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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指在自己的脸上一遍遍摩挲,似是眷恋,又像仅仅是在抚摸一尊她还算欣赏的雕像。
她说完了,笑着看他:“你同意了吗?远宁?”
他最终还是勾起了唇角对她笑了:“好。”
他想起他离开组织的那一天,唯一来为他送行的lin对他说:“祝你幸福,墨。但你要记得,我们这种人,一生中有一次幸福的机会已经是奢侈,别错过了。”
这个组织中的计算机天才少女,总有一种比其他人更加通透的人生哲学,他那时对她笑了,说:“我保证,不会错过。”
结果到头来,他还是失去了——他原本就不配,也不该有那种奢望。
他无法对苏季解释那天的状况,她从健身房里被绑架后,他得到消息,就独自开始了一系列的追踪。
对方是一群知道了她的身份后,想要敲诈苏家一笔的小混混,手法非常拙劣,在专业人士的眼中到处都是破绽,但关押她的地点却因为距离h市有一段距离,且非常荒凉,所以短时间内很难定位。
即使如此,他还是比警方更先一步找到了那栋绑匪藏身的郊区废宅。
他知道等待警方布置突击队,还要等一段时间,就一个人突入了进去,他从二楼进入,依次而下,放到了3个绑匪。
他没有杀人,下手却比之前任何一次任务都狠,整个人染上了无法忽视的煞气。
然后最后,他终于在地下室见到了她,其中一个绑匪已经红了眼,干脆抓了匕首转身向躺在地上的她身上刺去。
那一刻他冷眼看着她被刺中,凭着经验判断那一刀并不是致命伤后,他就转过身,看着刚刚从他进入的路径走过来的那个人。
那个人就站在他身后,手中举着一把装了消音器的手枪,在那个绑匪还想继续捅她,却被一刻子弹准确地击中了心脏。
墨远宁并不认得这个看起来只是个大孩子的混血儿,却无比熟悉他的服装和身上透露出来的气息:他是组织的人。
也许就是在他走了之后,取代他成为新一任王牌的年轻一辈。
那个混血的青年笑了起来,他带着手套,将手中的枪塞到他手中,轻松地耸了下肩:“前王牌,我替你解决了上面那三个,不用谢。”
他就这样握着那把不属于他的手枪,在上面留下了自己的指纹,并负担起了四条人命。
他一直等到混血青年转身上楼,吹着口哨潇洒走远,才能走过去把她抱起来。
她早就因为疼痛和失血昏过去了,身体也开始降温,即使腹部的伤口不是致命伤,但她被关押了几十个小时,状态本来就不好。
他在那个瞬间,以为自己将会失去她。
在这个满地血污的冰冷地下室里,失去他所有的唯一一个,可以幸福的机会。
他该怎样解释这一切?
他无动于衷并不是真的不急切,而是他更清楚身后出现了一个持有武器的强劲对手?
还是刹那间,他本能地在组织的人面前掩盖对她的重视?
……然而再怎么试图解释,再徒劳寻找借口,他还是犯下了错误。
他仍旧过于自私和软弱,事后他可以想到千百种应对,可以让她免受伤害,但当时,他却还是让冰冷的刀刃刺入了她的身体。
哪怕只是片刻的犹豫和放弃,都足以证明,他不足够爱她——所以也不配被真心所待。
作者有话要说:某谢:小墨墨,你是想说你多年不干一票了,所以业务不熟练,被后生小崽子钻了空子?
小墨:【沉默许久】主要还是时间紧张,没搞到武器。
某谢:没枪的杀手就算没牙的老虎了?你第一次任务不也是空手夺白刃╮(╯_╰)╭
小墨:【再次沉默许久】你少说点不会死。
某谢:所以业务生疏了就是业务生疏嘛,当了四年白领了输给后浪不丢人哦也!
☆、第12章(上)
苏季既然说了,就真的很尽职地在给墨远宁调理身体,从早餐开始就让厨房精心给他准备,午餐特地送到公司里,晚上一定要让司机接他按时回来吃饭。
认真说起来,比他们还没有离婚的时候都要更周到一点。
墨远宁也非常配合,经常自己去医院检查身体,调整平时的用药。
苏季说了会陪他,有时候晚上就会在他房间里逗留一阵,这天她又走进去,意外地看到墨远宁没有像往常一样,抱着笔记本电脑继续工作,而是靠在床头正翻看着一本书。
苏季是给他送冰糖燕窝的,就随手把碗放在桌子上,然后上床和他挤在一起,凑过去要看他看的是什么书:“原来墨先生还有阅读的爱好,我怎么不知道?”
墨远宁随手把书合上,放到床头,侧头冲她笑了笑:“由来已久。”
苏季侧头想了下,发现自己原来真没怎么注意过他的喜好,本来他工作就忙,苏季自己也有好多数不清的爱好,她有一阵还真以为他的爱好就是工作。
这么想她就笑了起来:“原来我不像自己以为的那么了解你啊。”
墨远宁则笑着摇头:“还是不了解的好。”
苏季瞥了眼他放在床头的那本书,竟然是本英文版的《存在与时间》,她身为文科毕业生,对哲学类的书籍当然也有涉猎,就笑笑:“墨先生还有些闲情逸致——向死而生?”
那是这本书里最广为传播的一个词,墨远宁笑了笑:“我更喜欢‘向来我属’这个观点。”
苏季想了下就笑了,也是,“向死而生”是一种偏向悲观的存在观,一切的存在都以死亡作为终点。
“向来我属”则积极得多,生存在任何时候都属于存在者自己。在她的观念里,对于墨远宁这样从底层奋斗起来的人来说,当然是会更喜欢这种类似于励志的观点。
她看到那本《存在与时间》的版式比较陈旧,边缘也有很多摩擦过的痕迹,就知道这本英文版的书,可能不是在国内买的,而是墨远宁从国外回国时,带回来的。
的手指在自己的脸上一遍遍摩挲,似是眷恋,又像仅仅是在抚摸一尊她还算欣赏的雕像。
她说完了,笑着看他:“你同意了吗?远宁?”
他最终还是勾起了唇角对她笑了:“好。”
他想起他离开组织的那一天,唯一来为他送行的lin对他说:“祝你幸福,墨。但你要记得,我们这种人,一生中有一次幸福的机会已经是奢侈,别错过了。”
这个组织中的计算机天才少女,总有一种比其他人更加通透的人生哲学,他那时对她笑了,说:“我保证,不会错过。”
结果到头来,他还是失去了——他原本就不配,也不该有那种奢望。
他无法对苏季解释那天的状况,她从健身房里被绑架后,他得到消息,就独自开始了一系列的追踪。
对方是一群知道了她的身份后,想要敲诈苏家一笔的小混混,手法非常拙劣,在专业人士的眼中到处都是破绽,但关押她的地点却因为距离h市有一段距离,且非常荒凉,所以短时间内很难定位。
即使如此,他还是比警方更先一步找到了那栋绑匪藏身的郊区废宅。
他知道等待警方布置突击队,还要等一段时间,就一个人突入了进去,他从二楼进入,依次而下,放到了3个绑匪。
他没有杀人,下手却比之前任何一次任务都狠,整个人染上了无法忽视的煞气。
然后最后,他终于在地下室见到了她,其中一个绑匪已经红了眼,干脆抓了匕首转身向躺在地上的她身上刺去。
那一刻他冷眼看着她被刺中,凭着经验判断那一刀并不是致命伤后,他就转过身,看着刚刚从他进入的路径走过来的那个人。
那个人就站在他身后,手中举着一把装了消音器的手枪,在那个绑匪还想继续捅她,却被一刻子弹准确地击中了心脏。
墨远宁并不认得这个看起来只是个大孩子的混血儿,却无比熟悉他的服装和身上透露出来的气息:他是组织的人。
也许就是在他走了之后,取代他成为新一任王牌的年轻一辈。
那个混血的青年笑了起来,他带着手套,将手中的枪塞到他手中,轻松地耸了下肩:“前王牌,我替你解决了上面那三个,不用谢。”
他就这样握着那把不属于他的手枪,在上面留下了自己的指纹,并负担起了四条人命。
他一直等到混血青年转身上楼,吹着口哨潇洒走远,才能走过去把她抱起来。
她早就因为疼痛和失血昏过去了,身体也开始降温,即使腹部的伤口不是致命伤,但她被关押了几十个小时,状态本来就不好。
他在那个瞬间,以为自己将会失去她。
在这个满地血污的冰冷地下室里,失去他所有的唯一一个,可以幸福的机会。
他该怎样解释这一切?
他无动于衷并不是真的不急切,而是他更清楚身后出现了一个持有武器的强劲对手?
还是刹那间,他本能地在组织的人面前掩盖对她的重视?
……然而再怎么试图解释,再徒劳寻找借口,他还是犯下了错误。
他仍旧过于自私和软弱,事后他可以想到千百种应对,可以让她免受伤害,但当时,他却还是让冰冷的刀刃刺入了她的身体。
哪怕只是片刻的犹豫和放弃,都足以证明,他不足够爱她——所以也不配被真心所待。
作者有话要说:某谢:小墨墨,你是想说你多年不干一票了,所以业务不熟练,被后生小崽子钻了空子?
小墨:【沉默许久】主要还是时间紧张,没搞到武器。
某谢:没枪的杀手就算没牙的老虎了?你第一次任务不也是空手夺白刃╮(╯_╰)╭
小墨:【再次沉默许久】你少说点不会死。
某谢:所以业务生疏了就是业务生疏嘛,当了四年白领了输给后浪不丢人哦也!
☆、第12章(上)
苏季既然说了,就真的很尽职地在给墨远宁调理身体,从早餐开始就让厨房精心给他准备,午餐特地送到公司里,晚上一定要让司机接他按时回来吃饭。
认真说起来,比他们还没有离婚的时候都要更周到一点。
墨远宁也非常配合,经常自己去医院检查身体,调整平时的用药。
苏季说了会陪他,有时候晚上就会在他房间里逗留一阵,这天她又走进去,意外地看到墨远宁没有像往常一样,抱着笔记本电脑继续工作,而是靠在床头正翻看着一本书。
苏季是给他送冰糖燕窝的,就随手把碗放在桌子上,然后上床和他挤在一起,凑过去要看他看的是什么书:“原来墨先生还有阅读的爱好,我怎么不知道?”
墨远宁随手把书合上,放到床头,侧头冲她笑了笑:“由来已久。”
苏季侧头想了下,发现自己原来真没怎么注意过他的喜好,本来他工作就忙,苏季自己也有好多数不清的爱好,她有一阵还真以为他的爱好就是工作。
这么想她就笑了起来:“原来我不像自己以为的那么了解你啊。”
墨远宁则笑着摇头:“还是不了解的好。”
苏季瞥了眼他放在床头的那本书,竟然是本英文版的《存在与时间》,她身为文科毕业生,对哲学类的书籍当然也有涉猎,就笑笑:“墨先生还有些闲情逸致——向死而生?”
那是这本书里最广为传播的一个词,墨远宁笑了笑:“我更喜欢‘向来我属’这个观点。”
苏季想了下就笑了,也是,“向死而生”是一种偏向悲观的存在观,一切的存在都以死亡作为终点。
“向来我属”则积极得多,生存在任何时候都属于存在者自己。在她的观念里,对于墨远宁这样从底层奋斗起来的人来说,当然是会更喜欢这种类似于励志的观点。
她看到那本《存在与时间》的版式比较陈旧,边缘也有很多摩擦过的痕迹,就知道这本英文版的书,可能不是在国内买的,而是墨远宁从国外回国时,带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