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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冲到洞中的岩壁上,到时候就不是简单的流血破皮了,恐怕直接就是内脏受创,而且自己和曲宁两人在这洞中逃无可逃的,一旦水位上涨到一定高度,只能活活被淹死。
曲宁也想到了这个可能,他的脸一下就白了,两人不约而同的抬头,观察着上方的空隙,试图寻找出一个能钻出去的出口。
终于在天色彻底黑透之前看到了一个出口,这个出口间的岩壁距离很窄,只能让一个人慢慢爬上去,那缝隙周围的岩石十分的光滑,几乎没有什么借力点。这时候,雨水终于掉落下来,倾盆大雨浇的人完全睁不开眼,曲宁可以清楚的看到洞中的水位只用了盏茶功夫就从膝盖升到大腿那里,正在迅速上升的水位给两人带来了莫大的压力,水流的速度也变急了不少,冲的人站也站不住。路以南试着想从岩壁那里朝上爬,那雨水却浇他的根本睁不开眼,周围的石头又湿滑无比,连个借力的地方都没有,试了几次也摔了几次。磕的脑壳发青的小路同学,一把拉过曲宁“你托着我的腿,从下面把我举起来。”
踩着曲宁的肩膀,路以南两手扒到了一块凸起的光滑石头,大腿猛一用力,抬高,停在石头上。接着整个人借着这个落力处,朝上攀爬起来,此时的水位已经升到曲宁的腰部了。路以南不敢停顿,他知道自己必须尽快爬出去,当他终于爬到地面上的时候,水位已经到了曲宁的脖间了,急速的水流冲的曲宁站也站不稳,只能用力扒着石头,眼看着这水将他慢慢淹没。
“我在上面拉,你在下面用力。”路以南朝下扔了个绳梯。曲宁努力睁着眼睛,摸到了绳梯,开始朝上爬。路以南找了棵树木,将绳梯在那树上缠了几圈后,开始朝上拉。
当曲宁终于从那危险的水流中逃脱出来的时候,天空已经被雨云染成一片黑色了。因为是在山上,从海上刮来的强风,直冲冲的吹着他们,浑身湿透的两人不自觉的打了个冷颤。
“我们得找……避雨……方。”路以南大声的喊着,然而天地间已然成为了雨的世界,又要到哪里去寻找能挡风遮雨的地方,过于强劲的雨水甚至在地面击打出了白色的水雾。
路以南很清楚,即使找不到避雨的地方,也不能傻呆呆的在原地这么站着,这样大的雨水说不定会带来泥石流,“朝上走。”路以南很快做出了决定。
在雨中爬山绝对不是一个好主意,尤其是这样的大雨,能见度低到仅能看清楚周围五米左右,一不小心就会失足。两人踉踉跄跄的走了半天后,看到了一块暗红色的巨石,五六米高,深埋土中。曲宁就想躲到巨石背后,避一下从海上吹来的强风。
路以南却紧紧拉住曲宁,朝着另一边走去。原来去年路以南寻找能烧制石灰的石头的时候,曾经来过这里。他当时就对那块巨岩印象很深,这种暗红色颇为特殊,路以南当时还绕着岩石转了一圈,考虑着要不要把这块疑似的金属矿石敲下来那么一块,后来终因太过麻烦而放弃了。当时他并没发现这里的地下河道,不过他却知道这附近有个洞穴,形状十分特殊,是个两三米深的半圆,就像是特意挖出来的一样。他还专门特意摸了摸那洞穴,发现岩壁颇为光滑。不管怎么说,这样的洞穴避雨是足够了。
正当两人刚刚摆脱困境的时候,曲阳晨却面临着一份事关性命的选择。
“亨利问你,你想给谁干活?他还是诺易。”一个刚刚进入船队没多久的男孩,给他传达了一个不太好回答的问题。曲阳晨心脏猛的一缩,这是什么情况?亨利难道想借着西班牙海军的风势上位?他可是诺易的心腹!
诺易是他们的船长,他和他手下的海盗是这岛上最大的势力之一。黑发碧眼,下巴永远刮的干干净净,头发也梳的非常整齐,华贵的衣衫,洁白整齐的牙齿,坚毅的面庞,看起来就如同那些有教养的贵族一般。只是他做的事情却并不像他的外表那样干净,这个人的血从骨子里都是冰冷的,当他下令炸毁城堡的时候,完全不会理会那里是否藏了一个镇子的居民。亡命徒们对于诺易的这种残忍既感到害怕,又感到满意,他们像服从国王一样的服从着自己的船长,服从着能给自己带来更多利益的船长。
每次曲阳晨看到诺易的时候,都会从骨子里感到一阵寒冷,他知道自己想要灭掉这些海盗,诺易会是最大的阻碍。诺易他不相信任何人,尤其是曲阳晨,对诺易来说,一个受害人对海盗的忠诚,实在是值得商榷。每次诺易看到曲阳晨,他的眼光都会变得诡异莫名,这使得曲阳晨更加不敢随意妄动。若不是曲阳晨能为他们带来丰厚的利益,说不定他早就被诺易拿去喂了鲨鱼了。
对曲阳晨来说,不管是诺易还是亨利,都是他强烈渴望杀死的对象,所以这个选择虽然有一定的危险性,也给他带来了报仇的希望。这两年里,曲阳晨一直在暗暗观察着这些海盗们,在劫掠的时候,海盗们的纪律非常严明,而且这些家伙们的战斗力也非常惊人。他们不会畏惧所谓的海军,更不会畏惧那些居民们组成的民团。呆在这里越久,就越让人觉得报仇只是个可笑的梦。
“我只是个卖货的,我服务的对象只是风暴号。”曲阳晨回答的模棱两可,那个男孩皱了皱鼻子,似乎对他的这个答案十分不满,“希望你能考虑清楚,你该选择什么。”
曲阳晨笑了笑,从篮子里拿出一粒艳红的苹果递给那男孩,男孩吞了口口水,他来到这里后,每天吃的都是黑面包和牛肉,像这样漂亮诱人的水果只有比较高等的海盗们才能享受到。
看着男孩接过苹果,啃了一大口,曲阳晨温柔的笑了起来。
一个合格的商人跟人打交道的时候必须得让人放下戒心。你要让你的客人信任你,认同你。曲阳晨无疑是做的非常好的那种商人,当他想跟你打好关系的时候,你很难会讨厌他,而且你会觉得这个人是那么的可信,可亲,就像一个和蔼的长辈一样可靠。
“你来这个岛上多久了?”曲阳晨温和的问着。
男孩用力咬了一口苹果,塞满果肉的嘴巴溢出来一点果汁,随后被他拿手抹掉舔净“我已经当了半年的海盗了!”
“那你跟着出过几次海?”曲阳晨拿出烟斗来,他的后背又开始发冷了,这种冷会带来阵阵的抽痛,一直抽到心脏都发紧。
一吸一吐,袅袅烟雾中,眼前的这人竟呈现出一种病态的魔魅,就像他在亨利屋子里见到的那些精致的东方瓷器一样,清冷中泛出一股诱人的细腻光泽,一时间男孩竟莫名的红了脸,停下了稍嫌粗鲁的咀嚼,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我只出过一次海,不过我很快就会成为一个伟大的海盗。”
问了几个不痛不痒的问题后,曲阳晨便把这男孩的底细摸了个八九不离十,同时他也对亨利所谓的拉拢起了疑心。这样一个傻小子会被派来做策反的活?实在是不能让人相信,可是亨利为什么让这小子过来,是在试探自己?是他想试探,还是诺易在试探?自己必须要考虑清楚,否则就不妙了。
男孩有些不舍的离开了屋子,临走前还特意回头看了曲阳晨一眼,希望能听到对方的挽留,可以让他再多呆上那么一阵。不过曲阳晨可没心思去理会这个小家伙在想什么,他的心思已经完全转到了应该如何应付这次试探。失望的男孩关上了房门后,站在门口发了半天的呆,最后,他的嘴角溢出了一丝得意的笑容。总有一天,我想要的都要弄到手,不管是人还是钱。
第四十九章
雨水淅淅沥沥的下着,已经没有刚开始那种强度了。路以南抬头看了看天,知道在天黑之前雨是不会停了,竹筐里的那几只兔子一直哆嗦着窝在一起,这几只倒霉的家伙先是跟着曲宁一起在水里泡着,当时曲宁被淹到了脖子,这几只兔子就在竹筐里死命的拍打着水。等到被拉上去,又被外面的大雨浇了半天。路以南很怀疑这几只家伙能不能活到他们找到宝藏的那一刻。
将戒指里存的玉米秸秆拿了出来,又找了引火绒。空气中湿度非常大,路以南光是点火就花了一个多钟头,当那小小的火苗窜起来的时候,路以南已经冒了一头汗了。
熊熊燃烧的火焰驱散了寒意,曲宁早早就去外面捡了几块石头,垒了个小石灶。路以南将铁锅架在上面,点好炭火后,准备熬点热粥。
大米,玉米,红薯块,芋头在锅里咕嘟咕嘟的散发着香气,不多时,锅里的粥开始变得黏稠起来,将锅端下来后,随即在火上又搁了一个罐子,添了些冷水,将以前攒下的羊骨头扔到罐子里,滚起羊肉汤来。两人身上早就被浇透了,今晚要是在这里歇的话,晚上得喝碗羊肉汤去去寒气。
粥熬的又香又甜,本来路以南还想放点甘蔗糖,谁知一尝,甜丝丝的正合适,一点糖都不用放。玉米粒吃起来有点筋道,红薯面软,粥中浸入红薯的甜,配着芋头的香。两人捧着粥碗,一口接一口的喝着,只觉得肚中暖暖热热的,舒服非常。
人冲到洞中的岩壁上,到时候就不是简单的流血破皮了,恐怕直接就是内脏受创,而且自己和曲宁两人在这洞中逃无可逃的,一旦水位上涨到一定高度,只能活活被淹死。
曲宁也想到了这个可能,他的脸一下就白了,两人不约而同的抬头,观察着上方的空隙,试图寻找出一个能钻出去的出口。
终于在天色彻底黑透之前看到了一个出口,这个出口间的岩壁距离很窄,只能让一个人慢慢爬上去,那缝隙周围的岩石十分的光滑,几乎没有什么借力点。这时候,雨水终于掉落下来,倾盆大雨浇的人完全睁不开眼,曲宁可以清楚的看到洞中的水位只用了盏茶功夫就从膝盖升到大腿那里,正在迅速上升的水位给两人带来了莫大的压力,水流的速度也变急了不少,冲的人站也站不住。路以南试着想从岩壁那里朝上爬,那雨水却浇他的根本睁不开眼,周围的石头又湿滑无比,连个借力的地方都没有,试了几次也摔了几次。磕的脑壳发青的小路同学,一把拉过曲宁“你托着我的腿,从下面把我举起来。”
踩着曲宁的肩膀,路以南两手扒到了一块凸起的光滑石头,大腿猛一用力,抬高,停在石头上。接着整个人借着这个落力处,朝上攀爬起来,此时的水位已经升到曲宁的腰部了。路以南不敢停顿,他知道自己必须尽快爬出去,当他终于爬到地面上的时候,水位已经到了曲宁的脖间了,急速的水流冲的曲宁站也站不稳,只能用力扒着石头,眼看着这水将他慢慢淹没。
“我在上面拉,你在下面用力。”路以南朝下扔了个绳梯。曲宁努力睁着眼睛,摸到了绳梯,开始朝上爬。路以南找了棵树木,将绳梯在那树上缠了几圈后,开始朝上拉。
当曲宁终于从那危险的水流中逃脱出来的时候,天空已经被雨云染成一片黑色了。因为是在山上,从海上刮来的强风,直冲冲的吹着他们,浑身湿透的两人不自觉的打了个冷颤。
“我们得找……避雨……方。”路以南大声的喊着,然而天地间已然成为了雨的世界,又要到哪里去寻找能挡风遮雨的地方,过于强劲的雨水甚至在地面击打出了白色的水雾。
路以南很清楚,即使找不到避雨的地方,也不能傻呆呆的在原地这么站着,这样大的雨水说不定会带来泥石流,“朝上走。”路以南很快做出了决定。
在雨中爬山绝对不是一个好主意,尤其是这样的大雨,能见度低到仅能看清楚周围五米左右,一不小心就会失足。两人踉踉跄跄的走了半天后,看到了一块暗红色的巨石,五六米高,深埋土中。曲宁就想躲到巨石背后,避一下从海上吹来的强风。
路以南却紧紧拉住曲宁,朝着另一边走去。原来去年路以南寻找能烧制石灰的石头的时候,曾经来过这里。他当时就对那块巨岩印象很深,这种暗红色颇为特殊,路以南当时还绕着岩石转了一圈,考虑着要不要把这块疑似的金属矿石敲下来那么一块,后来终因太过麻烦而放弃了。当时他并没发现这里的地下河道,不过他却知道这附近有个洞穴,形状十分特殊,是个两三米深的半圆,就像是特意挖出来的一样。他还专门特意摸了摸那洞穴,发现岩壁颇为光滑。不管怎么说,这样的洞穴避雨是足够了。
正当两人刚刚摆脱困境的时候,曲阳晨却面临着一份事关性命的选择。
“亨利问你,你想给谁干活?他还是诺易。”一个刚刚进入船队没多久的男孩,给他传达了一个不太好回答的问题。曲阳晨心脏猛的一缩,这是什么情况?亨利难道想借着西班牙海军的风势上位?他可是诺易的心腹!
诺易是他们的船长,他和他手下的海盗是这岛上最大的势力之一。黑发碧眼,下巴永远刮的干干净净,头发也梳的非常整齐,华贵的衣衫,洁白整齐的牙齿,坚毅的面庞,看起来就如同那些有教养的贵族一般。只是他做的事情却并不像他的外表那样干净,这个人的血从骨子里都是冰冷的,当他下令炸毁城堡的时候,完全不会理会那里是否藏了一个镇子的居民。亡命徒们对于诺易的这种残忍既感到害怕,又感到满意,他们像服从国王一样的服从着自己的船长,服从着能给自己带来更多利益的船长。
每次曲阳晨看到诺易的时候,都会从骨子里感到一阵寒冷,他知道自己想要灭掉这些海盗,诺易会是最大的阻碍。诺易他不相信任何人,尤其是曲阳晨,对诺易来说,一个受害人对海盗的忠诚,实在是值得商榷。每次诺易看到曲阳晨,他的眼光都会变得诡异莫名,这使得曲阳晨更加不敢随意妄动。若不是曲阳晨能为他们带来丰厚的利益,说不定他早就被诺易拿去喂了鲨鱼了。
对曲阳晨来说,不管是诺易还是亨利,都是他强烈渴望杀死的对象,所以这个选择虽然有一定的危险性,也给他带来了报仇的希望。这两年里,曲阳晨一直在暗暗观察着这些海盗们,在劫掠的时候,海盗们的纪律非常严明,而且这些家伙们的战斗力也非常惊人。他们不会畏惧所谓的海军,更不会畏惧那些居民们组成的民团。呆在这里越久,就越让人觉得报仇只是个可笑的梦。
“我只是个卖货的,我服务的对象只是风暴号。”曲阳晨回答的模棱两可,那个男孩皱了皱鼻子,似乎对他的这个答案十分不满,“希望你能考虑清楚,你该选择什么。”
曲阳晨笑了笑,从篮子里拿出一粒艳红的苹果递给那男孩,男孩吞了口口水,他来到这里后,每天吃的都是黑面包和牛肉,像这样漂亮诱人的水果只有比较高等的海盗们才能享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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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来这个岛上多久了?”曲阳晨温和的问着。
男孩用力咬了一口苹果,塞满果肉的嘴巴溢出来一点果汁,随后被他拿手抹掉舔净“我已经当了半年的海盗了!”
“那你跟着出过几次海?”曲阳晨拿出烟斗来,他的后背又开始发冷了,这种冷会带来阵阵的抽痛,一直抽到心脏都发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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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了几个不痛不痒的问题后,曲阳晨便把这男孩的底细摸了个八九不离十,同时他也对亨利所谓的拉拢起了疑心。这样一个傻小子会被派来做策反的活?实在是不能让人相信,可是亨利为什么让这小子过来,是在试探自己?是他想试探,还是诺易在试探?自己必须要考虑清楚,否则就不妙了。
男孩有些不舍的离开了屋子,临走前还特意回头看了曲阳晨一眼,希望能听到对方的挽留,可以让他再多呆上那么一阵。不过曲阳晨可没心思去理会这个小家伙在想什么,他的心思已经完全转到了应该如何应付这次试探。失望的男孩关上了房门后,站在门口发了半天的呆,最后,他的嘴角溢出了一丝得意的笑容。总有一天,我想要的都要弄到手,不管是人还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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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淅淅沥沥的下着,已经没有刚开始那种强度了。路以南抬头看了看天,知道在天黑之前雨是不会停了,竹筐里的那几只兔子一直哆嗦着窝在一起,这几只倒霉的家伙先是跟着曲宁一起在水里泡着,当时曲宁被淹到了脖子,这几只兔子就在竹筐里死命的拍打着水。等到被拉上去,又被外面的大雨浇了半天。路以南很怀疑这几只家伙能不能活到他们找到宝藏的那一刻。
将戒指里存的玉米秸秆拿了出来,又找了引火绒。空气中湿度非常大,路以南光是点火就花了一个多钟头,当那小小的火苗窜起来的时候,路以南已经冒了一头汗了。
熊熊燃烧的火焰驱散了寒意,曲宁早早就去外面捡了几块石头,垒了个小石灶。路以南将铁锅架在上面,点好炭火后,准备熬点热粥。
大米,玉米,红薯块,芋头在锅里咕嘟咕嘟的散发着香气,不多时,锅里的粥开始变得黏稠起来,将锅端下来后,随即在火上又搁了一个罐子,添了些冷水,将以前攒下的羊骨头扔到罐子里,滚起羊肉汤来。两人身上早就被浇透了,今晚要是在这里歇的话,晚上得喝碗羊肉汤去去寒气。
粥熬的又香又甜,本来路以南还想放点甘蔗糖,谁知一尝,甜丝丝的正合适,一点糖都不用放。玉米粒吃起来有点筋道,红薯面软,粥中浸入红薯的甜,配着芋头的香。两人捧着粥碗,一口接一口的喝着,只觉得肚中暖暖热热的,舒服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