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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她会不会像风筝一样飞走。
她似乎在说什么。
这样小的声音旁人根本听不清,就算听清也听不懂,女孩子说的是厄蛮族语。
这个部落很有意思,外形与中原人无异,隐居世外,最终因为人丁稀少渐渐消失,所剩不多的基本已经被大齐同化,当年的庄令贤便是厄蛮族最后一支血脉,他能文能武,又写的一手好字,若非他亲口承认,根本看不出这是异族人。
厄蛮族翻译成大齐语便是:与万物同生。
他们信奉自然的力量,擅与百□□流,知花开花落,有怪力乱神之嫌,当年庄令贤就是因为沉迷马道被人耻笑,一个儒家学者,整天跟畜生为伍,有辱斯文,太有辱斯文!更恐怖的是他还经常对着马自言自语,简直是神经病。
若不是已故衡南王的小郡主蓝嫣芝对他格外推崇,他早被抓进疯人院。
女孩低喃的声音越来越轻,却在红马的耳中如雷轰鸣,这样敏锐的听觉,是人类远远所不及。就连隔壁的黑色战马也停下吃草,竖着耳朵偷听。
红马摇了摇脖颈,先前向后趴的耳朵噌地竖了起来,乌亮亮的眼球也开始跟着女孩子转。
胥役吓晕过去!
小丫鬟呆呆的看姑娘朝红马伸出一只手,红马迈开四蹄,走过去。她一屁股坍坐地上,闭目不敢看。
然而红马并未攻击,围绕女孩转两圈,若有所思的咴咴叫着,又做出一个类似嗅她味道的动作,像小狗一样,就连一直夹紧的尾巴也微微张开,摇动了下。
轻柔的拍拍红马脑袋,庄良珍眼含笑意,红马没有躲闪,用头顶了顶她,轻快的绕她前行。
余尘行一路猱身飞奔,襕衫歪斜,连额头细碎的绒毛也被风吹得根根翘起,当他上气不接下气的冲进野驹苑,睁大眼四处打量。
一片祥和。
没有血,更没有血肉模糊的女孩子。
太好了,她没事,没事就好,这样他就能掐死她解恨。
余尘行两手撑膝盖,大口喘息。春露扑过来哭道:“少爷,庄姑娘在马栏里。”
什!么!
女孩子不但在马栏里,还用手去触摸“红毛怪”耳朵,她个头娇小,做出这个动作的时候还得踮起脚尖,甚至还两手捧住马头,一人一马就这样默默相对。
搞什么鬼?
庄良珍听见动静,回首,对余尘行招手:“余公子,过来。”
他目无表情走过去,忽然用力一扯,拦腰将她扯进怀中,一面跑一面吼:“你要死也不能这样死,死成一滩烂泥,谁会在乎,谁知道你是谁?你丫有这本事去江陵闹,一根绳子吊他家门口也算你是条汉子。”
“怎能去人家家门口闹,万一抓我见官岂不是死路一条。”庄良珍道。
“原来你还怕死?”
“谁不怕死?”她示意他放开自己。
红马哒哒哒的跟上来,张大鼻孔对着余尘行喷气。
“别生气,千万别生气。”
“我怎么可能不生气!”余尘行喊道。
“我在跟它说话。”庄良珍食指轻压他唇。
余尘行愣住。
“我们不是商量好的吗,你不能再伤人,这里有弓箭手。”庄良珍摸了摸红马额头的小白毛,“对了,他便是我对你说的那人。”
红马脖颈一歪,应是在打量余尘行。
余尘行瞪大眼,半晌才道:“你中邪了。”
“它叫白点,是这里最好的战马,你骑上它定能力压闪电。但是赢了以后必须放它走,它不属于这儿。”庄良珍仰脸直视他。
原来额头有一撮白毛的红马叫白点,虽不及闪电高大却有着极其完美的肌肉线条,比例更是俊俏,双目炯炯有神。
余尘行的目光僵硬,表情更是有些阴晴不定。
鹤鸣马场就是他祖母——贤宁长公主名下的产业,他又岂会不知野驹苑里关的东西有多凶。
可是这个凶恶的东西,就立在女孩身畔,看上去与普通的驯养好的战马没有任何区别。
这样的事情令人称奇,却算不得鬼神之说,民间奇人录中也记载过类似天赋异禀的能人,有人天生便能与兽类和平共处,比如狼养大的孩子控制了整个狼群,猴子养大的会爬树……事情似乎越来越有趣!
余尘行嘴角牵起一抹坏笑。
可是不管多有趣,他也不会被人牵着鼻子走。
以为助他出风头,夺得公主芳心,就能镇住他?
她是觉得他有多傻,或者有多迷恋她?
难道就因为他格外照顾她?那不过是男人征服女人的一种手段。
“良珍妹妹,”余尘行笑了笑,“赛马的输赢只关系到我今日是否开心,但佳阳,只要我愿意,她一定会嫁我,赛马选驸马不过是她在对我撒娇。你觉得这个只能让我开心一日的能力……能做什么交易?”
“公子开心就好,以后我会让余公子更开心,这不就是交易。”
这么特殊的能力不被重视,还挺得住?
余尘行重新打量她一眼:“没错,我开心你才会有好处,至于怎样做我才会开心,不用我教你吧?”
“不必了。”女孩颔首谢绝这份“好意”。
疑,她会不会像风筝一样飞走。
她似乎在说什么。
这样小的声音旁人根本听不清,就算听清也听不懂,女孩子说的是厄蛮族语。
这个部落很有意思,外形与中原人无异,隐居世外,最终因为人丁稀少渐渐消失,所剩不多的基本已经被大齐同化,当年的庄令贤便是厄蛮族最后一支血脉,他能文能武,又写的一手好字,若非他亲口承认,根本看不出这是异族人。
厄蛮族翻译成大齐语便是:与万物同生。
他们信奉自然的力量,擅与百□□流,知花开花落,有怪力乱神之嫌,当年庄令贤就是因为沉迷马道被人耻笑,一个儒家学者,整天跟畜生为伍,有辱斯文,太有辱斯文!更恐怖的是他还经常对着马自言自语,简直是神经病。
若不是已故衡南王的小郡主蓝嫣芝对他格外推崇,他早被抓进疯人院。
女孩低喃的声音越来越轻,却在红马的耳中如雷轰鸣,这样敏锐的听觉,是人类远远所不及。就连隔壁的黑色战马也停下吃草,竖着耳朵偷听。
红马摇了摇脖颈,先前向后趴的耳朵噌地竖了起来,乌亮亮的眼球也开始跟着女孩子转。
胥役吓晕过去!
小丫鬟呆呆的看姑娘朝红马伸出一只手,红马迈开四蹄,走过去。她一屁股坍坐地上,闭目不敢看。
然而红马并未攻击,围绕女孩转两圈,若有所思的咴咴叫着,又做出一个类似嗅她味道的动作,像小狗一样,就连一直夹紧的尾巴也微微张开,摇动了下。
轻柔的拍拍红马脑袋,庄良珍眼含笑意,红马没有躲闪,用头顶了顶她,轻快的绕她前行。
余尘行一路猱身飞奔,襕衫歪斜,连额头细碎的绒毛也被风吹得根根翘起,当他上气不接下气的冲进野驹苑,睁大眼四处打量。
一片祥和。
没有血,更没有血肉模糊的女孩子。
太好了,她没事,没事就好,这样他就能掐死她解恨。
余尘行两手撑膝盖,大口喘息。春露扑过来哭道:“少爷,庄姑娘在马栏里。”
什!么!
女孩子不但在马栏里,还用手去触摸“红毛怪”耳朵,她个头娇小,做出这个动作的时候还得踮起脚尖,甚至还两手捧住马头,一人一马就这样默默相对。
搞什么鬼?
庄良珍听见动静,回首,对余尘行招手:“余公子,过来。”
他目无表情走过去,忽然用力一扯,拦腰将她扯进怀中,一面跑一面吼:“你要死也不能这样死,死成一滩烂泥,谁会在乎,谁知道你是谁?你丫有这本事去江陵闹,一根绳子吊他家门口也算你是条汉子。”
“怎能去人家家门口闹,万一抓我见官岂不是死路一条。”庄良珍道。
“原来你还怕死?”
“谁不怕死?”她示意他放开自己。
红马哒哒哒的跟上来,张大鼻孔对着余尘行喷气。
“别生气,千万别生气。”
“我怎么可能不生气!”余尘行喊道。
“我在跟它说话。”庄良珍食指轻压他唇。
余尘行愣住。
“我们不是商量好的吗,你不能再伤人,这里有弓箭手。”庄良珍摸了摸红马额头的小白毛,“对了,他便是我对你说的那人。”
红马脖颈一歪,应是在打量余尘行。
余尘行瞪大眼,半晌才道:“你中邪了。”
“它叫白点,是这里最好的战马,你骑上它定能力压闪电。但是赢了以后必须放它走,它不属于这儿。”庄良珍仰脸直视他。
原来额头有一撮白毛的红马叫白点,虽不及闪电高大却有着极其完美的肌肉线条,比例更是俊俏,双目炯炯有神。
余尘行的目光僵硬,表情更是有些阴晴不定。
鹤鸣马场就是他祖母——贤宁长公主名下的产业,他又岂会不知野驹苑里关的东西有多凶。
可是这个凶恶的东西,就立在女孩身畔,看上去与普通的驯养好的战马没有任何区别。
这样的事情令人称奇,却算不得鬼神之说,民间奇人录中也记载过类似天赋异禀的能人,有人天生便能与兽类和平共处,比如狼养大的孩子控制了整个狼群,猴子养大的会爬树……事情似乎越来越有趣!
余尘行嘴角牵起一抹坏笑。
可是不管多有趣,他也不会被人牵着鼻子走。
以为助他出风头,夺得公主芳心,就能镇住他?
她是觉得他有多傻,或者有多迷恋她?
难道就因为他格外照顾她?那不过是男人征服女人的一种手段。
“良珍妹妹,”余尘行笑了笑,“赛马的输赢只关系到我今日是否开心,但佳阳,只要我愿意,她一定会嫁我,赛马选驸马不过是她在对我撒娇。你觉得这个只能让我开心一日的能力……能做什么交易?”
“公子开心就好,以后我会让余公子更开心,这不就是交易。”
这么特殊的能力不被重视,还挺得住?
余尘行重新打量她一眼:“没错,我开心你才会有好处,至于怎样做我才会开心,不用我教你吧?”
“不必了。”女孩颔首谢绝这份“好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