己手頭上的案子還忙不過來呢!不過我提醒你一聲,小鬼子現在是恐怖分子,兇殘歹毒,殺人如麻,自己小心,悠著點!”
“嘿嘿嘿嘿!師姐,我知道你“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不肯幫我的忙。不過有個重要的情節漏了說,那個身上掛手榴彈的家伙是老熟人-楊龍濱!你有沒有興趣啊?”
“你個鬼東西!沒大沒小,耍師姐是嗎?過來說詳細點,電話里講不清楚。最近一陣子疑案一樁連一樁,可以說撲朔迷離!”
“什麼麻煩事把師姐難住了?不是言過其實就是“杞人憂天”!”
“是“人有旦夕禍福”!佘山路上那家咸菜作坊前天夜里被一場大火燒成灰燼,幸虧沒傷著人。但是一家老小無處安身,多慘哪!”
“應該說是“天有不測風雲”!人倒了霉喝涼水都塞牙縫,沒辦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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