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沉云夺日_分卷阅读_3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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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时还反应不过来,愣了一会儿,结果那一开始说话的小阿飞狠狠扫了我的后脑勺:“死胖子,老大这是在叫你,知道没有!”
唉。
小孩子,总会烦躁一些,我不计较。
那被人称作“老大”的少年一双眼盯着我。
我突然觉得背脊有些发凉,不知道是不是又活过一次,就连心智偶尔也会倒退一些,我不得不说,现在孩子们的眼神,有时会让我觉得惊心。
他走了过来,抬了抬脚,勾起我的下颚。
这一种姿势,我很不习惯。还没等我别过头,这位“老大”就弯下身,突然伸向我的裤子——我赶忙一跳,他不耐烦地“啧”了一声,冷声道:“怎么,你是要我扒你裤子?你的学生证。”
我愣了愣,而后,脸上爬上红晕,赶忙把自己的学生证掏出来。
他低头一瞧,喃了喃:“任……祺……日……?”然后笑了一声。“胖子,你的名字取得挺威风。”
他把学生证扔回给我,说了一声“走了”,旁边的小阿飞不明所以地看着他,却也乖乖跟了上去。
于是乎,这个风波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结束了。
我赶到礼堂的时候,校长冗长的致辞已经完毕。还好这会儿没有老师还是训导守在礼堂大门,我就也随随便便找了个座位混进去,忙碌之中也受了不少白眼。
司仪是一个笑容甜美的女学生,我才刚坐稳,就听见司仪带着有些兴奋的语气,道:“接下来,我们有请新生代表——王筝,上台说几句话——”
我掏了掏耳朵。
希望是我耳鸣。
我抬眸,只见一个少年,嘴角带着一丝浅笑,眉眼之中有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傲气,挺拔的身姿轻易地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说真的,我还是第一回瞧见有人能把校服穿得这么好看……
王筝还是一幅孔雀样,笑得很招摇。
我突然觉得胃疼。
世界真奇妙。
哈里路亚赞美主。
我的心情很复杂。
复杂得无法以言语形容。
尤其是一打开宿舍房门,就瞧见我的行李晾在一边,单人床上,某个孔雀男以美人半卧之姿,手里拿着一本加里斯特的原文诗集。在我进门时,微微抬眼,脸上扬起很是不屑的笑容。
我很疲倦。
王筝孔雀的东西占了大半个房间,我只得把我的行李放在角落,默默地整理,尽管身后那鄙夷的眼神实在让我很不自在。
“你在干什么?”
王筝很聪明,却有些喜欢明知故问。就像那时候,我签下了离婚协议书,把仅剩的,我私人名下的地产全部留给了舒媛的时候,王筝一脸阴沉地看着我,问了一句:『你为什么这么做?』
我抬眼。
王筝的面孔,和上一世仅存的记忆无异。依旧很精致、很好看,典型是让人吹捧,女生喜欢的类型。
其实,王筝一直都很受欢迎,上一世女朋友接着换,我总带着一点私心,佯装好意地提醒一声。王筝总会回我一句:『你自己对女人不举,还期望我和你作伴么?任祺日你少恶心了好不好。』
“小何呢?”
王筝的声音比一般男子稍高,可是他只要一压低声音说话,就是心里有火。“他领着任家的薪水,就是这么做事的?”王筝转眼就掏出大哥大,我这会儿实在装不出心如止水的模样,赶忙上前去拉住他的手,“小何这是去修车了,你别告诉夫人。”
王筝盯着我。
我这才发现自己抓着他的手肘,讪讪收回手。王筝果然很唾弃地挥了挥手,像是碰到什么脏物似的。
我回头去整理自己的东西,沉静了一会儿,身后突然响起那一把曾让我心动不已的声音:“任祺日。”>
我一时还反应不过来,愣了一会儿,结果那一开始说话的小阿飞狠狠扫了我的后脑勺:“死胖子,老大这是在叫你,知道没有!”
唉。
小孩子,总会烦躁一些,我不计较。
那被人称作“老大”的少年一双眼盯着我。
我突然觉得背脊有些发凉,不知道是不是又活过一次,就连心智偶尔也会倒退一些,我不得不说,现在孩子们的眼神,有时会让我觉得惊心。
他走了过来,抬了抬脚,勾起我的下颚。
这一种姿势,我很不习惯。还没等我别过头,这位“老大”就弯下身,突然伸向我的裤子——我赶忙一跳,他不耐烦地“啧”了一声,冷声道:“怎么,你是要我扒你裤子?你的学生证。”
我愣了愣,而后,脸上爬上红晕,赶忙把自己的学生证掏出来。
他低头一瞧,喃了喃:“任……祺……日……?”然后笑了一声。“胖子,你的名字取得挺威风。”
他把学生证扔回给我,说了一声“走了”,旁边的小阿飞不明所以地看着他,却也乖乖跟了上去。
于是乎,这个风波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结束了。
我赶到礼堂的时候,校长冗长的致辞已经完毕。还好这会儿没有老师还是训导守在礼堂大门,我就也随随便便找了个座位混进去,忙碌之中也受了不少白眼。
司仪是一个笑容甜美的女学生,我才刚坐稳,就听见司仪带着有些兴奋的语气,道:“接下来,我们有请新生代表——王筝,上台说几句话——”
我掏了掏耳朵。
希望是我耳鸣。
我抬眸,只见一个少年,嘴角带着一丝浅笑,眉眼之中有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傲气,挺拔的身姿轻易地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说真的,我还是第一回瞧见有人能把校服穿得这么好看……
王筝还是一幅孔雀样,笑得很招摇。
我突然觉得胃疼。
世界真奇妙。
哈里路亚赞美主。
我的心情很复杂。
复杂得无法以言语形容。
尤其是一打开宿舍房门,就瞧见我的行李晾在一边,单人床上,某个孔雀男以美人半卧之姿,手里拿着一本加里斯特的原文诗集。在我进门时,微微抬眼,脸上扬起很是不屑的笑容。
我很疲倦。
王筝孔雀的东西占了大半个房间,我只得把我的行李放在角落,默默地整理,尽管身后那鄙夷的眼神实在让我很不自在。
“你在干什么?”
王筝很聪明,却有些喜欢明知故问。就像那时候,我签下了离婚协议书,把仅剩的,我私人名下的地产全部留给了舒媛的时候,王筝一脸阴沉地看着我,问了一句:『你为什么这么做?』
我抬眼。
王筝的面孔,和上一世仅存的记忆无异。依旧很精致、很好看,典型是让人吹捧,女生喜欢的类型。
其实,王筝一直都很受欢迎,上一世女朋友接着换,我总带着一点私心,佯装好意地提醒一声。王筝总会回我一句:『你自己对女人不举,还期望我和你作伴么?任祺日你少恶心了好不好。』
“小何呢?”
王筝的声音比一般男子稍高,可是他只要一压低声音说话,就是心里有火。“他领着任家的薪水,就是这么做事的?”王筝转眼就掏出大哥大,我这会儿实在装不出心如止水的模样,赶忙上前去拉住他的手,“小何这是去修车了,你别告诉夫人。”
王筝盯着我。
我这才发现自己抓着他的手肘,讪讪收回手。王筝果然很唾弃地挥了挥手,像是碰到什么脏物似的。
我回头去整理自己的东西,沉静了一会儿,身后突然响起那一把曾让我心动不已的声音:“任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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