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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管走到哪一步,总得找点乐子。我写这些文章的目的就是使人觉得:活着多好呀。
旧病杂忆
对口
那年我还小,记不清是几岁了。我母亲故去后,父亲晚上带着我睡。我觉得脖子后面不舒服。父亲拿灯照照,肿了,有一个小红点。半夜又照照,有一个小桃子大了。天亮再照照,有一个莲子盅大了。父亲说:坏了,是对口!
“对口”是长在第三节颈椎处的恶疮,因为正对着嘴,故名“对口”,又叫“砍头疮”。过去刑人,下刀处正在这个地方——杀头不是乱砍的,用刀在第三颈节处使巧劲一推,脑袋就下来了,“身首异处”。“对口”很厉害,弄不好会把脖子烂通——那成什么样子!
父亲拉着我去看张冶青。张冶青是我父亲的朋友,是西医外科医生,但是他平常极少为人治病,在家闲居。他叫我趴在茶几上,看了看,哆里哆嗦地找出一包手术刀,挑了一把,在酒精灯上烧了烧。这位张先生,连麻药都没有!我父亲在我嘴里塞了一颗蜜枣,我还没有一点准备,只听得“呼”的一声,张先生已经把我的对口豁开了。他怎么挤脓挤血,我都没看见,因为我趴着。他拿出一卷绷带,搓成条,蘸上药——好像主要就是凡士林,用一个镊子一截一截塞进我的刀口,好长一段!这是我看见的。我没有觉得疼,因为这个对口已经熟透了,只觉得往里塞绷带时怪痒痒。都塞进去了,发胀。
我的蜜枣已经吃完了,父亲又塞给我一颗,回家!
张先生嘱咐第二天去换药。把绷带条抽出来,再用新的蘸了药的绷带条塞进去。换了三四次。我注意塞进去的绷带条越来越短了。不几天,就收口了。
张先生对我父亲说:“令郎真行,哼都不哼一声!”干吗要哼呢?我没觉得怎么疼。
以后,我这一辈子在遇到生理上或心理上的病痛时,我都很少哼哼。难免要哼,但不是死去活来,弄得别人手足无措,惶惶不安。
现在我的后颈至今还落下了个疤瘌。
衔了一颗蜜枣,就接受手术,这样的人大概也不多。
疟疾
我每年要发一次疟疾,从小学到高中,一年不落,而且有准季节。每年桃子一上市的时候,就快来了,等着吧。
有青年作家问爱伦堡:头疼是什么感觉?他想在小说里写一个人头疼。爱伦堡说:这么说你从来没有头疼过,那你真是幸福!头疼的感觉是没法说的。中国(尤其是北方)很多人是没有得过疟疾的。如果有一位青年作家叫我介绍一下疟疾的感觉,我也没有办法。起先是发冷,来了!大老爷升堂了!——我们那里把疟疾开始发作,叫作“大老爷升堂”,不知是何道理。赶紧钻被窝。冷!盖了两床厚棉被还是冷,冷得牙齿嘚嘚地响。冷过了,发热,浑身发烫。而且,剧烈地头疼。有一首散曲《咏疟疾》:“冷时节似冰凌上坐,热时节似蒸笼里卧,疼时节疼得天灵破,天呀天,似这等寒来暑往人难过!”反正,这滋味不大好受。好了!出汗了!大汗淋漓,内衣湿透,遍体轻松,疟疾过去了,“大老爷退堂”。擦擦额头的汗,饿了!坐起来,粥已经煮好了,就一碟甜酱小黄瓜,喝粥。香啊!
杜牧诗云:“忍过事堪喜。”对于疟疾也只有忍之一法。挺挺,就过来了,也吃几剂汤药(加减小柴胡汤之类),不管事。发了三次之后,都还是吃“蓝印金鸡纳霜”(即奎宁片)解决问题。我父亲说我是阴虚,有一年让我吃了好些海参。每天吃海参,真不错!不过还是没有断根。一直到一九三九年,生了一场恶性疟疾,我身体内部的“古老又古老的疟原虫”才跟我彻底告别。
恶性疟疾是在越南得的。我从上海坐船经香港到河内,乘滇越铁路火车到昆明去考大学。到昆明寄住在同济中学的学生宿舍里,通过一个间接的旧日同学的关系。住了没有几天,病倒了。同济中学的那个学生把我弄到他们的校医室,验了血,校医说我血里有好几种病菌,包括伤寒病菌什么的,叫赶快送医院。
到医院,护士给我量了量体温,体温超过四十度。护士二话不说,先给我打了一针强心针。我问:“要不要写遗书?”
护士嫣然一笑:“怕你烧得太厉害,人受不住!”
抽血,化验。
医生看了化验结果,说有多种病菌潜伏,但是主要问题是恶性疟疾。开了注射药针。过了一会儿,护士拿了注射针剂来。我问:是什么针?
“606。”
我赶紧声明,我生的不是梅毒,我从来没有……
“这是治疗恶性疟疾的特效药。奎宁、阿托品,对你已经不起作用。”
606和疟原虫、伤寒菌,还有别的不知什么菌,在我的血管里混战一场。最后是606胜利了。病退了,但是人很“吃亏”,医生规定只能吃藕粉。藕粉这东西怎么能算是“饭”呢?我对医院里的藕粉印象极不佳,并从此在家里也不吃藕粉。后来可以喝蛋花汤。蛋花汤也不能算饭呀!
我要求出院,医生不准。我急了,说:“我到昆明是来考大学的,明天就是考期,不让我出院,那怎么行!”
医生同意了。
喝了一肚子蛋花汤,晕晕乎乎地进了考场。天可怜见,居然考取了!
自打生了一次恶性疟疾,我的疟疾就除了根,半个多世纪以来,没有复发过。也怪。
牙疼
我从大学时期,牙就不好。一来是营养不良,饥一顿,饱一顿;二来是不讲口腔卫生。有时买不起牙膏,常用食盐、烟灰胡乱地刷牙。又抽烟,又喝酒。于是牙齿龋蛀,时常发炎——牙疼。牙疼不很好受,但不至于像契诃夫小说《马姓》里的老爷一样疼得吱哇乱叫。“牙疼不是病,疼起来要人命”,不见得。我对牙疼泰然置之,而且有点幸灾乐祸地想:我倒看你疼出一朵什么花来!我不会疼得“五心烦躁”,该咋着还咋着。照样活动。腮帮子肿得老高,还能谈笑风生,语惊一座。牙疼于我何有哉!
不过老疼,也不是个事。有一只槽牙,已经活动,每次牙疼,它是祸始。我于是决心拔掉它。昆明有一个修女,又是牙医,据说治牙很好,又收费甚低,我于是攒借了一点钱,想去找这位修女。她在一个小教堂的侧门之内“悬壶”。不想到了那里,侧门紧闭,门上贴了一个字条:修女因事离开昆明,休诊半个月。我当时这个高兴呀!王子猷雪夜访戴,乘兴而去,兴尽而归,何必见戴!我拿了这笔钱,到了小西门马家牛肉馆,要了一盘冷拼,四两酒,美美地吃了一顿。
昆明七年,我没有治过一次牙。
在上海教书的时候,我听从一个老同学母亲的劝告,到她熟识的私人开业的牙医处让他看看我的牙。这位牙科医生,听他的姓就知道是广东人,姓麦。他拔掉我的早已糟朽不堪的槽牙。他的“手艺”(我一直认为治牙镶牙是一门手艺)如何,我不知道,但是我对他很有好感,因为他的候诊室里有一本A.纪德的《地粮》。牙科医生而读纪德,此人不俗!
到了北京,参加剧团,我的牙越发地不行,有几颗跟我陆续辞行了。有人劝我去装一副假牙,否则尚可效力的牙齿会向空缺的地方发展。通过一位名琴师的介绍,我去找了一位牙医。此人是京剧票友,唱大花脸。他曾为马连良做过一枚内外纯金的金牙。他拔掉我的两颗一提溜就下来的病牙,给我做了一副假牙,说:“你这样就可以吃饭了,可以说话了。”我还是应该感谢这位票友牙医,这副假牙让我能吃爆肚,虽然我觉得他颇有江湖气,不像上海的麦医生那样有书卷气。
“文化大革命”中,我正要出剧团的大门,大门“哐”的一声被踢开,正摔在我的脸上。我当时觉得嘴里乱七八糟!吐出来一看,我的上下四颗门牙都被震下来了,假牙也断成了两截。踢门的是一个翻跟头的武戏演员,没有文化。就是他,有一天到剧团来大声嚷嚷:“同志们!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往后吃油饼便宜了!”——“怎么啦?”——“大庆油田出油了!”这人一向是个冒失鬼。剧团的大门是可以里外两面开的玻璃门,玻璃上糊了一层报纸,他看不见里面有人出来。这小子不推门,一脚踹开了。他直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说:“没事儿!没事儿!你走吧!”对这么个人,我能说什么呢?他又不是有心。掉了四颗门牙,竟没有流一滴血,可见这四颗牙已经衰老到什么程度,掉了就掉了吧。假牙左边半截已经没有用处,右边的还能凑合一阵。我就把这半截假牙单摆浮搁地安在牙床上,既没有钩子,也没有套子,嗨,还真能嚼东西。当然也有不方便处:一、不能吃脆萝卜(我最爱吃萝卜);二、不能吹笛子了(我的笛子原来是吹得不错的)。
这样对付了好几年。直到一九八五年我随中国作家代表团访问香港前,我才下决心另装一副假牙。有人跟我说:“瞧你那嘴牙,七零八落,简直有伤国体!”
我找到一个小医院,建筑工人医院。医院的一个牙医师小宋是我的读者,可以不用挂号、排队,进门就看。小宋给我检查了一下,又请主任医师来看看。这位主任用镊子依次掰了一下我的牙,说:“都得拔了。全部‘二度动摇’。做一副满口。这么凑合,不行。做一副,过两天,又掉了,又得重做,多麻烦!”我说:“行!不过再有一个月,我就要到香港去,拔牙、安牙,来得及吗?”“来得及。”主任去准备麻药,小宋悄悄跟我说:“我们主任,是在日本学的。她的劲儿特别大,出名的手狠。”我的硕果仅存的十一颗牙,一个星期,分三次,全部拔光。我于拔牙,可谓曾经沧海,不在乎。不过拔牙后还得修理牙床骨——因为牙掉的先后不同,早掉的牙床骨已经长了突起的骨质小骨朵,得削平了。这位主任真是大刀阔斧,不多一会儿,就把我的牙骨铲平了。小宋带我到隔壁找做牙的技师小马,当时就咬了牙印。
一般拔牙后要经一个月,等伤口长好才能装假牙。但有急需,也可以马上就做,这有个专用名词,叫作“即刻”。
“即刻”本是权宜之计,小马让我从香港回来再去做一副。我从香港回来,找了小马,小马把我的假牙看了看,问我:“有什么不舒服吗?”——“没有。”——“那就不用再做了,你这副很好。”
我从拔牙到装上假牙,一共才用了两个星期,而且一次成功,少有。这副假牙我一直用到现在。
常见很多人安假牙老不合适,不断修理,一再重做,最后甚至就不再戴。我想,也许是因为假牙做得不好,但是也由于本人不能适应,稍不舒服,即觉得别扭。要能适应。假牙嘛,哪能一下就合适,开头总会格格不入的。慢慢地,等牙床和假牙已经严丝合缝,浑然一体,就好了。
凡事都是这样,要能适应、习惯、凑合。
牌坊
臭河边南岸有三座贞节牌坊。三座牌坊大小、高矮、式样差不多,好像三姊妹,都是白石头、重檐、方柱。横枋当中有一块微向前倾的长方石头,像一本洋装书,上刻两个字:“圣旨。”这三座牌坊旌表的是什么人,谁也没有注意过。立牌坊的年月是刻在横枋的左侧的,但是也没有人注意过。反正是有了年头了。牌坊整天站着,默默无言。太阳好的时候,牌坊把影子齐齐地落在前面的土地上。下雨天,在大雨里淋着。每天黄昏,飞来很多麻雀,落在石檐下面,石枋石柱的缝隙间,叽叽喳喳,叫成一片。远远走过来,好像牌坊自己在叫。
听到过一个关于牌坊的故事。
有一家,姓徐,是个书香人家,徐少爷娶妻白氏,貌美而贤惠,知书达理。不幸徐少爷得了一场伤寒,早离尘世。徐少奶奶这时才二十四五岁,年轻守寡。徐少爷留下一个孩子,才三岁。徐少奶奶就守着这个孩子,教他读书习字。
转眼二十年过去了,孩子已经长大成人。孩子很聪明,也用功,功名顺利,由秀才、举人,一直到中了进士。
这年清明祭祖,徐氏族人聚会,说起白夫人年轻守节,教子成名,应该申报旌表,为她立牌坊。儿子觉得在理,就回家对母亲说明族人所议。
白夫人一听,大怒,说:“我不要立牌坊!”
说着从床下拖出一个柳条笆斗,笆斗里是一斗铜钱。白夫人把铜钱往地板上一倒,说:“这就是我的贞节牌坊!”
原来白夫人每到欲念升起,脸红心乱时,就把一斗铜钱倒在地板上,滚得哪儿都是,然后俯身一枚一枚地拾起来,这样就岔过去了。
儿子从此再也不提立牌坊的事。
风景
堂倌
我从来没有吃过好坛子肉,我以为坛子里烧的肉根本没有什么道理。但我所以不喜欢上东福居倒不是因为不欣赏他们家的肉。年轻人而不能吃点肥肥的东西,大概要算是不正常的。在学校里吃包饭,过个十天半月,都有人要拖出一件衣服,挟两本书出去,换成钱,上馆子里补一下。一商量,大家都赞成东福居,因为东福居便宜,有“真正的肉”。可是我不赞成。不是闹别扭,坛子肉总是个肉,而且他们那儿的馒头真不小。我不赞成的原因是那儿的一个堂倌。自从我注意上这个堂倌之后,我就不想去。也许现在我之对坛子肉失去兴趣与那个堂倌多少有点关系。这我自己也闹不清。我那么一说,大家知道颇能体谅,以后就换了一家。
在馆子里吃东西而闹脾气是最无聊的事。人在吃的时候本已不能怎么好看,容易教人想起野兽和地狱。(我曾见过一个瞎子吃东西,可怕极了。他是“完全”看不见。幸好我们还有一双眼睛!)再加上吼啸,加上粗脖子红脸暴青筋,加上拍桌子打板凳,加上骂人,毫无学问的,不讲技巧的骂人,真是不堪入画。于是堂倌来了,“你啦你啦”赔笑脸。不行,赶紧,掌柜挪着碎步子(可怜他那双包在脚布里的八字脚),哈着腰,跟着客人骂:“岂有此理,是,浑蛋,花钱是要吃对味的!”得,把先生武装带取下来,拧毛巾,送出大门,于是,大家做鬼脸,说两句俏皮话,泔水缸冒泡子,菜里没有“青香”了,聊以解嘲。这种种令人觉得生之悲哀。这,哪一家都有,我们见惯了,最多少吃半个馒头,然而,要是在饭馆里混一辈子?……
这个堂倌,他是个方脸,下头很大,像削出来的。他剪平头,头发老是那么不长不短。他老穿一件白布短衫。天冷了,他也穿长的,深色的,冬天甚至他也穿得厚厚的。然而换来换去,他总是那个样子。他像是总穿一件衣裳,衣裳不能改变他什么。他衣裳总是干干净净——我真希望他能够脏一点。他绝不是自己对干干净净有兴趣。简直说,他对世界一切不感兴趣。他一定有个家的,我想他从不高兴抱抱他孩子。孩子他抱的,他太太让他抱,他就抱。馆子生意好,他进账不错。可是拿到钱他也不欢喜。他不抽烟,也不喝酒!他看到别人笑,别人丧气,他毫无表情。他身子大大的,肩膀阔,可是他透出一种说不出来的疲倦,一种深沉的疲倦。座上客人,花花绿绿,发亮的,闪光的,醉人的香,刺鼻的味,他都无动于衷。他眼睛空漠漠的,不看任何人。他在嘈乱之中来去,他不是走,是移动。他对他的客人,不是恨,也不轻蔑,他讨厌。连讨厌也没有了,好像教许多蚊子围了一夜的人,根本他不大在意了。他让我想起死!
“坛子肉。”
“唔。”
“小肚。”
“唔。”
“鸡丝拉皮,花生米辣白菜——”
“唔。”
“爆羊肚,糖醋里脊——”
“唔。”
“鸡血酸辣汤!”
“唔。”
说什么他都是那么一个平平的,不高,不低,不粗,不细,不带感情,不作一点装饰的“唔”。这个声音让我激动。我相信我不大忍得住了,我那个鸡血酸辣汤是狂叫出来的。结果怎么样?我们叫了水饺,他也唔,而等了半天(我不怕等,我吃饭常一边看书一边吃,毫不着急,今日我就带了书来的),座上客人换了一批又一批,水饺不见来。我们总不能一直坐下去,叫他!
“水饺呢?”
“没有水饺。”
“那你不说?”
“我对不起你。”
他方脸上一点不走样,眼睛里仍是空漠漠的。我有点抖,我充满一种莫名其妙的痛苦。
人
我在香港时全像一根落在泥水里的鸡毛。没有话说,我沾湿了,弄脏了,不成样子。忧郁,一种毫无意义的忧郁。我一定非常丑,我脸上线条零乱芜杂,我动作萎靡鄙陋,我不跟人说话,我若一开口一定不知所云!我真不知道我怎么把自己糟蹋到这种地步。是的,我穷,我口袋里钱少得我要不时摸一摸它,我随时害怕万一摔了一跤把人家橱窗打破了怎么办……但我穷的不只是钱,我失去爱的阳光了。我整天蹲在一家老旧的栈房里,感情麻木,思想昏钝,揩揩这个天空吧,抽去电车轨,把这些招牌摘去,叫这些人走路从容些,请一批音乐家来教小贩唱歌,不要让他们直着脖子叫。而浑浊的海水拍过来,拍过来。
绿的叶子,芋头,两颗芋头!居然在栈房屋顶平台上有两颗芋头。在一个角落里,一堆煤屑上,两颗芋头,摇着厚重深沉的叶子,我在香港第一次看见风。你知道我当时的感动。而因此,我想起我们在德辅道中发现的那个人来。
在邮局大楼侧面地下室的窗穹下,他盘膝而坐,他用一点竹篾子编几只玩意,一只鸟,一个虾,一头蛤蟆。人来,人往,各种腿在他面前跨过去,一口痰唾落下来,嘎啦啦一个空罐头踢过去,他一根一根编缀,按部就班,不疾不缓。不论在工作,在休息,他脸上透出一种深思,这种深思,已成习惯。我见过他吃饭,他一点一点摘一个淡面包吃,他吃得极慢,脸上还保持那种深思的神色,平静而和穆。
理发师
我有个长辈,每剪一次指甲,总好好地保存起来。我于是总怕他死。人死了,留下一堆指甲,多恶心的事!这种心理真是难于了解。人为什么对自己身上长出来的东西那么爱惜呢?也真是怪,说起鬼物来,尤其是书上,都有极长的指甲。这大概中外都差不多。同样也是长的,是头发。头发指甲之所以可怕,大概正因为是表示生命的(有人告诉我,死了之后指甲头发都还能长)。人大概隐隐中有一种对生命的恐惧。于是我想起自己的不爱理发,我一觉察我的思想要引到一个方向去,且将得到一个什么不通的结论,我就赶紧把它叫回来。没有那个事,我之不理发与生啊死的都无关系。
也不知是谁给理发店定了那么个特别标记,一根圆柱上画出红蓝白三色相间的旋纹。这给人一种眩晕感觉。若是通上电,不歇地转,那就更教人不舒服。这自然让你想起生活的纷扰来。但有一次我真叫这东西给了我欢喜。一天晚上,铺子都关了,街上已断行人,路灯照着空荡荡的马路,而远远的一个理发店标记在冷静之中孤零零地动。这一下子把你跟世界拉得很近,犹如大漠孤烟。理发店的标记与理发店是一个巧合。这个东西的来源如何,与其问一个社会人类学专家,不如请一个诗人把他的想象告诉我们。这个东西很能说明理发店的意义,不论哪一方面的。我大概不能住在木桶里晒太阳,我不想建议把天下理发店都取消。
理发这一行,大概由来颇久,是一种很古的职业。我颇欲知道他们的祖师是谁,打听迄今,尚未明白。他们的社会地位,本来似乎不大高。凡理发师,多世代相承,很少改业出头的。这是一种注定的卑微了。所以一到过年,他们门楣上多贴“顶上生涯”四字,这是一种消极反抗,也正宣说出他们的委屈。别的地方怎样的,我不清楚,我们那里理发师大都兼做吹鼓手。凡剃头人家子弟必先练习敲铜锣手鼓,跟在喜丧阵仗中走个几年,到会吹唢呐笛子时,剃头手艺也同时学成了。吹鼓手呢,更是一种供驱走人物了,是姑娘们所不愿嫁的。故乡童谣唱道:
姑娘姑娘真不丑,
一嫁嫁个吹鼓手,
吃人家饭,喝人家酒,
坐人家大门口!
其中“吃人家饭,喝人家酒”,也有唱为“吃冷饭,吃冷酒”的,我无从辨订到底该怎样的。且刻画各有尖刻辛酸,亦难以评其优劣,自然理发师(即吹鼓手)老婆总会娶到一个的,而且常常年轻好看。原因是理发师都干干净净,会打扮收拾;知音识曲,懂得风情;且因生活磨炼,脾性柔和;谨谨慎慎的,穿吃不会成大问题,聪明的女孩子愿意嫁这么一个男人的也有。并多能敬重丈夫,不以坐人家大门口为意。若在大街上听着他在队仗中滴溜溜吹得精熟出色,心里可能还极感激快慰。事实上这个职业被视为低贱,全是一个错误制度所产生的荒谬看法。一个职业,都有它的高贵。理发店的春联“走进来乌纱宰相,摇出去白面书生”,文雅一点的则是“不教白发催人老,更喜春风满面生”,说得切当。小时候我极高兴到一个理发店里坐坐,他们忙碌时... -->>
人不管走到哪一步,总得找点乐子。我写这些文章的目的就是使人觉得:活着多好呀。
旧病杂忆
对口
那年我还小,记不清是几岁了。我母亲故去后,父亲晚上带着我睡。我觉得脖子后面不舒服。父亲拿灯照照,肿了,有一个小红点。半夜又照照,有一个小桃子大了。天亮再照照,有一个莲子盅大了。父亲说:坏了,是对口!
“对口”是长在第三节颈椎处的恶疮,因为正对着嘴,故名“对口”,又叫“砍头疮”。过去刑人,下刀处正在这个地方——杀头不是乱砍的,用刀在第三颈节处使巧劲一推,脑袋就下来了,“身首异处”。“对口”很厉害,弄不好会把脖子烂通——那成什么样子!
父亲拉着我去看张冶青。张冶青是我父亲的朋友,是西医外科医生,但是他平常极少为人治病,在家闲居。他叫我趴在茶几上,看了看,哆里哆嗦地找出一包手术刀,挑了一把,在酒精灯上烧了烧。这位张先生,连麻药都没有!我父亲在我嘴里塞了一颗蜜枣,我还没有一点准备,只听得“呼”的一声,张先生已经把我的对口豁开了。他怎么挤脓挤血,我都没看见,因为我趴着。他拿出一卷绷带,搓成条,蘸上药——好像主要就是凡士林,用一个镊子一截一截塞进我的刀口,好长一段!这是我看见的。我没有觉得疼,因为这个对口已经熟透了,只觉得往里塞绷带时怪痒痒。都塞进去了,发胀。
我的蜜枣已经吃完了,父亲又塞给我一颗,回家!
张先生嘱咐第二天去换药。把绷带条抽出来,再用新的蘸了药的绷带条塞进去。换了三四次。我注意塞进去的绷带条越来越短了。不几天,就收口了。
张先生对我父亲说:“令郎真行,哼都不哼一声!”干吗要哼呢?我没觉得怎么疼。
以后,我这一辈子在遇到生理上或心理上的病痛时,我都很少哼哼。难免要哼,但不是死去活来,弄得别人手足无措,惶惶不安。
现在我的后颈至今还落下了个疤瘌。
衔了一颗蜜枣,就接受手术,这样的人大概也不多。
疟疾
我每年要发一次疟疾,从小学到高中,一年不落,而且有准季节。每年桃子一上市的时候,就快来了,等着吧。
有青年作家问爱伦堡:头疼是什么感觉?他想在小说里写一个人头疼。爱伦堡说:这么说你从来没有头疼过,那你真是幸福!头疼的感觉是没法说的。中国(尤其是北方)很多人是没有得过疟疾的。如果有一位青年作家叫我介绍一下疟疾的感觉,我也没有办法。起先是发冷,来了!大老爷升堂了!——我们那里把疟疾开始发作,叫作“大老爷升堂”,不知是何道理。赶紧钻被窝。冷!盖了两床厚棉被还是冷,冷得牙齿嘚嘚地响。冷过了,发热,浑身发烫。而且,剧烈地头疼。有一首散曲《咏疟疾》:“冷时节似冰凌上坐,热时节似蒸笼里卧,疼时节疼得天灵破,天呀天,似这等寒来暑往人难过!”反正,这滋味不大好受。好了!出汗了!大汗淋漓,内衣湿透,遍体轻松,疟疾过去了,“大老爷退堂”。擦擦额头的汗,饿了!坐起来,粥已经煮好了,就一碟甜酱小黄瓜,喝粥。香啊!
杜牧诗云:“忍过事堪喜。”对于疟疾也只有忍之一法。挺挺,就过来了,也吃几剂汤药(加减小柴胡汤之类),不管事。发了三次之后,都还是吃“蓝印金鸡纳霜”(即奎宁片)解决问题。我父亲说我是阴虚,有一年让我吃了好些海参。每天吃海参,真不错!不过还是没有断根。一直到一九三九年,生了一场恶性疟疾,我身体内部的“古老又古老的疟原虫”才跟我彻底告别。
恶性疟疾是在越南得的。我从上海坐船经香港到河内,乘滇越铁路火车到昆明去考大学。到昆明寄住在同济中学的学生宿舍里,通过一个间接的旧日同学的关系。住了没有几天,病倒了。同济中学的那个学生把我弄到他们的校医室,验了血,校医说我血里有好几种病菌,包括伤寒病菌什么的,叫赶快送医院。
到医院,护士给我量了量体温,体温超过四十度。护士二话不说,先给我打了一针强心针。我问:“要不要写遗书?”
护士嫣然一笑:“怕你烧得太厉害,人受不住!”
抽血,化验。
医生看了化验结果,说有多种病菌潜伏,但是主要问题是恶性疟疾。开了注射药针。过了一会儿,护士拿了注射针剂来。我问:是什么针?
“606。”
我赶紧声明,我生的不是梅毒,我从来没有……
“这是治疗恶性疟疾的特效药。奎宁、阿托品,对你已经不起作用。”
606和疟原虫、伤寒菌,还有别的不知什么菌,在我的血管里混战一场。最后是606胜利了。病退了,但是人很“吃亏”,医生规定只能吃藕粉。藕粉这东西怎么能算是“饭”呢?我对医院里的藕粉印象极不佳,并从此在家里也不吃藕粉。后来可以喝蛋花汤。蛋花汤也不能算饭呀!
我要求出院,医生不准。我急了,说:“我到昆明是来考大学的,明天就是考期,不让我出院,那怎么行!”
医生同意了。
喝了一肚子蛋花汤,晕晕乎乎地进了考场。天可怜见,居然考取了!
自打生了一次恶性疟疾,我的疟疾就除了根,半个多世纪以来,没有复发过。也怪。
牙疼
我从大学时期,牙就不好。一来是营养不良,饥一顿,饱一顿;二来是不讲口腔卫生。有时买不起牙膏,常用食盐、烟灰胡乱地刷牙。又抽烟,又喝酒。于是牙齿龋蛀,时常发炎——牙疼。牙疼不很好受,但不至于像契诃夫小说《马姓》里的老爷一样疼得吱哇乱叫。“牙疼不是病,疼起来要人命”,不见得。我对牙疼泰然置之,而且有点幸灾乐祸地想:我倒看你疼出一朵什么花来!我不会疼得“五心烦躁”,该咋着还咋着。照样活动。腮帮子肿得老高,还能谈笑风生,语惊一座。牙疼于我何有哉!
不过老疼,也不是个事。有一只槽牙,已经活动,每次牙疼,它是祸始。我于是决心拔掉它。昆明有一个修女,又是牙医,据说治牙很好,又收费甚低,我于是攒借了一点钱,想去找这位修女。她在一个小教堂的侧门之内“悬壶”。不想到了那里,侧门紧闭,门上贴了一个字条:修女因事离开昆明,休诊半个月。我当时这个高兴呀!王子猷雪夜访戴,乘兴而去,兴尽而归,何必见戴!我拿了这笔钱,到了小西门马家牛肉馆,要了一盘冷拼,四两酒,美美地吃了一顿。
昆明七年,我没有治过一次牙。
在上海教书的时候,我听从一个老同学母亲的劝告,到她熟识的私人开业的牙医处让他看看我的牙。这位牙科医生,听他的姓就知道是广东人,姓麦。他拔掉我的早已糟朽不堪的槽牙。他的“手艺”(我一直认为治牙镶牙是一门手艺)如何,我不知道,但是我对他很有好感,因为他的候诊室里有一本A.纪德的《地粮》。牙科医生而读纪德,此人不俗!
到了北京,参加剧团,我的牙越发地不行,有几颗跟我陆续辞行了。有人劝我去装一副假牙,否则尚可效力的牙齿会向空缺的地方发展。通过一位名琴师的介绍,我去找了一位牙医。此人是京剧票友,唱大花脸。他曾为马连良做过一枚内外纯金的金牙。他拔掉我的两颗一提溜就下来的病牙,给我做了一副假牙,说:“你这样就可以吃饭了,可以说话了。”我还是应该感谢这位票友牙医,这副假牙让我能吃爆肚,虽然我觉得他颇有江湖气,不像上海的麦医生那样有书卷气。
“文化大革命”中,我正要出剧团的大门,大门“哐”的一声被踢开,正摔在我的脸上。我当时觉得嘴里乱七八糟!吐出来一看,我的上下四颗门牙都被震下来了,假牙也断成了两截。踢门的是一个翻跟头的武戏演员,没有文化。就是他,有一天到剧团来大声嚷嚷:“同志们!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往后吃油饼便宜了!”——“怎么啦?”——“大庆油田出油了!”这人一向是个冒失鬼。剧团的大门是可以里外两面开的玻璃门,玻璃上糊了一层报纸,他看不见里面有人出来。这小子不推门,一脚踹开了。他直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说:“没事儿!没事儿!你走吧!”对这么个人,我能说什么呢?他又不是有心。掉了四颗门牙,竟没有流一滴血,可见这四颗牙已经衰老到什么程度,掉了就掉了吧。假牙左边半截已经没有用处,右边的还能凑合一阵。我就把这半截假牙单摆浮搁地安在牙床上,既没有钩子,也没有套子,嗨,还真能嚼东西。当然也有不方便处:一、不能吃脆萝卜(我最爱吃萝卜);二、不能吹笛子了(我的笛子原来是吹得不错的)。
这样对付了好几年。直到一九八五年我随中国作家代表团访问香港前,我才下决心另装一副假牙。有人跟我说:“瞧你那嘴牙,七零八落,简直有伤国体!”
我找到一个小医院,建筑工人医院。医院的一个牙医师小宋是我的读者,可以不用挂号、排队,进门就看。小宋给我检查了一下,又请主任医师来看看。这位主任用镊子依次掰了一下我的牙,说:“都得拔了。全部‘二度动摇’。做一副满口。这么凑合,不行。做一副,过两天,又掉了,又得重做,多麻烦!”我说:“行!不过再有一个月,我就要到香港去,拔牙、安牙,来得及吗?”“来得及。”主任去准备麻药,小宋悄悄跟我说:“我们主任,是在日本学的。她的劲儿特别大,出名的手狠。”我的硕果仅存的十一颗牙,一个星期,分三次,全部拔光。我于拔牙,可谓曾经沧海,不在乎。不过拔牙后还得修理牙床骨——因为牙掉的先后不同,早掉的牙床骨已经长了突起的骨质小骨朵,得削平了。这位主任真是大刀阔斧,不多一会儿,就把我的牙骨铲平了。小宋带我到隔壁找做牙的技师小马,当时就咬了牙印。
一般拔牙后要经一个月,等伤口长好才能装假牙。但有急需,也可以马上就做,这有个专用名词,叫作“即刻”。
“即刻”本是权宜之计,小马让我从香港回来再去做一副。我从香港回来,找了小马,小马把我的假牙看了看,问我:“有什么不舒服吗?”——“没有。”——“那就不用再做了,你这副很好。”
我从拔牙到装上假牙,一共才用了两个星期,而且一次成功,少有。这副假牙我一直用到现在。
常见很多人安假牙老不合适,不断修理,一再重做,最后甚至就不再戴。我想,也许是因为假牙做得不好,但是也由于本人不能适应,稍不舒服,即觉得别扭。要能适应。假牙嘛,哪能一下就合适,开头总会格格不入的。慢慢地,等牙床和假牙已经严丝合缝,浑然一体,就好了。
凡事都是这样,要能适应、习惯、凑合。
牌坊
臭河边南岸有三座贞节牌坊。三座牌坊大小、高矮、式样差不多,好像三姊妹,都是白石头、重檐、方柱。横枋当中有一块微向前倾的长方石头,像一本洋装书,上刻两个字:“圣旨。”这三座牌坊旌表的是什么人,谁也没有注意过。立牌坊的年月是刻在横枋的左侧的,但是也没有人注意过。反正是有了年头了。牌坊整天站着,默默无言。太阳好的时候,牌坊把影子齐齐地落在前面的土地上。下雨天,在大雨里淋着。每天黄昏,飞来很多麻雀,落在石檐下面,石枋石柱的缝隙间,叽叽喳喳,叫成一片。远远走过来,好像牌坊自己在叫。
听到过一个关于牌坊的故事。
有一家,姓徐,是个书香人家,徐少爷娶妻白氏,貌美而贤惠,知书达理。不幸徐少爷得了一场伤寒,早离尘世。徐少奶奶这时才二十四五岁,年轻守寡。徐少爷留下一个孩子,才三岁。徐少奶奶就守着这个孩子,教他读书习字。
转眼二十年过去了,孩子已经长大成人。孩子很聪明,也用功,功名顺利,由秀才、举人,一直到中了进士。
这年清明祭祖,徐氏族人聚会,说起白夫人年轻守节,教子成名,应该申报旌表,为她立牌坊。儿子觉得在理,就回家对母亲说明族人所议。
白夫人一听,大怒,说:“我不要立牌坊!”
说着从床下拖出一个柳条笆斗,笆斗里是一斗铜钱。白夫人把铜钱往地板上一倒,说:“这就是我的贞节牌坊!”
原来白夫人每到欲念升起,脸红心乱时,就把一斗铜钱倒在地板上,滚得哪儿都是,然后俯身一枚一枚地拾起来,这样就岔过去了。
儿子从此再也不提立牌坊的事。
风景
堂倌
我从来没有吃过好坛子肉,我以为坛子里烧的肉根本没有什么道理。但我所以不喜欢上东福居倒不是因为不欣赏他们家的肉。年轻人而不能吃点肥肥的东西,大概要算是不正常的。在学校里吃包饭,过个十天半月,都有人要拖出一件衣服,挟两本书出去,换成钱,上馆子里补一下。一商量,大家都赞成东福居,因为东福居便宜,有“真正的肉”。可是我不赞成。不是闹别扭,坛子肉总是个肉,而且他们那儿的馒头真不小。我不赞成的原因是那儿的一个堂倌。自从我注意上这个堂倌之后,我就不想去。也许现在我之对坛子肉失去兴趣与那个堂倌多少有点关系。这我自己也闹不清。我那么一说,大家知道颇能体谅,以后就换了一家。
在馆子里吃东西而闹脾气是最无聊的事。人在吃的时候本已不能怎么好看,容易教人想起野兽和地狱。(我曾见过一个瞎子吃东西,可怕极了。他是“完全”看不见。幸好我们还有一双眼睛!)再加上吼啸,加上粗脖子红脸暴青筋,加上拍桌子打板凳,加上骂人,毫无学问的,不讲技巧的骂人,真是不堪入画。于是堂倌来了,“你啦你啦”赔笑脸。不行,赶紧,掌柜挪着碎步子(可怜他那双包在脚布里的八字脚),哈着腰,跟着客人骂:“岂有此理,是,浑蛋,花钱是要吃对味的!”得,把先生武装带取下来,拧毛巾,送出大门,于是,大家做鬼脸,说两句俏皮话,泔水缸冒泡子,菜里没有“青香”了,聊以解嘲。这种种令人觉得生之悲哀。这,哪一家都有,我们见惯了,最多少吃半个馒头,然而,要是在饭馆里混一辈子?……
这个堂倌,他是个方脸,下头很大,像削出来的。他剪平头,头发老是那么不长不短。他老穿一件白布短衫。天冷了,他也穿长的,深色的,冬天甚至他也穿得厚厚的。然而换来换去,他总是那个样子。他像是总穿一件衣裳,衣裳不能改变他什么。他衣裳总是干干净净——我真希望他能够脏一点。他绝不是自己对干干净净有兴趣。简直说,他对世界一切不感兴趣。他一定有个家的,我想他从不高兴抱抱他孩子。孩子他抱的,他太太让他抱,他就抱。馆子生意好,他进账不错。可是拿到钱他也不欢喜。他不抽烟,也不喝酒!他看到别人笑,别人丧气,他毫无表情。他身子大大的,肩膀阔,可是他透出一种说不出来的疲倦,一种深沉的疲倦。座上客人,花花绿绿,发亮的,闪光的,醉人的香,刺鼻的味,他都无动于衷。他眼睛空漠漠的,不看任何人。他在嘈乱之中来去,他不是走,是移动。他对他的客人,不是恨,也不轻蔑,他讨厌。连讨厌也没有了,好像教许多蚊子围了一夜的人,根本他不大在意了。他让我想起死!
“坛子肉。”
“唔。”
“小肚。”
“唔。”
“鸡丝拉皮,花生米辣白菜——”
“唔。”
“爆羊肚,糖醋里脊——”
“唔。”
“鸡血酸辣汤!”
“唔。”
说什么他都是那么一个平平的,不高,不低,不粗,不细,不带感情,不作一点装饰的“唔”。这个声音让我激动。我相信我不大忍得住了,我那个鸡血酸辣汤是狂叫出来的。结果怎么样?我们叫了水饺,他也唔,而等了半天(我不怕等,我吃饭常一边看书一边吃,毫不着急,今日我就带了书来的),座上客人换了一批又一批,水饺不见来。我们总不能一直坐下去,叫他!
“水饺呢?”
“没有水饺。”
“那你不说?”
“我对不起你。”
他方脸上一点不走样,眼睛里仍是空漠漠的。我有点抖,我充满一种莫名其妙的痛苦。
人
我在香港时全像一根落在泥水里的鸡毛。没有话说,我沾湿了,弄脏了,不成样子。忧郁,一种毫无意义的忧郁。我一定非常丑,我脸上线条零乱芜杂,我动作萎靡鄙陋,我不跟人说话,我若一开口一定不知所云!我真不知道我怎么把自己糟蹋到这种地步。是的,我穷,我口袋里钱少得我要不时摸一摸它,我随时害怕万一摔了一跤把人家橱窗打破了怎么办……但我穷的不只是钱,我失去爱的阳光了。我整天蹲在一家老旧的栈房里,感情麻木,思想昏钝,揩揩这个天空吧,抽去电车轨,把这些招牌摘去,叫这些人走路从容些,请一批音乐家来教小贩唱歌,不要让他们直着脖子叫。而浑浊的海水拍过来,拍过来。
绿的叶子,芋头,两颗芋头!居然在栈房屋顶平台上有两颗芋头。在一个角落里,一堆煤屑上,两颗芋头,摇着厚重深沉的叶子,我在香港第一次看见风。你知道我当时的感动。而因此,我想起我们在德辅道中发现的那个人来。
在邮局大楼侧面地下室的窗穹下,他盘膝而坐,他用一点竹篾子编几只玩意,一只鸟,一个虾,一头蛤蟆。人来,人往,各种腿在他面前跨过去,一口痰唾落下来,嘎啦啦一个空罐头踢过去,他一根一根编缀,按部就班,不疾不缓。不论在工作,在休息,他脸上透出一种深思,这种深思,已成习惯。我见过他吃饭,他一点一点摘一个淡面包吃,他吃得极慢,脸上还保持那种深思的神色,平静而和穆。
理发师
我有个长辈,每剪一次指甲,总好好地保存起来。我于是总怕他死。人死了,留下一堆指甲,多恶心的事!这种心理真是难于了解。人为什么对自己身上长出来的东西那么爱惜呢?也真是怪,说起鬼物来,尤其是书上,都有极长的指甲。这大概中外都差不多。同样也是长的,是头发。头发指甲之所以可怕,大概正因为是表示生命的(有人告诉我,死了之后指甲头发都还能长)。人大概隐隐中有一种对生命的恐惧。于是我想起自己的不爱理发,我一觉察我的思想要引到一个方向去,且将得到一个什么不通的结论,我就赶紧把它叫回来。没有那个事,我之不理发与生啊死的都无关系。
也不知是谁给理发店定了那么个特别标记,一根圆柱上画出红蓝白三色相间的旋纹。这给人一种眩晕感觉。若是通上电,不歇地转,那就更教人不舒服。这自然让你想起生活的纷扰来。但有一次我真叫这东西给了我欢喜。一天晚上,铺子都关了,街上已断行人,路灯照着空荡荡的马路,而远远的一个理发店标记在冷静之中孤零零地动。这一下子把你跟世界拉得很近,犹如大漠孤烟。理发店的标记与理发店是一个巧合。这个东西的来源如何,与其问一个社会人类学专家,不如请一个诗人把他的想象告诉我们。这个东西很能说明理发店的意义,不论哪一方面的。我大概不能住在木桶里晒太阳,我不想建议把天下理发店都取消。
理发这一行,大概由来颇久,是一种很古的职业。我颇欲知道他们的祖师是谁,打听迄今,尚未明白。他们的社会地位,本来似乎不大高。凡理发师,多世代相承,很少改业出头的。这是一种注定的卑微了。所以一到过年,他们门楣上多贴“顶上生涯”四字,这是一种消极反抗,也正宣说出他们的委屈。别的地方怎样的,我不清楚,我们那里理发师大都兼做吹鼓手。凡剃头人家子弟必先练习敲铜锣手鼓,跟在喜丧阵仗中走个几年,到会吹唢呐笛子时,剃头手艺也同时学成了。吹鼓手呢,更是一种供驱走人物了,是姑娘们所不愿嫁的。故乡童谣唱道:
姑娘姑娘真不丑,
一嫁嫁个吹鼓手,
吃人家饭,喝人家酒,
坐人家大门口!
其中“吃人家饭,喝人家酒”,也有唱为“吃冷饭,吃冷酒”的,我无从辨订到底该怎样的。且刻画各有尖刻辛酸,亦难以评其优劣,自然理发师(即吹鼓手)老婆总会娶到一个的,而且常常年轻好看。原因是理发师都干干净净,会打扮收拾;知音识曲,懂得风情;且因生活磨炼,脾性柔和;谨谨慎慎的,穿吃不会成大问题,聪明的女孩子愿意嫁这么一个男人的也有。并多能敬重丈夫,不以坐人家大门口为意。若在大街上听着他在队仗中滴溜溜吹得精熟出色,心里可能还极感激快慰。事实上这个职业被视为低贱,全是一个错误制度所产生的荒谬看法。一个职业,都有它的高贵。理发店的春联“走进来乌纱宰相,摇出去白面书生”,文雅一点的则是“不教白发催人老,更喜春风满面生”,说得切当。小时候我极高兴到一个理发店里坐坐,他们忙碌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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