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灯照空局_分卷阅读_3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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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庄子非所说的那样,第二天的中午,他乘坐的航班就到达了北京。他提好了行李,在机场里边吃了一点点便饭,便乘出租车去了凌思凡公司。虽然是星期六,凌思凡还是在公司待了一天,他的时间表里并没有休息日这种东西。
见到庄子非后,凌思凡从座位上站起身,伸手拿了外套,开口说道:“走吧,昨天说了请你吃饭。”
“我们两个就近用餐好了,然后我要到宠物医院去。我给宠物医院打了电话,对方说今天可以接走它。”
“行。”凌思凡答。
凌思凡请庄子非吃了法餐。餐厅距离公司不远,位于某知名大饭店的一层。餐厅整体色调为红,灯光有点昏暗,桌子之间隔得很远,留给了客人充分的隐私。凌思凡叫了一份牛排,牛排鲜嫩多汁,连软骨都似乎可以溶化在口中一般。他还点了一份带油脂的鹅肝,鹅肝口感顺滑,连着烤好的干面包片一起送进嘴里非常美味,庄子非一个人就吃了四分之三。此外,还有带一点焦黄的新鲜牡蛎、被填进煮鸡蛋中的蟹肉,以及一瓶价格不菲的红酒,庄子非喝得脸上红扑扑的。
两个人从餐厅出来后才发现,不知从何时起天上下起了霏霏小雨。雨丝很细,在半空中飘荡,不细看看不清,还以为外面有一层薄雾,空气里有一种很清新的味道。
“思凡,你先走吧。”庄子非提着一个行李箱,说,“我从机场直接来的,只能打车去接猫了……可是现在下起了雨,不知何时才能拦到出租车了。”
“你还要去宠物医院?”
“对呀。”
“……”凌思凡叹了一口气,“我送你吧。”
“……咦?!”
凌思凡又重复了遍:“我送你吧。”
“思……思凡……?”
“这应该的。”刚刚才承了那么大的情,凌思凡对庄子非显然耐心了许多。
……
就这么着,认识十几年来,凌思凡第一次踏进了庄子非的家。
一进他的家门,凌思凡脑袋就麻了一下,脑海里只有四个字在飘:兔子王国。
庄子非家楼梯两侧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两列兔子毛绒玩具,每个台阶上面两个,长得全都一样,是兔子卫兵的造型,持着步枪相对而立,统一朝向楼梯中间。庄子非每天从楼梯上去,都会接收到假兔子们的注目礼。
又看了看其他地方——还有一只兔子大管家正靠着沙发的一只脚,站在沙发、墙壁和地板三者的结合处,另有一只兔子厨师坐在在餐厅的凳子上。
主卧里的床单、被罩,也是动物图案。
凌思凡:“……”
“啊,那个……”庄子非的耳朵尖红红的,“这……这些是我中学时候买的,把家布置成了兔子王国……我主要是已经很习惯了……也没有想到要特意收拾……”
“……没事。”凌思凡想起来,身边这是一个到了高中还在积攒动物橡皮的人。
庄子非又说道:“猫窝我已经买好了,猫爬架、猫食盆、猫砂盆、猫玩具什么的也买好了,等它好了就可以用。”当时在宠物店门口结账时,收银员看着一大堆商品,而且还全是价格最贵的,笑了笑说:“你的猫一定会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猫。”
庄子非一边说着,一边将猫放进猫窝,然后伸长脖子凑近了看。庄子非想摸它,可它明显只看着凌思凡——想想也是,从它能睁眼睛开始,看见的就是凌思凡。
“思凡,它喜欢你。”庄子非其实有一点受挫——他平生第一次勾引猫猫失败。
“……”可我不喜欢它,凌思凡想。
“你满足它一下,行么?摸摸它的脑袋。”
“……”它都这样子了,是不好太过分。这样想着,凌思凡伸过了手,长出了一点猫毛的小黑猫立即伸出一只爪贴上,好像这样才能安心。
“它第一天回来,之前都在医院。”庄子非又说,“我去拿相机来,给它拍点照片。”
凌思凡应了声。
然而……当庄子非拿出了他比较喜欢的尼康D3走回到客厅时,却正好看见凌思凡站在窗前的阳光下。雨后天空一碧如洗,鱼鳞似的灰白早已消褪,太阳重新挂上天空,温暖却不炙热的阳光将凌思凡的头发和睫毛都染上了一层柔和的色泽,令他显得并不似平常一般地难以亲近。
庄子非喉咙里发出“咕”地一声,然后,他鬼使神差般地举起了尼康D3,手指似乎都有点抖,指尖冰凉地选择了他想要的光圈大小以及快门速度,紧紧屏住呼吸对着那的人的眼睛对焦,紧张得心脏仿佛都要从胸腔跳出。他想要快一点,又不愿意草草了事,每一秒钟都很漫长,做贼一般。最后,当他终于稳住双手,并且确认了凌思凡的眼神无比清晰时,才轻轻地按下快门,耳朵里听见了很熟悉的“咔”地一声。
听见这个声音,凌思凡抬起头,问门口的庄子非道,“拍了?”
“嗯。”
“我看一眼?”
听到这个要求,庄子非吓得差点跳起来:“不行!”这种事情太变态了,一定会被扣掉一百分的。
“嗯?”凌思凡有点疑惑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不、不提这个。”庄子非走到了猫面前,十分生硬地岔开话题,“也不知道它何时会好呢?”
“这种事我就更不清楚了。”
“唔,”庄子非又若有所思地道,“它以前经历了很不好的事情,我想要加倍对它好,让它经历到一系列幸福的事。”它直到现在依然很虚弱,无法站起来走,脸上还有个狰狞的伤口,那是医生将脓液用水冲出后留下的,也不知何时才能够愈合。
莫名地,凌思凡又有焦躁。
庄子非对自己,只是觉得可怜?
“你真是个好人。”凌思凡皮笑肉不笑地问道,“你对我也是这样的感情?”
“哈?”
“……”说完,凌思凡也后悔了。
“怎……怎么可能!”庄子非急了,“如果只是那样,我就不会做奇怪的事了!”
“……奇怪的事是什么?”
“没什么……”就是,喜欢你,崇拜你,心疼你,想亲你,想舔你,想抱你,贯穿你,融为一体,永不分离。
“……”
“思凡,我没有那么傻。世界上不开心的人多了,我能分得清对你和对别人的不同。”
“……”凌思凡装作没听见,开始专心地逗猫了。
“我去给你弄点吃的。”庄子非觉得有一点沮丧,于是找了个借口想离开。
“嗯。”
问错话了……凌思凡也不知道自己刚才究竟在干什么。确认庄子非的感情又能怎样?他是永远都不可能回应对方的。凌思凡其实早就感觉到了对方的心意,只是装作不知。
他永远都记得十三岁的那年,母亲信心满满地请求自己的姐姐每天去医院送一次饭却遭到拒绝之后,母亲用毛巾捂着脸嚎啕大哭的样子。当时,姨妈对母亲说,她家离医院太远了,她最近腿有一些疼,不方便挤公交,叫母亲自己订医院里面的三餐吃。那些饭非常硬,菜也都很难吃,治疗中的母亲因为毒副作用总是觉得反胃,吃不进去,瘦得厉害,每次都要向凌思凡抱怨姐姐。
在母亲去世前,她也对自己说,住舅舅家就行,舅舅舅妈会对他好。可实际呢?他只在舅舅家住了两个来月便被舅妈送到别处、从此颠沛流离,如果母亲在天之灵知道这事,怕是又要大哭一场。
亲姐妹、亲兄妹都是如此,更不要指望别的什么人了。穷到极点之后,很快,凌思凡的几个朋友也不愿意叫凌思凡出去玩... -->>
……
就像庄子非所说的那样,第二天的中午,他乘坐的航班就到达了北京。他提好了行李,在机场里边吃了一点点便饭,便乘出租车去了凌思凡公司。虽然是星期六,凌思凡还是在公司待了一天,他的时间表里并没有休息日这种东西。
见到庄子非后,凌思凡从座位上站起身,伸手拿了外套,开口说道:“走吧,昨天说了请你吃饭。”
“我们两个就近用餐好了,然后我要到宠物医院去。我给宠物医院打了电话,对方说今天可以接走它。”
“行。”凌思凡答。
凌思凡请庄子非吃了法餐。餐厅距离公司不远,位于某知名大饭店的一层。餐厅整体色调为红,灯光有点昏暗,桌子之间隔得很远,留给了客人充分的隐私。凌思凡叫了一份牛排,牛排鲜嫩多汁,连软骨都似乎可以溶化在口中一般。他还点了一份带油脂的鹅肝,鹅肝口感顺滑,连着烤好的干面包片一起送进嘴里非常美味,庄子非一个人就吃了四分之三。此外,还有带一点焦黄的新鲜牡蛎、被填进煮鸡蛋中的蟹肉,以及一瓶价格不菲的红酒,庄子非喝得脸上红扑扑的。
两个人从餐厅出来后才发现,不知从何时起天上下起了霏霏小雨。雨丝很细,在半空中飘荡,不细看看不清,还以为外面有一层薄雾,空气里有一种很清新的味道。
“思凡,你先走吧。”庄子非提着一个行李箱,说,“我从机场直接来的,只能打车去接猫了……可是现在下起了雨,不知何时才能拦到出租车了。”
“你还要去宠物医院?”
“对呀。”
“……”凌思凡叹了一口气,“我送你吧。”
“……咦?!”
凌思凡又重复了遍:“我送你吧。”
“思……思凡……?”
“这应该的。”刚刚才承了那么大的情,凌思凡对庄子非显然耐心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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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着,认识十几年来,凌思凡第一次踏进了庄子非的家。
一进他的家门,凌思凡脑袋就麻了一下,脑海里只有四个字在飘:兔子王国。
庄子非家楼梯两侧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两列兔子毛绒玩具,每个台阶上面两个,长得全都一样,是兔子卫兵的造型,持着步枪相对而立,统一朝向楼梯中间。庄子非每天从楼梯上去,都会接收到假兔子们的注目礼。
又看了看其他地方——还有一只兔子大管家正靠着沙发的一只脚,站在沙发、墙壁和地板三者的结合处,另有一只兔子厨师坐在在餐厅的凳子上。
主卧里的床单、被罩,也是动物图案。
凌思凡:“……”
“啊,那个……”庄子非的耳朵尖红红的,“这……这些是我中学时候买的,把家布置成了兔子王国……我主要是已经很习惯了……也没有想到要特意收拾……”
“……没事。”凌思凡想起来,身边这是一个到了高中还在积攒动物橡皮的人。
庄子非又说道:“猫窝我已经买好了,猫爬架、猫食盆、猫砂盆、猫玩具什么的也买好了,等它好了就可以用。”当时在宠物店门口结账时,收银员看着一大堆商品,而且还全是价格最贵的,笑了笑说:“你的猫一定会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猫。”
庄子非一边说着,一边将猫放进猫窝,然后伸长脖子凑近了看。庄子非想摸它,可它明显只看着凌思凡——想想也是,从它能睁眼睛开始,看见的就是凌思凡。
“思凡,它喜欢你。”庄子非其实有一点受挫——他平生第一次勾引猫猫失败。
“……”可我不喜欢它,凌思凡想。
“你满足它一下,行么?摸摸它的脑袋。”
“……”它都这样子了,是不好太过分。这样想着,凌思凡伸过了手,长出了一点猫毛的小黑猫立即伸出一只爪贴上,好像这样才能安心。
“它第一天回来,之前都在医院。”庄子非又说,“我去拿相机来,给它拍点照片。”
凌思凡应了声。
然而……当庄子非拿出了他比较喜欢的尼康D3走回到客厅时,却正好看见凌思凡站在窗前的阳光下。雨后天空一碧如洗,鱼鳞似的灰白早已消褪,太阳重新挂上天空,温暖却不炙热的阳光将凌思凡的头发和睫毛都染上了一层柔和的色泽,令他显得并不似平常一般地难以亲近。
庄子非喉咙里发出“咕”地一声,然后,他鬼使神差般地举起了尼康D3,手指似乎都有点抖,指尖冰凉地选择了他想要的光圈大小以及快门速度,紧紧屏住呼吸对着那的人的眼睛对焦,紧张得心脏仿佛都要从胸腔跳出。他想要快一点,又不愿意草草了事,每一秒钟都很漫长,做贼一般。最后,当他终于稳住双手,并且确认了凌思凡的眼神无比清晰时,才轻轻地按下快门,耳朵里听见了很熟悉的“咔”地一声。
听见这个声音,凌思凡抬起头,问门口的庄子非道,“拍了?”
“嗯。”
“我看一眼?”
听到这个要求,庄子非吓得差点跳起来:“不行!”这种事情太变态了,一定会被扣掉一百分的。
“嗯?”凌思凡有点疑惑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不、不提这个。”庄子非走到了猫面前,十分生硬地岔开话题,“也不知道它何时会好呢?”
“这种事我就更不清楚了。”
“唔,”庄子非又若有所思地道,“它以前经历了很不好的事情,我想要加倍对它好,让它经历到一系列幸福的事。”它直到现在依然很虚弱,无法站起来走,脸上还有个狰狞的伤口,那是医生将脓液用水冲出后留下的,也不知何时才能够愈合。
莫名地,凌思凡又有焦躁。
庄子非对自己,只是觉得可怜?
“你真是个好人。”凌思凡皮笑肉不笑地问道,“你对我也是这样的感情?”
“哈?”
“……”说完,凌思凡也后悔了。
“怎……怎么可能!”庄子非急了,“如果只是那样,我就不会做奇怪的事了!”
“……奇怪的事是什么?”
“没什么……”就是,喜欢你,崇拜你,心疼你,想亲你,想舔你,想抱你,贯穿你,融为一体,永不分离。
“……”
“思凡,我没有那么傻。世界上不开心的人多了,我能分得清对你和对别人的不同。”
“……”凌思凡装作没听见,开始专心地逗猫了。
“我去给你弄点吃的。”庄子非觉得有一点沮丧,于是找了个借口想离开。
“嗯。”
问错话了……凌思凡也不知道自己刚才究竟在干什么。确认庄子非的感情又能怎样?他是永远都不可能回应对方的。凌思凡其实早就感觉到了对方的心意,只是装作不知。
他永远都记得十三岁的那年,母亲信心满满地请求自己的姐姐每天去医院送一次饭却遭到拒绝之后,母亲用毛巾捂着脸嚎啕大哭的样子。当时,姨妈对母亲说,她家离医院太远了,她最近腿有一些疼,不方便挤公交,叫母亲自己订医院里面的三餐吃。那些饭非常硬,菜也都很难吃,治疗中的母亲因为毒副作用总是觉得反胃,吃不进去,瘦得厉害,每次都要向凌思凡抱怨姐姐。
在母亲去世前,她也对自己说,住舅舅家就行,舅舅舅妈会对他好。可实际呢?他只在舅舅家住了两个来月便被舅妈送到别处、从此颠沛流离,如果母亲在天之灵知道这事,怕是又要大哭一场。
亲姐妹、亲兄妹都是如此,更不要指望别的什么人了。穷到极点之后,很快,凌思凡的几个朋友也不愿意叫凌思凡出去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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