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筋斗云出,血发猎人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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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开的口子,越来越多,刘伯平远远吊在后面,依旧能看到孙悟空身上的口子,不停大喝,希望能唤醒孙悟空。
身上的伤痕慢慢变多,孙悟空的灵魂空间,也在生某种变化,只见很多储存在灵魂空间内的神草宝药,都在消失。
其实不算消失,因为是被如意金箍棒吸收了,强行吸收,几个呼吸,就变成枯草,其中蕴含的能量,则蓄积在金箍棒内。
然后,金箍棒延伸出千丝万缕的金丝,金丝穿过灵魂空间,渗透进孙悟空的四肢百骸,奇经八脉中。
这些金丝,蕴含了磅礴的能量,正好用来修补伤势。
就这样,孙悟空的肉身,在崩溃摧毁,又修复治愈的过程中,不断变化,这种痛苦,足以令正常人疯癫狂。
就算是意志坚定的人,也难以熬得住,但是孙悟空,始终无动于衷,仿佛正在接受煎熬,是别人,不是他。
这样的煎熬,也不是没有好处,至少孙悟空的肉身,以一种肉眼可以的度在变强,变坚韧。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刘伯平落后的越来越远,已经看不到他的人影,孙悟空还在提,仿佛没有极限,但是增幅小了很多。
猛然间,孙悟空一个哆嗦,布满疯狂的眼神,瞬间清醒,他茫然的看着四周,有些迷糊。
当他低头看到手中的传信人,才记起了之前生的一切,然后他现自己身上,满是血迹,隐隐有些作痛,疑惑不解。
“俺老孙怎么了?”孙悟空低头询问传信人。
传信人翻了个大白眼,刚刚张口准备说话,不料迎面扑来的狂风,钻进嘴里,呛得他直流眼泪,呼吸不过来,连忙闭嘴。
“算了算了,你指一下哪个方向?”孙悟空见到这一幕,也不再询问,反正身上的伤势已经痊愈,此刻不是计较这么多的时候。
传信人指了指西方,孙悟空想也不想,立马冲了出去,这一飞,他就现了异常,他现,自己的度,比以前快了很多。
“咦,这不是俺老孙自创的筋斗云吗?还没有完成改善,怎么就可以施展了?”孙悟空满脑子疑惑,随后想起了之前的事,顿时了然。
“嘿嘿,因祸得福,俺老孙的肉身,强悍了这么多,已经勉强可以使用筋斗云了。”孙悟空脸上挂满了笑。
度变快,意味着可以早点去救王曦,这是好事,天大的好事。
他比较了一番,此刻他的度,毫不逊色于小鹏王的度,甚至尤胜过一线,但比起金翅鹏帝,略有不如。
但是,只要他的修为加深,肉身再变强,过金翅鹏帝,不再是幻想。
终于,经过了一番折腾之后,孙悟空抵达了目的地。
这是一处空旷的原野,四周很荒凉,不见草丛树木,有的只是一块块突起的嶙峋怪石,看起来很萧瑟。
原野上,站立了四个人,三男一女。
女的,一身素白衣裙,宛如迷失在凡间的仙女,一颦一笑,都令天地失色,美得无法形容,气质脱俗,正是王曦。
她的衣裙上,沾满了血迹,犹如鲜艳的红梅,点缀在裙摆上,增添了几分凄美。
另外三人,其中一个,黑丝随风飘扬,眼神充满侵略性,嘴角微微上扬,看起来很桀骜不羁,赫然是雷王。
另外两人,则是被浓郁的血雾环绕,具体面貌看不出来,但是那一双暴戾残酷,嗜血狠毒的眼睛,异常明亮。
“猎人。”看到他们,孙悟空的脑海中,出现了这个词。
眼前这两个猎人,远胜孙悟空击毙的高个子和瘦子,其中身材壮硕的人,令孙悟空产生危机感。
显然这个人,实力不啻于孙悟空,甚至还要出一分,另一个头是血红色的人,让孙悟空有种颤栗感。
这个人,给孙悟空的感觉,和雷王、金翅鹏帝差不多,也是一个天骄级别的人物。
玛德,怎么这么多天骄。孙悟空嘴里微微苦,天骄人物,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最闪耀的主角,独领一个时代的风骚。
如今这个时代,居然出现了这么多天骄,明显很不寻常,这是个黄金盛世,注定会大乱。
“呵呵,又来了一只小虫子。”血瞥了一眼孙悟空,然后轻轻笑了笑,话语中,充满了鄙夷。
在他眼里,孙悟空居然只是一只小虫子,孙悟空听后,有些不忿,但也无可奈何,毕竟现在的他,还不是血的对手。
“雷王。”孙悟空没有理会他们,径直走到雷王面前,打了个招呼,然后目光深情地看着王曦,“你……你没事吧?”
“没事。”王曦微微一笑,仿佛寒冬腊月盛开的梅花,灿烂而炫目,孙悟空心中的焦躁和愤怒,竟随风而逝。
崩开的口子,越来越多,刘伯平远远吊在后面,依旧能看到孙悟空身上的口子,不停大喝,希望能唤醒孙悟空。
身上的伤痕慢慢变多,孙悟空的灵魂空间,也在生某种变化,只见很多储存在灵魂空间内的神草宝药,都在消失。
其实不算消失,因为是被如意金箍棒吸收了,强行吸收,几个呼吸,就变成枯草,其中蕴含的能量,则蓄积在金箍棒内。
然后,金箍棒延伸出千丝万缕的金丝,金丝穿过灵魂空间,渗透进孙悟空的四肢百骸,奇经八脉中。
这些金丝,蕴含了磅礴的能量,正好用来修补伤势。
就这样,孙悟空的肉身,在崩溃摧毁,又修复治愈的过程中,不断变化,这种痛苦,足以令正常人疯癫狂。
就算是意志坚定的人,也难以熬得住,但是孙悟空,始终无动于衷,仿佛正在接受煎熬,是别人,不是他。
这样的煎熬,也不是没有好处,至少孙悟空的肉身,以一种肉眼可以的度在变强,变坚韧。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刘伯平落后的越来越远,已经看不到他的人影,孙悟空还在提,仿佛没有极限,但是增幅小了很多。
猛然间,孙悟空一个哆嗦,布满疯狂的眼神,瞬间清醒,他茫然的看着四周,有些迷糊。
当他低头看到手中的传信人,才记起了之前生的一切,然后他现自己身上,满是血迹,隐隐有些作痛,疑惑不解。
“俺老孙怎么了?”孙悟空低头询问传信人。
传信人翻了个大白眼,刚刚张口准备说话,不料迎面扑来的狂风,钻进嘴里,呛得他直流眼泪,呼吸不过来,连忙闭嘴。
“算了算了,你指一下哪个方向?”孙悟空见到这一幕,也不再询问,反正身上的伤势已经痊愈,此刻不是计较这么多的时候。
传信人指了指西方,孙悟空想也不想,立马冲了出去,这一飞,他就现了异常,他现,自己的度,比以前快了很多。
“咦,这不是俺老孙自创的筋斗云吗?还没有完成改善,怎么就可以施展了?”孙悟空满脑子疑惑,随后想起了之前的事,顿时了然。
“嘿嘿,因祸得福,俺老孙的肉身,强悍了这么多,已经勉强可以使用筋斗云了。”孙悟空脸上挂满了笑。
度变快,意味着可以早点去救王曦,这是好事,天大的好事。
他比较了一番,此刻他的度,毫不逊色于小鹏王的度,甚至尤胜过一线,但比起金翅鹏帝,略有不如。
但是,只要他的修为加深,肉身再变强,过金翅鹏帝,不再是幻想。
终于,经过了一番折腾之后,孙悟空抵达了目的地。
这是一处空旷的原野,四周很荒凉,不见草丛树木,有的只是一块块突起的嶙峋怪石,看起来很萧瑟。
原野上,站立了四个人,三男一女。
女的,一身素白衣裙,宛如迷失在凡间的仙女,一颦一笑,都令天地失色,美得无法形容,气质脱俗,正是王曦。
她的衣裙上,沾满了血迹,犹如鲜艳的红梅,点缀在裙摆上,增添了几分凄美。
另外三人,其中一个,黑丝随风飘扬,眼神充满侵略性,嘴角微微上扬,看起来很桀骜不羁,赫然是雷王。
另外两人,则是被浓郁的血雾环绕,具体面貌看不出来,但是那一双暴戾残酷,嗜血狠毒的眼睛,异常明亮。
“猎人。”看到他们,孙悟空的脑海中,出现了这个词。
眼前这两个猎人,远胜孙悟空击毙的高个子和瘦子,其中身材壮硕的人,令孙悟空产生危机感。
显然这个人,实力不啻于孙悟空,甚至还要出一分,另一个头是血红色的人,让孙悟空有种颤栗感。
这个人,给孙悟空的感觉,和雷王、金翅鹏帝差不多,也是一个天骄级别的人物。
玛德,怎么这么多天骄。孙悟空嘴里微微苦,天骄人物,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最闪耀的主角,独领一个时代的风骚。
如今这个时代,居然出现了这么多天骄,明显很不寻常,这是个黄金盛世,注定会大乱。
“呵呵,又来了一只小虫子。”血瞥了一眼孙悟空,然后轻轻笑了笑,话语中,充满了鄙夷。
在他眼里,孙悟空居然只是一只小虫子,孙悟空听后,有些不忿,但也无可奈何,毕竟现在的他,还不是血的对手。
“雷王。”孙悟空没有理会他们,径直走到雷王面前,打了个招呼,然后目光深情地看着王曦,“你……你没事吧?”
“没事。”王曦微微一笑,仿佛寒冬腊月盛开的梅花,灿烂而炫目,孙悟空心中的焦躁和愤怒,竟随风而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