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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
向爸就一愣一愣的,心里蹦过许多神兽。
什么时候托他老人家办事啦!面儿都没见过怎么就办好事啦!他什么时候这么大脸让人帮忙都不吱声的?葵花这丫头面皮厚了又借人家的势去占便宜啊!
这人情哟,欠大咯!
其实并没有向爸想得那么复杂,葵花自认为与王傲隽已经有了非一般的友好关系。只是拜托了的事儿,王傲隽自然当做大事对待,闹得王老爷子相当看重,动了许多力气才找了个自己满意的房子。
等白梅的升学宴在村里风光完了,向家人又回到了县城。这一回早餐店也没开张,一家人都去了省城,去看新房子。
向爸把县城里的店面都转让了,只留下正在营业的超市与米分店,再把这一年赚的钱一累计,竟然有五十来万,比省城那处现成房子要价的四十万还多了许多。向爸心里一合计,觉得手头也不那么紧了,开始默默盘算着葵花说的米分店转型成饭店的可行性。
因为买卖双方都不拖泥带水,又有王老爷子担保,房子的事没两天就办下来。
离白梅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向妈早就给大女儿制备了衣服被子等各种各样的行李,装了好几个编织袋。这种妈妈亲手做的温暖牌衣食住行所用物,在哪个家几都是受欢迎的,葵花也就不多嘴,即便在省城可以更方便地买到物美价廉的物件,但是没有家人味儿的东西,总会让人觉得少了点什么呢!
向爸本打算带白梅坐火车去省城,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很方便,去买票才发现到了高峰期,坐车的学生很多很多。
正逢王老爷子去省城有事,便搭上了他的便车。
葵花想要跟着一起去,到新房子再多放一点空间里的灵草宝树,然而一中开学的日子也快到了。再者王老爷子把王傲隽也留在县城,车子装了行李和四五个人,空间就小了。只好作罢。
葵花和乐乐跟着挥了好久的手,车子还是远去了。
早餐店没了什么生意,索性关了门,向妈守着小超市心不在焉的,拉着葵花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以前我们家在乡下,你姐在县城念书,妈不知道她偷偷省钱天天吃馒头,还不觉得心疼,现在想想啊,你姐真是个苦命的孩子……”
“你姐放月假回来总记着你们俩小尾巴,带着水果饼干什么的回家来,自己都舍不得吃一口……算了算了,我提这些干嘛啊,这日子好好的,白梅也是个有福气的孩子。”向妈说着说着就有些哽咽,怔怔地自己转了话题,“孩子总是要长大的,进了省城,是有出息。”
葵花陪着向妈整理账单,给她更正了几个错字,看着她失神的样子有些感慨。
有句话说:“父母与子女的缘份就是父母看着子女的背影越走越远,并且不必追。”
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了各自的人生,人们注定无法用一生守在彼此身边。孩子接触了广阔的天空,自然会习惯与父母的分离,然后慢慢开始崇尚独立自由。
有着依恋和不舍的只是越来越孤单的父母。可无私如斯,他们宁愿孤苦劳累,依然盼望子女有能力远走高飞,实现他们的人生梦想。
即便这可能意味着它们无法享受与所谓有出息的孩子们在一起的天伦之乐。
葵花记得自己还小的时候,经常看见隔了几栋房子的邻居黄家婶子在家里嚎啕大哭,后来才知道黄婶子的二儿子当兵去了,好几年都不能回家。黄婶子思念儿子,有时候难受了就会哭。葵花小的时候不懂事,总是与小伙伴们偷偷地嘲笑,黄婶子那就是个神经病。
如今看到向妈这副模样,葵花心里头就酸涩起来,前世她比白梅更早地远离向家外出打工,不曾见过向妈在儿女背后揪心的样子,不能耳闻目睹母女连心这种亲情的直观表现。
现在却有种冲击内心的震撼。
葵花一边安慰向妈,白梅是去求学,将来是要学业有成的,又故作嫉妒的小儿女姿态:“有我和弟弟在家里陪着你,你要操劳的事多着呢!”
“……这倒是,你姐是最省心的一个,”向妈嗔道,“你们两个小的,光是吃个饭都比她麻烦好多倍。”
不在身边的孩子总是最让父母牵挂的,优点也会被放大无数倍,葵花深深懂得这个道理。再者,白梅离开家里,确实让人空落落的,不过远比前世好,前世她们姐妹在一起当闺蜜的日子仅在十四五岁以前,后来一个求学一个打工,说说贴心话的日子也是在各自嫁人以后。
只是那个时候,人生基本定型,如意不如意都难以改变。
一中的补课又开始了,这时候的学校已经在高喊着减负的口号,却以分数鞭策着学生,努力学习努力做题努力拼命吧少年们!命运决定在你们手中。
高二伊始,葵花仍然在一班,王傲隽也在,老刘依旧是班主任。
虽说文理分科,班级里学生有了变动,但当初入学就作为理科重点班划分的一班和二班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大部分都是原来的学生,只进了几个平行班的优生来。
王傲隽依旧坐在葵花身后,倒不是老刘成全这对小鸳鸯,而是少年他有神助攻——王老爷子偶尔在老刘面前表露过,葵花这女孩儿当孙媳妇可是赚到了,桀骜不驯的王傲隽终于在他面前有了孙子样,他很满意。
老刘把“王同学有早恋倾向,采取手段让他们收拢心思努力学习”这样的话吞咽了,啧,这是“祖传撩妹技能”啊!
如果早恋有利于学习以及思想成长,两人也不出格,他没必要做个坏人。
年少时的爱情之花,总在挫折中越来越旺,听之任之,反而会有意想不到的分手效应。老刘觉得他这样操碎心简直是找虐。
被碎碎念的王傲隽可不知道班主任烦他烦得头都大了,天气还很热,他拿了把塑料扇子给葵花扇风。
葵花在前座坐得笔直,长马尾滑下来,乌黑柔软,勾得他心里痒痒的。
王傲隽给葵花递了个纸条,笑眯眯的,十分暧昧。
葵花被他笑得闪花了眼,故作自然道:“讨论问题?”
以往王傲隽总是用小纸条来勾搭她讨论题目,葵花已经习惯他这种做派了。
王傲隽一反常态:“才开学就那么努力做什么,这回是情书。”
葵花瞥了一眼,抄来的情书。
“情书:b。”
说好的诚意呢!葵花略感奇怪道:“你怎么也学起非主流了?”
与隐藏boss画风不符啊!
王傲隽一手托腮一手扇风:“这个年纪的小女生都喜欢吧?入乡随俗,你不能接受?”
连男人生孩子的世界都能接受,葵花表示这一纸情书完全不是问题。
“接受,我很喜欢。”
王傲隽就笑起来,懒洋洋的味道,眼睛弯成了好看一弧度,让人看上去就心里莫名的欢乐。
这家伙的美人计,是越来越娴熟了。
高中的学习气氛越来越严肃,这个学期的日子也过得十分缓慢,似乎一天的时间否掰成两天在用。课间十分钟,许多学生倒头就睡,朝六晚十的苦读生活已经磨灭了青少年太多的锐气。
葵花因为有空间作弊,时常吃些提神的灵药,又总在打坐练气,便通常都是精神抖擞的样子。
能够回到这个世界与家人相伴,已经是上天莫大的恩赐,这种做任务换来的日子,让人格外珍惜。
睡大觉什么的,舍不得时间。
吧。”
向爸就一愣一愣的,心里蹦过许多神兽。
什么时候托他老人家办事啦!面儿都没见过怎么就办好事啦!他什么时候这么大脸让人帮忙都不吱声的?葵花这丫头面皮厚了又借人家的势去占便宜啊!
这人情哟,欠大咯!
其实并没有向爸想得那么复杂,葵花自认为与王傲隽已经有了非一般的友好关系。只是拜托了的事儿,王傲隽自然当做大事对待,闹得王老爷子相当看重,动了许多力气才找了个自己满意的房子。
等白梅的升学宴在村里风光完了,向家人又回到了县城。这一回早餐店也没开张,一家人都去了省城,去看新房子。
向爸把县城里的店面都转让了,只留下正在营业的超市与米分店,再把这一年赚的钱一累计,竟然有五十来万,比省城那处现成房子要价的四十万还多了许多。向爸心里一合计,觉得手头也不那么紧了,开始默默盘算着葵花说的米分店转型成饭店的可行性。
因为买卖双方都不拖泥带水,又有王老爷子担保,房子的事没两天就办下来。
离白梅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向妈早就给大女儿制备了衣服被子等各种各样的行李,装了好几个编织袋。这种妈妈亲手做的温暖牌衣食住行所用物,在哪个家几都是受欢迎的,葵花也就不多嘴,即便在省城可以更方便地买到物美价廉的物件,但是没有家人味儿的东西,总会让人觉得少了点什么呢!
向爸本打算带白梅坐火车去省城,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很方便,去买票才发现到了高峰期,坐车的学生很多很多。
正逢王老爷子去省城有事,便搭上了他的便车。
葵花想要跟着一起去,到新房子再多放一点空间里的灵草宝树,然而一中开学的日子也快到了。再者王老爷子把王傲隽也留在县城,车子装了行李和四五个人,空间就小了。只好作罢。
葵花和乐乐跟着挥了好久的手,车子还是远去了。
早餐店没了什么生意,索性关了门,向妈守着小超市心不在焉的,拉着葵花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以前我们家在乡下,你姐在县城念书,妈不知道她偷偷省钱天天吃馒头,还不觉得心疼,现在想想啊,你姐真是个苦命的孩子……”
“你姐放月假回来总记着你们俩小尾巴,带着水果饼干什么的回家来,自己都舍不得吃一口……算了算了,我提这些干嘛啊,这日子好好的,白梅也是个有福气的孩子。”向妈说着说着就有些哽咽,怔怔地自己转了话题,“孩子总是要长大的,进了省城,是有出息。”
葵花陪着向妈整理账单,给她更正了几个错字,看着她失神的样子有些感慨。
有句话说:“父母与子女的缘份就是父母看着子女的背影越走越远,并且不必追。”
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了各自的人生,人们注定无法用一生守在彼此身边。孩子接触了广阔的天空,自然会习惯与父母的分离,然后慢慢开始崇尚独立自由。
有着依恋和不舍的只是越来越孤单的父母。可无私如斯,他们宁愿孤苦劳累,依然盼望子女有能力远走高飞,实现他们的人生梦想。
即便这可能意味着它们无法享受与所谓有出息的孩子们在一起的天伦之乐。
葵花记得自己还小的时候,经常看见隔了几栋房子的邻居黄家婶子在家里嚎啕大哭,后来才知道黄婶子的二儿子当兵去了,好几年都不能回家。黄婶子思念儿子,有时候难受了就会哭。葵花小的时候不懂事,总是与小伙伴们偷偷地嘲笑,黄婶子那就是个神经病。
如今看到向妈这副模样,葵花心里头就酸涩起来,前世她比白梅更早地远离向家外出打工,不曾见过向妈在儿女背后揪心的样子,不能耳闻目睹母女连心这种亲情的直观表现。
现在却有种冲击内心的震撼。
葵花一边安慰向妈,白梅是去求学,将来是要学业有成的,又故作嫉妒的小儿女姿态:“有我和弟弟在家里陪着你,你要操劳的事多着呢!”
“……这倒是,你姐是最省心的一个,”向妈嗔道,“你们两个小的,光是吃个饭都比她麻烦好多倍。”
不在身边的孩子总是最让父母牵挂的,优点也会被放大无数倍,葵花深深懂得这个道理。再者,白梅离开家里,确实让人空落落的,不过远比前世好,前世她们姐妹在一起当闺蜜的日子仅在十四五岁以前,后来一个求学一个打工,说说贴心话的日子也是在各自嫁人以后。
只是那个时候,人生基本定型,如意不如意都难以改变。
一中的补课又开始了,这时候的学校已经在高喊着减负的口号,却以分数鞭策着学生,努力学习努力做题努力拼命吧少年们!命运决定在你们手中。
高二伊始,葵花仍然在一班,王傲隽也在,老刘依旧是班主任。
虽说文理分科,班级里学生有了变动,但当初入学就作为理科重点班划分的一班和二班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大部分都是原来的学生,只进了几个平行班的优生来。
王傲隽依旧坐在葵花身后,倒不是老刘成全这对小鸳鸯,而是少年他有神助攻——王老爷子偶尔在老刘面前表露过,葵花这女孩儿当孙媳妇可是赚到了,桀骜不驯的王傲隽终于在他面前有了孙子样,他很满意。
老刘把“王同学有早恋倾向,采取手段让他们收拢心思努力学习”这样的话吞咽了,啧,这是“祖传撩妹技能”啊!
如果早恋有利于学习以及思想成长,两人也不出格,他没必要做个坏人。
年少时的爱情之花,总在挫折中越来越旺,听之任之,反而会有意想不到的分手效应。老刘觉得他这样操碎心简直是找虐。
被碎碎念的王傲隽可不知道班主任烦他烦得头都大了,天气还很热,他拿了把塑料扇子给葵花扇风。
葵花在前座坐得笔直,长马尾滑下来,乌黑柔软,勾得他心里痒痒的。
王傲隽给葵花递了个纸条,笑眯眯的,十分暧昧。
葵花被他笑得闪花了眼,故作自然道:“讨论问题?”
以往王傲隽总是用小纸条来勾搭她讨论题目,葵花已经习惯他这种做派了。
王傲隽一反常态:“才开学就那么努力做什么,这回是情书。”
葵花瞥了一眼,抄来的情书。
“情书:b。”
说好的诚意呢!葵花略感奇怪道:“你怎么也学起非主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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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傲隽一手托腮一手扇风:“这个年纪的小女生都喜欢吧?入乡随俗,你不能接受?”
连男人生孩子的世界都能接受,葵花表示这一纸情书完全不是问题。
“接受,我很喜欢。”
王傲隽就笑起来,懒洋洋的味道,眼睛弯成了好看一弧度,让人看上去就心里莫名的欢乐。
这家伙的美人计,是越来越娴熟了。
高中的学习气氛越来越严肃,这个学期的日子也过得十分缓慢,似乎一天的时间否掰成两天在用。课间十分钟,许多学生倒头就睡,朝六晚十的苦读生活已经磨灭了青少年太多的锐气。
葵花因为有空间作弊,时常吃些提神的灵药,又总在打坐练气,便通常都是精神抖擞的样子。
能够回到这个世界与家人相伴,已经是上天莫大的恩赐,这种做任务换来的日子,让人格外珍惜。
睡大觉什么的,舍不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