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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动的力量比较大,才将这些金沙给震了出来。”
孔锋想了想,旋即连忙点头:“林寺正太厉害了,我怎么一开始没想到。”
“然后呢?这对我们找到真凶有帮助吗?”
林枫道:“有一些帮助……至少证明,凶手在今夜动手之前的某个时间段,去过一个有着细腻的金沙的地方。”
“这种沙子本官见所未见,想来就算在整个长安城内,拥有金沙的地方也不多吧?”
听着林枫的话,孔锋皱了下眉头。
可他想了半天,也没想到哪里有这种沙子。
“子德,我看看那金沙。”这时,孙伏伽的声音突然响起。
林枫一听,眼眸顿时一亮,对啊,他怎么将大唐百科全书的孙伏伽忘了。
到了炫耀知识储备的时候了,只有孙伏伽才行。
他忙将金沙递给孙伏伽。
孙伏伽指尖在上面捻动片刻,想了想,道:“这种沙子不是长安城附近能够采到的,本官曾经去过沧州,在那里的海洋附近,发现过十分细腻的沙子,虽然那里的沙子没有这些沙子颜色深,但细腻程度接近。”
“所以不出意外,这些沙子应该来源于沿海地区,至于颜色,本官觉得天然沙子不会有如此亮的金色,这应该是被人用金色的漆给涂抹了一遍。”
见孙伏伽对其似乎很有研究,林枫忙追问道:“那孙郎中可知都有什么地方,会用这种沙子?”
孙伏伽想了想,旋即道:“豪门大族、富商豪绅之类的地方吧,有的时候会用这些金沙展现自己身份的特殊……反正,普通人家是绝对没有的,这造价就不是普通人能承受的。”
林枫听着孙伏伽的话,眸光闪了闪,道:“官员家里会有吗?”
孙伏伽道:“可能有人也有,但绝对很少,毕竟这太张扬了,似乎恨不得让所有人知道自己有钱,很多时候官员有钱可不是什么好事。”
林枫明白孙伏伽的意思,点了点头。
长孙平安蹙眉道:“若是根据金沙的线索,那就能锁定豪门大族和富商豪绅了……可这些人,也不是轻易能动的。”
他看向林枫:“如果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还好说,可现在我们一缺少确切的证据,二连嫌疑人的身份都没确定,根本没法轻易去他们府里搜查。”
林枫自然明白这些。
他说道:“至少已经有了范围了。”
说着,他重新看向手中的衣服碎片。
衣服碎片上沾了一些灰,可除此之外,的确没什么特别的地方。
上面没有任何图案能够证明主人的身份,颜色就是单纯的黑色。
林枫想了想,旋即将衣服碎片放在鼻下轻轻闻了闻。
而这时,林枫眸光一动。
他说道:“你们闻闻,这衣服上是不是有些什么味道。”
“味道?”
长孙平安一听,连忙接过衣服碎片。
他闻了一下,旋即蹙眉道:“有些胭脂的味道。”
林枫纠正道:“应该说多种胭脂的混杂味道,绝不是一种胭脂的味道。”
“这……”
长孙平安愣了一下,连忙又仔细闻了闻,道:“的确,至少有三种以上的胭脂味了。”
县尉孔锋疑惑道:“凶手的衣服上,怎么会沾着这么多胭脂的味道?难道他是卖胭脂的商人?”
林枫笑道:“卖胭脂的商人,也不至于在身上沾这么多香味吧?这可不是香气弥漫自然沾上的,必然是与胭脂有着近距离的接触才能沾上。”
孔锋想了想,旋即点头:“倒也是……那凶手如果不是卖胭脂的商人,他还能怎么沾上这些胭脂味?”
林枫眯了眯眼睛,眸中精芒闪烁,道:“你们觉得……青楼如何?”
“青楼!?”
众人听着林枫的话,先是一愣,继而都瞪大眼睛,惊呼出声。
林枫看着众人那意外的表情,道:“不信?”
他看向长孙平安,道:“长孙县令不妨再仔细闻闻,在这衣服碎片上,还有另一种味道——那就是酒!”
“酒?”
长孙平安闻言,连忙重新更认真的闻了一遍。
一开始他神色还比较茫然,可渐渐地,眉头皱起,脸上的惊色开始浮现。
片刻后。
他猛的抬起头看向林枫,道:“竟然真的有酒味……只是那酒味很淡,胭脂味又比较浓烈,如果不是林寺正提醒本官,本官可能都不会发现酒的味道。”
林枫说道:“酒这种东西容易挥发,味道会随着时间的延长而越来越淡,现在我们还能闻到,可若是再过一段时间,哪怕半个时辰,可能酒的味道都会彻底消失了。”
“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块衣服碎片上,既有多种胭脂,又有浓烈的酒……”
林枫看向众人,笑道:“再结合凶手杀人前后,肯定需要一个地方来隐藏自己,那诸位觉得,还有什么地方比混乱的青楼更适合呢?”
“他只需要选一个姑娘,然后带着姑娘进入房间,再想办法将姑娘弄晕,那之后他做任何事,姑娘也都不会发现,青楼的人更不会去房间里打扰他,他这就是不仅有一个好的藏身之地,更是连不在场证明的人证都有了。”
“而且更重要的是……”
林枫视线从他们惊愕的脸上一一扫过,道:“万宁县青楼聚集的地方在平康坊,而平康坊距离这里只有三条街的距离……这路程可不算遥远啊,想要躲着人赶路,难度也不会太高。”
刷的一下!
在听到林枫一口气说出了足足三条理由后。
在场所有人的眼睛都猛的瞪大了。
这一刻,哪怕是一开始有所怀疑的长孙平安,都觉得林枫说的就是真相了!
毕竟满足一个条件,可以说是巧合。
两个条件,可以算很巧。
但三个条件都满足了,再说是巧合,那就是对自己脑子的不尊重了。
他双目灼灼的盯着林枫,呼吸在这一刻都炽热了起来。
“青楼,没错,一定是青楼!”
长孙平安激动道:“那个真凶,一定就藏在平康坊的青楼之内!”
见长孙平安这般激动,孔锋等一众衙役们,此时内心对林枫的敬佩,简直是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他们真的怎么都没想到,在那第五人如此谨慎狡诈的情况下,在他们几乎绝望的时候。
林枫竟然只凭那么一小块布,就能推测出真凶藏匿的地方!
林枫真的是人吗?
这就是神探的真正本事吗?
孙伏伽笑呵呵的捋着胡子,果然可以永远相信林枫。
长孙平安道:“孔县尉,立即带人去平康坊,包围那些青楼,我们一个青楼一个青楼的搜!”
孔锋一听,刚要点头答应,却见林枫道:“不急,我再给你们提供一些思路,按照这些思路来找,会更准备,更节省时间。”
众人一听,都忙看向林枫。
林枫看向孙伏伽,道:“孙郎中,你刚刚说金沙一般会在大户人家中有……那青楼这种有的时候也需要讲究排场的地方,是否也会有金沙?”
“这……”
孙伏伽先是一怔,继而瞳孔猛然一跳,他一拍手掌,道:“很有可能!”
“平康坊是青楼汇聚之地,各家青楼想要脱颖而出,占据优势,必须得有一些区别于别家青楼的东西,这么一看,以金沙铺就地面,制造排场……就很有可能!”
林枫闻言,又看向长孙平安,笑道:“长孙县令,平康坊是你管辖的地方,你有办法以最短的时间确认哪家青楼有金沙吗?”
长孙平安内心不由一震,他没想到林枫竟然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又把范围缩小了。
他连忙点头:“这个不难。”
“好!”
林枫道:“那凶手藏匿的大致区域,也就能确定了。”
“接下来,我们说一说凶手的情况。”
众人忙看向林枫,孔锋不由道:“林寺正对那凶手的情况也知道?”
林枫笑了笑;“至少能推断出几点来。”
“第一,凶手与曹员外郎必然相识。”
“相识?”众人一愣。
林枫点头道:“你们想想曹员外郎死亡的地方,那不是门口,也不是座位的地方,说明凶手到来后,曹员外郎要么去开过门,要么起身迎接。”
“而今夜曹员外郎只邀请了三人,也就是说,凶手是不请自来的,这种情况下,曹员外郎见到凶手,都没有大喊大叫,反而起身相迎,这足以证明凶手是曹员外郎的熟人。”
众人想了想,旋即都连忙点头。
林枫说的很有道理。
说到这里,林枫看向老管家,道:“管家,你知道你家老爷都和哪些人相熟吗?”
老管家皱了皱眉头,旋即摇头:“小人也不敢确定,因为老爷除了公务外,几乎没有邀请友人来过府里。”
林枫并不意外,他看向众人,道:“曹员外郎是那种两袖清风,铁面无私,公事公办的人,也就是说,他很难与人结交朋友,就算熟人,能够深夜来到他府里的,也几乎都是同僚。”
“因此,本官认为,这个真凶,大概率也是一个官员,只有官员才能和曹员外郎产生交集,官场公务之外的人,很难与曹员外郎相识。”
简单来说,就是曹高阳这样的性子,除了公务没人愿意与其交流,还交朋友?交个屁吧!
众人对曹高阳也都有了一定了解,此刻听到管家和林枫的话,想了想,然后皆点头赞同。
毕竟,连孙伏伽这样善于和人沟通的人,都和曹高阳只有同僚关系。
林枫笑道:“那么凶手的第一个特征就有了,与曹员外郎有公务接触,朝廷官员。”
长孙平安双眼精光闪烁;“只此一条,足以将嫌疑人的数量削减很多了,夜宿青楼的官员,想来也不会太多。”
“长孙县令别着急,且听我说完。”
林枫道:“官员毕竟身份特殊,我们没必要都得罪。”
“我还有其他几点。”
“还有?”众人一惊,不由瞪大了眼睛,脸上充满着震撼。
他们一个都不知道,林枫却知道那么多,他们真的和林枫一直再查同一个案子吗?
林枫笑了笑,道:“第二,这个真凶应该练过武,至少也该是身体魁梧,十分强壮之人!普通体格是没法那样杀害曹员外郎的。”
长孙平安连连点头,这一点他也发现了。
“第三,就是我们的脚印。”
林枫看着树下的脚印,道:“根据脚印的长度,能够大概推测出凶手的身高在七尺到七尺半之间。”
孔锋瞪大眼睛:“连身高都能推测出?”
林枫笑了笑,道:“这不难,人的生长都是有规律可言的,脚印的长短与身高也有直接关系,只是这里的脚印只有一个,如果是连续的脚印,根据步长步宽脚印深度,本官甚至可以推断出此人的年龄性格与胖瘦等。”
孔锋听着林枫的话,只觉得林枫真的宛若神人。
越是看林枫断案,对林枫越是佩服。
连长孙平安都忍不住的点着头,眼中满是惊异之色。
“还有吗?”长孙平安不由问道。
众人也都期待的看着林枫,然后就见林枫点头,道:“最后一点。”
林枫看向众人,说出了让他们无比意外的话:“凶手身上应该有伤。”
“伤?”
众人一愣。
连孙伏伽都充满着茫然:“伤?凶手受伤了?”
长孙平安等人不由面面相觑,他们从始至终,都不知道这一点。
林枫道:“刚刚在检查死者的尸首时,本官发现……死者的左手是半握着的,很明显他死前握了什么东西,只是那东西毫无疑问已经被凶手取走了。”
长孙平安忙点头:“本官也注意到了……可是房间里并没有什么东西缺失啊,而且凶手杀人是为了陷害赵十五,他时间那么短,杀人后应该快速离开才对,也没必要取走什么东西吧?”
“长孙县令说的没错。”
林枫缓缓道:“凶手的确没必要取走什么东西,他来杀人也不是为了灭口的。”
“但事实却是……他的确取走了死者左手握着的一件东西。”
长孙平安眉头紧锁:“那会是什么东西?”
林枫说道:“其实一开始,本官的想法是钱员外郎三人的犯罪证据,可事实证明人不是他们杀的,而且曹员外郎什么也没拿,那就说明不会是犯罪证据,不会是纸张之类的。”
“既然不是这些,那又会是什么呢?死者究竟少了什么东西呢?”
“就在我苦思冥想的时候,忽然间,我想到了死者死时的样子,恍然大悟!”
“我知道死者的确缺少了一件东西!”
长孙平安一听,连忙上前一步,靠近林枫,道:“什么东西?”
其他人也都紧张的大气不敢喘一下。
林枫没有卖关子,直接道:“束发之物……比如,簪子之类的。”
“簪子!?”
众人一愣。
林枫点了点头,道:“没错,你们仔细回想一下,在现场,是不是死者趴在那里,后脑有巨大的伤口,伤口将头发都黏在了一起……而他的头发,却是披头散发的,根本就没有束起?”
“这……好像真的是这样。”
“的确是披头散发。”
众人连忙点头。
林枫继续道:“可是曹员外郎这样刻板性子,会见同僚时,怎么可能会允许自己披头散发?这和他的性子太不同了。”
说着,林枫看向管家,道:“老管家,你最后见到你家老爷时,他是披头散发的吗?”
老管家想都没想,便摇头道:“怎么可能,老爷很注重形象,每次会见外人,都会对着铜镜整理衣冠。”
“你们瞧!”
林枫重新看向长孙平安等人:“管家已经说了,死者很注重形象,根本不会披头散发。”
“那么,给他束发的簪子呢?现场可没有啊。”
长孙平安眸光剧烈闪烁,脸上难掩震动,道:“我们一进入现场,就被那血腥的一幕吸引了,的确忽视了这一点……”
林枫点了点头,道:“死者后脑有伤,血液和头发粘在一起,比起其他东西,这触目惊心的一幕下意识就会让我们认为这是最重要的,自然很容易忽视一个不起眼的簪子。”
长孙平安感激的向林枫点头。
林枫笑了笑,继续道:“可是一枚小小的簪子罢了,那对凶手应该是毫不重要的东西,他为何要专门带走呢?”
“再结合死者左手半握的样子……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推测……”
林枫看向众人,缓缓道:“死者在被凶手控制住捅刀子时,也试图过反抗,但他反抗的方式不是挣扎,而是直接摘下自己的簪子,用力刺向凶手。”
“因为簪子锋利,所以更容易刺伤凶手。”
“后来死者身死后,簪子就一直被他握在掌心,因为簪子刺伤了凶手,上面沾染着鲜血,凶手怕这件事被我们得知后,可能会让他留下破绽……毕竟他也是官员,很可能明早就会与我们碰面,所以他这才掰开了死者的手,将那不起眼的簪子给取走了。”
听着林枫的话,众人都完全呆住了。
合理!
不仅是合理,甚至这只能是唯一的可能!
除此之外,他们根本想不到第二种理由,凶手会做那多此一举的事!
看来,真的如林枫所言,凶手受伤了……
他们怔怔的看着林枫,都已经不知该如何表达心中那无法言说的想法了。
此时此刻,他们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太牛了!
只有这三个粗鄙的字,才能完美的形容他们的震撼!
从对凶手的一无所知,到现在,位置确定,身高确定,官员的身份确定,练过武艺的经历确定,还有受过伤的最重要的特征确定……
林枫用了才多久啊?
可明明他们是跟着林枫一起调查的啊……不对,他们甚至比林枫调查的更早,但结果呢?毫无进展。
这一刻,他们终于明白神探林枫四个字,究竟有着怎样的重量了。
一到晚上就发烧,好像命只剩半条,真的太无语了,已经快一周了,也没怎么好转,大家有没有什么好用的药推荐一下。
明天就是新的一个月了,月票要重新开始了,不多说,新的一个月求月票支持。
只要还能爬的起来,每天更新就绝不会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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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道:“你们闻闻,这衣服上是不是有些什么味道。”
“味道?”
长孙平安一听,连忙接过衣服碎片。
他闻了一下,旋即蹙眉道:“有些胭脂的味道。”
林枫纠正道:“应该说多种胭脂的混杂味道,绝不是一种胭脂的味道。”
“这……”
长孙平安愣了一下,连忙又仔细闻了闻,道:“的确,至少有三种以上的胭脂味了。”
县尉孔锋疑惑道:“凶手的衣服上,怎么会沾着这么多胭脂的味道?难道他是卖胭脂的商人?”
林枫笑道:“卖胭脂的商人,也不至于在身上沾这么多香味吧?这可不是香气弥漫自然沾上的,必然是与胭脂有着近距离的接触才能沾上。”
孔锋想了想,旋即点头:“倒也是……那凶手如果不是卖胭脂的商人,他还能怎么沾上这些胭脂味?”
林枫眯了眯眼睛,眸中精芒闪烁,道:“你们觉得……青楼如何?”
“青楼!?”
众人听着林枫的话,先是一愣,继而都瞪大眼睛,惊呼出声。
林枫看着众人那意外的表情,道:“不信?”
他看向长孙平安,道:“长孙县令不妨再仔细闻闻,在这衣服碎片上,还有另一种味道——那就是酒!”
“酒?”
长孙平安闻言,连忙重新更认真的闻了一遍。
一开始他神色还比较茫然,可渐渐地,眉头皱起,脸上的惊色开始浮现。
片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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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众人一惊,不由瞪大了眼睛,脸上充满着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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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孙平安连连点头,这一点他也发现了。
“第三,就是我们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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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锋瞪大眼睛:“连身高都能推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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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锋听着林枫的话,只觉得林枫真的宛若神人。
越是看林枫断案,对林枫越是佩服。
连长孙平安都忍不住的点着头,眼中满是惊异之色。
“还有吗?”长孙平安不由问道。
众人也都期待的看着林枫,然后就见林枫点头,道:“最后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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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
众人一愣。
连孙伏伽都充满着茫然:“伤?凶手受伤了?”
长孙平安等人不由面面相觑,他们从始至终,都不知道这一点。
林枫道:“刚刚在检查死者的尸首时,本官发现……死者的左手是半握着的,很明显他死前握了什么东西,只是那东西毫无疑问已经被凶手取走了。”
长孙平安忙点头:“本官也注意到了……可是房间里并没有什么东西缺失啊,而且凶手杀人是为了陷害赵十五,他时间那么短,杀人后应该快速离开才对,也没必要取走什么东西吧?”
“长孙县令说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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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实却是……他的确取走了死者左手握着的一件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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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是这些,那又会是什么呢?死者究竟少了什么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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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死者的确缺少了一件东西!”
长孙平安一听,连忙上前一步,靠近林枫,道:“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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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枫没有卖关子,直接道:“束发之物……比如,簪子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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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一愣。
林枫点了点头,道:“没错,你们仔细回想一下,在现场,是不是死者趴在那里,后脑有巨大的伤口,伤口将头发都黏在了一起……而他的头发,却是披头散发的,根本就没有束起?”
“这……好像真的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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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枫继续道:“可是曹员外郎这样刻板性子,会见同僚时,怎么可能会允许自己披头散发?这和他的性子太不同了。”
说着,林枫看向管家,道:“老管家,你最后见到你家老爷时,他是披头散发的吗?”
老管家想都没想,便摇头道:“怎么可能,老爷很注重形象,每次会见外人,都会对着铜镜整理衣冠。”
“你们瞧!”
林枫重新看向长孙平安等人:“管家已经说了,死者很注重形象,根本不会披头散发。”
“那么,给他束发的簪子呢?现场可没有啊。”
长孙平安眸光剧烈闪烁,脸上难掩震动,道:“我们一进入现场,就被那血腥的一幕吸引了,的确忽视了这一点……”
林枫点了点头,道:“死者后脑有伤,血液和头发粘在一起,比起其他东西,这触目惊心的一幕下意识就会让我们认为这是最重要的,自然很容易忽视一个不起眼的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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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结合死者左手半握的样子……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推测……”
林枫看向众人,缓缓道:“死者在被凶手控制住捅刀子时,也试图过反抗,但他反抗的方式不是挣扎,而是直接摘下自己的簪子,用力刺向凶手。”
“因为簪子锋利,所以更容易刺伤凶手。”
“后来死者身死后,簪子就一直被他握在掌心,因为簪子刺伤了凶手,上面沾染着鲜血,凶手怕这件事被我们得知后,可能会让他留下破绽……毕竟他也是官员,很可能明早就会与我们碰面,所以他这才掰开了死者的手,将那不起眼的簪子给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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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
不仅是合理,甚至这只能是唯一的可能!
除此之外,他们根本想不到第二种理由,凶手会做那多此一举的事!
看来,真的如林枫所言,凶手受伤了……
他们怔怔的看着林枫,都已经不知该如何表达心中那无法言说的想法了。
此时此刻,他们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太牛了!
只有这三个粗鄙的字,才能完美的形容他们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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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还能爬的起来,每天更新就绝不会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