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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镇一九九五
“同学们,欢迎你们来到我们全中附小。各位都是从各小学选来的优秀分子,一起组成我们优秀的奥赛班。从此,我将引领大家走向更优秀的未来”
中等身材略微发福的新班主任满腔豪情地给我们进行着入校的第一次讲话。
这个老师和我家牵扯起来,还有一点迂回的亲戚关系,他差不多可算父亲的远房表亲。在我入学前彼此就打好了招呼。所以我一点都不担心一直被老师所重视的感觉会因为学校换了而暂停。满满的新鲜感使我不住地环视着我的新同学们。大家如我一般满眼懵懂新奇。眼神调皮而无辜。真真单纯无害。
除了一起来的好友蓝夕,我不认识周围的任何人。然而很快我就在这个庄严的晚上确定了今后与我的人生会有诸多牵扯的三个人。
是次日才知晓他们的名字。但我总觉得所有的开始都在这个应该新奇实则单调的晚上。
阴晴,与我臭味相投的损友。在以后的整个学生时代我们一起看武侠一起逃课一起捉弄男生一起抵抗老师一起在每个毕业的晚上相拥而泣。如今我们不常见面,总是怀念的当初少不更事的小幸福。
还有于岩,她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我觉得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后来所有的同学都如此公认。那时,我完全被震住了,没有什么恰切的词能描述当时的心情,只是又欢喜又恼怒。这种情绪要到很久以后回忆的时候才豁然开朗,原来,我是在自卑呢。因为从来都是被注目的对象,所以,不曾体会到,人心会有那样的一种婉曲。
而程曦,竟然比我还猖狂。班主任在上面讲话,我虽然有些恃宠生娇,到底还是三成的好学生,基本的精神还是听进去了的。我是那种看起来无所畏惧风风火火其实内心懦弱胆小的家伙。总的来说不会堕落到什么不堪的地步。但像我这样的人所最不能忍受的恰恰是在一个阶层里面比自己还拉风的人。这个叫程曦的家伙,却在我还残留着理智的时刻倒头睡觉。更令人忍无可忍的是,他阻挡班主任的视线所利用的屏障,正是我挺直的背脊。
这所有的一切,使我的内心极不平衡。
要知道那个时候,还不足十二岁的我是多么顽劣的小丫头,会千方百计地捉弄人。此时这大好机会,怎能轻易错过?
于是,我朝那个小脸完全埋入桌底的瞌睡虫奸笑,开始剧烈的咳嗽,成功的吸引了班主任的注意。
我自销身体不是很好,一旦身边有人感冒,那么我必定会在一天之类中招成为下一个患者。发作起来,不是流鼻涕头痛或发烧,只会无休止的咳嗽。据说这是慢性支气管肺炎。
在入校前,爸爸曾对班主任一再叮咛,一但我咳嗽,决不是小事。这是我得以实施捉弄的法宝。
我装得很像,咳得脸红脖子粗,活像刚经历一场伤肝动气的争吵,由不得班主任不从讲台下来关心关心。
众人的视线也全部都集中过来了。我心想,后面的小子,真是送了你一份不同寻常的见面礼啊,让我如此牺牲自己的健康。心底升腾起诡计得逞的喜悦。
我“有气无力”地回答班主任的询问,只说肺部似乎有点微疼,喉咙很干,想喝水。班主任让我回宿舍休息,我拒绝了,说不要紧可以撑一下。
接下来有我期待的好戏上场,我怎能错过我一手设计的戏剧?
果然如我所料,班主任在准备回讲台的转身之际,突然停下了铿锵的脚步,他往后退了两步,盯着睡着的人,敲了敲对方的桌子。
没反应。
再敲。
还是没反应。
教师里连呼吸都似乎被冻住了,寂静如深海。
程曦旁边的同学颤颤巍巍地把他推醒。这个后来成为我的初恋的此时才十二岁的男生缓缓抬起头,睡眼蒙胧,对眼前的状况还是云里雾里,嘴中还咕隆着,老师这么快就讲完了么?
“程曦同学,站起来。”
班主任恼怒地瞪着他,踱步回到讲台之上“同学们,现在大家虽然还只是六年级,但你们不是普通的六年级学生。你们是我们镇上26所中小学校里面最出色的六年级学生,对你们的要求要比一般的六年级高得多。大家只有勤奋努力,才可能获得以前获得过的东西。希望你们有这个意识。”
下晚自习后,程曦被单独留下训话,之后还得打扫教室。我故意磨蹭了好一会儿才走,看着他拿着扫帚愁眉苦脸的样子,一点也不内疚
2、g城二零零七
“那时,我还以为你之所以看我打扫,是同情心使然呢。所以,就觉得坐我前面那个神神经经的女生,其实内心良善而美好。”
“完全错了吧!”
这是我们在g城的海边的对话。
那么多年以后,风风雨雨地走着各自的人生路。有过纠缠、爱恋、错过,喜悦与伤感,无奈的叹气,愕然的重逢,岁月蹉跎,人事变迁。在最初的命运交叉之处,那些稚嫩刁钻的笑颜,记忆抖落尘埃,我们似乎可以释然,微笑,深呼吸。
海浪一波波袭来,我脱了凉鞋,踩着柔软的沙子,任海水冲刷着脚板。他接过我手中的鞋子,说,盈光,没想到我们已经认识十三年了,整个青春岁月呢。
我不敢看他的脸,只是低头朝前走。
谁说不是呢,转眼就十几年了,互相伤害互相折磨的日子都心照不宣地尽量不再提起。但此时大家心里都很清楚,我们都回不到过去了。
儿时喜欢白雪公主,那么美丽那么善良,有可爱的小矮人和英俊的王子竭心守护。
长大一点点后,到了梦幻的花季雨季,多少有了爱情的幻想,这时最想变成睡美人,即使沉睡百年,也有远方的英勇王子跋涉二来,骑士一样斩荆,唤醒爱人。
而如今,爱过,伤过,痛过,经历了一些世事,看通了几场人生后,便想回到过去。最羡慕永远也长不大的彼得潘。那时的我们,单纯,稚嫩,不通人情世故,顽劣调皮,偶尔偷邻家果园的橘子与西瓜,幸福而满足。
我是迷恋童话的,从小的愿望就是成为一千零一夜那个聪明的王后,用离奇好听的故事,让我的国王对我如痴如醉。
所以,不断地编造各种各样的故事。
但我知道,我的故事,只感动过我一个人。
蓝夕总说我太异想天开,看不清摆在眼前的现实的路有多少荆棘与杂草。
我总是傻傻地一笑而过。
程曦,你呢?
你可知道,这一切皆缘于你。平生的第一个晚自习,我对身后初次见面的男生开了场无伤大雅的玩笑,不曾想,却要用我余生的忧伤为之付出代价。
其实,我并不是那种聪明狡黠的女子,可是我还是能分辨幻想与生活。对于生活,我曾努力过也曾妥协过,我很明白在它面前我要理性而且隐忍,收敛多余的放肆,掩藏过露的情绪,即使疲惫也尽力笑颜如花。
我一直深谙生活的法则。
可唯独在想起你的时候,我才会不像自己。蓝夕不喜欢你,看不得我如此沉湎于旧事。
我跟自己说,那个离我而去的家伙,一定在夜深人静的窗前仰望着并不透彻的星空,也如我这般彻骨想念,只要不见面,只要屏蔽和他有关的所有消息,这就会是最让人在北风中依然不畏冷的事实。
渐渐地,自然地信以为真。
直到在人海里认出彼此,梦里的青烟终于散开。
3、小镇一九九九
我们的初中毕业聚会是在一个有座道观的山头。
现在还记得,那山上有口不知深浅的深潭,深潭里有摇曳的水草和胖胖的娃娃鱼。而潭边有个小小的菜园子,是住在那里的道士种的。我和蓝夕及,偷摘了几根碧绿鲜嫩的黄瓜,引得众人一阵鄙薄。
这场自发组成的告别旅行,我一直怀念。
它宣告着我们进入青春之轨。
当时去的山叫凤凰山,有很多梧桐树。如今它的风景已经记不大全,只有从当年合影上能窥见的野山椒,一片一片的,嫣然如火。现在想来,真的是一切皆有预兆。我怀念的那趟旅行是在凤凰山,在我给自己量身创作的武侠小说里女主人公姓楚,高中上地理课时,我的地图册上划了各色的圈,唯有一个地方被重重的做了记号。这一切都是无意识的,没有特别的故意。可是,所有的一切都指向了一个与我渊源不小的小城。我注定要跟这个地方纠缠一阵子。那是后话。让我们还是把目光投向一九九九。在世人为千禧年即将到来而兴奋忐忑之时,在一个遥远的中原小镇,一群十五六岁的孩子,在如何挥洒他们的年华。
聚餐之后,各自回家。在山脚我们相拥而别。那时侯,虽然同在一个镇,仍觉得再见艰难。毕竟这是初尝离别滋味,心里有些堵。
“干吗呀这是?”程曦见我红着眼,不由跑过来打趣。
我头一次不理会他的挤兑,仍沉浸在自己的伤感之中。这几年,我们竟然一直都在一个班,因为我在女生中不大算娇小的那一型,总是被老师编在里后面的男生不远的位置坐。我们总是吵架,不屑于对方的一切。我说过那时的我是爱捉弄人的角色,只要有机会,绝不轻易错过。程曦真不是个乖巧的男生。我们自从初次交锋就确定了死敌的关系。我总是有意无意地在班主任面前说他坏话,比如上课吃东西,乱折学校花草,考试有做小抄的嫌疑,捉教学楼后边池塘的青蛙烤来吃等等。只要被我察觉的通通添油加醋地上报。他这家伙,本来就是让老师很头疼的学生,上课下课都不安分,我只不过是将老师视线之外的坏事给揭发出来了而已。
他当然非草木之人,对我的挑战恨得咬牙,好几次都差点动手揍我——但都没有成功。因为我跑得比他的拳头快。
我们彼此视对方为仇人。
至于仇从何来,早已忘光了,就这样斗来斗去的。以至于现在,我对初中生活印象最深的是他要打我而我落荒而逃的情景。后来我问过他,为何不追上来,只要他真的追过来,我绝对是跑不过他的。他诡异地笑,说,你逃跑的样子很可爱,边跑边回头,像只受惊的小鹿。这是我们热恋时说的话。当时在傍晚的市政广场的喷泉边,我们手握着手,说会一生不变之类的誓言。
他嘴里叼着棵狗尾巴草,见我不理会,继续调笑。
“我们又到又到一个高中了,哎,这回千万不要把我们分到一个班。否则我的高中生活将会完全阴云密布。”
“我也是这么想的。”
我们破天荒地和平相处了十分钟。看着高高的山冈,蓝天白云下,彼此静默。
真是奇怪,以前看上去那么不共戴天的人,今天竟然可以如此平静。果真是离别的魅力。在离别的时候,我们容易真诚地袒露内心。也或许是,当人生进入另一个阶段,前一个阶段的恩怨请抽都可以告一段落,暂时放下。
阴晴和我拥别。我和蓝夕在一个学校。我们这个铁三角也要各有各的去处。在不同的学校,演绎不同的故事。我知道,以后大家都会有自己的圈子,会有其他的好友。我们不是对方的唯一,所共同经历过的都会成为一段段零星的片段。若无人提起,见面不多的话,就会永世沉寂甚至彻底遗忘。但拥有过快乐的日子,这是我们相识的永恒价值。当然,十五岁的我真的很单纯,这些是在上了大学以后才领悟到的。的确,自从此次告别之后,我和盈光便几乎没怎么见过面。但一直保持联络。高中是依靠信件,大学里反复发送短信,现在是偶尔一封电子邮件。当年那么多的人,能一直知晓近况的也就三三两两了。
友情也是奢侈品,无法一一拥有,必定要在得到一些的同时失去另一些。
比如,我和于岩。
4、小镇二零零一
这一年值得一写,是因为发生了两件对我影响至深的事。
其一,我和漂亮女生于岩不再来往。
于岩就是在六年级那个晚上我所主义到的那个我们班最漂亮的女孩。后来,所有的同学都认同了她的美丽。初三时,她成为我的同桌。我经常见她的书桌里出现各种各样的卡片、零食、最新的杂志。我过生日的时候都没收到她那样马不停蹄的礼物与优待。想要沾光贪点小便宜什么的,跟在她身边,绝对不会落空。因为是她的同桌,我当然沾了不少这样的光,所有她收到的无法退回去的零食都最终落入了我的肚子。
于岩是很认真的那一类人。对什么事都很认真,容易生气,大家都不轻易跟她开玩笑,怕一不小心就会让她当真。程曦就曾把她弄哭了一次,具体因为什么事,事隔多年已经忘了,但一直记得程曦的狼狈,那手足无措的样子被我良久拿来取笑。
而这两个人,竟然开始了一场远距离的爱情。
至于是如何开始的,我不很清楚。还是在高二的暑假中蓝夕告诉我的。起初我一点也不相信。怎么可能?一个那么认真,一个那么混帐,完全是公主与混混的组合,说服不了人是理所当然的。
那时候,对于爱情,我并不是很懂。但潜意识里一直认为王子应该与公主相配才对。而程曦应该被配给那个施魔咒的巫婆。
谁能想到,这样不靠谱的两个人会走到一起呢?
为此,整个暑假,我都处于郁闷当中。
在回校的车上见到了程曦,也看到了随程曦一起进城的于岩。我这才不得不相信这个莫名的事实。本来想追问来龙去脉的热望在他们一起出现的一刻降为冰点。
我突然意识到,我是多么羡慕于岩。
自从那年的初见,她的美丽,她的认真,她的好成绩,她的受欢迎,甚至她的瘦削与双眼皮,一直都让我自卑。
自卑这个词,是在遇见她以后,才跟我有了联系的。
而在高二暑假收假回校的那个小车站,我知道了,我还羡慕她能和我最讨厌的人在一起。
这一年,十七岁,我的爱情种子终于发芽了,只是,它长在只有我一个人知晓的角落,娇弱,孤独,生不如死。
我觉得爱情是件痛苦的勾当。喜欢上一直最讨厌的人,而且是在确认他正跟自己的好朋友交往的时刻,这样的一个开场,能不给以后的人生带来阴影和无尽的苦闷么?
在高中的两年,我跟程曦开始都很兴奋,果然不在一个班。每次在哪里遇到,还是会像以前一样互相挑衅,以攻击对方为乐。
可这兴奋没持续多久。
我渐渐很不平衡,内心颇不平静了。
因为我们两个班的语数外老师几乎完全一样。但他在理科的火箭班教室就在校长室旁边,而我们文科班被安排在人气在全校最低的与卫生间毗邻的那个教室。全年级20个班,仅有一个文科班,我们的存在令校长无奈而头疼。
由此可见,这其中的差距有多明显。
而比较更是不可避免。一次次,语文老师说你们学文的怎么这么随意作文完全没逻辑,数学老师也吼你们的脑袋都什么构造只看得到平面,还有该死的英语老师不断地批评女生的穿着。
火箭班是被放在温室里细心呵护的祖国的花朵,而我们呢?好比人人都可践踏的杂草。
偏偏那个我深恶痛绝的家伙就是所谓的花朵。
我们比了解对方比了解自己还要多。无比熟稔又无比希望看到对方出丑倒霉。
现如今,我不得不憎恶自己这不良的嗜好了。
于岩跟我们不在一个学校,她被一所私立高中给重金录过去了,那所学校,离我们一中不过五百米。但我们不常见面,总是写信。平均一个星期一封。她说,这样的交流方式比较好,有些话,连见面都讲不出来,却可以在信件里畅所欲言。希望可以一生都用信件交流。无论身在何方。我虽然觉得矫情,还是配合她的想法。谁能拒绝得了于岩这样的女生呢?
可是在确认了她的恋情之后,我再也无法给她写什么了。在展开的信纸上,全是我失神画下的星星。与我曾亲如姐妹无话不谈的于岩同学被我抛弃了。她来见我,我只淡淡打招呼。
渐渐地,就这样失去了彼此手中那条牵引友谊的线。
从这个事件里,我知道了自己有多差劲。对于难过的事,宁愿选择遗忘。
接下来的一件事,我永生不想提起。
我的母亲在一个清冷的早晨悄然选择与所有的亲人彻底告别。
朋友们都来陪我。蓝夕甚至搬去我的宿舍。
而程曦,本该在抛弃于岩的友谊同时忘掉的程曦,因着这个悲痛的机缘,始终占据在我的生命里。
只是,在二零零一年的这个夏末,我所有的骄傲与任性全被消耗磨光了。
再也没有回来过。
5、古城二零零二
在高考中我大失水准,结果,来了荆州,历史中有名的古城。前面说过,这是一直以来的预兆,只是那时不知道缘分会如此安排。
这个城市的边缘有一望无际的荷叶与原野。除了白桦树还是白桦树。
古城墙犹在,青苔滋生于满是历史记忆的墙缝里,让人迷惑而怅惘。
我最喜欢它大片大片灰色的天空,那些密布的阴云不禁令人联想起历史的尘埃,水泽里的楚地,战火中的三国,南北朝时的风流,历历在浮想中萦绕。
我一直把在古城的四年当作被命运放逐。可能注定有这样的一场安排,必须要有如此的沉寂与流放,远离繁华和熟悉,与过去难以发生联系。只有在这样伶仃的环境里,才能再次微笑。用忘却来交换失去的生气和安宁。
所以我彷徨失落而来,安宁不悔而走。
只是穿插其中的简短爱恋至今想起来就无限伤感。
在古城的第一个十一,班里没有回家没有出去旅游的同学组织环城观光活动。来这里一个月,却一直在军训,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古城的风景。因为还有新鲜感,所以大家都很踊跃参与。
我也随室友一起报了名。可是,程曦却事先没打招呼,一声不想地跑了过来。
程曦在武汉。我的很多同学都选择了省会的学校。程曦是那个以樱花著称全国的高校的生命科学学院的学生。他很快就适应了那里的一切,说我不联络他,他就自己跑过来了——当然,主要是旅行。
在高三的一整年,我都士气不振,情绪低落,完全不在那种高三的状态里。程曦不知道什么时候成了我的教导。这个一向每次见我必会损我一番的玩世男生依然从不顺着我。所有的人都只安慰不让我回忆。而他,却总是训斥我嘲笑我的颓唐和厌世,不让我睡午觉,不让我在露台发呆,不让我装病闲逛。无论我怎么强烈地表达我的愤怒与抗拒,劈头盖脸地骂过,不分青红皂白地打过,他就是可以在下一刻以似乎什么也没发生过的状态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我们的敌对在这样的对抗与不懈中不知不觉演变成了彼此生活里的一部分。
尽管不想承认,但还是得接受这样的事实:我的情绪在那段时间渐渐安稳下来。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和于岩出现了矛盾。
在上了大学的第二年我才知道,他们的分手是因我而起。
可能是于岩风闻了程曦对我的“纠缠”他反常的做法令她接受不了,认为那是变心的委婉表示。而且,我又反常地不与她联系了,她这样想也有她的道理。
可是,她不知道,对于她提出的分手,程曦有多难过。
我亲眼见他在漆黑的运动场边偷偷抽烟。那时我第一次见熟悉的同学抽烟。没想到,明灭的烟火中,抽烟人的脸竟然可以让人心疼到不觉泪落。在运动场外围花丛中的我,面对此情此景,好不容易平复的心又起伏不定了。
他从不在人前表现伤感,我也如什么也不知道一样照常生活。那时太过自我,对周围的事很不敏感。哪曾想曾在不经意间掐断了一条通向美满的红线。
日子就这样欢喜惆怅地过着。四月过去,五月过去,六月也终于过去了。
我在程曦的鞭策以及众多好友的支持下勉强积极地应付完了高考。
最终,来了这个在历史中辉煌过显赫过的古城。
和程曦,没有过正式的告白。母亲的悲剧让我明白了一件事。爱,我们可以期望,但不要轻易陷入。尤其是那个人的心里你不是居于首位的时候。对于程曦来说,我只是一起走来的别别扭扭的损友,他可以任我揶揄,也可以随意揶揄我,偶尔见面,不会想念。他喜欢的是美丽如女神的于岩。那样优雅而认真的女生,才是他理想的守侯。即便于岩走了,还有于岩一样的女生来填补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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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镇一九九五
“同学们,欢迎你们来到我们全中附小。各位都是从各小学选来的优秀分子,一起组成我们优秀的奥赛班。从此,我将引领大家走向更优秀的未来”
中等身材略微发福的新班主任满腔豪情地给我们进行着入校的第一次讲话。
这个老师和我家牵扯起来,还有一点迂回的亲戚关系,他差不多可算父亲的远房表亲。在我入学前彼此就打好了招呼。所以我一点都不担心一直被老师所重视的感觉会因为学校换了而暂停。满满的新鲜感使我不住地环视着我的新同学们。大家如我一般满眼懵懂新奇。眼神调皮而无辜。真真单纯无害。
除了一起来的好友蓝夕,我不认识周围的任何人。然而很快我就在这个庄严的晚上确定了今后与我的人生会有诸多牵扯的三个人。
是次日才知晓他们的名字。但我总觉得所有的开始都在这个应该新奇实则单调的晚上。
阴晴,与我臭味相投的损友。在以后的整个学生时代我们一起看武侠一起逃课一起捉弄男生一起抵抗老师一起在每个毕业的晚上相拥而泣。如今我们不常见面,总是怀念的当初少不更事的小幸福。
还有于岩,她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我觉得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后来所有的同学都如此公认。那时,我完全被震住了,没有什么恰切的词能描述当时的心情,只是又欢喜又恼怒。这种情绪要到很久以后回忆的时候才豁然开朗,原来,我是在自卑呢。因为从来都是被注目的对象,所以,不曾体会到,人心会有那样的一种婉曲。
而程曦,竟然比我还猖狂。班主任在上面讲话,我虽然有些恃宠生娇,到底还是三成的好学生,基本的精神还是听进去了的。我是那种看起来无所畏惧风风火火其实内心懦弱胆小的家伙。总的来说不会堕落到什么不堪的地步。但像我这样的人所最不能忍受的恰恰是在一个阶层里面比自己还拉风的人。这个叫程曦的家伙,却在我还残留着理智的时刻倒头睡觉。更令人忍无可忍的是,他阻挡班主任的视线所利用的屏障,正是我挺直的背脊。
这所有的一切,使我的内心极不平衡。
要知道那个时候,还不足十二岁的我是多么顽劣的小丫头,会千方百计地捉弄人。此时这大好机会,怎能轻易错过?
于是,我朝那个小脸完全埋入桌底的瞌睡虫奸笑,开始剧烈的咳嗽,成功的吸引了班主任的注意。
我自销身体不是很好,一旦身边有人感冒,那么我必定会在一天之类中招成为下一个患者。发作起来,不是流鼻涕头痛或发烧,只会无休止的咳嗽。据说这是慢性支气管肺炎。
在入校前,爸爸曾对班主任一再叮咛,一但我咳嗽,决不是小事。这是我得以实施捉弄的法宝。
我装得很像,咳得脸红脖子粗,活像刚经历一场伤肝动气的争吵,由不得班主任不从讲台下来关心关心。
众人的视线也全部都集中过来了。我心想,后面的小子,真是送了你一份不同寻常的见面礼啊,让我如此牺牲自己的健康。心底升腾起诡计得逞的喜悦。
我“有气无力”地回答班主任的询问,只说肺部似乎有点微疼,喉咙很干,想喝水。班主任让我回宿舍休息,我拒绝了,说不要紧可以撑一下。
接下来有我期待的好戏上场,我怎能错过我一手设计的戏剧?
果然如我所料,班主任在准备回讲台的转身之际,突然停下了铿锵的脚步,他往后退了两步,盯着睡着的人,敲了敲对方的桌子。
没反应。
再敲。
还是没反应。
教师里连呼吸都似乎被冻住了,寂静如深海。
程曦旁边的同学颤颤巍巍地把他推醒。这个后来成为我的初恋的此时才十二岁的男生缓缓抬起头,睡眼蒙胧,对眼前的状况还是云里雾里,嘴中还咕隆着,老师这么快就讲完了么?
“程曦同学,站起来。”
班主任恼怒地瞪着他,踱步回到讲台之上“同学们,现在大家虽然还只是六年级,但你们不是普通的六年级学生。你们是我们镇上26所中小学校里面最出色的六年级学生,对你们的要求要比一般的六年级高得多。大家只有勤奋努力,才可能获得以前获得过的东西。希望你们有这个意识。”
下晚自习后,程曦被单独留下训话,之后还得打扫教室。我故意磨蹭了好一会儿才走,看着他拿着扫帚愁眉苦脸的样子,一点也不内疚
2、g城二零零七
“那时,我还以为你之所以看我打扫,是同情心使然呢。所以,就觉得坐我前面那个神神经经的女生,其实内心良善而美好。”
“完全错了吧!”
这是我们在g城的海边的对话。
那么多年以后,风风雨雨地走着各自的人生路。有过纠缠、爱恋、错过,喜悦与伤感,无奈的叹气,愕然的重逢,岁月蹉跎,人事变迁。在最初的命运交叉之处,那些稚嫩刁钻的笑颜,记忆抖落尘埃,我们似乎可以释然,微笑,深呼吸。
海浪一波波袭来,我脱了凉鞋,踩着柔软的沙子,任海水冲刷着脚板。他接过我手中的鞋子,说,盈光,没想到我们已经认识十三年了,整个青春岁月呢。
我不敢看他的脸,只是低头朝前走。
谁说不是呢,转眼就十几年了,互相伤害互相折磨的日子都心照不宣地尽量不再提起。但此时大家心里都很清楚,我们都回不到过去了。
儿时喜欢白雪公主,那么美丽那么善良,有可爱的小矮人和英俊的王子竭心守护。
长大一点点后,到了梦幻的花季雨季,多少有了爱情的幻想,这时最想变成睡美人,即使沉睡百年,也有远方的英勇王子跋涉二来,骑士一样斩荆,唤醒爱人。
而如今,爱过,伤过,痛过,经历了一些世事,看通了几场人生后,便想回到过去。最羡慕永远也长不大的彼得潘。那时的我们,单纯,稚嫩,不通人情世故,顽劣调皮,偶尔偷邻家果园的橘子与西瓜,幸福而满足。
我是迷恋童话的,从小的愿望就是成为一千零一夜那个聪明的王后,用离奇好听的故事,让我的国王对我如痴如醉。
所以,不断地编造各种各样的故事。
但我知道,我的故事,只感动过我一个人。
蓝夕总说我太异想天开,看不清摆在眼前的现实的路有多少荆棘与杂草。
我总是傻傻地一笑而过。
程曦,你呢?
你可知道,这一切皆缘于你。平生的第一个晚自习,我对身后初次见面的男生开了场无伤大雅的玩笑,不曾想,却要用我余生的忧伤为之付出代价。
其实,我并不是那种聪明狡黠的女子,可是我还是能分辨幻想与生活。对于生活,我曾努力过也曾妥协过,我很明白在它面前我要理性而且隐忍,收敛多余的放肆,掩藏过露的情绪,即使疲惫也尽力笑颜如花。
我一直深谙生活的法则。
可唯独在想起你的时候,我才会不像自己。蓝夕不喜欢你,看不得我如此沉湎于旧事。
我跟自己说,那个离我而去的家伙,一定在夜深人静的窗前仰望着并不透彻的星空,也如我这般彻骨想念,只要不见面,只要屏蔽和他有关的所有消息,这就会是最让人在北风中依然不畏冷的事实。
渐渐地,自然地信以为真。
直到在人海里认出彼此,梦里的青烟终于散开。
3、小镇一九九九
我们的初中毕业聚会是在一个有座道观的山头。
现在还记得,那山上有口不知深浅的深潭,深潭里有摇曳的水草和胖胖的娃娃鱼。而潭边有个小小的菜园子,是住在那里的道士种的。我和蓝夕及,偷摘了几根碧绿鲜嫩的黄瓜,引得众人一阵鄙薄。
这场自发组成的告别旅行,我一直怀念。
它宣告着我们进入青春之轨。
当时去的山叫凤凰山,有很多梧桐树。如今它的风景已经记不大全,只有从当年合影上能窥见的野山椒,一片一片的,嫣然如火。现在想来,真的是一切皆有预兆。我怀念的那趟旅行是在凤凰山,在我给自己量身创作的武侠小说里女主人公姓楚,高中上地理课时,我的地图册上划了各色的圈,唯有一个地方被重重的做了记号。这一切都是无意识的,没有特别的故意。可是,所有的一切都指向了一个与我渊源不小的小城。我注定要跟这个地方纠缠一阵子。那是后话。让我们还是把目光投向一九九九。在世人为千禧年即将到来而兴奋忐忑之时,在一个遥远的中原小镇,一群十五六岁的孩子,在如何挥洒他们的年华。
聚餐之后,各自回家。在山脚我们相拥而别。那时侯,虽然同在一个镇,仍觉得再见艰难。毕竟这是初尝离别滋味,心里有些堵。
“干吗呀这是?”程曦见我红着眼,不由跑过来打趣。
我头一次不理会他的挤兑,仍沉浸在自己的伤感之中。这几年,我们竟然一直都在一个班,因为我在女生中不大算娇小的那一型,总是被老师编在里后面的男生不远的位置坐。我们总是吵架,不屑于对方的一切。我说过那时的我是爱捉弄人的角色,只要有机会,绝不轻易错过。程曦真不是个乖巧的男生。我们自从初次交锋就确定了死敌的关系。我总是有意无意地在班主任面前说他坏话,比如上课吃东西,乱折学校花草,考试有做小抄的嫌疑,捉教学楼后边池塘的青蛙烤来吃等等。只要被我察觉的通通添油加醋地上报。他这家伙,本来就是让老师很头疼的学生,上课下课都不安分,我只不过是将老师视线之外的坏事给揭发出来了而已。
他当然非草木之人,对我的挑战恨得咬牙,好几次都差点动手揍我——但都没有成功。因为我跑得比他的拳头快。
我们彼此视对方为仇人。
至于仇从何来,早已忘光了,就这样斗来斗去的。以至于现在,我对初中生活印象最深的是他要打我而我落荒而逃的情景。后来我问过他,为何不追上来,只要他真的追过来,我绝对是跑不过他的。他诡异地笑,说,你逃跑的样子很可爱,边跑边回头,像只受惊的小鹿。这是我们热恋时说的话。当时在傍晚的市政广场的喷泉边,我们手握着手,说会一生不变之类的誓言。
他嘴里叼着棵狗尾巴草,见我不理会,继续调笑。
“我们又到又到一个高中了,哎,这回千万不要把我们分到一个班。否则我的高中生活将会完全阴云密布。”
“我也是这么想的。”
我们破天荒地和平相处了十分钟。看着高高的山冈,蓝天白云下,彼此静默。
真是奇怪,以前看上去那么不共戴天的人,今天竟然可以如此平静。果真是离别的魅力。在离别的时候,我们容易真诚地袒露内心。也或许是,当人生进入另一个阶段,前一个阶段的恩怨请抽都可以告一段落,暂时放下。
阴晴和我拥别。我和蓝夕在一个学校。我们这个铁三角也要各有各的去处。在不同的学校,演绎不同的故事。我知道,以后大家都会有自己的圈子,会有其他的好友。我们不是对方的唯一,所共同经历过的都会成为一段段零星的片段。若无人提起,见面不多的话,就会永世沉寂甚至彻底遗忘。但拥有过快乐的日子,这是我们相识的永恒价值。当然,十五岁的我真的很单纯,这些是在上了大学以后才领悟到的。的确,自从此次告别之后,我和盈光便几乎没怎么见过面。但一直保持联络。高中是依靠信件,大学里反复发送短信,现在是偶尔一封电子邮件。当年那么多的人,能一直知晓近况的也就三三两两了。
友情也是奢侈品,无法一一拥有,必定要在得到一些的同时失去另一些。
比如,我和于岩。
4、小镇二零零一
这一年值得一写,是因为发生了两件对我影响至深的事。
其一,我和漂亮女生于岩不再来往。
于岩就是在六年级那个晚上我所主义到的那个我们班最漂亮的女孩。后来,所有的同学都认同了她的美丽。初三时,她成为我的同桌。我经常见她的书桌里出现各种各样的卡片、零食、最新的杂志。我过生日的时候都没收到她那样马不停蹄的礼物与优待。想要沾光贪点小便宜什么的,跟在她身边,绝对不会落空。因为是她的同桌,我当然沾了不少这样的光,所有她收到的无法退回去的零食都最终落入了我的肚子。
于岩是很认真的那一类人。对什么事都很认真,容易生气,大家都不轻易跟她开玩笑,怕一不小心就会让她当真。程曦就曾把她弄哭了一次,具体因为什么事,事隔多年已经忘了,但一直记得程曦的狼狈,那手足无措的样子被我良久拿来取笑。
而这两个人,竟然开始了一场远距离的爱情。
至于是如何开始的,我不很清楚。还是在高二的暑假中蓝夕告诉我的。起初我一点也不相信。怎么可能?一个那么认真,一个那么混帐,完全是公主与混混的组合,说服不了人是理所当然的。
那时候,对于爱情,我并不是很懂。但潜意识里一直认为王子应该与公主相配才对。而程曦应该被配给那个施魔咒的巫婆。
谁能想到,这样不靠谱的两个人会走到一起呢?
为此,整个暑假,我都处于郁闷当中。
在回校的车上见到了程曦,也看到了随程曦一起进城的于岩。我这才不得不相信这个莫名的事实。本来想追问来龙去脉的热望在他们一起出现的一刻降为冰点。
我突然意识到,我是多么羡慕于岩。
自从那年的初见,她的美丽,她的认真,她的好成绩,她的受欢迎,甚至她的瘦削与双眼皮,一直都让我自卑。
自卑这个词,是在遇见她以后,才跟我有了联系的。
而在高二暑假收假回校的那个小车站,我知道了,我还羡慕她能和我最讨厌的人在一起。
这一年,十七岁,我的爱情种子终于发芽了,只是,它长在只有我一个人知晓的角落,娇弱,孤独,生不如死。
我觉得爱情是件痛苦的勾当。喜欢上一直最讨厌的人,而且是在确认他正跟自己的好朋友交往的时刻,这样的一个开场,能不给以后的人生带来阴影和无尽的苦闷么?
在高中的两年,我跟程曦开始都很兴奋,果然不在一个班。每次在哪里遇到,还是会像以前一样互相挑衅,以攻击对方为乐。
可这兴奋没持续多久。
我渐渐很不平衡,内心颇不平静了。
因为我们两个班的语数外老师几乎完全一样。但他在理科的火箭班教室就在校长室旁边,而我们文科班被安排在人气在全校最低的与卫生间毗邻的那个教室。全年级20个班,仅有一个文科班,我们的存在令校长无奈而头疼。
由此可见,这其中的差距有多明显。
而比较更是不可避免。一次次,语文老师说你们学文的怎么这么随意作文完全没逻辑,数学老师也吼你们的脑袋都什么构造只看得到平面,还有该死的英语老师不断地批评女生的穿着。
火箭班是被放在温室里细心呵护的祖国的花朵,而我们呢?好比人人都可践踏的杂草。
偏偏那个我深恶痛绝的家伙就是所谓的花朵。
我们比了解对方比了解自己还要多。无比熟稔又无比希望看到对方出丑倒霉。
现如今,我不得不憎恶自己这不良的嗜好了。
于岩跟我们不在一个学校,她被一所私立高中给重金录过去了,那所学校,离我们一中不过五百米。但我们不常见面,总是写信。平均一个星期一封。她说,这样的交流方式比较好,有些话,连见面都讲不出来,却可以在信件里畅所欲言。希望可以一生都用信件交流。无论身在何方。我虽然觉得矫情,还是配合她的想法。谁能拒绝得了于岩这样的女生呢?
可是在确认了她的恋情之后,我再也无法给她写什么了。在展开的信纸上,全是我失神画下的星星。与我曾亲如姐妹无话不谈的于岩同学被我抛弃了。她来见我,我只淡淡打招呼。
渐渐地,就这样失去了彼此手中那条牵引友谊的线。
从这个事件里,我知道了自己有多差劲。对于难过的事,宁愿选择遗忘。
接下来的一件事,我永生不想提起。
我的母亲在一个清冷的早晨悄然选择与所有的亲人彻底告别。
朋友们都来陪我。蓝夕甚至搬去我的宿舍。
而程曦,本该在抛弃于岩的友谊同时忘掉的程曦,因着这个悲痛的机缘,始终占据在我的生命里。
只是,在二零零一年的这个夏末,我所有的骄傲与任性全被消耗磨光了。
再也没有回来过。
5、古城二零零二
在高考中我大失水准,结果,来了荆州,历史中有名的古城。前面说过,这是一直以来的预兆,只是那时不知道缘分会如此安排。
这个城市的边缘有一望无际的荷叶与原野。除了白桦树还是白桦树。
古城墙犹在,青苔滋生于满是历史记忆的墙缝里,让人迷惑而怅惘。
我最喜欢它大片大片灰色的天空,那些密布的阴云不禁令人联想起历史的尘埃,水泽里的楚地,战火中的三国,南北朝时的风流,历历在浮想中萦绕。
我一直把在古城的四年当作被命运放逐。可能注定有这样的一场安排,必须要有如此的沉寂与流放,远离繁华和熟悉,与过去难以发生联系。只有在这样伶仃的环境里,才能再次微笑。用忘却来交换失去的生气和安宁。
所以我彷徨失落而来,安宁不悔而走。
只是穿插其中的简短爱恋至今想起来就无限伤感。
在古城的第一个十一,班里没有回家没有出去旅游的同学组织环城观光活动。来这里一个月,却一直在军训,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古城的风景。因为还有新鲜感,所以大家都很踊跃参与。
我也随室友一起报了名。可是,程曦却事先没打招呼,一声不想地跑了过来。
程曦在武汉。我的很多同学都选择了省会的学校。程曦是那个以樱花著称全国的高校的生命科学学院的学生。他很快就适应了那里的一切,说我不联络他,他就自己跑过来了——当然,主要是旅行。
在高三的一整年,我都士气不振,情绪低落,完全不在那种高三的状态里。程曦不知道什么时候成了我的教导。这个一向每次见我必会损我一番的玩世男生依然从不顺着我。所有的人都只安慰不让我回忆。而他,却总是训斥我嘲笑我的颓唐和厌世,不让我睡午觉,不让我在露台发呆,不让我装病闲逛。无论我怎么强烈地表达我的愤怒与抗拒,劈头盖脸地骂过,不分青红皂白地打过,他就是可以在下一刻以似乎什么也没发生过的状态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我们的敌对在这样的对抗与不懈中不知不觉演变成了彼此生活里的一部分。
尽管不想承认,但还是得接受这样的事实:我的情绪在那段时间渐渐安稳下来。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和于岩出现了矛盾。
在上了大学的第二年我才知道,他们的分手是因我而起。
可能是于岩风闻了程曦对我的“纠缠”他反常的做法令她接受不了,认为那是变心的委婉表示。而且,我又反常地不与她联系了,她这样想也有她的道理。
可是,她不知道,对于她提出的分手,程曦有多难过。
我亲眼见他在漆黑的运动场边偷偷抽烟。那时我第一次见熟悉的同学抽烟。没想到,明灭的烟火中,抽烟人的脸竟然可以让人心疼到不觉泪落。在运动场外围花丛中的我,面对此情此景,好不容易平复的心又起伏不定了。
他从不在人前表现伤感,我也如什么也不知道一样照常生活。那时太过自我,对周围的事很不敏感。哪曾想曾在不经意间掐断了一条通向美满的红线。
日子就这样欢喜惆怅地过着。四月过去,五月过去,六月也终于过去了。
我在程曦的鞭策以及众多好友的支持下勉强积极地应付完了高考。
最终,来了这个在历史中辉煌过显赫过的古城。
和程曦,没有过正式的告白。母亲的悲剧让我明白了一件事。爱,我们可以期望,但不要轻易陷入。尤其是那个人的心里你不是居于首位的时候。对于程曦来说,我只是一起走来的别别扭扭的损友,他可以任我揶揄,也可以随意揶揄我,偶尔见面,不会想念。他喜欢的是美丽如女神的于岩。那样优雅而认真的女生,才是他理想的守侯。即便于岩走了,还有于岩一样的女生来填补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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