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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鳞做的菜是现成的,虫卵刚好有前几日得的柞蚕茧。四郎就打算做一道水晶冻,一道拔丝蛹。
拔丝是制作甜菜的一种方法,做这种菜色,炒好糖汁是关键。四郎先把绵白糖加水下锅,之后就不停的推炒,使糖均匀受热融化,渐渐泛出大糖泡。
槐二把柞蚕蛹料理好送了上来。
四郎仔细捏出一个在手里,对着天光看了看,方才说道:“还行,先炒熟吧。”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四郎另一只手也没有闲下来,依旧不停地推炒锅里的糖汁。此时,大糖泡已经渐渐变成了小糖泡,锅里的糖汁却变得稀了一些,糖水显得更加均匀。
“这蚕蛹不错,里头都是油!”槐二不比槐大稳重,他抄着锅铲,匆匆忙忙将炒好的蚕蛹扔了一个进嘴巴里。
也不知道那个乡下小童打哪里采来的野蚕茧,剥出来的柞蚕蛹虽然外表不好看,但是被槐二这么简单一炒,立时就散发出一股奇特的香味。吃起来是外酥内嫩,外面焦黄化渣,里面雪白松软,带着一种近似奶油的口感。
槐二炒好了蚕蛹,四郎锅里的糖汁颜色渐渐变深,探入锅铲进去搅一搅,已经能够拉出细丝了。于是四郎立马倒入柞蚕蛹翻勺,使糖汁紧裹在酥香的蚕蛹上。
鱼鳞做的菜色就是水晶脍的一种,最适合夏天吃。四郎前几日做好,今日就有现成的,都冻在铜冰鉴里。
熬煮这道水晶冻,备用的鱼鳞是越多越好。因为前段时间,槐大常买鲤鱼回来做菜,所以四郎就将有味斋里杀鱼后片下来的鲤鱼鳞都收集起来,洗干净脱去涎水,浸泡一宿。然后与河心水一同入锅,文火熬煮。熬得汤汁浓郁之后,再细细去掉鳞片,汤汁放冷装进铜冰鉴里,待其自然凝固后即可以取出。
这样熬出来的水晶脍,外观晶莹剔透,滋味软滑爽口。刚取出来的一大团仿佛果冻,若是用刀切成细丝,就好像是冰丝一样,但又比冰片来的腻滑,便有好事之人将其比作美女的冰肌玉骨。
不过,要装盘上桌,还得再加入五辛醋等调料调和,乌黑的调料一撒,倒好像是让美女蒙尘的意味了。
两道看似稀奇古怪的菜品很快就做好了。等四郎端出去时,却看到李大富对面桌子上坐了一个他意想不到的人——罗书谋。而且两个人似乎在低声商量什么。
“他们两个怎么会搅和到一起?”四郎心里疑惑。他端着菜轻轻走的近了些,躲在屏风后面偷听。为了听得更清楚一些,四郎草帽下的耳朵都立了起来。
“罗公子果然信人。不过,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卓氏是我李家妇,不守妇道自然该由我李家处置。”李大富不动声色把手里的东西取过来看了看。四郎透过屏风缝隙偷看,觉得那仿佛是一张秀满了字迹的丝绢。
罗书谋低声说:“国家有统一的律令,纵然卓李氏做了什么错事,也该交由官府处置,岂能妄动私刑?其实李老板对我误会颇深。我虽然和小文君是旧识,但并不是要阻止李老板动家法。只是既然李老板想要的东西已经到手,又何必和一个弱女子过不去?上天有好生之德,你给她一个教训,日后叫她安安分分的过日子也就罢了。”
李大富听这话,似乎找到了某种共鸣,于是语气便缓和了下来:“若是她肯安分,那自然最好。我今日也并不想杀她,不过是让她浸在水里祛祛邪气,也正一正我李家的风气罢了!败节之门的名声可不好听啊。怪道大家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小文君不过是会些酿酒的手艺,便自视甚高,轻狂无状了。”
罗书谋听了这话,点头同意,并且再次强调:“我将小文君一直捂得很严实的酿酒方子给了李老板,也请李老板信守承诺,放小文君一命。”
李大富眉毛一挑:“怎么?那小泵娘跟一只狐狸鬼混,连孩子都有了,想不到你还是这么护着她。罗公子真是个痴情种子啊。”
罗书谋苦笑道:“她总是个弱女子,我是该护着她些。”
李大富就在罗书谋没看到的地方露出一个嘲讽的冷笑。
四郎看他们说完了,这才端着两个菜转了出去。
“春蚕到死丝方尽,可见这个春蚕最是深情了。正适合罗公子这样的风流人物,多情书生来吃。”李大富这话说得不伦不类的,好在罗书谋并不介意。他似乎若有所感,用筷子夹起一颗银丝缕缕的蚕蛹,面上神色十分复杂。
李大富尝了一口拔丝蛹后,便只管就着玉冰烧吃鱼鳞冻。他边吃边赞不绝口:“好!好!胡老板手艺果然不凡。”
四郎在一旁听了,忙道过奖、过奖。
几人吃酒说话,不知不觉中过了有两盏热茶的时间,敲锣打鼓的游街队伍在河市里转了一圈,才终于绕回天水巷里。
李大富眯着眼睛看了看外头涛涛无声的洄河水,说道:“是时候了。”说着他放下了筷子,大踏步走出门去。
罗书谋并不动弹,他似乎有什么伤心事,吃着拔丝蛹,连连灌酒。对身外发生的一切都充耳不闻,似乎兀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难以自拔。
有味斋里的几个闲人终于等来这场好戏,此刻都无比兴奋的挨挤在窗边,各个伸长了脖子问:“过来了没?在哪里?在哪里?”
很快,大日头下就走过来一对人马。四个彪形大汉抬着一个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如同一张普通的条凳。然而凳子上却五花大绑着一个少妇。
这少妇自然就是小文君了。她穿着一条血迹斑斑的白色中衣,被人抬着在城中游街示众。
天水巷有个补锅的老光棍,又穷又丑,一把年纪还讨不到老婆。今天他不知什么缘故,兴奋的全身直打颤。看到小文君居然还穿着一件白色的中衣,又是失望又是愤怒,于是便恶狠狠的骂道:“干他娘的!淫/妇就该扒了衣服游街。”
周围的男人都附和他:“这样败坏门庭的小娘皮,就该剥光了她!还留一件衣服作甚?”
“对!剥光她”
“抽死这个不要脸的dang妇!”
今日的天气是动一动就要冒汗的,可是这些围观的男人依旧兴致高昂。因此各个浑身都往外冒油汗,汗水加上好几个月不洗澡所散发出来的体味,天水巷中便浮动着一股淡淡的奇怪臭味,但是这臭味反而刺激的男人们更加的兴奋起来。
四郎鼻子很灵敏,这么一来自然受不了,立时便捂住鼻子退了回来。但就是刚才那么短短片刻,他已经被扑面而来的热风熏得直犯恶心——说来也怪,正常男人身上偶尔有些汗味、甚至是体臭都并不出奇,但是那群人身上泛出来的味道却叫并不... -->>
鱼鳞做的菜是现成的,虫卵刚好有前几日得的柞蚕茧。四郎就打算做一道水晶冻,一道拔丝蛹。
拔丝是制作甜菜的一种方法,做这种菜色,炒好糖汁是关键。四郎先把绵白糖加水下锅,之后就不停的推炒,使糖均匀受热融化,渐渐泛出大糖泡。
槐二把柞蚕蛹料理好送了上来。
四郎仔细捏出一个在手里,对着天光看了看,方才说道:“还行,先炒熟吧。”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四郎另一只手也没有闲下来,依旧不停地推炒锅里的糖汁。此时,大糖泡已经渐渐变成了小糖泡,锅里的糖汁却变得稀了一些,糖水显得更加均匀。
“这蚕蛹不错,里头都是油!”槐二不比槐大稳重,他抄着锅铲,匆匆忙忙将炒好的蚕蛹扔了一个进嘴巴里。
也不知道那个乡下小童打哪里采来的野蚕茧,剥出来的柞蚕蛹虽然外表不好看,但是被槐二这么简单一炒,立时就散发出一股奇特的香味。吃起来是外酥内嫩,外面焦黄化渣,里面雪白松软,带着一种近似奶油的口感。
槐二炒好了蚕蛹,四郎锅里的糖汁颜色渐渐变深,探入锅铲进去搅一搅,已经能够拉出细丝了。于是四郎立马倒入柞蚕蛹翻勺,使糖汁紧裹在酥香的蚕蛹上。
鱼鳞做的菜色就是水晶脍的一种,最适合夏天吃。四郎前几日做好,今日就有现成的,都冻在铜冰鉴里。
熬煮这道水晶冻,备用的鱼鳞是越多越好。因为前段时间,槐大常买鲤鱼回来做菜,所以四郎就将有味斋里杀鱼后片下来的鲤鱼鳞都收集起来,洗干净脱去涎水,浸泡一宿。然后与河心水一同入锅,文火熬煮。熬得汤汁浓郁之后,再细细去掉鳞片,汤汁放冷装进铜冰鉴里,待其自然凝固后即可以取出。
这样熬出来的水晶脍,外观晶莹剔透,滋味软滑爽口。刚取出来的一大团仿佛果冻,若是用刀切成细丝,就好像是冰丝一样,但又比冰片来的腻滑,便有好事之人将其比作美女的冰肌玉骨。
不过,要装盘上桌,还得再加入五辛醋等调料调和,乌黑的调料一撒,倒好像是让美女蒙尘的意味了。
两道看似稀奇古怪的菜品很快就做好了。等四郎端出去时,却看到李大富对面桌子上坐了一个他意想不到的人——罗书谋。而且两个人似乎在低声商量什么。
“他们两个怎么会搅和到一起?”四郎心里疑惑。他端着菜轻轻走的近了些,躲在屏风后面偷听。为了听得更清楚一些,四郎草帽下的耳朵都立了起来。
“罗公子果然信人。不过,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卓氏是我李家妇,不守妇道自然该由我李家处置。”李大富不动声色把手里的东西取过来看了看。四郎透过屏风缝隙偷看,觉得那仿佛是一张秀满了字迹的丝绢。
罗书谋低声说:“国家有统一的律令,纵然卓李氏做了什么错事,也该交由官府处置,岂能妄动私刑?其实李老板对我误会颇深。我虽然和小文君是旧识,但并不是要阻止李老板动家法。只是既然李老板想要的东西已经到手,又何必和一个弱女子过不去?上天有好生之德,你给她一个教训,日后叫她安安分分的过日子也就罢了。”
李大富听这话,似乎找到了某种共鸣,于是语气便缓和了下来:“若是她肯安分,那自然最好。我今日也并不想杀她,不过是让她浸在水里祛祛邪气,也正一正我李家的风气罢了!败节之门的名声可不好听啊。怪道大家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小文君不过是会些酿酒的手艺,便自视甚高,轻狂无状了。”
罗书谋听了这话,点头同意,并且再次强调:“我将小文君一直捂得很严实的酿酒方子给了李老板,也请李老板信守承诺,放小文君一命。”
李大富眉毛一挑:“怎么?那小泵娘跟一只狐狸鬼混,连孩子都有了,想不到你还是这么护着她。罗公子真是个痴情种子啊。”
罗书谋苦笑道:“她总是个弱女子,我是该护着她些。”
李大富就在罗书谋没看到的地方露出一个嘲讽的冷笑。
四郎看他们说完了,这才端着两个菜转了出去。
“春蚕到死丝方尽,可见这个春蚕最是深情了。正适合罗公子这样的风流人物,多情书生来吃。”李大富这话说得不伦不类的,好在罗书谋并不介意。他似乎若有所感,用筷子夹起一颗银丝缕缕的蚕蛹,面上神色十分复杂。
李大富尝了一口拔丝蛹后,便只管就着玉冰烧吃鱼鳞冻。他边吃边赞不绝口:“好!好!胡老板手艺果然不凡。”
四郎在一旁听了,忙道过奖、过奖。
几人吃酒说话,不知不觉中过了有两盏热茶的时间,敲锣打鼓的游街队伍在河市里转了一圈,才终于绕回天水巷里。
李大富眯着眼睛看了看外头涛涛无声的洄河水,说道:“是时候了。”说着他放下了筷子,大踏步走出门去。
罗书谋并不动弹,他似乎有什么伤心事,吃着拔丝蛹,连连灌酒。对身外发生的一切都充耳不闻,似乎兀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难以自拔。
有味斋里的几个闲人终于等来这场好戏,此刻都无比兴奋的挨挤在窗边,各个伸长了脖子问:“过来了没?在哪里?在哪里?”
很快,大日头下就走过来一对人马。四个彪形大汉抬着一个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如同一张普通的条凳。然而凳子上却五花大绑着一个少妇。
这少妇自然就是小文君了。她穿着一条血迹斑斑的白色中衣,被人抬着在城中游街示众。
天水巷有个补锅的老光棍,又穷又丑,一把年纪还讨不到老婆。今天他不知什么缘故,兴奋的全身直打颤。看到小文君居然还穿着一件白色的中衣,又是失望又是愤怒,于是便恶狠狠的骂道:“干他娘的!淫/妇就该扒了衣服游街。”
周围的男人都附和他:“这样败坏门庭的小娘皮,就该剥光了她!还留一件衣服作甚?”
“对!剥光她”
“抽死这个不要脸的dang妇!”
今日的天气是动一动就要冒汗的,可是这些围观的男人依旧兴致高昂。因此各个浑身都往外冒油汗,汗水加上好几个月不洗澡所散发出来的体味,天水巷中便浮动着一股淡淡的奇怪臭味,但是这臭味反而刺激的男人们更加的兴奋起来。
四郎鼻子很灵敏,这么一来自然受不了,立时便捂住鼻子退了回来。但就是刚才那么短短片刻,他已经被扑面而来的热风熏得直犯恶心——说来也怪,正常男人身上偶尔有些汗味、甚至是体臭都并不出奇,但是那群人身上泛出来的味道却叫并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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