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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韩勋一脚。
韩勋顺势压在他身上,两只手不老实地在他身上游走:“欺负谁也没有欺负你有意思。”
林墨很有脾气的回了一句:“谁欺负谁还不一定呢!”
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第二天早上,林书睡到自然醒,慢悠悠从床上爬起来,家里居然半点动静也没有。他只好去敲哥哥的房门,只听屋里一阵悉索声后,韩勋披着衬衣从里面走了出来,反手小心翼翼将门关上。
“表舅你的身上怎么那么多红印子?”林书歪着头,有些好奇问道。
韩勋赶紧拉好衣服,一本正经的瞎掰:“昨晚上忘记关窗户了,让蚊子咬的。”
“好厉害的蚊子!”林书眼睛里闪过一丝遗憾,那蚊子怎么不多叮他几口呢,最好给他叮个满脸包。
韩勋无比餍足的点头,脸上的笑容简直遮都遮不住:“是挺厉害的。”
林书看着他古怪的表情,忽然后知后觉的想起昨晚哥哥也在这房间里睡,忙问:“那我哥哥有没有被咬?”
韩勋继续胡诌:“被咬了几口,你哥昨晚吹了风,有点着凉,还在睡,我们别去吵他。一会儿等我洗漱了,我带你去镇上吃早餐。”
林书有点担忧的看了眼门,闷闷地点头:“好吧。”
林墨一直睡到快中午才醒过,除了腰有些软,某个羞于启齿的地方有些肿胀,别的都还好。洗漱了下楼跟跟林书和韩勋一起去附近一家很有名气海鲜馆吃了午饭,下午继续在海滩玩,晚上跟韩勋一起去镇上的酒吧喝了些小酒,回来在韩勋半哄半骗下做了一晚上没羞没臊的事。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不知什么时候被韩勋抱上游艇,游艇不知开到了何处,再看不见白色的海滩,极目远眺,水天相接处只有无穷无尽的幽蓝,几个白点由远及近慢慢闯入视线才看清是悠闲的海鸟。
“钓着了钓着了,我这条鱼比你刚才钓的都大!”甲板上传来林书的欢呼声。
“小样儿,这才刚开始!”韩勋自信满满地说。
林墨听着他俩的声音,不禁弯了弯嘴角,海风骤起,一个小海浪冲过来打在游艇上,明明没有丝毫感觉,林墨却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晃荡,脑袋不可避免的开始晕乎。
“墨墨,你醒了!”韩勋一直留心着林墨,扭头忽然看到他站在甲板上,立刻朗笑着冲他招手,让他过去。
林墨极力不去看海水簸动,快步走到韩勋身边,韩勋见他脸色发白鼻尖上挂着虚汗,忙问:“怎么了,还不舒服吗?”
林墨摇头道:“没有,我有点晕船。”
韩勋忙起身,让林墨坐在他的摇摇椅上,摸摸他的额头,没发烧,才放下心来说:“你先坐着,我去给你拿晕船药。”
过一会儿,林墨吃了药,韩勋一直让他挨着自己坐,不知是不是药起了作用,还是别的原因,林墨渐渐不觉得晕了,后来索性找了跟鱼竿一起钓起了鱼。等到下午彻底恢复了,还跟韩勋一块儿玩起了潜水,在水底牵手,静静欣赏着色彩斑斓的海底世界,疯狂地接吻,任由鱼群从他们身边穿梭而过。
海上的生活远离喧嚣,背离世俗,入目的只有碧蓝如洗的海水,澄澈清亮得仿佛触手可及的天空,朵朵白云悠闲的漂浮在空中,偶尔有海鸟尖啸着飞过,片刻又重新变得宁静。在这里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管,闭上眼睛,轻柔的海风拂面而过,静静依偎在爱人的怀抱中,暖暖的阳光仿佛能一直照入心底最阴霾的角落……
欢乐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林书觉得自己都没怎么玩儿,就到了该回家的时候。兄弟俩恋恋不舍的离开M国,回到老家,陪陪老太太,温习温习功课,看似漫长实则短暂的暑假眨眼就过完了。
☆、第一一九章大学
顺心又忙碌的日子似乎过得特别快,林墨觉得不过是一个晃神的功夫,他苦逼的高中生活就彻底成了过去,等回过神来,大一的军训都结束了。
如今昂首扩胸走在青大的校园里,他深觉凭自己本事考上大学的感觉,就是跟走后门不一样。为了让大学的生活更有意思些,林墨放弃了曾经懒惰的想法,把上辈子已经学过的会计学变成了企管。不管怎么变,班上的妹子依然挺多,虽然良莠不齐,但是还是很有些出挑的。鉴于林墨在军训中的优秀表现,和那张分外吸引人的脸,军训结束后,有意无意找林墨搭讪的妹子就没少过。
“……林墨,今天晚上班上有联谊活动,这次是集体活动,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辞哦。”简芸芸漂亮外向多才多艺,不仅是班上夺目的班花,还是学校里排得上号的校花,又是京城本地人,家里条件很好,开学第一天就被班上同学一致推举为代班,军训刚一结束就转正了。
大学是一个浓缩的小社会,迟钝点单纯点的书呆子依然兢兢业业的忙着学业,心思活络点的,则开始待价而沽,网罗人脉,顺道来一场纯纯的校园恋情。
林墨一直在京城读高中,户口也早就换成了京城的,平日里衣着打扮都是韩勋一手包办,随便一件都是国际大牌,甚至收工定制的也不少。眼尖点的早就把林墨当成富家少爷了,再加上他那张比明星还俊美些的脸,几乎一踏进大学校园就成了焦点。拿韩勋酸不拉几的话来说,他家林小墨现在就是一块喷香的奶油蛋糕,一个个的都想扑上来啃上两口,也不瞧瞧他是不是有主的。
林墨想到韩勋那副酸溜溜的模样,不禁弯了弯嘴角,简芸芸的脸‘轰’得一下就红了,一向大方外向甚至有些男孩子气的女孩儿竟然结结巴巴丢下一句“那,那说好了,晚上记得准时。”说完落荒而逃。
坐林墨身边的三个室友,简直羡慕得眼睛都绿了。
林墨却有些头痛,晚上他已经答应了林书要陪他在家吃晚饭的,这下可怎么办?偏偏青大的规定定得很死,大一学生必须住校,一周就两天回家的时间,林书现在升高中了,学业比以前重,见哥哥必须住校,就自觉主动申请了宿读,平时每周只周六能回家住一晚上,放归宿假也才只能住上两天。因此,但凡林书回家的日子,林墨都尽量抽出时间陪他。
“金副班,能不能带家属啊?”林墨扭头问同桌。
“什么金副班,忒难听了,得叫金哥。”金爵,是韩勋好友兼合伙人金鑫的堂弟,人称爵爷,当然,他可不敢在林墨面前称爷,仗着比林墨早了一天出生,从认识林墨那天起就孜孜不倦让林墨叫他哥。不过,他认识林墨的时间也不长。先前他随家人一直在外地,高考考上青大后才回的京城,经过金鑫介绍认识了韩勋。韩勋知道他跟林墨报了青大的同一个系后,动了些关系,把两人分到了同一个班同一个寝室,美其名曰多个照应,实则是明目张胆往林墨身边安‘眼线’。林墨一开始有些反感韩勋这么做,后来跟金爵接触多了,发现他人很好后,才消了气。不过,等到他俩关系好了,韩勋又开始后悔了。
了韩勋一脚。
韩勋顺势压在他身上,两只手不老实地在他身上游走:“欺负谁也没有欺负你有意思。”
林墨很有脾气的回了一句:“谁欺负谁还不一定呢!”
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第二天早上,林书睡到自然醒,慢悠悠从床上爬起来,家里居然半点动静也没有。他只好去敲哥哥的房门,只听屋里一阵悉索声后,韩勋披着衬衣从里面走了出来,反手小心翼翼将门关上。
“表舅你的身上怎么那么多红印子?”林书歪着头,有些好奇问道。
韩勋赶紧拉好衣服,一本正经的瞎掰:“昨晚上忘记关窗户了,让蚊子咬的。”
“好厉害的蚊子!”林书眼睛里闪过一丝遗憾,那蚊子怎么不多叮他几口呢,最好给他叮个满脸包。
韩勋无比餍足的点头,脸上的笑容简直遮都遮不住:“是挺厉害的。”
林书看着他古怪的表情,忽然后知后觉的想起昨晚哥哥也在这房间里睡,忙问:“那我哥哥有没有被咬?”
韩勋继续胡诌:“被咬了几口,你哥昨晚吹了风,有点着凉,还在睡,我们别去吵他。一会儿等我洗漱了,我带你去镇上吃早餐。”
林书有点担忧的看了眼门,闷闷地点头:“好吧。”
林墨一直睡到快中午才醒过,除了腰有些软,某个羞于启齿的地方有些肿胀,别的都还好。洗漱了下楼跟跟林书和韩勋一起去附近一家很有名气海鲜馆吃了午饭,下午继续在海滩玩,晚上跟韩勋一起去镇上的酒吧喝了些小酒,回来在韩勋半哄半骗下做了一晚上没羞没臊的事。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不知什么时候被韩勋抱上游艇,游艇不知开到了何处,再看不见白色的海滩,极目远眺,水天相接处只有无穷无尽的幽蓝,几个白点由远及近慢慢闯入视线才看清是悠闲的海鸟。
“钓着了钓着了,我这条鱼比你刚才钓的都大!”甲板上传来林书的欢呼声。
“小样儿,这才刚开始!”韩勋自信满满地说。
林墨听着他俩的声音,不禁弯了弯嘴角,海风骤起,一个小海浪冲过来打在游艇上,明明没有丝毫感觉,林墨却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晃荡,脑袋不可避免的开始晕乎。
“墨墨,你醒了!”韩勋一直留心着林墨,扭头忽然看到他站在甲板上,立刻朗笑着冲他招手,让他过去。
林墨极力不去看海水簸动,快步走到韩勋身边,韩勋见他脸色发白鼻尖上挂着虚汗,忙问:“怎么了,还不舒服吗?”
林墨摇头道:“没有,我有点晕船。”
韩勋忙起身,让林墨坐在他的摇摇椅上,摸摸他的额头,没发烧,才放下心来说:“你先坐着,我去给你拿晕船药。”
过一会儿,林墨吃了药,韩勋一直让他挨着自己坐,不知是不是药起了作用,还是别的原因,林墨渐渐不觉得晕了,后来索性找了跟鱼竿一起钓起了鱼。等到下午彻底恢复了,还跟韩勋一块儿玩起了潜水,在水底牵手,静静欣赏着色彩斑斓的海底世界,疯狂地接吻,任由鱼群从他们身边穿梭而过。
海上的生活远离喧嚣,背离世俗,入目的只有碧蓝如洗的海水,澄澈清亮得仿佛触手可及的天空,朵朵白云悠闲的漂浮在空中,偶尔有海鸟尖啸着飞过,片刻又重新变得宁静。在这里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管,闭上眼睛,轻柔的海风拂面而过,静静依偎在爱人的怀抱中,暖暖的阳光仿佛能一直照入心底最阴霾的角落……
欢乐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林书觉得自己都没怎么玩儿,就到了该回家的时候。兄弟俩恋恋不舍的离开M国,回到老家,陪陪老太太,温习温习功课,看似漫长实则短暂的暑假眨眼就过完了。
☆、第一一九章大学
顺心又忙碌的日子似乎过得特别快,林墨觉得不过是一个晃神的功夫,他苦逼的高中生活就彻底成了过去,等回过神来,大一的军训都结束了。
如今昂首扩胸走在青大的校园里,他深觉凭自己本事考上大学的感觉,就是跟走后门不一样。为了让大学的生活更有意思些,林墨放弃了曾经懒惰的想法,把上辈子已经学过的会计学变成了企管。不管怎么变,班上的妹子依然挺多,虽然良莠不齐,但是还是很有些出挑的。鉴于林墨在军训中的优秀表现,和那张分外吸引人的脸,军训结束后,有意无意找林墨搭讪的妹子就没少过。
“……林墨,今天晚上班上有联谊活动,这次是集体活动,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辞哦。”简芸芸漂亮外向多才多艺,不仅是班上夺目的班花,还是学校里排得上号的校花,又是京城本地人,家里条件很好,开学第一天就被班上同学一致推举为代班,军训刚一结束就转正了。
大学是一个浓缩的小社会,迟钝点单纯点的书呆子依然兢兢业业的忙着学业,心思活络点的,则开始待价而沽,网罗人脉,顺道来一场纯纯的校园恋情。
林墨一直在京城读高中,户口也早就换成了京城的,平日里衣着打扮都是韩勋一手包办,随便一件都是国际大牌,甚至收工定制的也不少。眼尖点的早就把林墨当成富家少爷了,再加上他那张比明星还俊美些的脸,几乎一踏进大学校园就成了焦点。拿韩勋酸不拉几的话来说,他家林小墨现在就是一块喷香的奶油蛋糕,一个个的都想扑上来啃上两口,也不瞧瞧他是不是有主的。
林墨想到韩勋那副酸溜溜的模样,不禁弯了弯嘴角,简芸芸的脸‘轰’得一下就红了,一向大方外向甚至有些男孩子气的女孩儿竟然结结巴巴丢下一句“那,那说好了,晚上记得准时。”说完落荒而逃。
坐林墨身边的三个室友,简直羡慕得眼睛都绿了。
林墨却有些头痛,晚上他已经答应了林书要陪他在家吃晚饭的,这下可怎么办?偏偏青大的规定定得很死,大一学生必须住校,一周就两天回家的时间,林书现在升高中了,学业比以前重,见哥哥必须住校,就自觉主动申请了宿读,平时每周只周六能回家住一晚上,放归宿假也才只能住上两天。因此,但凡林书回家的日子,林墨都尽量抽出时间陪他。
“金副班,能不能带家属啊?”林墨扭头问同桌。
“什么金副班,忒难听了,得叫金哥。”金爵,是韩勋好友兼合伙人金鑫的堂弟,人称爵爷,当然,他可不敢在林墨面前称爷,仗着比林墨早了一天出生,从认识林墨那天起就孜孜不倦让林墨叫他哥。不过,他认识林墨的时间也不长。先前他随家人一直在外地,高考考上青大后才回的京城,经过金鑫介绍认识了韩勋。韩勋知道他跟林墨报了青大的同一个系后,动了些关系,把两人分到了同一个班同一个寝室,美其名曰多个照应,实则是明目张胆往林墨身边安‘眼线’。林墨一开始有些反感韩勋这么做,后来跟金爵接触多了,发现他人很好后,才消了气。不过,等到他俩关系好了,韩勋又开始后悔了。